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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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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成交公告2020-12-15

招标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财磋商采购-2020-52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汴财磋商采购-2020-52-1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河南华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60号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a座4层1,230,0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合格1年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秀玲、徐彬、陈硕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费按照预算价的1.5%收取(不含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21,1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6日 至 2020年12月1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与五大街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739987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23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230123

附件下载: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及餐饮配送文件.pdf
附件下载: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 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汴财磋商采购-2020-52 (三次) 目 录 第一章 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4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 20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2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6 1 第一章 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25 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财磋商采购-2020-52 2、项目名称: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20000元 最高限价:13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汴财磋商采购 -2020-52-1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 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 1320000 13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期限:1年 5.3 服务质量:合格 5.4服务内容: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详见磋商文件) 5.5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 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 12月 02日至 2020年 12月 08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0 9 时 25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s.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25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开标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020年 12月 02日至 2020 年 12月 0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 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 0371- 23859291) 2、供应商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 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 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与五大街交叉口北 200米路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739987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23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230123 4.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与五大街交叉口北 200米路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739987315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230123 3 项目名称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定点单位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资金落实 已落实 6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服务期限 1 年 8 服务内容 餐饮管理公司及副食品配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 服务质量 合格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有效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 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供应商需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5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3 竞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采购人书面澄清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15 转包 不允许转包。如果发现成交人有转包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与成交人的 合同,其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16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磋商小组审查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 应磋商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无企业电子签章并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的; (2)未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磋商文件的组成” 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格式”要求制作和编制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 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磋商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磋商控制价的; (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2)未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供应商的。 17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澄清补充等 18 竞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见磋商公告 19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 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6 20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 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21 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标 方案 不允许 23 签章要求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4 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竞标截止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 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 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6 评审程序 见后 27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经济、技 术专家 2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8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家候选人数: 3名 29 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拟定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 系统中加密上传,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响应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 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7 31 本项目磋商控制价 1320000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2 招标代理费 24000(不含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33 偏差说明 1.若供应商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或不能完全响应,必须在 响应文件中以“偏离表”的方式加以详细说明。 2.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 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 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标作 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重大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响应文件的签署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签署要求。 b.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c.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d.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 虚作假方式竞标的; e.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4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回复,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35 硬件特征码 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 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供应商,禁止其一年 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8 36 补充说明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 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 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30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 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37 成交人须知 中标后,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核 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 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8 履约保证金 预算金额的 2%,签订合同前缴纳。 39 未尽事宜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1、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9 一、说明 1.总则 1.1 定义 1.1.1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 提出的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成交人的招标方式。 1.1.2采购人—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人。 1.1.3供应商或响应人--指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简称响应人。 1.1.4签章—上传系统的电子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章。 2.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 标或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因供应商失误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 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4.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1.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4.1.4《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 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4.2 磋商文件由下列章节组成: 第一章 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 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4.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内容及要求等,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 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变动 10 5.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代 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 足 5日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2 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内容有异议,需在截止时间 5日前在系统内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将在系统 内进行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 5.1条执行。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6.磋商的语言与计量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文字书写。