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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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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食堂项目服务需求公告

招标详情

河池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食堂项目服务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0/12/16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食堂项目服务。
    二、采购内容:河池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食堂项目服务。
    三、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四、保证金:10000元
    五、参加院内谈判公司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七、报名方式:
    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详见附件1、2)。
    八、谈判时间:2020年12月23日(暂定)。
    九、谈判地点: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22楼行政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8—2289549,15177842688,联系人:曾老师)。
    十、网上查询:河池市人民医院(http://www.hchos.cn/)。

    附件:1.服务要求.docx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2

服务要求

为了进一步改善医院职工及患者的就餐环境,提高职工、患者的就餐体验,优化食堂服务,改善膳食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职工,从而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医院决定将传染病区食堂(含超市)由第三方承包经营。

一、食堂概况

1.传染病区食堂(含超市)总建筑面积约 320平方米(待装修),由医院装修,承包方可根据经营提出装修意见。

2.经营设施、设备要求

食堂要求有明确的餐厅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主副食品仓库、更衣室等房间齐全,按烹调间、切配间、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抽排系统;配备有冰箱、冰柜、和面机、洗碗机等相关厨房设备,并配备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目前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餐饮经营要求。

二、医院提供的条件

1.医院向承包商免费提供服务场所及前期一次性投入设备用具(进入医院固定资产的设备:冰箱、消毒柜、蒸饭机),根据资产的报废年限逐年扣除折旧费,部分炊具及后续需增加部分设备用具由承包方负责投入。

2.承包方一次性向院方缴纳保证金10000元,合同期满无不良行为全额退回。

三、承包条件:

1.有过经营医院、学校或政府机关食管理经验者。

2.承包方必须熟悉餐饮工作流程和餐饮方面各种法律、法规。

3.承包方招聘员工要求身体健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承包期限:承包周期定为 3 年(以签订合同中载明的日期为准),试行一年考核合格,续签2年。

五、具体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和河池市关于食品加工等相关规定,确保就餐人员用餐饮食安全。

2.承包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人不得将营养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旦发现,院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和诉讼法律。

3.医院成立食堂管理小组,对日常质量管理、食材的安全质量、售卖价格等内容进行监管,并有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指导。

4、承包方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承包方必须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卫生、 安全的各项工作,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5.医院为承包方免费提供经营场所,不收管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能源费承包方按实际用量每月定期向医院交纳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费及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费用。

6.承包方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营养食堂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食堂进行装修、改变布局的,必须经院方允许在不影响营养食堂结构情况下进行,装修费、维护费由承包方承担。

7.承包方在开业后院方将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每次调查满意度必须达到70%以上,达不到将限期整改,一年内3次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则无条件退出承包,设备及餐厅设备不得带走。

8.承包方供应的饭菜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营养。每日所使用的食材要通过农残检测,进入的肉类食材必须经过检疫检验,各种配料、食用油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饭菜品种多样化,菜单每周不重复,营养搭配合理化,价格要低于现行市场价格。医院对日常管理、售卖价格等内容进行监管,并有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方除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外,另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法律责任。

9.医院有权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对食材、物品的质量进行检查。

10.由承包方负责餐余垃圾清理、操作间、就餐餐厅、就餐餐具的清扫和消毒工作;同时负责防虫消蟑等工作,并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

11.院方因工作环境特殊,承包方必须保证在正常用餐时间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无间断提供就餐,承包方要为住院患者、员工提供便捷的订餐服务(微信订餐)并提供配餐、送餐服务和院内职工、进修实习生的工作送餐、就餐服务。

12.承包方承担院方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费用以成本计价,由院方付费。承包方不得推诿、讲条件或出现失误。

13.院方有权利对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出现各种违规和不良行为院方有权进行处罚,必要时终止合同。

14.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饮食纠纷、食物中毒、拖欠员工工资和福利、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15.承包方必须制定有建全的餐饮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并组织实施。

六、服务人员的要求

1.食堂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工作管理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规定持有厨师证、健康证、学历等相关证件,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职业素质好。

2.承包方须向院方提供服务的厨师、面点师持有国家颁发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厨师长(含副厨师长)应是有担任厨师长的工作经验、及5年以上从事厨师工作的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能保证厨房的正常运转。厨房各类厨师应是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五年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

4.服务人员建立档案,有据可查。

5.所有服务人员合同签证费、工资、保险费、医药费、工伤治疗及其它劳保福利性开支等费用及相关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6.所有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并上墙公示。

7.所有服务人员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8.承包方必须安排有固定的主要管理人员2~3人进行管理。

9.职工或患者投诉(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一次性扣除保证金500—1000元人民币。

七、餐饮公司服务标准

1.员工餐厅服务工作按照星级酒楼餐饮服务标准执行。

2.因中标承包商的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由承包商提供的厨房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中标承包商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中标承包商所使用的餐饮设备及物料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及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

4.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及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法》。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为医院重点项目,投标人需经过详细的现场勘查,且勘查后结合本项目《项目服务需求》做出方案,因此,投标单位定于2020年12 月22日上午10点到河池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进行现场勘查,并由采购单位开具勘察证明函(证明书须经院方指定联系人签字确认,且加盖院方印章)。投标人在开标时需出示院方相关的有效的勘察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现场勘察联系人: 秦玉梅,电话:0778-2287656)

、其他要求

建立节能、节约方面的工作制度,承包方要教育员工做好节能工作,不能浪费水、电、燃气等能源;在工作过程中,须爱护设施设备,对食材及餐厨用品要合理安排、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