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15 17:15
项目概况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址:http://www.yaggzy.org.cn)首页“政府采购网站入口”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点击右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10-86483801),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唯一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8012020000320 | ||
项目名称 |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600000.00 | ||
最高限价 | 600000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进入服务工作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型企业(包含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16日到2020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址:http://www.yaggzy.org.cn)首页“政府采购网站入口”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点击右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10-86483801),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唯一途径。 | ||
方式: | 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址:http://www.yaggzy.org.cn)首页“政府采购网站入口”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点击右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10-86483801),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唯一途径。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 | ||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 |||
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2020年12月16日00 时 00分到2020年12月22日23 时59 分为准。2.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3.监管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2623238。 4.60万元为每年采购预算,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安巡逻民警支队) | ||
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54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洪警官;联系电话:1779020881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51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警官 | ||
电话: | 17790208819 |
采购编号:5118012020000320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0年12月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已启用“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供应商报名、采购文件获取、项目保证金缴纳全部实行网上运作。根据供应商报名名单只有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才能解密的实际情况,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无法以书面形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全部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http://www.yaggzy.org.cn)即时予以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全部通过网络送达,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或修改文件而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采购人)委托,拟对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8012020000320。
2.采购项目名称: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人: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4.采购代理机构: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60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雨城区康藏路543号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占地面积约11820.8平方米,办公楼一栋,共8层,内含电梯1部;食堂为1三层建筑物;停车位约90个,车库约10个。服务范围包括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办公区域内的食堂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管理、车辆停放、清洁消毒、环境维护、植物绿化摆放、设施设备等提供维护、保养和服务。因本项目关联家属区物业管理,供应商应明确管理方案,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签订。
本项目服务费用含人工工资、社保单位支付部分、福利费、节假日过节费、餐补、服装费等人力成本,办公耗材,安防器材,秩序、环境的低值易耗品和绿化维护工具、电梯维保、年检费用、灭火器的更新、植物租摆费用、维修及保洁所需的工具和耗材、企业各种费用,企业合理利润、税金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http://www.yaggzy.or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型企业(包含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监督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12月16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网址:http://www.yaggzy.org.cn)首页“政府采购网站入口”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点击右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10-86483801),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唯一途径。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及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8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543号
邮 编: 625000
联 系 人: 洪警官
联系电话:17790208819
集中采购机构: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
邮 编:625000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835-2229767
传 真:0835-2220860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60万元/年;(60万元为每年采购预算,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60万元/年;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1、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7 |
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政策体现 |
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提供注册地证明材料、贫困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
8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
1、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带“★”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不带“★”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4、本次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执行上期或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所提供产品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认定。 |
