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市第二十一中学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十一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GJZ2020J-JK26;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付款方式、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及质保期: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元) | 付款方式 |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 质保期 |
1 | 长春市第21中学学校食堂设备 | 1批 | 1000000 | 项目验收合格后先付款95%,剩余5%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清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 免费质保一年,终身维护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5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5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10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刘朝辉
电 话:0431-8463489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0431-87821231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编号:KFQGK2020-FW-030)
项目名称: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标段二)
甲方(采购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乙方(中标人):山东省易斯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乙方(中标人): 山东省易斯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以 (项目编号)KFQGK2020-FW-030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 )山东省易斯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1.范围:辛屯社区、北城街道及物流园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2.条件: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服务期及服务内容
1.服务期:自2020年12月起至2023年12月止,管理期为三年。
(1)、服务后中标人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确定不能承担运营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原已完成工作量不予支付费用。考核标准详见项目说明。
(2)、遇国家重大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合同自动解除。
2.服务内容:
本合同服务涵盖辛屯社区、北城街道及物流园驻地、行政村和自然村组的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政府指定处理点。
A.具体内容:
(1)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运输;
(2)易腐垃圾运至聊城市环科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或者自行提供最佳处理方案;
(3)可回收垃圾运至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站分类存放(拟在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外围新建资源回收站),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
(4)有害垃圾运至街道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站安全暂存,由聊城市环保局指定有资质企业上门回收处理或由投标人运至有相应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5)其他垃圾由现有收运单位继续收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6)投放设施(分类桶和宣传展板)购置、维护及更新;
(7)车辆及设施设备购置、运营、维护;
(8)智慧服务系统配备、运营、维护;
(9)配合政府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宣传活动;
(10)试点区域内学校、机关单位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培训、宣传讲解等相关工作。
B.分类模式:
按照住建部要求和现场调研实际情况,拟定在开发区辖区、行政村和自然村组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C、服务要求:
1、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任务
(1)宣传展板、信息公示栏、宣传栏,设定要符合国家、省、市、区的要求;
(2)垃圾分类宣传画入单元、宣传册(折叠页)发放到每个住户手中(宣传册完成率:合同户数的95%以上)
(3)垃圾分类桶、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低附加值的可回收垃圾收集点设置到位,按规范和采购人要求设备配置到位:小区出入口或明显位置要常设收集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容器应当按照纸类、玻璃类、金属类、废旧灯管进一步细分,配置到位。
(4)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更换及保养。
(5)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方便居民投放,并符合国家国家、省、市、区及采购方要求;
(%1) 示范小区由采购方提供的小区名单必须安装智能投放设施,便于居民投放,按照市、区标准进行设置:1000户以上示范小区设置1到2个具有完善的综合性智能收集容站(智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距离较远的居民要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组合收集点,应满足小区居民产生的垃圾可近距离投放,但应满足小区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做到垃圾四分类。
