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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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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质检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无锡市质检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190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08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HXCG2020-020

项目名称: 无锡市质检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693644 .00

最高限价(元): 1693644 .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693644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无锡市质检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21693644无锡市质检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用委托管理方式,即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食品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餐具、厨房设备、设备保养费及水电费由招标人提供与承担。中标单位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受招标人监督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 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等内容;

(3)、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六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的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至 2020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0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1904室)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现场获取,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售价(元): 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08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1904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08日 13:30

开标地点: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19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关于进一步升级“锡康码”和推广“苏康码”提升疫情精准防控水平的通告》(第15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或“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 或“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 或“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申领“苏康码”的,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 无锡市春新东路8号

联系方式:0510-88708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1904室

联系方式: 1315191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亚新、徐祎婧

电 话: 1315191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