9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予以公告。 |
10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2 |
磋商文件咨询 |
涉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评分明细内容: 咨询联系人:洪警官 联系电话:17790208819 其他事项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0835-2229767 |
13 |
磋商过程、成交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5—2229767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5-2229767。 地址:(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二楼政府采购科。 |
15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磋商文件中涉及资格、技术服务性条款、评分标准等提出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给予答复;针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的询问,向采购人及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提出,由采购人与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双方共同答复。 |
16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磋商文件中涉及资格、技术服务性条款、评分标准等提出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给予答复;针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向采购人及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提出,由采购人与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双方共同答复。 具体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7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雅安市财政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1号 投诉处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刘女士 电话:0835—2623238 传真电话:0835—2623238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8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雅安市财政局备案。 |
19 |
政府采购合同存档 |
采购人应当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雅安市财政局备案)后2个工作日,送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
20 |
代理机构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0元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本条款不做应答。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建议90-120天内选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http://www.yaggzy.org.cn)即时予以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供应商务必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查询信息,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因供应商没有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或修改文件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通过网络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中资格、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第五、六章涉及商务要求、评分标准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图、表及证件除外)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监督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准确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如仅为封面文字出现错误的,可以在磋商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统一在指定区域填写,密封递交采购人监督,报价表不密封的拒收。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相关部门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同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一次,每次支付费用的时间为次月十五日前。成交供应商次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服务费用有效票据,采购人核对完成后于当月15日前支付。注: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8.1针对磋商文件中有关资格、技术服务性条款、评分标准等提出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给予答复;针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及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提出,由采购人与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双方共同答复。
38.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型企业(包含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注:1.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非经营活动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②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③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④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②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以上①、②项任意一项满足均可;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财务制度或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以来任意一季度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型企业(包含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雅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回执》;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司印章(鲜章)。
2. 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响应。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雨城区康藏路543号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占地面积约11820.8平方米,办公楼一栋,共8层,内含电梯1部;食堂为三层建筑物;停车位约90个,车库约10个。服务范围包括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办公区域在内的食堂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管理、车辆停放、清洁消毒、环境维护、植物绿化摆放、设施设备等提供维护、保养和服务。因本项目关联家属区物业管理,供应商应明确管理方案,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签订。
本项目服务费用含人工工资、社保单位支付部分、福利费、节假日过节费、餐补、服装费等人力成本,办公耗材,安防器材,秩序、环境的低值易耗品和绿化维护工具、电梯维保、年检费用、灭火器的更新、植物租摆费用、维修及保洁所需的工具和耗材、企业各种费用,企业合理利润、税金等。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三、服务要求
(一)物业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区域环境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安全保卫、植物绿化维护、食堂管理等。具体如下:
公共区域环境维护:办公楼楼道、走廊、会议室、大厅、卫生间,大院停车位、行车道、绿化带等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及消杀除虫管理。
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办公区域供配电、给排水照明维修保养及更换、天然气、消防、安防和房屋主体维护、大楼外墙瓷砖脱落高空作业检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电梯、设备维护物业公司应具有相应资质,如无应与专业公司签订维保协议。对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小修范围,物业自行及时组织修复;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小修产生的材料费和大、中修产生的材料费用,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安全保卫:监控、门岗值勤、外访人员安全指引、消防管理、安全巡视、突发应急事件配合处理等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植物绿化维护:植物的修剪、施肥、除虫、浇水、防护,杂草的清除及花卉的补栽、以及大楼办公场所的植物租摆和节假日场景布置等。
食堂管理:按照业主要求按时提供餐食,一般情况提供周一至周五一日三餐,特殊情况提供临时安排的接待餐食和加班工作餐,业主不再另行付费;对厨房设施设备、炊具餐具进行日常清洁消毒。
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协助性服务。
(二)物业服务要求
1、物业服务总体要求
物业工作以维护业主良好秩序、保持整洁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节能降耗、确保安全有序为总体目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策划及组织落实方案等。
2、物业服务基本要求
1)参照DB 510100/T 013—2013中甲级写字楼标准执行。
2)有规范、完善的为该项目量身定做的办公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3)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准确合理。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岗位定编不少于13人。投标企业具体人员配置可优于指导配置。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上岗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性别不限,18-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
2 |
安保人员 |
4人 |
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cm及以上,年龄18-50周岁,政治觉悟高、保密意识强,高中及以上学历。 |
3 |
保洁绿化人员 |
3人 |
女性,18-50岁,政治觉悟高、保密意识强,身体健康,有保洁、绿化工作经验者优先。 |
4 |
设备维护和消防人员 |
1人 |
男性,身体健康,50周岁以下,政治觉悟高、保密意识强。 |
5 |
厨师长 |
1人 |
性别不限,18-50岁,身体健康,相关从业经验。 |
6 |
帮厨 |
1人 |
性别不限,18-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
7 |
墩子 |
1人 |
性别不限,18-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
8 |
杂工 |
1人 |
性别不限,18-50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
小计 |
13人 |
项目配备总人数不得低于13人 |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人员配备要求
1)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人员符合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主动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2)项目经理,从事过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物业管理的实践经验。
3)本项目的安保人员上岗前需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政治审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业主要求安排的设备维护和消防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相关设施设备;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故障急修30分钟内、其它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工作日驻场办公,如节假日遇突发事件,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往现场解决。
6)根据业主工作需要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7)员工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员工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员工在职期间必须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及劳保。成交供应商需为员工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胸卡以及办公设备等。业主不再提供加班费、过节费、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
9)员工更换需经业主方同意。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拟派遣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备维护和消防人员在服务期开始履行起的首季度中不得更换人员,在首季度服务期满后,确需调换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经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并保证工作顺利交接,且每次更换人员数不能超过同类同岗位人员的30%。(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提出的其他人员要求。
4、物业服务细化要求
1)公共区域环境维护
(1)垃圾每日至少清运两次,过道内垃圾桶每日擦洗一次,保持桶外清洁,无污渍,桶内无异味,每周消毒一次。
(2)公共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印迹;扶手无灰尘、污物;室内玻璃每月清洁1次;保持楼道内墙面无灰尘、污物、蜘蛛网。
(3)卫生间台面干净、清爽、物品摆放整齐,镜面明净,无印迹,蹲便器、小便器无尿垢,无异味,随时保持干净,畅通,每天清洗垃圾筐、更换垃圾袋;视情况添加卫生间纸巾,确保正常使用。
(4)大院每日清扫,随时保持干净、无卫生死角。
(5)各种标牌、文化宣传栏、走廊画框、室内外展版每日擦拭,保持整洁、光亮。
(6)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窗纱等)明净、光洁、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等。
(7)保洁人员谦和有礼,着装整齐;动作规范文明,不影响办公;保洁工具整齐摆放,不影响美观。
(8)保洁人员做好机关的保密工作,不随便乱动或翻阅办公室内文件。
(9)上班前做好指定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节假日安排2人值班。
(10)有计划地开展区域的大扫除工作。
(11)除“四害”及环境消毒:根据季节不定期放置和喷洒药物,降低“四害”密度,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按卫生防疫规定开展室外环境消毒(包括阴沟、墙角边、垃圾堆放点等)和室内消毒(厕所、公共楼道、办公室、会议室等)。必须做好消杀记录。若遇突发疫情或自然灾害,消杀次数按相关规定增加。
(12)每年对采购人拥有的所有空调进行清洗服务(内机2次,外机1次)。
(13)对采购人会议进行会前准备服务,会中茶水服务及会后收拾清理服务。
(14)供应商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提供的保洁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扫帚(含大扫帚)、拖帕(含排拖、圆拖)、簸箕、杂物拾捡器、长杆清洁器、刮玻器、毛巾、洗衣粉、洗洁精、水桶、大垃圾桶、竹编垃圾筐、大垃圾袋(生活用)、多功能清洁剂、不锈钢清洁保养剂、玻璃清洁剂、保洁用手套及口罩等。(须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外墙清洗标准
外墙面清洗验收标准:墙面清洗后不应有任何的建筑残留物及污迹、污物、水泥点、石灰点等;在经过清洁工人采用物理清洗方法或化学洗洗方法后,并经过招标人认可外墙表面仍不能清除掉的脏迹、污迹:电焊疵点、建筑用胶、长期形成的污垢等情况除外;
外玻璃清洗验收标准:外玻璃清洗后,不应有任何污迹并且光亮无水印、无污迹、无刮痕,在经过清洁工人清洗后,并经过招标人认可外玻璃表面仍不能清除掉的脏迹、污迹如:长期形成的水碱污垢、霉点等情况除外; 玻璃清洗后,铝合金窗框上不应有污物、污水,在经过清洁工人清洗后,并经过招标人认可外铝合金窗框表面仍不能清除掉的脏迹、污迹如:长期形成的水碱污垢、霉点等情况除外; 窗台、墙面上不得留有清洗玻璃时流下的污水水迹;在经过清洁工人清洗后,并经过招标人认可外玻璃、窗台、墙面仍不能清除掉的脏迹、污迹如:长期形成的水碱污垢等情况除外。
(16)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提出的临时性保洁要求。
2)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
