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时间:2020-12-16 10:55 】 |
项目概况 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1日9:15(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CGSF201 项目名称: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856万元 最高限价:15元/人/天(中餐,每日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由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投票表诀,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经营实体。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地点:自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网址:http://ggzyjyzx.tl.gov.cn)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铜陵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入诚信企业库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在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zx.tl.gov.cn)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诚信企业库登记注册联系方式:0562-5885809、5885810)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如有修正,将在该网站补充公告栏公布,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售价:不收取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9:15 地点:开标四室_铜陵交易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询标通知、客观分公示、否决通知等,通过系统在线方式完成。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 联系人:潮工 电 话:0562-8814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井路铜冠商务大厦南楼1015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0562-2885626/13955934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0562-2885626 八、投标保证金 无
| |
附件:
| |
|
项目需求
注:
%2、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采购需求说明
为强化中学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吸引社会餐饮资源优质、服务质量高、信誉度好、业绩优良、有经营管理食堂经验、资质合法的餐饮服务企业承包经营食堂。向社会招标承包经营食堂餐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目前有大众食堂和小食堂两个区域,工作日中餐,每日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中餐标准为15元/人/天,每月每人最高消费不得超过330元。
二、采购方式
实行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择优(资质、信誉)中标。
三、项目内容、条件
1. 餐厅配备了餐桌凳;食堂设有操作间、粗加工间、主食库、厨具等。
2. 按单位作息时间每天需午餐,双休日、节假日就餐人数不确定。特殊情况下有一定的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3. 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 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员工食宿等生活问题。
四、合同期限
1年,合同期满后由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单位进行表诀,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承包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承包商经营不当造成就餐人员不满或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并追究承包商法律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1. 承包商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后向采购人缴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给单位人员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六、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2. 承包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具体规定执行。
%2. 承包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单位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二)管理要求
1. 食堂相关设施设备等均属于承包商管理范围,承包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大楼管理规定,为就餐员工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 因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由承包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 承包经营者必须遵守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单位人员的工作与休息。
4. 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必须加强对所雇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在食堂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 对于每日产生的厨餐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在食堂内堆积。承包商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严禁销售给养殖户和其他非法单位。采购方将不定期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6. 保证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搭配合理。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所有食材加工必须在食堂内进行,严禁将食材交于第三方进行加工处理。
7. 为确保饮食安全采购人有权对承包商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搭配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承包商必须虚心听取采购人意见。
8. 食堂煤气费用均由承包商负责承担。
9. 承包商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包人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承包人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期结束后,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10. 承包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进行保养、维修,延长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包商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 承包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责任。
12. 承包商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3. 承包方财务独立核算。采购人配食堂监控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经营食堂中的原料生产标志、进货渠道、原料质量、原材料投放量、饭菜规格、索证索票、原料追索、食品留样、台账记录、明厨亮灶、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员工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服务态度、经营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等实时监督管理和审查,随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方必须接受监管,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4. 承包方必须遵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的文件、规定、制度、规范。必须遵守执行有关食堂管理的制度,必须接受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食堂安全和职工就餐安全。
(三)其他要求
1、相关费用及要求
1.1免费为中标人提供场地;燃气费由中标人根据实际使用自行缴纳。
1.2中标人在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菜肴质量,确保菜肴质量的稳定,把好菜肴质量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1.3中标餐饮企业提供大众菜肴,主要是中餐,分别提供自选餐和其他类主食供就餐人员选择。
1.3.1午餐:自选餐形式,供应菜品不少于7个品种,其中主荤不少于4种,素菜不少于3种。保证每天必须提供1份特价菜,米饭第一碗不高于1元,并实行免费续饭,供应免费汤及小菜各1样。
1.3.2包厢用餐:接待按标准套餐或点菜供应,中标供应商应同比市场给予一定的优惠。
1.4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公示,接受监督。主荤菜4-6元/份,次荤菜3-4元/份,素菜1-3元/份,份量充足,提供牛奶及水果品种丰富(不得高于市场价)
1.5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含售价)(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的后勤饮食。
1.6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卫生标准,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整洁;服务过程中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
1.7本项目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如会务用餐、公务商务接待等)服务,请供应商要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2、质量要求
1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并供餐企业使用的食用油、米、面、副食以及所有调料用品要严把进货关,米、油等主、辅料必须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实行定点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职工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或电子屏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采购人和职工监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2.1有毒有害和转基因的食品;
2.2剩饭菜、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2.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2.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2.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3、安全卫生管理
中标人为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环保责任,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责任。
