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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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XJGSD-HWCG-2020034(2包)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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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教育科技局食品、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SXJGSD-HWCG-2020034
采 购 人:介休市教育科技局
代理机构:山西晋广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4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18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样本)..............................22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25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项目概况:
介休市教育科技局食品、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介休市三贤大道758号众创楼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日14 点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GSD-HWCG-2020034
项目名称:介休市教育科技局食品、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约200.5万元/年
最高限价:报价优惠不低于3 %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所采购项目的1-2包,每包选择一名供应商。
包号 |
采购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备注 |
1 |
中式糕点 |
约105.00 |
|
2 |
牛肉 |
约95.5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目录、重大税收违规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相关《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 2020年12月2日,每天上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介休市三贤大道758号众创楼211室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需持的资料:
(1)相关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提供所采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按下列格式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的表格。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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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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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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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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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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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报名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三套清晰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4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介休市三贤大道758号众创楼二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12月3日14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介休市三贤大道758号众创楼二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自主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介休市教育科技局
地 址:介休市介公路16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354-7281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晋广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介休市三贤大道758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13834817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13834817235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介休市教育科技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晋广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介休市教育科技局食品、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SXJGSD-HWCG-2020034 |
5 |
采购内容 |
食品(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
6 |
采购范围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
7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8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3年 |
9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10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约200.5万元/年,本次采购:1包约105.00万元/年;2包约95.50万元/年。 |
11 |
最高限价 |
报价优惠不低于3 % |
12 |
付款方式 |
合同约定 |
1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 |
资格条件 |
谈判文件要求 |
15 |
联合体报价 |
不允许 |
16 |
采购有效期 |
60天 |
17 |
保证金 |
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 1包:45000.00元 2包:45000.00元 收款单位:山西晋广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晋中介休支行 帐 号:485170100100038554 截止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开标时供应商携带退还保证金的公司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公司全称、开户行、账号行号等信息,以便及时退还保证金。 详见报价文件后附表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 |
18 |
答疑 |
不组织 |
19 |
现场勘查 |
自行勘查,需向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 |
20 |
报价文件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壹份(U盘),密封提交。报价表另做一份单独密封。 |
21 |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地点:介休市三贤大道758号众创楼二层会议室 |
22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3日14:50时 |
23 |
评审办法 |
比照最低价法 |
24 |
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
3.5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用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7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现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四、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其中加*项目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见‘报价文件格式’);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具有所采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具有相关《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缴纳的完税凭证(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至日前供应商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相关部门出具专用票据);(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截止报名时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相关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报价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主要质量指标和要求的详细描述;(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质量指标和要求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服务能力、服务措施、配送服务人员、服务设施、售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3)其他附件:如项目或供应商不涉及,供应商可不提供如下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格式自定);
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等(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8.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8.2条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1)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或支票等非现金的方式交纳。
(2)报价人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在谈判开始前持交款凭单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成交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报价书另做一份单独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六、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两轮报价方式进行
15. 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唱标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7.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7.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7.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7.5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制造设备用品、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7.6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8. 第一轮谈判(商务谈判)
18.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8.2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9. 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19.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
19.2 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9.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19.4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若出现相同时,相同报价的报价人要进行重新报价,直至报出不同的价格为止。
20. 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 确定成交候选人
21.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1.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推荐1-3名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21.3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按‘序号值之和’法,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1.4谈判小组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 谈判过程保密
22.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 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成交服务费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中标金额 费率 服务类别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
100万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万 |
1.1% |
0.8% |
0.7% |
26. 签订合同
26.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 报价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相关的政策性因素
3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2.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3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3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37.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介休市教育科技局食品、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JGSD-HWCG-2020034
