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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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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SCCCG202014
二、项目名称: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昊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777号负一楼(B1幢)
中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306019904X9
中标金额:16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预算金额:168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日期:
评审专家名单:马燕、陈旻晔、方雷英、李卫红、吕嘉琳
评审日期:2020年12月17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算,共计19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301402680XA
采购预算代码:836001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88号
联系方式:0510-85418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6720124937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联系方式:0510-88221817、15852778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轩怡、刘燕
电 话:15852778973采购文件-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doc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编 号:JSCCCG202014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采购项目名称: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6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7-2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19-2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 …………23-27

第五部分 附件…………………………………………………28-4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编号:JSCCCG202014

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的食堂外包服务,食堂餐厅供应早、中、晚餐,晚餐为加班餐。目前街道办事处固定用餐人数为220人,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预算价:168万元

最高限价:168万元

4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4、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采购文件提供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

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号10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285591879@qq.com)

答疑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号16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至之日起90天

8

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下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9:30。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9

开标时间:20201217上午9:30

开标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10

评审时间:2020年12月17日唱标结束后

评审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11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2020年12月17日评标结束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1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3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68万元

14

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15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联系人:崔轩怡、刘燕 联系电话:0510-88221817、15852778973

电子邮件:285591879@qq.com

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的要求,凡参与项目投标的相关人员,应遵循以下事项:

必须在投标报名及开标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锡康码”核验,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37.3℃)、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全程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控,对拒不配合的人员,禁止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公示栏”。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凡参与项目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指定区域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函第15项。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及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单位。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投标单位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数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参考评分标准

上述1-6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如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标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9.服务方案

(六) 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制作。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1)投标供应商将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2)招标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须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随身携带,不放入原件密封袋;(4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注:封袋:包含档案袋、封盒、牛皮纸等密封形式。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投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资信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0、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4、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5、投标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的;

19、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20、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22、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5、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6、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8、投标文件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9、投标文件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30、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备注内容的;

31、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理不清、页数少于30页的;

3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包括各分项)的;

33、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4、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且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3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36、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 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评标工作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6.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2.1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6.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如下:a.授权委托人现场书面签字确认;b.短信回复确认,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6.3比较与评价

6.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6.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6.3.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8.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9.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10分)

1、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2、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二、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37分)

(1)人员配置情况(9分)

a、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特级)厨师证书的得2分;

b、拟派本项目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的得3分;

c、拟派本项目厨工(8个)均具有健康证的一个得0.5分,共4分。

健康证、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供应商评价(14分)

a.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1个得2分,共4分。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按合同上的签订时间为准。

b.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被服务单位对其食堂服务评价为满意的得2分,共4分。合同(协议)、满意度反馈情况证明文件(需被服务单位盖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C.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过相关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项目性质相关荣誉或奖项,市级有一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d.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2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3)食材保证(14分)

a、投标人承诺猪肉及猪副产品类食材供应双汇、雨润、天鹏、中粮等同档次品牌冷鲜肉的得3分。投标时提供承诺书以及投标供应商与品牌猪肉生产商或特约经销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b、投标人承诺食用油供应福临门、金龙鱼、鲁花等同档次品牌非转基因一级大豆食用调和油的得3分。投标时提供承诺书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食用油生产商或特约经销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c、投标人承诺大米供应一级大米的得3分。投标时提供承诺书以及投标供应商与大米生产商或特约经销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d、投标人承诺蔬菜供应直供蔬菜的得3分。投标时提供承诺书以及投标供应商与蔬菜种植园(非个人)签订的供货协议,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e、投标人可自行检测农药残留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检测仪租赁协议(租赁期至2022年4月30日)或自有购置发票,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三、服务方案(53分)

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下列各部分进行评价,要求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以下各部分如未见阐述则不得分:

1)菜肴供应计划及方案 7分

2)原材料采购和成本控制方案 7分

3)食品及卫生方案 7分

4)能源、设备使用管理方案 6分

5)服务质量保障 5分

6企业管理制度 5分

7)餐厨垃圾、废油泔水处置方案 6分

8)增值服务 5分

9)应急预案 5分

注:有缺项或只有标题但无实质内容或有严重错误者经评委会评议得0分。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页数明显偏少(少于30页)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合格<80%(取所有评委成员的平均值)。

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3家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无锡市、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实施全过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

2.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4. 若由于相应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行业规章、政策文件等变动造成项目中止,项目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一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二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的8折计取。。

2.开具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十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的食堂外包服务,食堂餐厅供应早、中、晚餐,晚餐为加班餐。目前街道办事处固定用餐人数为220人,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一、食堂功能布局:

街道一楼餐厅,公共面积近240平方米,可提供约170个餐位。厨房操作间近110平方米,含仓库区域。

二、餐饮运行模式:

投标采用全包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服务外包单位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服务外包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人员餐饮分餐配送、食堂环境清扫及食品卫生及安全生产保障。街道办事处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外包单位费用。

三、餐饮供应方式

1、食堂餐厅供应早、中、晚三餐,晚餐为加班餐,全年开餐。一般情况下,早餐时段为8:00-9:00;午餐时段为11:30-12:30,晚餐时间段为17:00-19:00。目前街道办事处固定用餐人数为220人,由于工作性质,中餐不定时会有外来工作人员用餐,就餐人数不固定;晚餐为街道办事处加班工作人员,用餐人数不固定。服务外包单位需具备保障上述情况的人员力量及服务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做出调整。

2、餐饮供应品种:

(1)早餐为套餐或自助餐模式,每天供应牛奶、稀饭、各类点心等,点心品种不少于5-8种,小菜不少于5-6种,主食4-5种,每天调换2-3个品种。

品种

主食

稀饭、牛奶、豆浆、面条、咸泡饭等

点心

包子、油条、酥饼、面包、蛋糕等

副食

鸡蛋、粗粮、水果

小菜

凉拌小菜、榨菜、热菜2-3种、酱菜等

(2)午餐为自选餐、面条、盖浇饭等为主。每日中餐菜品不少于8--10个品种,以主荤、小炒、蔬菜为主,根据就餐员工的要求可制作部分品质高的菜肴,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

快餐规格

定价

品种数量

备注

自选套餐

15元

主荤定价:7元

(3)选 ( 1 )

小炒定价:3元

(3)选 ( 1 )

蔬菜定价:1.5元x2

(3)选 ( 2 )

米饭:1元、大众汤免费、水果或酸奶:1元根据甲方需求

(3)晚餐为固定套餐为主,餐标15元/人。每日晚餐菜品不少于6-8个品种,以主荤、小炒、蔬菜、水果或酸奶等为主。

3、伙食标准:

固定用餐:早餐自选套餐每位7元/餐,中餐自选套餐每位15元/餐,晚餐套餐每位15元/餐。

四、采购人提供的条件

1、采购人提供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厨房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和设备维修费用。

2、采购人提供办公室(值班室)1间,食品仓库1间的无偿使用权。

五、服务外包单位的责任

服务外包单位负责泔水、废油定点处理、食物原材料质量把控及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厨房餐厅虫害等控制,并负责外包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电防水等安全工作;服务外包单位各类材料等进出库必须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六、服务要求

1、服务外包单位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为类似项目服务的经验,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服务外包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为该单位自身员工。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服务外包单位负责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4、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5、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6、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7、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无鼠害,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8、服务外包单位管理人员每天应到现场巡视,听取意见,对食品卫生、现场环境及服务质量等问题及时整改。

七、其他说明

1、食堂人员配备:厨师3人,厨工8人。

2、服务外包单位自负盈亏,投标报价须包括:食品原材料、人员成本(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调配增加费等为保障采购人正常用餐的人员投入费用)、管理费(服装费、低值易耗用品、利润、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服务外包单位书面上报审核通过后,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服务外包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5、采购单位有权对服务外包单位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6、在经营过程中,因服务外包单位管理、工艺流程等工作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服务外包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7、服务外包单位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

8、服务外包单位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厅”桌椅等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八、付款方式:

食堂正式运营,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于每月月底支付成交方上月合同价款的5%,全年达标后则支付合同价款的10%。

(二)其他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8万元,服务期为一年,投标供应商根据餐标按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报价,自负盈亏,服务期间服务范围内不再调整结算价,结算价按投标报价/12个月计算,月结外包费用。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品牌及产地的部分均可用同档次或高于其品质的替代。


四、合同条款(格式文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地址:

承包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为解决甲方职工就餐问题,甲方将食堂外包与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采购需求。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

②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③采购文件;

④乙方在投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⑤补充协议(如有);

二、承包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服务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南湖大道588号)

四、承包费用和付款方式

1、承包费用:一年合计大写: ;小写: 元

每月小计大写: ;小写: 元

2、付款方式:食堂正式运营,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于每月月底支付成交方上月合同价款的5%,全年达标后则支付合同价款的10%。

3、招标人考核:每月考核。

五、甲方用餐情况、供应品种和伙食标准

1、用餐情况

食堂餐厅供应早、中、晚三餐,晚餐为加班餐,全年开餐。一般情况下,早餐时段为8:00-9:00;午餐时段为11:30-12:30,晚餐时间段为17:00-19:00。目前扬名街道办事处固定用餐人数为220人,由于工作性质,中餐不定时会有外来工作人员用餐,就餐人数不固定;晚餐为街道办事处加班工作人员,用餐人数不固定。服务外包单位需具备保障上述情况的人员力量及服务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做出调整。

