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14 17:20
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0112020001148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720000.00 | ||
最高限价 | 720,000.00元/年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到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 ||
方式: | 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售价: | 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 136元/份。(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2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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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 |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龙观街28号东兴区机关综合大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32-22863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2-88020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
电话: | 0832-8802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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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5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10112020001148
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最高限价:720,000.00元/年
采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采购需求:注:本章标注“▲”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述
1、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自助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2、就餐人员数量情况:约100至150人。
3、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烹饪、就餐服务及食堂卫生清洁等)。
4、劳务外包团队人员配置;厨师及服务人数共12人。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烹饪、就餐服务及食堂卫生清洁等)。
2、劳务外包团队的所有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并持有岗位职业健康证书,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供应商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供应商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被调整人员,且征得东兴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同意后调整。
3、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厨师及服务人数不低于12人,其中服务团队人员中厨师2人(含管理人员1人),服务员5人(年龄不超过40岁并具备1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其他服务人员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且满足项目需求。
4、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的就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标准,给就餐人员提供一日三餐自助就餐服务。早餐需保证豆浆、鸡蛋、咸蛋、稀饭、面条、面点,面条有肉臊子(牛肉、杂酱、兔子或其他轮流调换),面点品种不少于2种;午餐提供3荤3素一个汤一水果、晚餐提供2荤2素一个汤。原则上,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提供的菜品,荤素品种重复不得超过二种。机关就餐人员因单位特殊情况因工误餐,劳务外包团队须按要求提供服务。公务接待用餐,劳务外包团队按要求提供服务。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翻新,做到营养搭配,合理膳食。每周五向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下周食谱计划。
5、劳务外包团队的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薪酬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劳务外包团队的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福利保障,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责任。
6、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
7、供应商接受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报备劳务外包团队人员信息,对所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8、供应商严格遵守内江市东兴区区级机关综合食堂各项的规章制度和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时间根据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确定,特殊情况需调整就餐时间的,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提前通知。
10、供应商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要求,负责做好食堂区域的卫生工作及食品卫生安全防疫,承担因违规违法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
11、供应商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食堂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人为损坏设施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保证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12、供应商负责劳务外包团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供应商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供应商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采购人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考核。采购人根据平时检查结果,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供应商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限期整改。如不整改,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14、供应商每年至少对劳务外包团队人员组织2次以上的培训。
15、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就餐人员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其服务团队的服务人员的疾病及人身安全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若因供应商拖欠服务人就餐人员资、社保、福利等造成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采购人可扣留当月服务费用于支付服务人员上述费用。
16、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17、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18、采购人定期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抽查、调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每季度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19、就餐时,劳务外包团队负责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三、服务考核(实质性要求)
1、采购人每个季度对供应商服务考核1次,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的形式进行。根据检查的情况依据《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2)得出考核分数。考核分未达到90分的,扣减供应商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供应商费用的依据。
2、如服务过程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可终止已签合同,并且不再续签合同。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对供应商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合格后,与供应商续约。
3、合同期内因非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造成的合同被迫中止,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预先通告供应商做好准备。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义务:
1.1负责提供满足约200至300人就餐的食材、厨具、餐具、清洁消毒等设施设备及水电气。
1.2较大就餐人员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食堂。
1.3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通知,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情况。
1.4及时处理劳务外包团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2、采购人权利:
2.1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并有权对供应商团队人员进行管理。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如无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2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2.3负责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付款方式:每月财政资金到位后平均支付给供应商服务费。每月付款金额=实际考核后的金额/12个月。
▲3、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的5%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正式通知供应商入场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
4、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无息退还质保金。
5、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6、本项目供应商所报的报价须包含相关工作人就餐人员工资、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偿金、服装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合理利润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验收: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附件2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序号 |
考核要求 |
规定、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卫生法》,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杜绝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内物件摆放整洁、环境优美。 |
20 |
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 |
|
2 |
制定每周食谱,提前交审定,严格控制食堂生产成本,营养搭配,合理膳食,烹调出色、香、味、形、养的菜肴,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 |
10 |
无计划,每次扣2.5分,扣完为止。 |
|
3 |
建立、健全食堂各类管理制度,坚持物资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留验制度,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登记制度,消毒记录制度,每日晨检制度,餐厨废物去向登记制度,物资领用登记制度等。 |
5 |
无各类管理制度扣5分 |
|
4 |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人为损坏资产,应按原样赔偿采购人。发现就餐人员随意偷带食材及食堂物品,处以双倍罚款,并可将其立即辞退。 |
10 |
无相应的管理制度扣10分 |
|
5 |
对厨具、炊具、冻库(冰箱)、各类电器、配套设施等经营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负有经营场所资产保值责任,防止采购人资产的流失损坏,因中标人过失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赔偿。 |
5 |
无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扣5分 |
|
6 |
工作间卫生质量: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 备齐全、有效。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 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 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 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
10 |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7 |
食堂卫生清洁: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积水、无蛛网、无杂物。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蟑 螂工作。餐厅、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室内物品的整洁,垃圾及餐厨废物应盖好存放并及时处理。 |
10 |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8 |
原材料储藏管理:对食材及辅料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生食、熟食、半成品、成品的区分。无过期、变质的食品。 |
5 |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9 |
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对食堂内的易耗品、物资等要厉行节约。 |
5 |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恶意浪费现象,此项不得分 |
|
10 |
服务质量:上岗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分发食品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上岗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接触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汇报,虚心接受批评并落实整改。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
10 |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1 |
就餐人员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开展可选在每季度末前,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得分取平均值;问卷调查可以就食堂就餐环境、食堂工作人员卫生习惯、食堂饭菜的可口程度、饭菜的种类、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方面展开,并对不同的调查内容分配不同的权重比数;问卷调查结果的使用,考核标准为 100 分,每减少 10 分,则扣除本项 2 分,当满意度得分低于 60 分时,该项不得分; |
5 |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
|
12 |
积极完成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
5 |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 分,扣完为止。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至 2020年12月21日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 136元/份。(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龙观街28号东兴区机关综合大楼
联系人:肖老师
电 话:0832-2286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7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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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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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必填)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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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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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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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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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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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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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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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