2、正常工作完成的任务:
(1)每天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根据小区大小可适当调整,但必须征得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同意)。
(2)保证居民有害垃圾的投放,同时能及时清运到有害垃圾贮存点;
(3)做好可回收垃圾的收集(确保居民可以随时投放)和清运,运输至处置场每月必须开展低附加值可回收垃圾积分兑换活动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
①智能化示范小区要有积分智能兑换设备,可随时兑换积分。其他小区每月不少于2次“垃圾换积分”活动。
②每个小区双休日活动不得少于2次回收次数及时间需满足该小区低附加值垃圾回收,可根据小区大小适当调整,并需得到区垃圾分类管理部门同意。
(4)每天做好垃圾减量的数据统计及相关数据的分析工作;
(5)每月25日前向招标人上报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的工作情况(附工作小结)。
3、两个月后完成的任务:
(1)垃圾分类宣传率达到90%以上、办卡率达到5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率达到40%以上。
(2)垃圾有明显减量,减量不少于10%。
(3)智能化示范小区内电子积分活跃用户比例不低于60%。
4、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各项指标达市“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标准,并能顺利通过市、区验收(“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根据市、区要求可适当调整)。
5、对具体实施细则和要求按照市、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壹仟肆佰玖拾叁万伍仟柒佰伍拾元圆整 ,小写 14935750元整 。(三年)
小写:乙方附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
标段二:辛屯社区+北城街道及物流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全费用综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小区环保屋、环保亭项目 |
||||||||
1 |
04B012 |
智能环保屋 |
1. 环保屋主体(8m*3m*2.7m,镀锌 方管框架+雕刻板,内衬防火保温 板,表面喷漆,封板静电喷涂) 2.4 分类以上智能设备 (3203*930*1805mm±10mm,容量≥ 1012L,桶体采用厚度≥1mm 镀锌 钢板,上盖采用厚度≥1.2mm 镀锌 板支持垃圾称重、智能投递、定位、 自动灭火等功能) 3.厨余智能设备(830*840*1695mm ±10mm,容量≥240L,桶体采用厚 度≥1mm 镀锌钢板,上盖采用厚度 ≥1.2mm 镀锌板) 4.积分兑换机(1362*1343*2219 体采用电解镀锌钢板焊接,表面户 外静电喷涂。支持防水防漏电、二 维码扫码、积分兑换等功能) 5. 基础硬化(4.5m*9m 砖砌厚 15cm) 6. 办公用品(含办公桌椅、空调、 施工物料等) |
座 |
7 |
134000 |
938000 |
|
2 |
04B013 |
智能环保亭 |
1. 环保亭主体(4.1m*1.3m*2.2m 整体采用镀锌方管及镀锌板焊接, 顶部为彩钢瓦) 2. 厨余智能设备(830*840*1695mm ±10mm,容量≥240L 桶体采用厚 度 ≥1mm 镀锌钢板,上盖采用厚度≥ 1.2mm 镀锌板) 3. 外挂式有害桶(256*646*913mm 容量≥50L 箱体采用电解镀锌钢 板焊接) 4. 基础硬化(4.3m*1.3m 砖砌厚 15cm) 5. 宣传板(PVC 板制做) 6. 其它垃圾桶(240L*3 个) |
座 |
40 |
12800 |
512000 |
|
辛屯社区运营项目 |
||||||||
3 |
04B032 |
长途清运车(按五年折旧计算) |
用于清运可回收垃圾(容积≥8m3, |
辆 |
2 |
95000 |
190000 |
|
4 |
04B033 |
长途清运车(按五年折旧计算) |
用于清运厨余垃圾(容积≥8m3, |
辆 |
2 |
95000 |
190000 |
|
5 |
04B059 |
短途清运三轮车(按三年折旧计算) |
用于清运可回收垃圾 |
辆 |
4 |
14500 |
58000 |
|
6 |
04B060 |
短途清运三轮车(按三年折旧计算) |
用于清运厨余垃圾 |
辆 |
4 |
13000 |
52000 |
|
7 |
04B036 |
大车车体广告 |
辆 |
4 |
12000 |
48000 |
||
8 |
04B061 |
三轮车车体广告 |
辆 |
8 |
1800 |
14400 |
||
9 |
04B038 |
宣传单及其它宣传物料(按每季度计一次) |
季 |
12 |
5600 |
67200 |
||
10 |
04B039 |
租赁网络服务器 |
租赁三年,含监控服务器 |
套 |
1 |
150000 |
150000 |
|
11 |
04B040 |
环保屋使用电费 |
月 |
36 |
1050 |
37800 |
180 |
|
12 |
04B041 |
长途清运车维护费用 |
含车辆保险及充电费用 |
辆 |
4 |
90000 |
360000 |
|
13 |
04B062 |
短途三轮车维护费用 |
含车辆保险及充电费用 |
辆 |
8 |
24000 |
192000 |
|
14 |
04B043 |
运营人员费用(经理) |
月 |
36 |
6000 |
216000 |
6000 |
|
15 |
04B044 |
运营人员费用(管理员) |
月/7人 |
36 |
19600 |
705600 |
2800 |
|
16 |
04B045 |
运营人员费用(宣传员) |
月/10人 |
36 |
16000 |
576000 |
1600 |
|
17 |
04B046 |
运营人员费用(技术员) |
月 |
36 |
5500 |
198000 |
5500 |
|
18 |
04B047 |
运营人员费用(大车司机) |
月/4人 |
36 |
20000 |
720000 |
5000 |
|
19 |
04B063 |
运营人员费用(三轮车司机) |
月/8人 |
36 |
22400 |
806400 |
2800 |
|
20 |
04B048 |
企业管理费 |
年 |
3 |
170000 |
510000 |
||
21 |
04B049 |
40L 垃圾桶 |
个 |
28534 |
50 |
1426700 |
||
22 |
04B057 |
垃圾运输车 |
辆 |
40 |
13000 |
520000 |
||
23 |
04B050 |
240L 垃圾桶 |
个 |
384 |
180 |
69120 |
||
24 |
04B051 |
垃圾收运人员费用 |
月/50人 |
36 |
90000 |
3240000 |
1800 |
|
25 |
04B052 |
电子称 |
个 |
48 |
350 |
16800 |
||
26 |
04B053 |
数据采集手持终端 |
个 |
48 |
3000 |
144000 |
