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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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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0523

项目名称: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1562385

最高限价(元):156238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623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安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68710037

质疑联系人:曾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87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385810

质疑联系人:林乃鹏

质疑联系方式:15057385810,15157781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 发布稿--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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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 南 县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CNDL20205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苍南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90868

联系传真:0577-64790868

备案机构: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


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0523 

项目名称: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1562385  

最高限价(元):156238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623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安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68710037

质疑联系人: 曾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87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传    真:0577-64790868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先生(15057385810)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4790868 

质疑联系人:林乃鹏

质疑联系方式:15057385810,15157781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投标通知(邀请)书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公安局委托,就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我们现通知贵公司(企业)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

CNDL2020523

招标内容

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

156.2385万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递交至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7日09:00:00

投标开评标地点

1、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质疑时间、地点及受理人

(1)质疑时间:按公告规定时间执行。

(2)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必须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3)质疑受理人: ,联系电话: 。

重要提醒

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

▲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小型、微型企业扶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线上电子招标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签章:政采云平台认可的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收件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何先生收 联系电话:15057385810)。

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签收时间为准;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因“备份投标文件”自身问题无法上传,同样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备注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注:本次文件中有些文字条款已用加粗、加符号★、●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有些将在评审过程中量化,如有违反将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直至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经批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的资金已经落实,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投标。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1.1、室内外环境卫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工程、会务服务;

1.2、保安服务、安防监控服务、车辆管理服务;

1.3、餐饮服务;

2、供应商人员最低配备数量和工作时间要求

2.1、人员数量基本要求

以下规定了供应商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35人),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实际人数,但不应低于35人的总人数要求。

具体如下:

序号

名 称

说 明

人数

1

项目经理

负责全面日常协调、管理(含财务管理、日常办公事务)

1名

2

保安队长

负责协调、管理安保事务

1名

3

保洁主管

负责协调、管理保洁事务

1名

4

工程维护员

工程维护

1名

5

绿化维护员

绿化维护

1名

6

保洁员

负责规定区域卫生保洁

12名

7

保安员

负责区域内安全秩序维护;负责监控室设备看护;负责地上、地下车库的安全秩序引导维护、管理;负责整个活动中心的巡逻工作

8名

8

会务服务员

负责机关大院会务服务

2名

9

厨师(含服务员)

负责餐饮部分

8名

合 计

35名

物业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2.1、项目经理: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综合素质较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

2.2、保洁人员:要求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表达能力好,言行举止文明、综合素质高。

2.3、保安人员:总人数要求本地籍保安人员比例在50%以上;所有保安人员男性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年龄要求20周岁-50周岁之间。复员军人、行业立功人员、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2.4、会务服务员:女性,要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形象良好

2.5、厨师人员:具有健康证,工作经验2年,综合素质高。

2.6、以上人员均须具有培训合格上岗证,能吃苦。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如特殊岗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另有需求,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单位的要求。

2.7、所有人员必须专职服务,不得兼职。成交后,如有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2.8、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9、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2.10、供应商应对前期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如在培训、考核、熟悉环境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其不能胜任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直至胜任为止。

3、工作时间要求:

3.1、除中控室等重要机房(值班室)供应商需派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外,其他行政、保洁、工程人员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机关上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机关下班后移一小时。节假日、休息日保证值班人员。如有会议、抗台、重大活动、特殊接待等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

3.2、保安人员对整个区域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安值勤(包括门前道路临时停车管理),设立固定保安岗位和流动巡逻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服务内容、范围和要求

4.1、日常管理

4.1.1、以安全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环境卫生、会议服务、室外绿化维护、协调服务为主要管理内容。

4.1.2、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1.3、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4.1.4、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改进。

4.1.5、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4.1.6、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还要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1.7、加强能源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4.1.8、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

4.1.9、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突发事件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4.1.10、重大活动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活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4.1.11、如供应商遇到不在其服务范围内的物业方面问题,供应商须联系有关部门会同采购人一起协调解决。

