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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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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0-4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基本概况:为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化、规范化,拟将机关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2.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业务,主要负责采购单位的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2.3服务期限:3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质量: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6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2.7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0-4701 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业务, 主要负责采购单位的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河南华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县委党校院内) 2,730,636.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 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业务,主要负责采购单位的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年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邬琳、丁慧敏、盛桂琳、于静、周涛(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8,84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6日 至 2020年12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598181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14019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140191108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doc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0-47 采购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代理机构: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时 间: 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1. 总则 18 1.1 项目概况 1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8 1.3 招标内容、服务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8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8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19 1.7 语言文字 19 1.8 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 19 1.10 投标预备会 20 1.11 分包 20 2. 招标文件 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1 3. 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1 3.3 投标有效期 22 3.4 投标保证金 22 3.5 资格审查资料 23 3.6 备选投标方案 23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4. 投标 23 4.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与加密 2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 5. 开标 24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4 5.2 开标程序 24 6. 评标 25 6.1 评标委员会 25 6.2 评标原则 26 6.3 评标 26 7. 合同授予 26 7.1 定标方式 26 7.2 中标通知 26 7.3 履约担保 26 7.4 签订合同 26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 8.1 重新招标 27 8.2 不再招标 27 9. 纪律和监督 27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7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 9.5 投诉 28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 (一)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 29 (二)评标办法 31 1. 评标方法 33 2. 评审标准 33 2.1 初步评审标准 3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4 3. 评标程序 34 3.1 初步评审 34 3.2 详细评审 3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 3.4 评标结果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目 录 5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3 (一)投标函 53 (二)投标函附录 5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5 三、授权委托书 56 四、投标承诺函 57 五、商务部分 58 六、技术部分 58 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59 八、其它材料 6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 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0-47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 公开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37,800.00元, 最高限价:2,737,800.00元 。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0-47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2,737,800.00 2,737,800.00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基本概况:为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化、规范化,拟将机关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5.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业务,主要负责采购单位的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5.3服务期限:3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质量: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纳税证明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供应商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3.3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 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参与其他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598181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14019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140191108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5981816023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140191108 1.1.4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1.1.5 项目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业务,主要负责采购单位的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1.3.2 服务期限 3年。 1.3.3 服务质量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纳税证明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供应商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3.3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勘查。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提出问题的格式要求:将需澄清的问题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进行提问(并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整理、回复。 在规定时间后提交的疑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发布(提醒:各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是否刊登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它材料 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提出问题的格式要求:将需澄清的问题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进行提问(并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整理、回复。 在规定时间后提交的疑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要求,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函,承诺函中供应商应承诺如下: (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其投标; (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3) 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 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 不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6) 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不缴纳同意采购人自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金额转交代理机构。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供应商单位的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 印章。