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2021年度物业及公司综合应急基地培训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2021年度物业及公司综合应急基地培训后勤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2021年度物业及公司综合应急基地培训后勤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967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地处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回头岭附近。项目区域为园区一期A区用地,总用地面积200100㎡(约300亩),房屋及其构建物主要由七栋楼组成,分别为广东省级计量中心生产楼、实验楼、综合应急基地电子化仿真演练楼、应急装备楼、综合楼①、综合楼②、综合楼③,总建筑面积约71000㎡,室外公共场所面积约185000㎡。为保证园区的保安、绿化养护、环保卫生、机电设施维护、会务礼仪、食堂管理(不含食材)等物业管理工作正常有效运转。同时,为公司综合应急基地开展培训业务提供培训住宿、培训场地及培训用餐等后勤服务。现计划采购园区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及公司综合应急基地培训后勤服务。
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 (万元) | 标包序号 | 标包 | 标包金额(万元)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物业及培训服务 | 1500 | 01 | 物业及培训服务 | 1500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 不收取 | 5 |
2.3 招标范围:采购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及公司综合应急基地培训后勤服务。包括整个园区的计量中心生产楼、实验楼,综合应急基地电子化仿真演练楼、应急装备楼,公共配套区宿舍楼、后勤服务楼、综合楼等七栋建筑面积约71000㎡,室外公共场所面积约185000㎡的保安、绿化养护、环保卫生、机电设施维护(负责公共场所部分的机电设施维护,不含电梯、消防系统、中央空调主机、机房精密空调、宿舍分体空调、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维护,但需协助业主做好设备运行和维护状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务礼仪、食堂管理(不含食材)等物业服务,并提供公司综合应急基地的培训后勤服务,(1)培训住宿服务,主要为培训学员入住公司综合应急基地的单床房、双床房等客房提供必备低值易耗品,并提供内务整理及卫生清洁等客房服务。(2)培训场地服务,主要承接培训场地的卫生清洁和杂物整理等工作,协助承接培训场地布置(含培训场地桌椅摆放,以及文件袋、笔记本、签字笔、培训手册等培训资料的摆放等)。(3)培训用餐服务,主要为按用餐标准提供优质餐饮服务,自助餐和围餐价格相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3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
5 | 若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
6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
7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8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专用资格: | |||
| 专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 1 | 投标人能提供培训服务相关费用(含培训费、餐费等)结算发票。 | 物业及培训服务 | |
| 2 | 投标人从2017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 物业及培训服务 | |
| 3 | 清远市外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清远市设置相应的长期固定的经营网点(须具有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证明)并配置驻点人员。 | 物业及培训服务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ebs)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项目报名及投标,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在报名后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08时45分00秒。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咨询方式:双百热线(4008-100-1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 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许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4328、85121727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公示/采购文件“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网址:http://www.12388.csg.cn/
(十) 公告附件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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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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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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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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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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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zip
附件1:
招标人声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规范招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招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作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招标活动根据以上法律文件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投标人投标活动应遵守以上法律文件,并组织学习相关内容。
二、在投标阶段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递交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过程中(含投标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等)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不存在其他相关资料弄虚作假。
四、投标人以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递交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以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见附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罚款金额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见附件)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对应的处罚。
五、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仅限施工项目);或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仅限总承包项目);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仅限施工、总承包项目);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15)已放弃中标的单位重新参与此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
序号 |
招标及项目实施各阶段 |
发现伪造、变造、涂改资质证书,投标资料弄虚造假,骗取中标的处罚措施 |
1 |
评标阶段 |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3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
2 |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定标阶段。 |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4-6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
3 |
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未签订合同阶段 |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6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
4 |
已签订合同,但项目未正式施工阶段 |
(1)、终止与该单位签订的合同; (2)、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且使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损失;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2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
5 |
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
(1)、项目立即停工,终止相关合同,对已施工的部分项目进行安全情况复查,已施工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尚未支付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支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没收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3年;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