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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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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检司食堂服务 外包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杭州市余杭区检司食堂服务 外包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杭州市余杭区检司食堂服务 外包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次数:20

一、合同编号:11N00251022320203802

二、合同名称:杭州市余杭区检司食堂服务 外包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YJDL2020-105

四、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检司食堂服务 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政法街5号

联系方式:0571-89183721

供应商(乙方):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7571500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杭州市余杭区检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1
单价(元):597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97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2-15 09:04: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20-21年食堂合同.pdf

1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合同 甲方: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法司食堂) 乙方: 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食堂的服务管理外包给乙 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 法共同遵守。 外包物为杭州市余杭区检法司食堂,包括附带的设备、桌椅、 餐具、用具。食堂位于余杭区政法街 5 号,其中一楼餐厅 300M2, 二楼包厢 5 个 150M2,大厅就餐座位 160 座。厨房设备、设施齐全, 水、电、气及 POS 系统、排水、排污、吸抽烟气系统全部可以正 常运作。 一、经营主体及范围 1、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利用甲 方的资产进行其它盈利行为和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 消其受托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2、乙方不得经营餐饮之外的任何业务,如需超范围经营, 需经双方协商。 二、托管期限 服务外包经营合同期为一年(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如双方愿意继续合 作,可续约,但需另行签订合同。 三、相关费用 2 1、乙方必须成本价供应餐点。菜价由甲方进行核定。 2、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外包费合计人民币伍拾玖万柒仟陆 佰元整(59.76 万元),其中陆万元是管理费。由乙方按工资单 的形式分月结算。 3、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工资,缴纳各类 社会保险。乙方与员工之间的工资、保险等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设施设备 1、托管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基本厨房设备、餐厅餐桌椅等 条件由甲方提供。受托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委托方提 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的费用 由委托方负责。托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 地面的完好。 2、为改善就餐环境、提高餐饮速度、减少就餐等候时间而 必须改善、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提出方案,在双方协商一致 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行负责米面、蔬菜、肉类、调味品、酒水及用具 等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和库房管理。低值易耗用具等设备可由乙方 解决;水、电、气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食堂以电子刷卡的方式出售饭菜。甲方提供刷卡系统、 设备。 五、人员配备及管理 1、为保证包厢和大餐厅的菜肴品种、质量,乙方必须负责 招聘高水平的厨师长 1 名。 3 2、乙方必须选派高素质的司厨人员;服务员、清洁员人数 与就餐人数配备比例合理,包括厨师长共配备人员 9名。乙方配 备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在确有必要进行调整时应当征询甲方 意见。 3、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体检健康证明后, 方可上岗。 4、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递交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岗位分 工情况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和厨师等级证复 印件的证件。 5、乙方应当及时将员工工资支付情况提供给甲方。 六、质量要求 保证一日三餐足时、足量、多样、优质、价廉、快捷。 1、足时:保证在正常供应期间不断档,就餐人员能享受到 同等品种、质量、数量的饭菜,不得无故提前结束营业时间。甲 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及增加就餐时间,乙方应予 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足量:每份饭菜数量足够、够吃。 3、多样:食堂就餐人员来自各地,饭菜、点心要综合考虑 各类人员的口味。 4、优质:有质量保证体系。 5、价廉:坚持“成本供应”的宗旨,饭菜、点心明码标价, 合理分配高、中、低档比例;就餐期间,供应免费汤、免费调料。 6、快捷:就餐者购买饭菜的等待时间要短。 4 七、卫生要求 1、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卫 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每天及时将所有原材料留样,因乙 方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卫生检 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加强日常卫生监控检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包厢 卫生、服务、餐饮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各餐厅卫生保洁要做到定 时清扫和随时保洁相结合,每天拖、洗地面三次,每周进行一次 大扫除;餐具消毒。 3、餐厅外围环境保持干净、整洁,玻璃幕墙定期清洗;餐 厅、操作间以及食堂内部区域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 4、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必须参加体检; 工作期间,工作衣、帽整洁,工号、口罩佩戴到位。 八、监督考评 1、甲方指派职能部门专人对食堂服务承包者进行全面监督, 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操作流程、主副食品的保管等工 作和饭菜质量、数量、价格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定期就客 户就餐率等进行测评(附测评处罚细则),并根据检查、测评情 况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终止托管合同。 2、甲方和乙方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防疫检查考核。 (九)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 搭配与制作、餐厅、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等。 5 2、外包期内,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 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 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 个方面,并安排好员工值班。 3、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 做好勤俭节约工作。 4、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 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6、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 鼠害等工作。 7、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发 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员工人身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 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准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确需 终止合同,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可解除合 同。如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十一)其它条款 6 1、合同期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外包的物品完好无损 的交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 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表人: 日期: 日期: 7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测评处罚细则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视情扣减管理费。 2、发生火灾事故,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 方可终止合同,并视情扣减管理费。 3、为保证全院干警的就餐质量,留存劳务外包合同总额的 15%作为考核食堂满意度。具体的考核标准:就餐率在 85%以上 时全额发放;就餐率在 75%-85%间,扣合同总价的 5%;就餐率在 65%-75%,扣合同总价的 10%;就餐率低于 65%,第一次发生时, 扣合同总价 15%,第二次发生取消合同更换单位。 4、为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负责人应当对承包场所进 行定期检查和对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提出一定时期内总结和整改 意见,并将结果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每月不得少于 4 次,如果未能做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酌情扣减管理费。 5、乙方应当处理好己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等问题,如乙 方工作人员有怠工、争吵等影响食堂正常经营情况的,且事后查 明系由于乙方自身内部原因引起的,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 在管理费的 5%-10%幅度内酌情扣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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