若有委托代理人,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投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在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7.5 装订要求 无 4.1.2 封套上写明 /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开标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5.2条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技术、经济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2,737,8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10.2 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按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格式制作的投标文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毕。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携带CA 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3)因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3 监督 本项目相关各行政监督部门。 10.4 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0.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同时落实但不重复享受以下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介绍http://hkgq.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77707548259258&channelCode=D370102 (适用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3、“e政通”—建设银行融资产品介绍及联系方式 http://hkgq.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98919079880795&channelCode=D370102 (适用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4、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 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 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 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 〔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0.6 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技术咨询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 10.7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5981816023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140191108 10.8 履约验收 1、履约验收小组组成 1.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主管领导、财务人员; 1.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负责人; 1.3、具体机关餐厅负责人; 1.4、第三方可能参与公司或人员(其他餐饮公司或其他专业人员或办事处其他部门人员)。 2、履约验收程序: 2.1、组成履约验收小组; 2.2、制定履约验收规则; 2.3、制定履约验收流程; 2.4、根据履约验收规则和流程检验成交单位提供的服务; 2.4、根据验收结果出具履约验收报告,并要求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2.5、由采购人发布履约验收报告。 10.9 支付方式 采购人每月按合同支付中标人费用(说明:中标人须提供相应发票。)。 10.10 废标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不同的供应商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4)不同的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分包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规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服务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人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将需澄清的问题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进行提问(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整理、回复。)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发布(提醒:各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是否刊登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平台系统发布(提醒:各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是否刊登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 时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以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为标准报价。 3.2.2本次招标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投标报价按照服务期限的总费用进行投报,不接受供应商按其它计取投标报价,否则将被视为不响应,作废标处理。 3.2.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服务的单价、总价。 3.2.4投标总报价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它费用。 3.2.6供应商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3.2.7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截止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与拒绝。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要求,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3.4.2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函,承诺函中供应商应承诺如下: (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其投标; (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3) 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 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 不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6) 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不缴纳同意采购人自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金额转交代理机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其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与加密 4.1.1投标文件密封、签署和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之间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供应商应接受评标所进行的修正,并承担一切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 4.1.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按照电子招投标流程实施。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远程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流程 5.2.2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资格审查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结果出来采购人联系人立即向本单位汇报、用印、定标确认,交予代理机构。 7.2 中标通知 代理机构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书上注明结果公告发布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7.3 履约担保 7.3.1无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入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采购任务取消。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主体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标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文件中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纳税证明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供应商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自行承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自行承诺; 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信用记录及其它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评标 委员会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未超过最高限价。 投标内容 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业务,主要负责采购单位的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服务期限 3年。 服务质量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60天。 其它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内容。 (2) 、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价格部分:15 分 商务部分:32 分 技术部分:53 分 价格部分(15分)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包含福利、监狱)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如下: 评标基准值=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评标报价×15分 据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对其报价的合理性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有效供应商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供应商。 技术部分(服务方案)评分标准(53分) 项目理解和重难点分析(5分) 能够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重难点编制实施方案: 服务方案合理完整的得3-5分;服务方案较合理但针对性不强2-3分;服务方案基本完整1-2分。 