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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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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MCC-ZC20-0014

发布日期:2020-12-14 16:43 下载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4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MCC-ZC20-0014

项目名称: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包号

分包名称

服务要求

01

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

注2:CA立项编号:PXM2021_026333_000002-JH001-XM001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采购单位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必须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且只能参与购买文件时所登记包号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08室。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现金购买。

售价:01包:200元/包。售后不退,购买时请注明拟投标的包号。(电子版招标文件在销售截止后统一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4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层61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取的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 号:10242000000358822

2、有关招标文件购买、中标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 0821(财务部)。

3、期满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单位可以顺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并另行公告。

4、查看现场:■否;□是。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小微企业、环保节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如本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路15号

联系方式:王琛老师;010-62467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5室(邮编:100 083)

联系方式:柯先生,010-82370045

电子邮箱:jowena@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010-82370045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02年杜范本稿

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BMCC-ZC20-0014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762732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HYPERLINK \l "_Toc57627326" 一 说 明 1

HYPERLINK \l "_Toc57627327" 二 招标文件 2

HYPERLINK \l "_Toc5762732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HYPERLINK \l "_Toc57627329"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HYPERLINK \l "_Toc57627330" 五 开标及评标 11

HYPERLINK \l "_Toc57627331" 六 确定中标 15

HYPERLINK \l "_Toc57627332" 七 其它 17

HYPERLINK \l "_Toc57627333"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 20

HYPERLINK \l "_Toc57627334"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6

HYPERLINK \l "_Toc57627335"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28

HYPERLINK \l "_Toc57627336"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30

HYPERLINK \l "_Toc57627337"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31

HYPERLINK \l "_Toc57627338"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 32

HYPERLINK \l "_Toc57627339"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 33

HYPERLINK \l "_Toc57627340"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57627341"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7

HYPERLINK \l "_Toc57627342" 附件8 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48

HYPERLINK \l "_Toc57627343" 附件9  业绩证明文件 49

HYPERLINK \l "_Toc57627344" 附件10 项目团队 50

HYPERLINK \l "_Toc57627345" 附件11  服务承诺 51

HYPERLINK \l "_Toc57627346" 附件12 实施供货方案 52

HYPERLINK \l "_Toc57627347" 附件13  密封条(格式) 53

HYPERLINK \l "_Toc57627348" 第四章 投 标 邀 请 54

HYPERLINK \l "_Toc57627349"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6

HYPERLINK \l "_Toc57627350" 第六章 项目需求 58

HYPERLINK \l "_Toc5762735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招标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采购单位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必须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且只能参与购买文件时所登记包号的投标;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5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

3. 投标范围和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号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即不能只对一个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六章  项目需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安装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 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语言、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文件的语言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的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评标时以中文为准。

7.2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中所列的内容的所有包号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7.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2 纳税证明

6-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7信用声明

6-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8——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9——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10——项目团队

附件11——服务承诺

附件12——实施和供货方案

附件13——密封条(格式)

8.2 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但不限于本须知中8.1所述项目团队、服务承诺书、实施和供货方案等。

9.2.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项目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所有技术需求条文的偏离和例外填入“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4)【非技术需求条文(第一章至第五章)的偏离和例外填入“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5)】。

9.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项目团队、车辆配备、食品质量保障、实施和供货方案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10. 投标报价

10.1 本项目所采购商品供货期长,受天气、产销等因素影响为价格浮动频繁,因此报价形式为:每月 1日、11日、21日“新发地网站”( http://www.xinfadi.com.cn/)平均价格基础上浮%(X%)的形式(例:若在“中国餐饮价格网”岳各庄批发市场平均价格基础上加价10%,则报价形式应为10%)。未按此形式报价的投标将无效。本项目按实际用量结算,请报价时参考。报价应被视为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价格、运输费用、冷藏费用、人员成本以及其他一切必要开支的所有价格、税、费。上浮最高不得超过20%,则视为无效投标。

10.2 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4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以上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项目所含的全部成本、利润和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10.5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4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6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7 每个投标人投标的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收受人: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收取金额和银行账号信息见第五章。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电汇、网银