4.1.12、物业(保安)管理细则必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4.2、具体要求

4.2.1、环境卫生维护服务

4.2.1.1、卫生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所有室内公共区域、办案区、电梯轿厢厅门、过道、室外场地、会议室、卫生间、地下室的卫生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收集、清运、倾倒。(垃圾外运由环卫部门负责)

4.2.1.2、保洁服务要求:按照三星级酒店卫生标准提供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4.2.1.3、培训要求: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必要服务人员还需接受采购人的集中进行的卫生安全培训,培训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到报价中。

4.2.1.4、保洁部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一小时。节假日、休息日保证值班人员。如有抗台等特殊时期,24小时到场服务。

4.2.1.5、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其中人工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中,所需物品或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4.2.1.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4.2.1.7、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4.2.1.8、公共环境:供应商每日安排若干名保洁人员进行清理,除每日中心中午下班后和下午下班后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理外,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供应商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苍南县公安局大楼要在工作时间循环不间断随时保洁;会议室保洁频率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及合理的原则与供应商共同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A、对苍南县公安局大楼要及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设施清洁及窗明几净。

B、公共部位保洁随时打扫,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配有清洁机、抛光机、吸尘器等保洁,电梯地垫每天更换。

C、洗手、卫生间:做到随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异味、无积水。

D、走廊:随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

E、大厅地面大理石保持干净、光亮;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栏杆、椅子、沙发、灯座等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大厅内不锈钢保持光亮。

F、大楼内外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

G、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包括大楼外立面清洗,每年至少一次)。

H、庭院:每天清扫,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卫生。

I、领导办公室保洁: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墙面、屋顶、门窗、空调、踢脚线等部位的清洁卫生(其他办公室为一个星期打扫一次)。

J、车位、车库的车辆摆放整齐,裸露管道、地面、立柱干净卫生。

K、保洁区内实行全天保洁制,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99.0%,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

L、各值班室打扫与被子清洗、6人以上大办公室打扫。

4.2.1.9、化粪池及总排污管道处理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如果化粪池阴井管道有堵塞情况需处理,由供应商负责与环卫部门联系,由环卫部门处理。但本次采购区域内卫生间管道、屋顶雨水管道堵塞,泄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疏通、修复、维护,人工及风险包含在报价内。

4.2.1.10、保洁频率及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待签订合同时协商。

4.2.1.11、供应商须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保持联系,确保领导交办的事件,件件有落实。

4.2.2、供应商负责保洁工具、垃圾袋、清洁剂等耗材的提供,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2.3室内外绿化养护服务

A、室内外绿化养护管理

(1)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修剪、施肥、杀虫、浇灌、防寒保护、补栽补种等养护。

(2)每日巡视绿化带,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B、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与要求

1、绿化基本保持无枯枝落叶,无垃圾杂物。

2、根据绿化需要,对花草树木适时浇水、施肥、灭虫,定期修剪。中标供应商需配置草坪修剪机、绿蓠机等绿化养护。

3、绿化完好率达到90%以上,绿化带整齐美观,除不可抗力以及自然灾害损失的。

4.2.3.1、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采用总价包干,包含室外绿化养护服务所需的工具、材料、肥料杀虫消耗品等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4.2.4、保安服务

4.2.4.1、保安岗位服务规范及职责

保安人员对整个区域其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安值勤(包括门前道路临时停车管理),设立固定保安岗位和流动巡逻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对停车场、车辆进行安全与交通管理,保证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整齐、交通有序,保证车辆安全。由于保安服务不到位造成财产与设施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保安流动及固定岗位设定,巡更点及路线,全天巡更次数等保安实施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

4.2.4.2、保安具体要求

①日常治安管理:每天配备24小时专业治安管理员,并实行巡逻值班服务,门卫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 24小时有人巡逻,大厅工作时间有人值班,治安管理人员统一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A、注意自身仪表、仪容形象、精神饱满。

B、维护大门秩序,保持道路畅通。

C、来车时成立正姿势,用左手做慢行手势。

D、当来车逆行时,成立正姿势做停车手势或右直行手势,若停车可指挥入车位。

E、注意可疑人物所携带物品,仔细询问,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F、送发各种报刊杂志,将其及时正确无误地送到发放点。