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与措施,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具体措施(8分) 供应商制定的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与措施详细、完整、可行的得6-8分; 供应商制定的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与措施较详细、较完整、较可行的得3-6分; 供应商制定的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与措施不详细、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0-3分。 充分考虑职工餐饮习惯和规律,考虑食品质量水平、营养及口味的差异性,菜谱搭配合理(8分) 供应商制定的菜谱详细、完整、合理的得6-8分; 供应商制定的菜谱较详细、较完整、较合理的得3-6分; 供应商制定的菜谱不详细、不完整、不合理的得0-3分。 遇到重大活动时积极配合及相应配合措施,能够及时调配厨师及服务人员(8分) 工作安排合理性强、科学性强得6-8分; 工作安排合理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得3-6分; 工作安排合理性差、科学性差得0-3分。 餐厅环境管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与措施(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8分) 方案与措施合理性强、科学性强得6-8分; 方案与措施合理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得3-6分; 方案与措施合理性差、科学性差得0-3分; 成本控制方案与措施(8分) 方案与措施合理性强、科学性强得6-8分; 方案与措施合理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得3-6分; 方案与措施合理性差、科学性差得0-3分; 与委托方管理人员及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听取用餐人员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服务的方案与措施(8分) 方案、措施合理、实施过程便捷的得6-8分; 方案、措施较合理、实施过程较便捷的得3-6分; 方案、措施不合理、实施过程较繁琐的得0-3分。 商务部分(32分) 人员配备(12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除采购人基本要求外,每再增加一个具有烹饪师证书的的人员得 3分;具有烹调师证书的人员得3分;具有营养师证书的人员得 3分;此项最高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证书证件复印件,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 服务承诺(15分) 1、供应商服务承诺具有全面履行承诺或完成承诺的方法措施,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得3-5 分;服务承诺没有全面履行承诺或完成承诺的方法措施,不够具体明确,操作性不强,得 0-3 分。 2、供应商对服务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实质性服务承诺与措施,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得3-5 分;不够具体明确,操作性不强,得 0-3 分。 3、供应商提供的食堂布置建议方案的合理性及适用性。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得3-5 分;不够具体明确,操作性不强,得 0-3 分。 合理化建议(5分) 协助委托方做好食堂正式投用前的布局设置等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得0-5分。 供应商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注:以上各项若缺项,则该小项按0分计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计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见评标办法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完成对综合得分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承包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1、甲方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餐饮服务经营。 2、乙方必须科学配餐、营养齐全、保质保量为甲方供给餐饮服务. 3、甲方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用 (大写), (小写)。 4、服务期限: 3 年 。 5、付款方法和条件: 付款方法:采购人每月支付费用;条件:须提供相应发票。 二、双方的责任和权限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等硬件物品。 2、乙方提供合理的人力资源和管理。 3、甲方不得随意和终止乙方的承包。 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防疫、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评议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乙方如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在问卷调查中达不到 80%以上的满意率,发生投诉等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并处罚金200--500元,每季度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季度进行考核一次,若评定结果未达标,按照食堂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若评定结果严重不合格,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4、乙方与甲方用餐人员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进行协调。乙方应尽快妥善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5、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误餐或无法供应餐食,甲方有权对乙方警告处分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6、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如造成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把进货渠道,严禁购进变质发霉的食物,做到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各类经营所需证件齐全,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必须统一工作服装(费用自理)。食堂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3、食堂禁止使用对环境有污染的饭盒和方便袋,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乙方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电及有关的安全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做干扰正常秩序的事情。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7、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品行端正。 8、甲方提供的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9、乙方所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权限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各类原材料购进自主。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乙方充分确保高质量饭菜的供应,切实保障餐饮安全。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造成损失,甲方视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如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 四、其他 1、遇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调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相互尊重,尽量不发生摩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件,如有发生,将追究责任。 3、节假日期间,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就餐。 4、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__陆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叁___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受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受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单位地址: 三官庙办事处 联系电话: 15981816023 联系电话: 附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餐厅餐饮工作的管理,使机关餐厅工作人员更好地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机关餐厅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事处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检查考核人员的组成: 1.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主管领导、财务人员; 1.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负责人; 1.3、具体机关餐厅负责人; 1.4、第三方可能参与公司或人员(其他餐饮公司或其他专业人员或办事处其他部门人员)。 二、检查范围: 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机关餐厅管理及办事处职员满意率,办事处职员投诉(投诉扣分加倍)等。每月检查1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100分,80分为及格分。 三、处罚办法: 在考核中,办事处将根据检查评比结果;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并处罚金200--500元,每季度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季度进行考核一次,若评定结果未达标,按照机关餐厅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若评定结果严重不合格,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四、机关餐厅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内容见附表1。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 3、满意度调查不满意率大于20%的,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五、满意度: 考核小组每月对机关餐厅满意度的调查,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 六、本办法从2020年8月10日起实行,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机关餐厅管理考核表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伙食质量(35分)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机关餐厅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有一项不合格-1。如出现采购质量问题办事处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15   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有一项-1,有人举报-2/次。 4   中、晚工作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种类≥3种 每少一种-2。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2。 