外 埠:汇票、电汇、网银

11.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时,如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的,应注明每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所涉及的包号的,涉及的所有包号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第六章)。

11.6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和副本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盘),若电子版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符,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采用A4纸),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采用A4纸)。

13.3 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指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变更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逐页排列页码并编写文件目录,文件目录标注页码应与逐页页码一致。

13.6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胶粘装订,以保障投标文件的牢固完整。对未胶粘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7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以不执行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将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且在信封(箱)表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封装。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如投标保证金是以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或网银转账界面的打印件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在信封里。

14.4 投标人应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所有密封开启处粘贴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密封条(格式见附件)。

14.5 所有信封(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

3)在信封(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6 所有信封(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7 如果投标人虽然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即视为符合密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14.8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采购单位,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

16.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并承诺认可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各包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包不得开标。

17.3 除了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不得拒收任何投标文件。

17.4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签字确认。

1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7.6 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包号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包不得评标。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由技术专家、采购人代表(是否派采购人代表项目具体情况而定)组成并负责评标工作。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19.2.1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2.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查询、信用查询除外)。

20.3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保留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其它因素,详见21.4条。

21.3 投标相同品牌产品情况的处理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21.4 本项目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

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开标之后,直到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止,招标工作有关人员对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事宜,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投标结果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六 确定中标

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除第25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排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并列。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按照评委会推荐的评标排序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

24. 确定中标人

24.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4.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和中标人并列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无排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可以和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选择重新组织采购。

24.3 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2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4 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26. 中标通知书

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 履约保证金

28.1 见合同条款(如合同条款中无要求,则无需提供)。

七 其它

29. 质疑的内容、时间与处理

29.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提出质疑(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9.1.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9.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9.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9.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29.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9.5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29.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9.7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内容执行中标金额为总价形式的,按包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为单价或其他形式的,按包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序号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

100以下

1.50%

2

100-500

0.80%

3

500-1000

0.45%

4

1000-5000

0.25%

例如:某个包号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则该包中标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100万元×l.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2000-1000)万元×0.25%=2.5万元

该包中标服务费=1.5+3.2+2.25+2.5=9.45(万元)。


3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该条直接改为“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采购代理机构)____的__(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本公司制造的货物包括:

(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可列表描述)

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包括:

(工程或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可列表描述)

提供的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包括:

(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可列表描述)。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甲 方: 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甲方: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

乙方:

甲方 项目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合作互利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事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合同条款

d.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合同内容

本合同内容:

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 2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络 人: 联 络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食堂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单位):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单位

1.供应产品的名称或类别: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进行供货。如遇特殊需求,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供货。

2.供应品种:甲方每日指定订购的品种。

3.采购数量:以甲方每次订购数量为准。

4.质量要求: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农药残留、重金属、化肥残留、亚硝酸盐等不得超过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等有关标准,并满足其它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文件中“第六章 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

5.计量单位:称重的产品按市斤计;包装类产品计重以净重为准;其它计量单位执行甲方规定的要求。

6.订货方式: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网上下单、电话、传真、邮件、微信等方式订货。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

1.货品由乙方按订单配货,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的食堂或库房,运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复核货品数量、质量、品种之后,甲乙双方分别保存送货单据.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价格:原材料商品价格制定办法为:乙方按照甲方制定需求的原材料品种每十天即时报价,即乙方应于每月1日、11日、21日根据“新发地网站”(http://www.xinfadi.com.cn/)平均价格基础上浮 %(即配送价=新发地平均价+(新发地平均价×上浮比例))向甲方进行报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货款的认定:每月底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账目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

3.货款的结算:甲方会依据账目核对单,每月月底进行结算。根据双方确认单据向乙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如遇法定假日、学校寒暑假或特殊情况,结算工作向后顺延,且甲方无须承担因此导致的账期利息及其它经济责任。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甲方要求的发票。

第四条 违约条款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甲方供货并造成甲方无法正常开餐,严重影响食堂经营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其他供应商订货,以保证餐饮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 200 %作为违约金,在月末结算中扣除。

2.乙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如乙方配送的货物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严禁发生的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协议。

