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附件:(采购文件-预公告版本)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doc
致:各潜在供应商或专家
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采购人)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方式)对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429号),现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预公告截止时间前将书面建议原件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潜在供应商提交修改建议的还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建议不予受理。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递交修改建议原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单位: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解放北路20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0597-229727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电话:0591-83702826、15985794671
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李昂达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429号
项目名称: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电 话:15985794671
邮 编:350001
传 真:0591-83768486
网 址:www.fjshzx.cn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一、说明………………………………………………………………………………………………………14
二、招标文件…………………………………………………………………………………………………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8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2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4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6
注:本招标文件共64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委托,对[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429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及主要要求:见附表《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四、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采用电汇转账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289729498@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若要开具报名费发票的,需在邮件内备注开票信息,报名费发票在开标当天在开标现场领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
七、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质疑时效期间:投标人在公告期限内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采购文件购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届满之日后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项目信息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以《领取标书登记表》记载的时间为准。
八、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hzx.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采购人: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解放北路20号
电话:0597-2297272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邮编:350001
电 话:15985794671 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289729498@qq.com
报名联系人:前台
联系电话:0591-83768486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帐户: |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湖东支行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0591-83706587) |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交付时间 |
主要内容要求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 (元) |
保证金 (元) |
1 |
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2322000 |
23000 |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领取标书登记表 时间: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合同包: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龙岩监狱工会委员会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429号 |
2 |
3 |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如下资料: 2.1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2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2.3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投标方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2一个投标方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投标方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方的委托参加投标。 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A、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3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4 |
11.1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5 |
12 |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规定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 |
6 |
19.1 |
评标标准: 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A) |
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2、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依据闽狱采购〔2018〕3号文件规定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实行累计法计算。 ②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货物类0.6%。 ③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户仅用于交纳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帐 号:118060100100013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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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3.1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
9 |
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商务条件第4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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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投标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邀请的第3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2) 投标邀请的第5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2项号:未满足资格标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3项号:投标有效期不满足;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5项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内缴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9项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8.1条款、第9.2条款、第13条款、第14.1~14.6条款、第17.2~17.3条款、第17.4条款、第19.3条款规定; (8)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9) 出现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无效投标规定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5)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1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适用于本项目)。(3)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5)本项目已办理进口审批手续(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可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同时满足要求的国产产品也可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则投标人的报价为免税价+外贸代理费用。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以本项目采购人为消费使用单位去办理免税和报关手续,中标人须提交消费使用单位为本项目采购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若按国家政策无法办理免税的,向海关缴纳的关税和增值税等由中标人先行垫付,在设备报销时凭海关出具的发票,学校支付其垫付款给中标人。(适用于本项目)。 |
附件A:
评标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按三阶段评标,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进行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二)第二阶段进行详细评审评标
分为第一步评技术商务部分,第二步评报价部分。
1、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评标,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在唱标后、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束前先密封保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报价向评委公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2、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在各项优惠政策加分或价格扣除基础上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
3、按照两阶段评标加总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在同一合同包中,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A:报价部分 满分60分
B:商务部分 满分11分
C:技术部分 满分29分
PT和PB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得分P:P=PF+PB+PT+PP
具体分值及评分因素分布如下:
评分细则 |
最高得分 |
|
---|---|---|
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C=(H/Hn)×Q×100 C:投标人报价得分 Hn: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 Q:价格权值: Q=6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60 |
|
A报价部分得分(满分60分) |
||
B 商务部分得分(满分11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主要得分依据,未提供者和提供虚假证明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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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售后服务 |
为保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对发生商品售后服务时候的响应时间进行承诺,投标人接到售后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处理的,得3分;4小时内响应并处理的,得2分;8小时内响应并处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余响应情况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B2. 无食品卫生事故承诺 |
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无不良诉讼等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承诺,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应如实承诺。若发现虚假承诺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罚。 |
2分 |
B3. 商品供货便捷度承诺 |
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电子领取券、能制作实名制领取券、领取券可用于特价商品结算的,每承诺1项得1分,三项均承诺可实现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B4. 业绩 |
业绩证明 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至开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中标或合同情况进行评分,累积项目数量≥5个,得3分; 5个>累积项目数量≥3个,得2分; 3个>累积项目数量≥1个,得1分。 其他情况得0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
3分 |
C 技术部分得分(满分29分) 注:参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C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14.5分(含)],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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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技术服务响应情况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要求的得9分(无偏离,正偏离不加分);②“招标内容及要求”中“采购清单及要求”共90项指标细项(采购清单及要求第1-90项),每负偏离1项扣0.1分,若负偏离指标超过10项不满足,则9分全扣,正偏离不加分; ③“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项的内容为不允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注:招标文件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9分 |
C2. 商品供货类别方案 |
根据投标人响应的具体商品类别数量(总计90种),由评委进行评分。按招标人要求投报商品类别齐全的,得3分;投报商品不齐全的类别≤10种的,得2分;投报商品不齐全的类别≤20种的,得1分;投报商品不齐全的类别>20种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C3.供货商品款式方案 |