三、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所采项目的1-2包,每包选择一名供应商,见下表。
包号 包号 |
采购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备注 |
1 |
中式糕点 |
105.00 |
见下述六、质量指标及要求 |
2 |
牛肉 |
95.50 |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配送、装卸车、售后服务等。
四、最高限价:报价优惠不低于3 %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目录、重大税收违规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相关《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六、质量指标及要求:
1、中式糕点
(1)≥45克/包
(2)中式糕点类食品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烘烤类糕点国家标准GB/T20977-2007》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式糕点类食品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
(4)供应商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中式糕点类食品到校时间至少距保质期限120日以上,并提供每批次中式糕点类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
(5)供应商保证中式糕点类食品的质量,对破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中式糕点类食品无条件更换。
2、牛肉
(1)牛肉≥10g/包
(2)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包装完好,袋内为负压,包装或薄膜紧贴熟肉制品,组织坚实有弹性,无粘液、无霉斑,切面色鲜,具有熟肉制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亚硝酸盐项目指标,mg/kg,亚硝酸盐(以NaNo计) ≤ 30
(4)病菌项目指标
细菌指标按GB 4789执行。菌落总数,个/g ≤ 500、大肠菌群, 个/100g ≤ 30、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不得检出,检验方法理化指标按GB 5009执行。
(5)污染物指标的检验要求应符合GB2726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6)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直接引用GB 276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7)营养成分要求,每100克,项目指标 NRV%;能量≥5%;蛋白质≥30%;脂肪≥3%;碳水化合物≥2%;钠≥45%。
(8)外包装应保持完好,外包装要求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保质期不得高于12个月。
七、配送要求 :
1、交货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具体时间供货。
在食品检验完毕后,供应商须立即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送货,满足采购人时间要求。
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3、配送方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具体要求,由供应商指派专人、专车负责配送。
4、车辆要求:为符合要求的厢式货车,配送车辆证件齐全,干净整洁,配备有可调温设备,定期消毒。
5、配送人员要求:需持有供货单位工作证和健康合格证。(包括驾驶员)
6、货物的验收、留样与检查:
(1)严格入库验收,规范发放程序。供应商在按采购人要求供应每批次产品时,须向各项目学校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学校将派专人对每批次产品按照送货单验明食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有效期,检查是否有破漏、胀包、腐坏、变质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
(2)食品的留样与检查。每批次产品供应商都要在各中小学校留样,留样份数为1份,留样时间为72小时,留样产品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学校要组织专人负责对产品进行留样。由相关部门适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面粉在配送时出现破包、涨包等质量问题的无条件更换,每一批次面粉要有质检报告,质量合格。
7、供应商配送需在教科局开具“物资配送单”,随货同行至指定学校验收签字后凭此结算。结算流程需执行教科局《寄宿制学校(园)食品物资集中配送实施方案》和《寄宿制学校(园)司务账管理办法》。
八、质量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若因所供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责任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供应商必须保证做到:
(1)确保安全生产。所供产品供应商要取得全国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生产,出厂前必须批次检验合格,并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确保安全储存。供应商保管产品的仓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仓储保管条件,场所宽大、通风良好,干燥、无鼠害,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3)加强运输管理。供应商必须使用专用的车辆运输,货箱内必须配备可调温设备,并定期消毒。
(4)加强质量检测。在学生营养餐食品出库前必须按批次进行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封存、下架本批次产品,报告当地依法抽检送检。
(5)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直接接触的各环节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严禁未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的人员参与产品生产、保管、运输等。学校要配备专职管理员,负责在校期间的保管及发放的工作。
(6)为了保证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供应商应提供每批次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2、供应商应坚决杜绝提供以下产品
供应商供应以下食品,一经发现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3、供应商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抽样检查。
4、具有完善的产品服务体系,提供相关食用常识资料,专人对所供产品食用常识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的培训,必须做到“不培训不食用”。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有完善的产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售后服务措施,遇学生因食用产品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安全高效。
九、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市场询价的最低价*(1-报价优惠百分比)
市场询价的最低价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学校三方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共同确认,询价不少于3家,且各供应商之间没用隶属关系。
供货价格包括货物的供应、配送、装卸车、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十、说明要求:
1、上述指标为采购产品的基本参数,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认真核对。各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满足以上产品的基本参数或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基本参数。如谈判小组认定报价人提供的产品的基本参数存在重大偏离或不符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其所投产品进行考核认定,如产品与谈判文件要求所投产品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
十一、其他:
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其它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参考文本)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竞争性谈判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货物(具体品牌、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等见后附供货清单)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年
三、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市场询价的最低价*(1-报价优惠百分比)
市场询价的最低价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学校三方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共同确认,询价不少于3家,且各供应商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供货价格包括货物的供应、配送、装卸车、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四、货款支付
1、供方配送货物时需在教科局开具“物资配送单”,随货同行至指定学校验收签字后凭此结算。结算流程需执行教科局《寄宿制学校(园)食品物资集中配送实施方案》和《寄宿制学校(园)司务账管理办法》。
2、验收合格后由供需双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进行货款支付。
六、交货
1、交货时间:采购人要求的时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检验与留样:
(1)供方在按需方要求供应每批次产品时,须向各项目学校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学校将派专人对每批次产品按照送货单验明食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检查是否有破漏、胀包、腐坏、变质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
(2)每批次产品供应商都要在各中小学校留样,留样份数为1份,留样时间为72小时,留样产品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学校要组织专人负责对产品进行留样。由相关部门适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 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六、售后服务及承诺
七、需方责任
1、及时通知供方供货数量、时间、地点。
2、安排专人负责每批次产品的检验、入库、管理、发放。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报价文件中承诺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质检报告。
2、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产品进行检测、储存、配送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且终止合同。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使用方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报价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商务、技术)
报
价
文
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页码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谈判保证金
5、营业执照副本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部门备案证件资料
7、《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8、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9、纳税凭证
10、交纳社保金凭证
1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12、近三年相关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13、报价人企业简况
1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主要质量指标和要求的详细描述
4、质量指标和要求偏离表
5、项目实施方案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三、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4: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等
一、商务部分
1、报 价 函 (格式)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60日历天)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书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书及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4、谈判保证金(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已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下:
如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意放弃成交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相关《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8、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日前相关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一次纳税凭证)
10、交纳社会保金凭证(报价截止日前相关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专用票据)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近三年相关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2017年起至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13、报价人企业简况
1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 价 书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 |
报价优惠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 年 |
质量 |
合格 |
其他 |
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该表( 报价书)需在报价时另做一份单独密封包装递交。
2、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货币: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