G、楼内搬运办公用品等临时性工作。

H、认真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工作。

I、做好监控室、安值班室卫生工作。

J、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巡逻检查:

A、巡逻人员要认真负责,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B、发现反常或意外情况,除及时向领导报告外,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C、发现偷盗、闹事、斗殴、凶杀、放火、投毒、爆炸等犯罪分子,要坚决果断地采取措施,力争抓获犯罪分子。

D、若发现盗窃、凶案、火灾、投毒、损毁财物,以及一切有现场的案件或时间,要妥善保护好现场、迅速上报并积极协助调查。

E、巡逻人员要定时定点查看,对重要部门、要害部位要勤查看,水务房、财务部门、档案库房、重要机房、配电房、车库等以及无人值班但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地方应设置巡更点(不限于建筑智能化系统中的安防巡更点范围),做好巡更记录。节假日、夜间巡逻时,增加巡逻次数,确保在契约期间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不出问题。

F、巡逻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能及时扑灭。

③停车场、车辆及交通管理

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保安人员须通过苍南县公安局备案,不能通过的,则采购人有权废除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所有保安人员必须专职服务,不得兼职。服务期内保安服务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保安工具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4.2.5. 餐饮服务

管理目标:通过努力达到就餐环境整洁卫生、菜肴搭配丰富多样,价格公道服务热情;争创省内县级行政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领先水平。

一、服务要求、内容和范围:

★日常管理

1、以厨房、餐厅及包厢管理、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2、加强对用电和用水以及油气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3、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5、除供应商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

6、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7、中标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8、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9、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

1、餐饮服务整体外包要求供应商负责采卖,自负盈亏,本次招标主要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须按成本价格确保提供优良食品、优质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每半月向采购人上报一次餐饮收支台帐。

2、保证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符合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厨房环境、就餐环境清洁卫生;餐具消毒卫生。

3、能够保证提供早、中、晚苍南县公安局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餐,并能提供接待餐和小、中型会议餐等各类档次与规模的餐饮服务,同时能确保就餐时间。

4、能够保证节假日加班人员随时就餐

5、根据就餐人数平局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6、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环境方面情况。

7、无采购人认可,供应商不得对外营业或为私人、其它单位举行招待活动。

8、供应商须接受食品卫生、消防、环保、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10、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厨房、餐饮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1、供应商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晚三餐菜单,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供应商必须每日报一次菜价(包含星期六和星期天)。

★就餐标准

餐厅:为县公安局干部及工作人员约200人,提供早、中、晚餐工作餐服务。

1)其中早餐工作餐标准为3元/每人/每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粥与豆浆或牛奶不限量;

2)中餐工作餐就餐标准为7元/每人/每餐,中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汤各一样,副食不少于12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3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3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6样。7元/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主食与清汤不限量。不提供酒水饮料。

3)晚餐工作餐就餐标准为7元/每人/每餐,晚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汤各一样,副食不少于8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2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2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4样。7元/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主食与清汤不限量。不提供酒水饮料。

4)以上食品必须按采购成本价格出售。

二、厨房餐饮外包费用划分:

1、本次厨房外包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供应商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2、采购人负责水、电、食品加工的燃料费用,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故障的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具。

3、供应商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采购,加工,出售;负责日常清洁剂、消毒剂、低值易耗品与一次性用品等耗材;其它一切费用供应商自理,自负盈亏。

4、采购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用、计量器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苍南县公安局服务,不得兼职。中标后服务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要做到穿着统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但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必须给采购人书面承诺—保证所配置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4.2.6 工程设备维运

4.2.6.1提供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备的正常维护运行和日常小维修。同时要求做到:

(1)制定各层次、各工种、管理、运维人员的岗位职责。

(2)制定各种管理制度。

(3)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按照各专业各工种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维护。

