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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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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14 19:09

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0012020000866
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750000.00
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15日到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 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 1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31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832-202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2-880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 0832-880200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10012020000866

    项目名称: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0元

    采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本项目是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堂所需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所需的食材种类及数量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配送的食材类别主要分为(1)生鲜类(包括:①肉类、②蔬菜类、③蛋类、④水产类、⑤豆制品类)、(2)粮油类、(3)干货类(含调味品)等。

    3、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配送的食材经费总额的20%用于在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食材配送要求

    (一)生鲜类

    1、肉类

    序号

    类别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

    说明

    1

    猪肉类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猪肉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配送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4)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5)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6)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2

    牛肉、羊肉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不发黏。

    (4)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3

    家禽类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新鲜、去内脏;

    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

    (5)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肉类均需当日新鲜货品,不能提供冷冻货品。

    2、蔬菜类

    2.1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

    2.1.1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2.1.2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1.3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2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3.3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3、蛋类

    执行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配送时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蛋类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4水产类

    水产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5、豆制品类

    配送的豆制品类的食材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二)粮油类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标准

    1

    大米

    (1)等级:一级。

    (2)米粒饱满,无生霉,无杂质、无碎米等。

    (3)配送时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SC标记,具有合格证。

    (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

    2

    面粉

    (1)等级:一级。

    (2)无生霉,无杂质等。

    (3)配送时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SC标记,具有合格证。

    (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

    2

    食用油

    (1)类别:一级菜籽油,观感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

    (2)食用油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标准;

    (3)配送时每一批次菜籽油具有质量检测报告。

    (三)干货类

    1、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

    2、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三、配送质量要求

    1、供应商配送的各类食材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

    2、配送的预包装食材须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严禁配送临期食材。

    3、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4、供应商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5、预包装类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6、车辆配送要求

    6.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专用车辆符合食材配送要求。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材的车辆应有冷藏冷冻设备,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1辆。(提供能显示车辆归属权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的合同复印件的证明材料证明)

    6.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7、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当日将次日需采购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次日上午7:30前将采购人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购人有临时紧急需求,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40分钟内送达采购人处。

    8、供应商送货时向采购人提供食材配送清单,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种类、质量、数量等进行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食材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或采购人对食材质量、数量等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将拒绝验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予以妥善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运作,如供应商未妥善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本次食材配送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9、食材配送安全要求

    供应商对食堂配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如因供应商故意造成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涉嫌犯罪的,采购人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供应商配送人员

    10.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符合采购人用人要求,上岗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材料,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上岗,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实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和服务要求。

    10.2供应商必须负责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人事(含聘用、解除等相关工资)、结算发放工资、社会保险(五险)等工作,并为服务人员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本项目履约中存在的一切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11、供应商提供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11.1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11.2一年累计2次月考核不合格的;

    11.3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

    11.4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的;

    11.5公司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1.6配送的食材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要求的。

    11.7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

    四、考核要求

    1、采购人按照《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月总分为100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月考核得分=月总分(100分)-月累计考核扣分,考核标准如下:

    《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扣分

    1

    详见本项目“二、食材配送要求”的要求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配送情况扣5分

    2

    详见本项目“三、配送质量要求”的要求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配送情况扣5分

    3

    供应商按照提供的响应文件项目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履约。

    每出现一次未按要求配送情况扣5分

    2、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及运用,如下表:

    序号

    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得分

    (总分为100分)

    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1

    合格

    90-100分

    不扣除。

    2

    不合格

    89分(含)以下

    扣除当月食材配送总金额的3%。

    3、考核方式

    3.1考核人员:由采购人办公室具体负责。

    3.2考核时间: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月不定时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月底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当月食材配送金额的依据之一。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配送地点: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机关食堂

    3、市场基准价确认

    3.1非“扶贫832平台产品”每月10-20号由采购人(2人)与中标人(1人)组成市场考察小组,共同对内江市不少于3家农贸综合市场或大型超市对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询价,以询价后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3.2扶贫832平台采购的产品价格按“扶贫832平台”同期挂牌价作为结算依据。

    4、付款方式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对食材配送的实际采购数量,按月据实结算。采购人月应付金额等于食品配送总金额减去当月考核扣除金额(本月支付上月配送服务金额)。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食材的配送清单,经采购人审核确定无误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税务清单及报销发票查验凭据,于本月支付上月食品配送总金额给成交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税务清单及报销发票查验凭据,确认无误1个月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食材配送金额。

    5、验收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政策规定:本项目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中央、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的,供应商按政策规定执行并进行调整,供应商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合同。

    注:本项目以上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至2020年1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130.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319号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方式:0832-202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9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