4.乙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甲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5.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腐烂变质等质量问题,或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或有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行为时,第一次警告退货,第二次终止合同,以后不再合作,并上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投诉至平台将其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可在相关领域进行通报。

6.因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物中毒、人身损害等相关食品安全问题,或乙方供应商品质量受到卫生防疫、技术质量监督、动物检疫等政府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因此引起的对甲乙双方的行政处罚及其它经济责任、对就餐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伍拾万元。

7.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加工设备损坏的,乙方需支付设备维修及更换配件费用。

8.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需要终止该协议的,需提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并与对方充分协商(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可单独终止协议的情况除外)。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停止经营行为(如:甲方上级对甲方实施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经营品种重大调整等),甲方可中止本协议。

9.特别约定。日常供货过程中发生以下问题的供货商,取消其供货资格,无条件终止合同,按照招标结果由满足准入条件的且质量、服务水平相当、价格水平基本持平的下一顺位供货商递补为合格供货商:

(1)资质证照及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弄虚作假的;

(2)被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

(3)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4)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其生产加工、储存环境、运送配送能力等无法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的;

(5)以次充好,未按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供货的;

(6)多次重复发生一般性质量或服务问题,引起食堂或库房强烈不满的;

(7)无法及时提供发票,影响财务科结算的;

(8)发生其他直接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水分超标等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退货并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置。

按照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相关制度要求,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合同签署时,乙方须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公司资质、授权委托书、产品检测报告、安全承诺书等交于甲方备案;

2)乙方禁止将非本合同中、没有资质、货源不清、未经试吃的产品私自送至甲方;

3)预包装食品不得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不得超过保质期限,且包装标签必须符合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即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保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8)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9)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识,及国内代理商信息;

4)干散货需在外包装上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标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购入地点、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

5)畜禽类产品应随货附带检疫合格证明及车辆消毒证明(原件或由送货人签字的复印件)冷链运输,外埠进京检疫合格证需要加盖北京公路检疫站公章,冻品外包装需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签。外包装还应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蔬菜需保证新鲜不腐烂,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标准,供应的蔬菜类在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工作,确保清洁卫生。一经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外,乙方还需承担相应损失。其他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对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卫生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一)服务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购买数量完成后终止

乙方按照本合同商品的总数量完成了对甲方的供应,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违约终止

甲方或乙方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进行,双方协商约定赔偿责任,并在履行完赔偿责任后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价或通过重新遴选及招标决定是否续签协议。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条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乙方执二份,甲方持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注: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同时携带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公司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材料,与甲方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 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2 纳税证明

6-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7信用声明

6-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8——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9——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10——项目团队

附件11——服务承诺

附件12——实施和供货方案

附件13——密封条(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本项目投标包号的投标价格见“投标一览表”。

(2)我方如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在投标之前,未曾为投标包号的采购需求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或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

(7)我方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8)我方如中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9)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

名称

上浮比例
(X)

服务期

投标保证金

备注

01

%

人民币 元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本项目所采购商品供货期长,受天气、产销等因素影响为价格浮动频繁,因此报价形式为:每月1日、11日、21日“新发地网站”( http://www.xinfadi.com.cn/)平均价格基础上浮 %(例:若在“新发地网站”批发市场平均价格基础上加价10%,则报价形式应为10%)。未按此形式报价的的投标将无效。本项目预算为260万元,按实际用量结算,请报价时参考。报价应被视为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价格、运输费用、冷藏费用、人员成本以及其他一切必要开支的所有价格、税、费。上浮最高不得超过2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另附一份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原件即可)

3. 此表中,每包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该包总价相一致。

4.单独递交的此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中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为准。

5.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3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格式要求填写并后附此表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本项目不适用)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注:如此表应答内容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技术响应文件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六章以外,投标人应申明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每一章的响应情况。对于无偏离的章节,只需在说明中写明“完全响应”、“无偏离”即可。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条款逐条进行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6-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2 纳税证明

6-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7信用声明

6-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提供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应签署本人姓名。可提供“三证合一”形式的新版执照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6-2 纳税证明

说明:纳税证明可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应提供个人缴税凭证并签署本人姓名。若投标人在开标前6个月内依法可以不缴相应税种的,应出具相应的说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6-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