(4)接到采购人会议服务通知必须随时做好会议调音工作。

(5)设备的日常维护由采购人承担材料费;运行维护(如更换灯具、设备起停、普通维护的人工)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房屋、水电管路日常维修(包括小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负责,人工及工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故障维修由设备专业供应商负责,届时采购人将相关资料移交,由中标供应商与设备供应商联系,如发生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四、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条件:

1、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厨房设备、加工装备、餐厅家具、非一次性餐具由采购人提供,供供应商免费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用具清单在中标供应商进场时进行现场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后供应商须对该部分设备用具建立档案,负责常规保养,如非正常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5、采购人对服务管理相关要求

5.1、总体要求:

5.1.1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5.1.2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的贴心服务,为县局后勤社会化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县局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1.3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5.1.4、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供应商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不在另行支付加班费。此方式供应商必须认可。

5.1.5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抗震、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5.1.6供应商需积极完成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接待室、会议室的重大活动的场地布置工作。

5.1.7、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5.1.8、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对供应商的满意率要求达到80%,采购人可随时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满意率调查。

5.1.9、供应商每月须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报告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各项费用收支情况的财务报表和物品月度消耗表、能源消耗表、设备设施维护台账。

A、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B、收集、保管好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等资料以及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

C、建立、保管好物业管理档案等。

5.1.10、所有人员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配备,计入投标总价,但服装样式需经过采购人认可。

5.1.11、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上述要求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付款方式及考核

1、经费支付时间为在该季度的第二月15日前支付服务费用。

2、每次根据采购人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并严格执行奖惩规定。具体按照考核文件。

3、采购人可以不定期组织检查班子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上所列内容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检查班子的检查,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分结果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每次根据采购人的抽查的“考核评分细则”的统计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反馈意见结果通知供应商。具体为一次综合评分得分率低于80分,给予供应商警告通知;连续二次得分率低于80分,给予供应商严重警告通知,并对供应商进行劝退;连续三次得分度低于80分,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得分率为80分(含)以上,按正常费用支付,合同正常执行。

4、中标供应商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种工作报表,如果未按要求提供工作报表一次,则扣罚当月物业管理部分服务费2%。

5、中标供应商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等情况,发现一次则扣罚当月物业管理部分服务费10%。

三、人员费用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经考核满意率全部在70%以上的(得分率80%以上的),经采购人申请,苍南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以下三点不需含入总价,如采购人需要按实际情况价格另议

(1)临时大型接待过程中的场地布置、礼仪及用餐费用。

(2)重大节日的场地布置费用。

(3)垃圾外运(运到采购人指定堆放场地的服务内容须包含在报价中)、污水处理、室外绿化维护。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4、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820元每月(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5、本项目要求全员全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浙江省与温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基本社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按35人计取,投标分项报价低于此标准做无效投标处理。▲

6、节假日补贴按35人按年度11天计取,要求按最低发放三倍工资的节假日补贴。▲

7、高温补贴按35人按4个月计取,每个月不得低于300元。(参见浙人社发[2014]94号)。▲

8、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包含给服务人员参加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在合同执· 行期间单独支付,在每个季度结算时,凭中标供应商交纳社会保险凭证及银行扣款凭证按实际结算。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未给服务人员交纳法定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支出项目

金额(元)

年金额

备注

1

人员工资

1820

12

21840

最低工资标准

2

高温费

300

4

1200

浙人社发〔2018〕65号

3

节假日加班费

228.00

11

250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4

社保(单位缴纳部分)

795

12

9540

根据新合同法,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缴纳社保

5

人身意外伤害险

450

1

450

保额按12个月不低于50万(参考报价)

6

每人年支出合计

35538

备注:本表所列的所有项目报价明细均为人员成本价(最低标准),为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在制定人员待遇标准及人员费用报价时不得低于上表列明的金额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税务相关最新规定,依法按时缴纳各类税金,所缴纳的税金作为成本之一,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投标报价时,投标供应商所报税金取费比例不得低于6%,否则投标无效。

五、其他特别要求及说明

本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作无效标处理)

1、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所属人员、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2、投标前,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以获取制定各种方案所需的现场勘查资料。