根据投标人投报的不同款商品的数量,由评委进行评分。不同款商品的数量≥400款的,得3分;400款>不同款商品的数量≥350款的,得2分;350款>不同款商品的数量≥300款的,得1分;不同款商品的数量<300款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C4.供货物流方案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线下经营场所物流配送能力情况进行打分,自有配置车辆≥3辆的,得3分;自有配置车辆≥2辆的,得2分;自有配置车辆≥1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配置车辆信息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特指送货货车)(满分3分) |
3分 |
C5.线上销售方案 |
投标人能提供第三方线上商城销售商品的,得1分;投标人拥有自有品牌专属线上商城的,得1分。拥有第三方线上商城或自有品牌专属线上商城的,须提供平台地址及操作说明,支持手机APP下单功能的须提供截图(包含但不限于购物首页、购物界面、分类界面等),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
2分 |
C6. 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方案 |
根据提供的食品卫生保障方案中,食品来源、加工制作、运输、包装、装卸等全流程各环节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防腐防尘、防蝇防鼠等防止有害生物等内容。 由评委进行对比,提供的内容包括应急响应方式、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内容详细、完整的得3分;提供的内容包括应急响应方式、服务能力,内容较详细、较完整的得2分;提供的内容只有应急响应方式,内容不详细、不完整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C7. 供货质量保障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粮油类、奶制品类、水产品类、干货类、水果类、肉类等食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0.5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
3分 |
C8. 商品选取保障 |
投标人承诺除了工会禁止性采购的商品外,允许采购人按中标金额对应的下浮率来选取《采购清单》外商品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分) |
1分 |
C9. 食品可追溯性措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可追溯性措施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周全、考虑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2分;措施方案较为可操作性一般、不具备详细的执行内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2分 |
D:价格优惠(本项目不适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若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竞标的,将对其投标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其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如果供应商是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则还要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材料不齐全,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承诺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上文要求提供相应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的,视同为不满足小型、微型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本项目)(2)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适用于本项目)(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适用于本项目)(说明: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E:加分项(本项目不适用)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7.12 |
1)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4%的加分 (2)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6%的加分 (3)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8%的加分。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标准。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设备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9.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的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提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上述要求,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的证明文件/材料无效,即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提交履约保证金;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标、报价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保存)。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报价内容。
(2)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分别标明“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投标文件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文件第二章的要求和第五章规定的具体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13.8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响应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分别用密封袋密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的全部副本也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即:投标文件共要包封5份:电子文档包封1份、报价部分正本包封1份、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包封1份、报价全部副本包封1份,技术商务全部副本包封1份),并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且在封口处盖上骑缝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4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四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唱标结束,宣读后的开标一览表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重新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5.4投标人未派出人员参加开标会的,其唱标内容由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录后,按“投标人无确认”处理(即: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以“文件密封、标记和递交,投标报价、开标记录”等方面的事由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15.5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遵守开标会须知的规定,并听从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否则,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拒绝其参加开标会且不允许其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并按“投标人无确认”处理。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资格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1人)和代理机构成员(2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7.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18条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视为无效投标。
17.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进行制作、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具体如下: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③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④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⑤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B、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C、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D、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7.5对于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的处理:
(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即:按本文件第二章第18条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8.2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8.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18.4投标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19.比较与评价
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1.1关于相同品牌产品(若是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则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前者都相同,则按随机抽取方式确认中标候选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四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中标通知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2021-2022年龙岩监狱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合同期二年,标准为人均1800元/年,拟在每年春节、五一、国庆分六次发放,预估采购量总额约232.2万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货物按当次实际人数采购发放,货款据实分批结算。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等安全卫生产品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所采购的食品,确保食品为非转基因食品、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物资验收实行索票证制度,食品货源可追溯,必要时中标人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要求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在充分了解招标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
类别 |
品牌[每种类别商品最多投报5款商品。(不同品牌或者同品牌不同规格都属于不同款商品)] |
参数/规格 |
单品价格区间(各供应商商品的价格区间) |
备注 |
1 |
毛巾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20元/条 |
|
2 |
浴巾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60-120元/条 |
|
3 |
被子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50-300元/床 |
|
4 |
枕头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50-200元/个 |
|
5 |
四件套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200-600元/套 |
|
6 |
牙膏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8-20元/支 |
|
7 |
洗发水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30--100元/瓶 |
|
8 |
沐浴露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20--80元/瓶 |
|
9 |
护发素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30--100元/瓶 |
|
10 |
定型水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30--100元/瓶 |
|
11 |
润肤露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30--100元/瓶 |
|
12 |
抽纸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3--6元/包 |
|
13 |
券纸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3元/券 |
|
14 |
厨房用纸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30元/包 |
|
15 |
面巾纸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0.5--1元/包 |
|
16 |
湿纸巾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0.2-0.5元/片 |
|
17 |
卫生巾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0.8-2.5元/片 |
|
18 |
洗洁精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20元/瓶 |
|
19 |
洗衣液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15元/公斤 |
|
20 |
洗手液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30元/瓶 |
|
21 |
洁厕液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30元/瓶 |
|
22 |
厨房油污清洁剂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30元/瓶 |
|
23 |
衣物柔顺剂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8-20元/瓶 |
|
24 |
衣物消毒剂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8-20元/瓶 |
|
25 |
电动剃须刀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80-200元/台 |
|
26 |
电吹风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0-300元/台 |
|
27 |
电饭煲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0-500元/台 |
|
28 |
热水壶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80-200元/台 |
|
29 |
电磁炉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300-600元/台 |
|
30 |
微波炉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400-600元/台 |
|
31 |
电风扇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200-600元/台 |
|
32 |
烘干机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200-600元/台 |
|
33 |
电炖锅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0-300元/台 |
|
34 |
养生壶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80-300元/台 |
|
35 |
高压锅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100-500元/台 |
|
36 |
火腿肠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8-15元/500g |
|
37 |
火锅料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20-60元/500g |
|
38 |
挂面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
5-15元/500g |
|
39 |
方便面 |
两种及以上不同品牌 |
每种品牌提供1至3种不同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