4   出售隔夜饭菜时必须经高温加热后方可出售。超过规定用餐时间出售的饭菜必须加热。 出现质量问题-2/次,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4   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明码标价,饭菜的份量和价格要合理。 无明码标价或实际价格不符-3,超过限价或质价比不合理-2。 4   饭菜及主食品价格由办事处审定后确定,不准擅自上调价格。如上调可上报办事处审批后执行。 擅自变更价格1个品种-1。 4   服务质量 (35分) 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出售食品时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并挂牌上岗。 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1/人,发现没穿工作服、工作帽及挂牌上岗-1/人。 15   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发现-1/人。 5   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发现1人次接接触食品-1。 5   机关餐厅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发现1人次不文明行为-2。有人举报-5/人 5   按办事处规定时间开饭。按时回收餐具 出现一次减1分 5   卫生标准质量(24分) 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发现苍蝇-1/次、老鼠-2/次,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2。 6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存在交叉污染并无明显的区分标志-2,生、熟食品末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3。 6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及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有一项不清洁-1。 6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无消毒作业-2,不定期-2。 6   机关餐厅 管理 (6分) 机关餐厅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规定,严禁非机关餐厅人员随意进入机关餐厅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2。 发现非机关餐厅人员随意进入机关餐厅-1/次 2   对外聘炊事人员及其社会关系进行严格审核,对所聘炊事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所聘炊事人员在业务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 对所聘炊事人员无审核及末登记管理-1,对所聘炊事人员管理不力-1。 4   附件2:机关餐厅满意度调查表 饭菜质量30分 服务态度30分 卫生状况30分 饭菜价格10分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30-25 25-20 20分及以下 30-25 25-20 20分及以下 30-25 25-20 20分及以下 30-25 25-20 20分及以下                         得 分 得 分 得 分 得 分         政府采购廉政合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 (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 (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 (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 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 (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五条:检查方式 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 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采购办、采购中心各一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受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受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单位地址: 三官庙办事处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服务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单位意见 供应商确认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5章 采购人需求 ?一、本次招标服务的内容: 供应商需负责以下工作内容: (1)采购人员工作日每日三餐管理(早餐、中餐、晚餐); (2)食材采购; (3)餐厅管理过程中一次性用品消耗; (4)餐厅清洁; (5)食品安全; 二、基本概况及具体工作要求: 2.1 服务时间: 早餐开餐时间: 7: 10 至 8: 30;午餐开餐时间: 12: 00 至 13:30; 晚餐开餐时间:18:00(夏令时 18:30);按时开餐,保质保量,不得延误。 2.2 人员基本配置如下: 序号 岗位 岗位职责 备注 1 餐厅经理1名 负责餐厅管理、对接办事处;全面负责餐厅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事物。 1 主厨1 名 负责配合制作每周菜单,每日早、中、晚所需菜品,负责所使用的食堂餐具日常维修和保养负責主厨卫生管理。 高级烹调师证书 2 面点师2名 负责餐厅各类馒头、包子等面食制作。 3 配菜1名 根据不同的烹调方法和成菜要求,采用切、片、斩、剞、剁等刀法把原料切配成所需形状,使原料易于成熟和便于入味;根据配质、配色、配形、配器的配菜原则合理配菜;对事物原料进行合理选择调配,加工治净,加热调味,包括调味熟食,调制生食。 烹调师证书 4 勤杂工1名 负责各种菜品的出品,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就餐大厅桌椅、地面墙及各空间角落的卫生清理,并辅配菜准备蔬菜等原料。 工作人员须 100%持健康证上岗(可到岗后一周内办理完毕),年龄在 55 岁以下,仪表端正,没有犯罪前科。 双休日、节假日须有管理人员值班,随时接收工作。 2.3 设备维护使用:设备正常消耗损坏由甲方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中标人浪费食材的,中标人照价赔偿;每日操作前,由生产安全员对水、电、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建立台账,并在经理监督下签字确认后方可工作。因中标人操作或维护不当,导致发生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损坏设备应当赔偿。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2.4 服务要求:中标人须确保饭菜质量和现场服务满意度,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及时调整, 诚恳接受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达到服务满意为止。日常服务中,如发生员工对食堂卫生、食材新鲜度、餐内发现异物等投诉,经核实,按照食堂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每季度进行考核一次,若评定结果未达标,按照食堂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若评定结果严重不合格,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2.5 提供待遇:采购人每月按合同支付中标人费用(说明:中标人须提供相应发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所需各种税金、食材采买费、食堂管理费等,甲方提供住宿、用餐。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菜品丰富多样、应时应季。食材新鲜,荤素搭配。严禁腐烂变质食材,保 证菜肴的卫生。 2.各类优质粮油、食材与调味品的采购、配送应严格验收。 3.定期接受菜品质量、卫生情况、服务质量的检查,并按规定留样。 4.工作人员注意着装仪表,穿着大方,清洁卫生。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 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标准。 5.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用品。 6.投标人应对食堂进行直接管理,不得劳务转包或委托他人管理。投标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内部相关规定,并接受采购人监督。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7.投标人按劳动法和郑州市有关政策规定聘请、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并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投标人及聘请的员工应无犯罪记录,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投标人负责所聘员工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 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工食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9.投标人负责食堂用火、用水、用电安全,防止发生灾害事故。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10.采购人若有公务接待任务,投标人应配合做好伙食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劳动设施、工具(包括炒灶、蒸柜、冰柜、消毒柜、压面机、和面机、烤箱、桌椅、环保排烟)及员工宿舍等工作条件,以及食堂的水、电费用。 2.中标人承担燃料等费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0-47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9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承诺函 五、商务部分 六、技术部分 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八、其它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机关餐厅服务对外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 3 年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服务质量达到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大写) 投标报价(小写) 服务期限 3年 服务质量 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投标有效期 60 天 其他声明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内容 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业务,主要负责采购单位的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备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承诺函 (针对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的承诺) 五、商务部分 六、技术部分 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八、其它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职工人数 从业人员数量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其它资料。(如有) …… ……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包含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日期 说明: (1)该声明函是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非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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