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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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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6 11:28
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城财采2020YDXZCG-2047-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YDXZCG-2047-1

二、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翔鹰中央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吴段28号

中标金额:1598.7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1

冷冻库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1

304265

2

冷藏库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1

476736

3

砍排机(高原定制型)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1

111150

4

带骨切丁机(高原定制型)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1

124150

5

真空冷却机(高原定制型)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1

880000

6

高原带压定制型蒸汽米饭线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2

880000

7

微波隧道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2

516100

8

除渣浸泡洗涤烘干一体机(高原定制型)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2

361400

9

消毒库(高原定制型)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1

1651883

10

运餐推车

浙江/翔鹰

已签订合同为主

50

45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孔祥泉、王真真、蒲亮、吴莎莎、秦赢、石金祥、黄飞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2015】299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东路

联系方式:白女士0891-6338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联系方式: 豆先生 13321339845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01216/20201216112900045_505.doc

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DXZCG-2047-1

招 标 人: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开标一览表 - 1 -

疑问问题表 - 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4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4 -

五、公告期限 - 4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4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4 -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

二、投 标 须 知 - 11 -

1. 总则 - 11 -

1.1 项目概况 - 11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1 -

1.3 招标内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 11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 -

1.5 费用承担 - 12 -

1.6 保密 - 13 -

1.7 语言文字 - 13 -

1.8 计量单位 - 13 -

1.9 踏勘现场 - 13 -

1.10 投标预备会 - 13 -

1.11 分包 - 13 -

1.12响应和偏差 - 13 -

2. 招标文件 - 13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3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4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4 -

3. 投标文件 - 15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5 -

3.2 投标报价 - 15 -

3.3 投标有效期 - 16 -

▲3.4 投标保证金 - 16 -

3.5 备选投标方案 - 17 -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7 -

4. 投标 - 18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8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8 -

5. 开标 - 19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9 -

5.2 开标程序 - 19 -

6. 评标 - 19 -

6.1 评标委员会 - 19 -

6.2 评标原则 - 20 -

6.3 评标 - 20 -

7. 合同授予 - 20 -

7.1 定标方式 - 20 -

7.2 中标通知 - 20 -

7.3 履约担保 - 20 -

7.4 签订合同 - 20 -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1 -

8.1 重新招标 - 21 -

8.2 不再招标 - 21 -

9. 纪律和监督 - 21 -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1 -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1 -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1 -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2 -

9.5质疑和投诉 - 22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4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 31 -

第五章 技术文件 - 42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9 -

一、投 标 函 - 51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53 -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54 -

四、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 55 -

五、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 - 56 -

六、技术条款偏离表 - 57 -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 58 -

八、资格审查资料 - 59 -

九、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67 -

十、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支持资料) - 68 -

十一、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 69 -

十二、生产计划及交货进度 - 70 -

十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 71 -

十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件 - 72 -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

招标编号:YDXZCG-2047-1

单位名称

投标总报价

(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万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开标一览表,须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后第一页,否则视为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注:1、开标一览表请单独封装,以备开标会之用。

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后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和开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在小信封内,加盖公章,以备开标会之用。不得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信封内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封装或封装内容不完整或投标文件封皮有损坏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标段划分自行填制开标一览表。

4、开标一览表必须同时具有签字、盖章(鲜章),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同时具有大小写,小写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6、开标一览表报价总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未按规定报价视为不合格标。

疑问问题表

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

招标编号:YDXZCG-2047-1

序号

疑问问题

备 注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注:此表务必于2020年 12月 7日 12时00分以前报送

(若疑问问题不够填写,请以同样格式扩展)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

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 月14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XZCG-2047-1

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637.36万元。

采购需求:厨房设备及送餐车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营业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2020年 11月 27日,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方式:持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持1)请携带清晰版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招标内经营范围, 以发布公告之前的营业执照时间和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清晰版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版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以上资料含投标人资格条件在报名时需提供清晰版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交于招标公司,零散页不予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环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东路

联系方式:白女士、0891-6338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联系方式:豆先生、13321339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豆先生

电 话:13321339845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名称: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东路

联系电话:0891-6338470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联系人:豆先生、13321339845

3

项目名称

拉萨市城关区净土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第一包:中央厨房设备)

4

建设地点

以合同签订为准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出资比例

100%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招标内容

见技术内容部分

9

交货期

30日历天

10

质量目标

合格。

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2020年 12月7日12时00分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20年12月 7日18时00分以前

17

分 包

?不允许

18

偏 离

?不允许

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答疑、补遗(如果有)

20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 12月 8日12时00分以前

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12月 14日 10时00分。

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

24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5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元)

提交方式:电汇、银行转账进账

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11日18:00时(北京时间,转帐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款项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逾期未到账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开户名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

账号:5405 0102 3636 0000 1153

转账单上必须注明XX项目XX标段,招标编号:XXXX投标保证金,未注明招标编号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中标人需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合同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我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27

近年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8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年至今

2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7年至今

3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 3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2份,其中电子文件采用U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及PDF格式保存(PDF应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废标),投标文件不得加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电子文件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应包含正本1份,副本 3份,电子文档 2 份,开标一览表1份。

32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不分册装订,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后,再合封在一个密封袋里,投标文件应双面打印,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分册装订,

33

▲投标文件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私章及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封装有破损的视为不合格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授权委托人名字: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XX项目投标文件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前不得开启。

并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或“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字样。

未按要求标注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3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3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 12 月 14日10时00分;

地 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38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是否完好

(2)开标顺序:随机抽取

(3)开标一览表签字确认:对开标和有异议现场提出

3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业主代表1人,经济专家2人;技术专家4人。

评标技术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单位:3

41

履约担保

按中标价10%,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42

实质性条款

招标文件中加“★”“▲”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壹仟陆佰叁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1637.36万元)

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暗标”评审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3.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当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其中电子文件采用U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及PDF格式保存(PDF应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废标),投标文件不得加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电子文件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投标人应当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只限1名被授权人参与现场开标,并诚实守信填写承诺保证书,自负法律责任。

6.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7.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 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1.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2.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经常访问以便及时获取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部门: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人豆先生

联系电话:13321339845

通信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

13.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②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4.付款方式

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给甲方,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5%。质保金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并无息退还10%的履约保证金


二、投 标 须 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l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5.2中标人应依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格的1.8%计取)。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中标人应支付此项目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本项不允许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格式

(5)技术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工作进度计划;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件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报价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根据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评审的价格,此价格应包含完成相应工作细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3.2.3本招标项目的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2.4投标人如对报价有任何优惠和折扣,应包含在所报价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

3.2.5投标报价为3.2.3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无故不参加投标(未在开标前三天提交弃标函的)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无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另加2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开标一览表1份。(其中电子文件采用U盘,投标文件不得加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电子文件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后,再合封在一个密封袋里,投标文件应双面打印,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投标文件信封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标段名称:

(3)招标编号:

(4)投标人地址:

(5)投标人名称:

(6)授权委托人名字:

(7)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8)XX项目投标文件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前不得开启。

(9)并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或“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字样。

如果一旦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1.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4.1.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会议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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