协助采购人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如需第三方专业机构,由采购人确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消防系统
协助采购人做好消防设备维保,维保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水泵每月试行一次,每次不少于 10 分钟。
供电、照明、控制信号线路随时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每周检查消防带一次,如发现有潮湿的应及时进行晾晒,如有霉坏应及时更换,以利应急使用。
灭火器定期更换或补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每周检查水泵接合器、消防栓是否完好,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损坏丢失。
(2)供电系统
协助采购人做好供电系统年检报告,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负责供电运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和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维护检修。
高低压配电房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保证公共区域使用的照明灯、指示灯、显示灯和园艺灯的完好,灯泡坏的要及时更换,线路负荷满足业主的需要,确保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接到相关部门停电、限电提前进行公告,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意外事故。紧急停电时,应在 15 分钟内启动备用发电机送电,保证正常办公秩序(配备的备用发电机,必须每月试运行一次,确保发电机随时保持正常运行发电)。
发生特殊情况,如火灾、地震、水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
禁止乱拉乱接供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建立各类供电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
公共照明部位加强检查,严禁长明灯现象出现,节约用电。
(3)供水系统
供水设备严格按国家规范管理,符合国家标准,运行状况良好,有可行的应急方案,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工程人员必须了解、熟悉大楼内的供水系统,如:水管、水池、水箱、水泵,开关阀门及分阀门的位置。
定期巡视水泵操作是否正常,供水系统有无损坏或滴漏,水箱是否清洁,保持卫生。
发现水管爆裂时,必须尽快关上相关的阀门,大水管爆裂,则总阀门关闭,并及时发出通告,立即安排紧急维修。
救火使用的供水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消防用水设备正常运行。
接到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通知时,应及时公告。
建立各类供水设备档案,并完整妥善保存。
节约用水,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出现。
(4)电梯系统
物业服务区域内现有电梯1台。合同生效后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保公司按行业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维保。
维保标准:A级保养。每月不低于1次正常养护,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每个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定期进行清理润滑。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在维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该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修(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害和电梯的装饰装修除外),负责相关部门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各项年检标准,取得年检合格证。
维保及年检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电梯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和保养过程中的疏忽或失职,造成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及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设备、财产损失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电梯公众责任险的购买,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弱电网络系统
对各类音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以满足日常需求;
熟悉各项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做好会议及重大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6)房屋本体
每年不少于1次对大楼建筑瓷砖外墙、玻璃幕墙高空作业清洗检查,保持大楼整体外观良好形象,如有安全隐患落及时处置并报业主。
对区域内楼梯、自动门和各类装饰工程进行巡检及日常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7)排污管道疏通、防洪泄洪及化粪池管理。
(8)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提出的其他设施设备管理及维护要求。
3)安全保卫
(1)公共安全
24 小时值守,对管理服务区域进行全面了解、巡查,严密监控物业安全状况,如因安全漏洞造成业主方物品损坏或被盗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询问盘查,了解事实真相,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严守秘密,严禁泄漏本物业安保方面的各类资料。
安全保卫人员要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大厅门卫应尽快熟悉办公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应主动上前礼貌询问,进入大楼实行登记制度,凭有效证件或经办公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入,闲杂人员禁止入内。遇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或其他人员来访,做到有礼有节,并将人数、单位等情况做好记录,引导客人到相关部门。
做记录,尤其加强节假日、夜间巡逻,巡查率达 100%。
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公共设施有无损坏,天花板及悬挂物有无隐患;晚间巡查,对各间房屋的门窗、灯关否进行检查;院内有无可疑人员和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值班,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
切实做好防恐防暴工作,杜绝任何暴恐事件发生。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安防处置措施及时有效、科学规范,突发事件迅速得到控制、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具备在1小时内组织不少于10人(不包括本项目人员)的应急处置队伍能力(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消防安全
负责区域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做到“杜绝火灾、严防火情加强“普通消防设施”的管理,含消防栓及箱、各类灭火器材、消防表、消防专用通讯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监护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协助业主单位及消防维保单位,加强对消防设备运行监督。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完好无损,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战备要求。
保持各类防火标识牌完好,定期不定期检查消防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是否损坏丢失、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每半年一次水压测试,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性能良好。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对不必要使用的用电设备一律切断电源。
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严禁用潮湿或浸水物品操作电器。
离开或下班时关闭照明用电或不必要使用的动力电源。
(3)车辆安全
停车场实行 24 小时守护、巡逻,车辆凭卡出入,熟练、规范、合理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交通标识清晰明确,无残缺现象。
停车场干净整洁,交通及车位标志线清晰。
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责任明确;车辆出入登记完善。指引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动作标准。