||
27 |
04B054 |
垃圾分类亭 |
座 |
48 |
8800 |
422400 |
||
28 |
04B055 |
宣传栏 |
个 |
48 |
1900 |
91200 |
||
29 |
04B056 |
积分查询电子屏 |
个 |
1 |
13000 |
13000 |
||
30 |
04B067 |
40L 垃圾桶 |
个 |
10630 |
50 |
531500 |
||
31 |
04B068 |
垃圾运输车 |
辆 |
7 |
13000 |
91000 |
||
32 |
04B069 |
240L 垃圾桶 |
个 |
56 |
180 |
10080 |
||
33 |
04B070 |
垃圾收运人员费用 |
月/14人 |
36 |
25200 |
907200 |
1800 |
|
34 |
04B071 |
电子称 |
个 |
7 |
350 |
2450 |
||
35 |
04B072 |
数据采集手持终端 |
个 |
7 |
3000 |
21000 |
||
36 |
04B073 |
垃圾分类亭 |
座 |
7 |
8800 |
61600 |
||
37 |
04B074 |
宣传栏 |
个 |
7 |
1900 |
13300 |
||
38 |
04B075 |
积分查询电子屏 |
个 |
1 |
13000 |
13000 |
||
39 |
04B076 |
不可预见费 |
不可预见费固定 80 万元整 |
项 |
1 |
800000 |
800000 |
|
合计 |
14935750 |
合同金额为中标价,币种为人民币。合同金额包含本项目服务期内实施、运行维护等全部费用。结算时据实进行结算,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价款,且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无特殊原因无权要求招标人另行支付任何价款。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帐号:
五、付款途径:上级专项债卷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1、 付款方式
管理费支付、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视情况先支付合同额的30%,剩余每半年据实结算一次。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 日。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一、合同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二、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法律适用
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四、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五、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
3、本合同一式 玖 份,甲方 份,乙方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印章: 乙方(中标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方印章:
负责人(签字):
2020 年12月 16 日
2020年市场化
运行项目检查考评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考核实施机构 |
基础设施 维护 (35分) |
分类投放 容器 (10分) |
分类容器设置应布局合理、满足投放需求,能够提示居民、单位员工分类投放,满足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衔接,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次扣0.2分;分类容器日常维护到位,发现外观不洁(包含牛皮癣覆盖或锈蚀补漆未按照同色覆盖、矩形涂抹要求处理的,造成设施表面喷涂花乱脏污)或垃圾泼洒外溢的,每处次扣0.2分;破损、遗失未按规定时间维护的每处次扣0.2分;设施锈蚀应及时进行修理补漆,锈蚀严重的应更换柜体,未及时进行修理补漆或未更换的,每处次扣0.2分;未按时清运、消杀导致出现明显异味、滋生蚊蝇及老鼠蟑螂的,每处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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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设备(5分) |
日常维护到位,出现外观不洁(包含牛皮癣覆盖或锈蚀补漆未按照同色覆盖、矩形涂抹要求处理的,造成设施表面喷涂花乱脏污)的,每处次扣0.2分;破损、遗失、故障、易耗品没有及时补充,且未按规定时间维护的,每处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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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点 (5分) |
暂存点应配备必要工具,存放区域划分明确,标注分类标识,维护到位,发现暂存点无标识、不洁、配备不齐全等,每处次扣0.2分;消防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次扣0.2分;回收物资摆放凌乱、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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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拣中心 (10分) |
应配备必要工具和设备,存放区域划分明确,标注分类标识,维护到位,操作流程、管理制度上墙,发现无标识、制度、工具配备不全的,每处次扣0.2分;设备及时维护,因未及时维护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扣0.5分;分拣中心内部及周边环境保持整洁完好,回收物资摆放凌乱、未及时清运、地面墙体不洁的,每处次扣0.2分;消防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次扣0.2分;分拣后废弃物未及时处理导致恶臭的,每处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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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收运车辆 (5分) |
按要求规范配备分类收集、运输车辆,有分类标识,车况良好;发现收运车辆无标识、不洁、破损、泼洒等,每处次扣0.3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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