4.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环保、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全部承担。
4.2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
4.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4.4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4.5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做好虫鼠害控制工作。
4、用工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
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标后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职称证书、健康证等证明供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并实行动态管理,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
3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4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经营管理
中标人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遵守食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1采取电子结算方式,方便就餐人员快速结算。
2饭菜销售明码标价、公示,工作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3中标供应商应该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包括对采购人人员违反餐厅餐饮要求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4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6、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投资的设施、后堂灶具设备的所有权,食堂公共设施、后场灶具、用品、用具等由采购人负责登记造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存档,交由中标人经营管理。成交供应商负责售卖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
2在餐饮服务期间易耗餐盘餐具使用损耗率控制在每年5%以下,5%以内由采购人负责添置,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补充添置。
3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他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其中油烟净化设备每年专业清洁不少于3次,清洁时须向采购人备案,接收采购人监督,每少一次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
4合同终止和解除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5食堂员工住宿安排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食堂全面管理
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自觉接受对菜肴质量、供应价格、财务管理、食品采购、操作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
8、食堂财务管理
8.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8.2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服务按月结算(前期可能按季度结算)。
9、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人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9.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环保、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9.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9.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约,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现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0、考核与退出机制
根据《食堂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奖惩。
10.1正常退出
10.1.1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合同自动终止。
10.1.2经营者提前退出
a.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b.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研究批准后,按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10.2强制退出
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立即终止合同,责令退出食堂经营,并视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2.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
10.2.2.中标人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采购人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
10.2.3因中标人责任引发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采购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10.2.4掺杂使假,使用剩菜、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职工身心健康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情节严重的。
10.2.5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
10.2.6供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
10.2.7擅自停止经营的。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10.2.8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
10.2.9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采购人形象的。
10.2.10按中标人中标承诺的主菜品毛利率进行评价考核,采购人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达不到承诺要求,采购人对其约谈并限期改正。连续三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将解除承包合同。因特殊原因菜品需要提价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提价。
10.2.11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自动解除承包合同。
10.3 监督考核
10.3.1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按照制定的《食堂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中标人是否继续经营的依据。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违反合同行为进行处罚,视情节每次处罚违约金500-1000元,如中标人不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3.2监督考核细则
采购人从经营公益性(毛利润)的合理性、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饭菜质量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每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见下表:
食堂经营年度考核评价表
考评项目 |
项目内容 |
项目标分值 |
考评分 |
扣扣分事由 |
内部管理 |
(1) 管理制度健全,并及时完善。 (2) 依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 (3) 操作流程、安全责任制度上墙。 (4) 内部管理规范,档案、记录齐全。 |
20 |
||
伙食质量 与价格 |
(5) 主副食品种丰富。 (6) 菜肴品种、质量、价格符合要求,毛利率抽检,达到中标人承诺要求。 (7) 饭菜新鲜。 (8) 菜肴色香味俱佳。 (9) 高、中、低档菜肴搭配合理。 (10)提供牛奶及水果品种丰富。 |
30 |
||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
(11)食堂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无死角;纱门纱窗配备完好;四防措施到位;桌椅、摆放台清洁卫生、无油渍水渍等;地面干爽,不粘滑、无油渍、水渍;清洗盆、水槽干净,下水道畅通无积物、淤泥等;设备用品摆放整齐,排油烟设备干净、无油渍、水渍。 (12)库房原材料分类摆放整齐,有标识;厨具、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清洁卫生;冰箱原料存放规范合理。 (13)食品保持清洁,饭菜中无异物、蚊虫等;员工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等穿戴整洁,无违反操作规范现象。 (14)生熟分开,蔬菜、肉类、水产清洗池不混用,有标识。 (15)原材料采购保管符合要求,票证齐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规定。 (16)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17)餐具消毒符合要求。 |
35 |
||
服务与规范 |
(18)员工配戴工号牌上岗,餐桌清理及时,服务文明周到。 (19)菜单公示及时,饭菜明码标价。 (20)餐厅文化健康、向上、有特色,就餐环境温馨有序。 |
15 |
||
考评得分 |
备注:
(1)年度考核内容分为考核评价打分和满意度测评(基本满意以上),总分100分。
(2)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年度考核结果与合同签订挂钩,达到合格及以上的续签下一年合同。
11、其他
11.1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健康证、工作牌)上岗,礼貌用语和微笑服务。
11.2采购人专人负责就餐卡制作、充值、就餐卡发放,中标人不得对外销售和经营(向党政机关送餐除外、具体由采购人决定),未经允许私自对外经营和销售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20%的营业额。
11.3附近的区直单位需要中标人送餐的,具体由采购人决定,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
11.4采购人增设就餐结算系统,一般每月与中标人结算一次(初期可能按季度结算,中标人必须配合),根据双方核准后的营业额,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人营业额,不得拖欠。结算以转帐方式支付。
11.5在经营期内,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如需要调整经营方式,经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协议。
11.6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采购人应按合同执行情况,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或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予以扣除后部分返还。
11.7食堂具体开业时间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人要服从采购人安排,中标人要提前介入,做好开业前筹备工作。
11.8第一中标单位需负责食堂各工作间水、电、气、地沟、暖通等进行二次设计(合同签订一周内完成),提供上述施工设计图(含电子版),并同厨具配送公司、装修设计及施工单位做好对接。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不得单独计费。
11.9其他需要中标人配合实施的工作,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