有重大活动安排,实现预留车位,摆放醒目标志。
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全面巡视,保证无管理盲点。
控制好大门的出入口,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
如因安全秩序维护员失职导致车辆被盗、被损坏情况,则由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
4)植物绿化维护
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基本正常。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③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地型草1次以上。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植物租摆:负责办公楼内绿化植物租赁、摆放及管理。确保摆放的植物整洁、美观、长势良好。 办公楼内绿化植物租摆数量为:1m以上不少于50株、1m以下不少于80株。每年重大节日需在大门口租摆花卉布置节日气氛。
5)食堂管理
(1)食堂托管: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
(2)具体内容 :
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水电气等能耗由采购人支付。
托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的物品,由采购人承担,确因老化无法维修和使用的,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申请单,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
采购人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由采购人选定。
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做好与之相关的食堂财务管理、食品原材料索证登记和验收、仓库管理、物资消耗等成本控制。
(3)食堂服务
需为约50名支队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加班餐及各种会议餐服务并做好节假日工作人员加班用餐的服务。菜品要求(每日变换提供,以周为单位,提供菜单供业主审定后执行):早餐:2主食2副食,午餐:2荤2素1汤;晚餐:1荤1素1汤。
采购人提供员工食堂运营所必备的设备设施和正常就餐所需的条件,成交供应商指派食堂工作人员在遵从采购人要求的伙食要求及标准的前提下接受采购人对食堂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所有食材由采购人另行采购,应合理估算每一天用餐人数,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烹饪饭菜数量。
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操作时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严格区分生、熟食物的容器、刀具、墩子等。餐后及时擦扫地面、台面、柜面、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定位存放,保持干净干燥。保持排水通畅,不积存脏水污物,地面、墙壁无污渍,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滋生环境。
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窗帘干净整洁明亮,地面、墙面整洁无油污,壁画符合就餐环境。
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洗刷餐饮具须有专用水池,所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后的餐饮具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依据四川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定点收集、存放、处置餐厨垃圾及时清扫消毒餐厨垃圾存放地,保持整洁。
服务人员用语规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坚持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
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
提供接待餐桌席服务,菜品应不断更新。提供日常工作职工一日三餐用餐服务,按照规定时间开餐。确保菜品质量、味道、食品安全,按照规定每餐保留菜品样品。按照操作规范使用食堂电器和燃气设施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电源和气源,并向食堂管理人员汇报,下班后关好操作间及餐厅门窗。按要求做到食品分类,先进先用,生熟食品和生熟用具分开,食堂餐具清洗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操作间工作台做到随用随清,所有食堂垃圾当日处理。会议、公务接待用餐由专人负责,具备一定的礼仪知识和接待常识。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杀服务,确保无四害、无油渍。食品留样应采集烹调终止、验收完毕后,即将上桌食用的食品,不得另行单独制作。食品留样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写留样记录,注明好食品制作人姓名、留样品名、留样时间(月、日、时)。每种食品留样重量不得低于125克,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油水分离池要求每周清理一次。须符合食品卫生检查。餐巾纸、牙签、桌布等食堂必备的用品用具(包含但不限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食材的采购由业主方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人员的管理、卫生及食材的烹制。
根据采购人安排进行加班服务,加班服务涉及到的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
室内外环境做到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烟蒂、无痰迹、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桶装化管理,并及时清倒,做到无垃圾积压。
认真抓好除四害工作,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定期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灭杀活动,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蚊,四害密度达标;
对餐厅的设备设施,食堂人员应按《设备设施管理手册》的要求谨慎使用、认真维护,定期对餐厅设备设施状况进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天负责检查厨房内冰箱、消毒柜、蒸饭柜等实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在供餐结束后关闭水电气;
每天负责检查就餐区的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在供餐完毕后关闭所有电源;每周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采购人;
积极对食堂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食堂内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
(4)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提出的食堂管理服务要求。
6)其它要求
(1)对成交供应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响应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成交供应商派出的物管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连带责任。
(2)自行考核: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投标时所提交的考核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业主方监察下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核,服务项目、服务品质、满意率不低于合同要求。要求安全维护有力,办公区秩序良好,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绿化维养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完好率达100%以上;各项服务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业主考核:物业管理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由业主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月度综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
(4)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不包含家属区,待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家属区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双方可本着友好协商的前提签订服务协议。服务过程中,如因家属区业主委员会和成交供应商在共管问题上双方协调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