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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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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0-210105-00375

二、项目名称: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盛利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泉园二路16巷4号407室

中标(成交)金额:326,4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

服务类

名称: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项目名称: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 项目编号:JH20-210105-00375 所需所有服务

服务要求:1、大米要求:提供大米为一级以上,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色泽、 气味、口味正常,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2、面粉要求:所提供面粉为一等以上,面粉含水量应在 12-13%之间、颜色正常,面粉新鲜、无 腐败味、霉味等,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3、油类要求:所提供大豆桶装油必须为一级、要到达国家CB1535-2003 标准、调和油桶装要达到 国家GB1536-2004 标准,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大豆油、调和油必须 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提供质检报告。 4、豆制品要求;必须提供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 证)或食品生 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仅限于豆腐类、豆腐干类及腐竹类三种非发酵型非即食豆制品),所供货产 品必须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5、调味品(味精、酱油、鸡精调味料、食醋、酱、调味料等)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 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QS”证蓝白标志及证号;产品质量应符 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6、蔬菜类要求;所提供的蔬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质量,品种齐全、品质新鲜、无变质、无臭蛋、无黄叶,土豆、地瓜新鲜无芽,必须在质保期内,是“绿色食品”,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 准,提供速测合格证明。7、鲜肉类要求;鲜猪肉、鲜牛肉、禽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陷地方马上按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冻副食品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 表色泽正常、肉质淡红、外包装箱完好、符合质量标准。 8、干货类要求: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厂 家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质保期,无外包装的必须提供质检报告,产品干净、卫生、绿色安全、无杂质、无污染、无虫蛀,保证干货干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质保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限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9、蛋类、海鲜类等要求:必须符合蛋类、海产品类质量标准,在有效期内、外包装完好、品质新鲜、无污染、无虫蛀。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 满足客户要求,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的服务质量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做到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不断改进服务理念,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质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娟、王润生、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计取,不足6000按6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99号

联系方式: 024-8684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8265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代书

电 话:024-82650588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应急局(中心)早午工作餐(农副产品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盛利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