2、餐饮供应品种:

(1)早餐为套餐或自助餐模式,每天供应牛奶、稀饭、各类点心等,点心品种不少于5-8种,小菜不少于5-6种,主食4-5种,每天调换2-3个品种。

品种

主食

稀饭、牛奶、豆浆、面条、咸泡饭等

点心

包子、油条、酥饼、面包、蛋糕等

副食

鸡蛋、粗粮、水果

小菜

凉拌小菜、榨菜、热菜2-3种、酱菜等

(2)午餐为自选餐、面条、盖浇饭等为主。每日中餐菜品不少于8--10个品种,以主荤、小炒、蔬菜为主,根据就餐员工的要求可制作部分品质高的菜肴,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

快餐规格

定价

品种数量

备注

自选套餐

15元

主荤定价:7元

(3)选 ( 1 )

小炒定价:3元

(3)选 ( 1 )

蔬菜定价:1.5元x2

(3)选 ( 2 )

米饭:1元、大众汤免费、水果或酸奶:1元根据甲方需求

(3)晚餐为固定套餐为主,餐标15元/人。每日晚餐菜品不少于6-8个品种,以主荤、小炒、蔬菜、水果或酸奶等为主。

3、伙食标准:

固定用餐:早餐自选套餐每位7元/餐,中餐自选套餐每位15元/餐,晚餐套餐每位15元/餐。

六、服务要求

1、乙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为类似项目服务的经验,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为该单位自身员工。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乙方负责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4、乙方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5、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6、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7、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无鼠害,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8、乙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现场巡视,听取意见,对食品卫生、现场环境及服务质量等问题及时整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食堂基础设施,包括房屋、厨房设施设备及器具,储存设备、刷卡设备,餐厅设施。

2、甲方应负责做好乙方入驻前食堂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经双方核实签字交接。

3、甲方有权监督食堂的食品品种、质量及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对乙方员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和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4、甲方有权监督食堂设施设备等财产情况。每季度与乙方共同核查一次,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5、甲方将定时对餐厅进行满意度调查,将相关食堂建议及意见反馈给乙方,以便乙方更好地完善服务工作。

6、甲方在日常应协助乙方处理各类管理事务,维护食堂就餐秩序。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制作,并上墙公布。

2、乙方拥有用工自主权,但所有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用工条件,做到持证上岗,如乙方违反有关部门规定,受到相关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额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食堂操作程序和岗位标准。所有原料要从正规商家进货并索证,甲方有权对所有原料进行审核,确保食品安全。因乙方单位管理、工艺流程等工作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乙方在服务期内须确保食品用餐等安全,如发生任何因乙方问题造成的食品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甲方用餐人员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力无条件提前解除合约,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在外包期内如需添置厨房设施及器具,需填写采购申请单经甲方同意后有甲方采购。

6、乙方在外包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7、乙方应做到按时、保质、按量、保温供餐。

8、乙方承包费用已含在外包期间服务范围内所有费用,结算价不调整,自负盈亏。

9、乙方在外包期内与外界发生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与甲方无关。

九、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无故自行提前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以自行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承包费用,连续拖欠上述费用30日以上的;

2、乙方提供的服务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4个月经甲方考核满意度均未达80%;

3、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经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能如期整改的;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按合同约定的各类事项,若一方违约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单位管理、工艺流程等工作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饭菜的质量差、卫生差等,经甲方监督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4、如因违约行为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违约方应当另行赔偿。

5、 因不可抗力(含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人): (盖章) 乙方(承包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采 购 编 号:JSCCCG202014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

二○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CCCG202014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扬名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投标。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我方愿意提供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5)投标供应商有效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数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6.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参考评分标准

上述1-6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如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标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9.服务方案

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成交者。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单位没收。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单位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单独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二)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CCCG202014)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JSCCCG202014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食材报价

(人民币)

小写:

人工费用

(人民币)

小写: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

(人民币)

小写:

服务期

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

采购需求响应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JSCCCG202014

序号

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8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需求”的内容在上表“响应情况”中详细填写,并根据“项目需求”对应填写“偏离情况”;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五)数据汇总表(格式):

1、项目人员配备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JSCCCG202014

序号

姓名

项目组

岗位

职称

资格证书

工作经验

1

2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备注: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培训证书等复印件请附于本表之后。

表格不够可自行扩展。

2、企业证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JSCCCG202014

序号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有效时间

备注

1

2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备注:证书复印件请附于本表之后。

表格不够可自行扩展。

3、业绩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JSCCCG202014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签订时间

完成情况

备注

1

2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备注:合同等复印件请附于本表之后。表格不够可自行扩展。

(六)(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CCCG202014)的投标,参与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七)(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CCCG20201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CCCG202014)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八)(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日签订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