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也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但合同还未签订,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合同执行期间,中标单位如对采购人发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自行选择承包单位,直至剩余合同期满后再重新组织招标

5、合同执行期间,遇有国家政策性最低工资调整或养老保险或人身意外险调整,投标人必须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单独追加

6、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有实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括人员落实情况,企业内部管理方案等,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7、企业税金报价不得少于6%,各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身须上缴的税率进行报价,报价列入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

8、采购人可以不定期组织检查班子根据“考核评分办法”中所列内容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检查班子的检查,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分结果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每月根据采购人抽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反馈意见结果通知供应商。具体为一次综合评分得分率低于80分的扣罚当月服务费5%并给予供应商警告;全年累计二次得分低于80分的扣罚当月服务费10%并给予供应商严重警告,同时对供应商进行劝退;全年累计三次得分低于80分的扣罚当月服务费50%,并终止合同;得分为80分(含)以上,按正常费用支付,合同正常执行。

六、商务要求

本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作无效标处理)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剩余的承包款按季进行分摊,采用后付原则,由采购人根据考核奖罚情况增减后,于次季度10日前后(在县财政拨款到位情况下,支付服务费用;若经费拨款延后,支付时间顺延。)将上季度承包款划拨到承包人指定帐户。合同期最后一个季度,要求中标人发放完工友最后一个月工资及补助后,采购人才将最后一个季度承包款划拨到承包人指定帐户。

2、进场期限:签订承包合同后3天内管理人员进场,其它人员签订合同后10天内进场并完成交接,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起一年。如果中标人的服务及评分达到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视情按年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款项按本项目合同条款支付(相关费用如遇国家政策行调整的,双方协商确定)。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并通过招标单位总体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本项目采取统一包干制(总价包干)。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采购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6条之规定。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5.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4)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7、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1562385,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的,则该标项按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金额的,则该供应商该标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招标公告要求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报名本项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招标通知(邀请)书及供应商须知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时间使代理机构收到,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2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技术资信部分和资格审查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资信部分(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 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1、商务报价部分组成

1)开标一览表(附件1-1);

2)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各类员工工资福利待遇表(附件1-2);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件1-3)、

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相关部门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附件1-4)

2.2、技术资信部分组成

1)投标函(附件2-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2);

3) 供应商情况声明(附件2-3);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4);

5)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需提供依法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2-5);

6)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供应商资信、荣誉、认证或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

7)商务、技术响应表(附件2-6、附件2-7)(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10)项目交接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11) 企业内部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12)服务能力方案;(格式自拟);

13)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14)供应商相关资质、认证证书、获得荣誉、资信或信用证书等(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16)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业绩表(附件2-10);

1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或说明(如有);

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3、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年度资产负债和利润表(当年成立公司提供最近月份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最近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承诺函((附件2-4)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机构评审时网上查询并打印 (可不提供在线查询)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需要签字的部分可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关键文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签章不齐或未签章的视同未提供;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第2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3.2、开标一览表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价格。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到货并送到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买方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4.4、投标报价应按包含以下费用。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但不仅限于苍南县公安局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全过程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税金、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最后报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单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免费则填“免”,不允许空白。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12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7.1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2)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7.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何先生收 联系电话:15057385810)。

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2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1.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30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供应商发起在线询标确认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况;如各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情况无异议,须在20分钟内填写(签章)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询标确认中作为附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发送至购组织机构邮箱:249119727@qq.com,否则按投标供应商默认处理;

注:格式详见“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

(3)开启技术资信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将通过邮件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技术资信评审;

(6)技术资信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供应技术资信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各供应商得分情况。随后开启商务报价投标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供应商务报价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各供应商得分情况。

(7)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其中一份为有效的或同一投标文件中出现有选择性的报价,未声明以其中一个报价为准的;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中没有加盖有效公章;

5)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产品的商务报价;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采购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实质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9)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其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清楚)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2)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

13)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1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3.4、开启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实际价格增加,则合同价格必须为计算正确的实际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第一名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附后)。

六、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采购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综合得分第一名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

2、中标通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