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 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6.2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响应文件的编写 7.1 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 律责任。 7.2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服务方案 五、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七、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8.磋商价格 8.1 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采购人给出的资料填报磋商价格。除非有特别声明或磋商达成一致的,未列明的 将视为包含在磋商价格中。 8.2 本次磋商不接受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报价。 8.3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服务工作难易程度、复杂性,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根据磋 商文件要求自主进行报价。 9.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 9.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10.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递交截止时间 11.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 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11.2 采购人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递交截止时间。 1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2.1 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2.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 内容为准。 五、竞争性磋商和评审 13.竞争性磋商 13.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工作。 13.2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14.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详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14.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 况。 14.3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 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4.4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5.评审程序 15.1 响应文件的初审包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5.1.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检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 格。 12 15.1.2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5.1.3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 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章的; (2)响应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3)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6)竞争性磋商报价与其组成部分相互矛盾,致使竞争性磋商小组无法正常评审判定; (7)供应商相互串标,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5.2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 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系统做出,并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系统做出。 15.3 算术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 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磋商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 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16.最后报价(二次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 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相应数量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 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原则 13 1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 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 18.2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 面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采用准入制,磋商小组独立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全部实 质性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如有一项内容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即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2.1.1资 格评审标 准(开标 时不验原 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 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信用查询 提供网页截图 2.1.2形 式评审标 准 供应商名称 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致 签章要求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3响 应性评审 标准 服务内容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质量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时间起 60天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控制价,超出磋商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注:所有供应商均在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进入综合打分环节。 15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磋商报价:20分 综合部分:24分 技术部分:56分 注: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得分,数值精确到 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磋商控制价是采购人控制招标的最高限价,超出磋商控制价的磋 商报价其投标为无效标。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3.1(1) 磋商报价 (20 分) 本项目进行2轮报价,第二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 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 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 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 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 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价格扣 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磋商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基准价。 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 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 16 3.1(2) 综合部分 (24分) 管理体系认证(8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4分,没有不得分。(供应商提 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4分,没有不得分。(供应 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 信用等级(4分) 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且为 3A的得 4分,没有不得分。 荣誉(2分)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得 2分,没有不得分。 业绩(6分) 提供 2017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团餐食堂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的 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多得 6分。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 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没有的不得分。 厨师配备情况(4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持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分。提供厨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没有的不得分。 3.1(3) 技术部分 (服务方 案) (56分) 食堂管理制度(4分) 针对食堂服务,提出健全的食堂规章制度,明确各类、各级人员 管理职责,岗位责任分工,内容具体详细的得 4分,基本合理可 行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 卫生管理制度(4分) 针对卫生管理制度、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内容具体详细的得4分,基本合理可行的 得2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原料采购、储存管理 (5分) 根据供应商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检测检验、储存管理、来源可 追溯等方面是否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采购 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管理措施进行打分,内容 具体详细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 的不得分。 加工制作流程管理 (9分) 1、根据供应商对生产加工制作流程是否按规定设置功能分区、 是否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进行功能布局、生产加工工程中清 洗、消毒程序是否严格和可靠等情况打分,内容具体详细的得5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17 2、根据供应商对生产加工制作流程是否按规定设置功能分区、 是否按照“人流物流分开”的原则进行功能布局、生产加工工程 中清洗、消毒程序是否严格和可靠等情况打分,内容具体详细的 得4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人员配备及管理 (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操作人员是否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定 期进行《食品安全法》、治安消防、岗位知识技能等培训与考核 等情况进行打分,内容具体详细的得 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以上提供培训及考核活动记 录、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 食品安全质量保证 (8 分) 1、根据供应商对原材料源头监管、入库检验检测、储存保管、 样品留存、过期食品处置的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 打分,内容具体详细的得 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分,一般的 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 2、供应商购买有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3分,没有 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经营品种 (4分) 满足基本餐品配备要求,提供营养安全、搭配合理的健康饮食、 明确每周早、中、晚餐菜品配置品种、数量及营养配比说明,菜 肴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的得 4分,基本合理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 卫生、消防应急措施 (5分) 针对食堂提出合理的卫生保障措施、消防应急预案措施和突发事 件的处理预案,内容具体详细的得 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 食堂运营管理方案和管 理计划(5分) 针对职工食堂运营管理,提出合理、可行的运营服务方案和管理 计划,内容具体详细的得 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分,一般的 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 (9分) 1、根据供应商对食品卫生、质量的承诺进行打分,内容具体详 细的得 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没有的不 得分。 2、供应商对服务质量的的承诺进行打分,内容具体详细的得 3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承诺进行打分,内容具体详细 的得 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没有的不得 分。 18 1、评标方法 1.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 3名成交候选人。 1.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二次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3 本项目成交人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2 、评审标准 2.1 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1 2.1.1 资格性检查标准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1.2 符合性检查标准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 组通过电子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通 过系统做出响应,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比较与评价 2.3.1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 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磋商小组按规定的量化指标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 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 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3.3汇总全体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 2.3.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项至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l)第二章“总则”第 15.1.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9 (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汇总全体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得分。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通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 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由磋商小组按照得分排列名次推荐成交候选人 3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 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0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经营定位:以大众饮食经服务为主,经营面积以实际提供的经营场所面积为准;每周公布 一次食谱。 2.本次招标是对投标企业信誉、业绩、装修改造、经营管理理念、服务承诺等多个方面的综 合实力评价。总队与中标企业签订《食堂经营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餐饮安全、 卫生、质量、价格及服务要求,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明晰安全责任考核与奖惩制 度。 3.采取整体委托经营方式。总队提供经营场所和水、电、燃气、损耗品等设施,成交人提供不 低于 6人的服务团队,人员工资按照人均 6000元结算(含社保、福利等费用),中标方按照 总队就餐需求按照人均 29元/天的标准进行原材料采购,费用由总队统一支付。 4.餐具洗消、餐厅、操作间、厕所、室内外楼梯及餐厅周边环境卫生保洁等均属于中标方管 理范围,管理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5.经营期限 1年,合同结束后经营情况良好,原经营者优先考虑续约,餐厅设施设备完好交 给总队。 6.签订合同前,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消防食品安全风险抵押金),终止合同 时,无消防食品安全事故,无息退还。 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 注释: 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该文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公司提供的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下列清单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与内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数 量单 位 单 价 总 价 交货期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货物(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 )。合同总价款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货物设计、制 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检验、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 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 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等。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采购代理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乙方磋商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经双方和 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相关变更、补充协议、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 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22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 一致;若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 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 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 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 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 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服务)地点: 2、交货(服务)期限: 天,从 计算。 3、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 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 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 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 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 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报价文件的 承诺(详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且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 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及搬运、售后服务等; 3、若报价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23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 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 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货物中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 2年(请分别列 出: );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包 含在合同总价中。 3.3、 免费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货物的配件 及零部件等,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 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货物使用现场维 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 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方式)(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 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 收单后按付款方式约定付款。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则出具经甲方盖章确认的 发票复印件、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合同副本等材料,按付款方式约定申请拨付款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服务)、拒付货物(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 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服务),或交付的货物(服务)质量、品种、型 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 滞纳金。如乙方逾 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24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 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 款,并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次扣除乙方 违约金 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 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 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补充,终止及转让 除《政府采购法》第 49条、第 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 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其他任何无法预 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在此列)。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 各执__份,监督部门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5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 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 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三次)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7 目 录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服务方案 五、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七、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28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1、磋商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的全 部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补遗、澄清和变更资料),我们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 愿意以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元)的磋商价格,服务期限:_ __ __, 服务质量达到: ;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完成本项目的相应工作。同时做出以下声明: 1.我方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60天。 2.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 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6. 我方承诺不泄露磋商活动中获取的项目信息、商业秘密。 7.我方严格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支付相关费用。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9 2、磋商函附录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服务内容 磋商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磋商有效期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1、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2、磋商报价小写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_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系 (供应商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授权委托 人。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 (项 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电话: (保持畅通)。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2 四、服务方案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33 五、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 质量承诺: 服务承诺: 除有其他服务承诺外还应承诺以下内容: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完全按照甲方要求 及甲方的管理办法执行达到甲方满意,如达不到甲方要求我公司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优惠承诺: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4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B.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C.成立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 D.法人代表: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 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5 七、承诺书 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____(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 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 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6 2.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 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7 3.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保 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8 4、承 诺 书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执行扶贫政府采购政策,保证完成采购人承 诺的预留扶贫采购份额(包括但不限于“扶贫 832”平台)。保证遵守并执行其他政府采购政 策。如该承诺书不实,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不利结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无责任单方面解除合 同等)。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9 八、其他资料 1、资格证明材料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6)提供有效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7)信用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注:文件中没有给出格式的,格式自拟。 40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据实填写,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包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制造商划型填写: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否则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认定权在磋商小组; 4.供应商可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供应商非小型、微型企业的,无需填写此表。 41 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据实填写,选用)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空): 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 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非联合体投标,将本条删除。)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此表。 42 附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据实填写,选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填写采购人名称)的(填写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无需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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