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2020-28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4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1.4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下属五个食堂分别位于上海市宝林路43号(本部),铁山路988号分部、沪太路6600号分部、同济支路98号分部、友谊支路87号分部。宝林路(本部)用餐规模为早餐50、午餐95人,铁山路用餐规模为早餐160人、午餐270人,沪太路用餐规模为早餐90人、午餐160人,同济支路用餐规模为午餐40人,友谊支路午餐60人。
二、服务内容
中标人指派技术和管理服务人员到采购人餐厅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
三、服务时间
职工餐厅每周一至五(除节假日,无外送)。每天提供早餐、午餐,圆桌根据采购人需要,随时(一般隔天下单)提供不同规格的服务。
四、每天供应及食品供应需求
1.早餐点心:分中、西两式(供应面点、面食、粥、豆浆等),品种不低于10种;
2.午餐:分自选材、套餐、面食等多种形式(除米饭外还供应部分面食),大荤3种、小荤3种、蔬菜3种;
3.餐厅菜谱以家常菜为主,海鲜为辅,招待用菜提前预定的方式,以便满足不同的需求。
4.定期更换菜谱与推出新菜。
5.服务人员需经培训上岗,提供规范服务。
五、伙食成本核算
成本包括主食材料、副食品等,由中标人自负盈亏。
六、成本控制原则
先核算后投料,收支平衡。
七、成本控制
1.采购人负责食堂经费、食品和易耗品的管理。中标人应配合和支持采购人开展工作。
2. 主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由中标人组织实施
1)中标人要完成每天菜肴的成本核算工作。
2)每个菜肴的价格由中标人提出方案,最终由采购人决定。
3)严格控制生熟菜的报废。
八、食品卫生需求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食堂各项卫生工作,达到有关规定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个人卫生,制作、供应食品时,按规范的程序操作;
2、食物的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3、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按照HACCP的质量标准操作,每天提供的食品必须专人负责留样48小时,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4、全面负责餐厅环境、设备、餐具的清洗并专人负责消毒工作,并作好相关的记录;
5、必须对员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中标人过失造成采购人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管理饮食事故〔经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确认的食物中毒〕,责任均有服务方负责。
九、人员配备需求
1、在人员政治素质上,选派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身份证、上岗证,人事部门必须对录用人员身份和背景逐个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的基础上,将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审核,对有不良记录者不得派驻;
2、人员数量需求:共计33人。
在人员业务素质上,要求进驻人员中有: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服务主管1名、厨师5名、点心师4名、拉面师1名、帮厨4名、切配5名、服务员4名、厨工3名、洗碗工4名,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对全部员工组织正规培训保证服务质量,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确保采购人食堂厨师队伍的技术水准;合同期间内,如因国家或上海市调整员工缴金基数或员工最低工资调整时,采购可以按合同人数给予相应费用增加。如遇加班费用另行支付。
3、乙方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点心师的工作调动应事先商经采购人同意,其他人员的调整应及时通报采购人。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人员认为其不适应在食堂工作的,应书面提出,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内予以调整;
4、中标人派出人员,必须经一年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
5、中标人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商讨餐厅工作,改进服务质量。按时开饭,做到热菜、热饭、热汤,饭菜新鲜可口。
十、考核评价需求
(一)满意度测评需求
1、每季度评估服务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服务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2、每季度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该达到90%为标准,每下降2%扣除当月管理费1%;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80%的委托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扣罚管理费。
(二)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1、抽查服务单位的《考勤表》,掌握工作的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服务人员的数量;
2、抽查服务单位的员工资料,掌握技术人员的比例,上海籍员工的比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确保餐饮服务质量;
3、对服务方进驻人员进行审核,员工进驻大楼时应事先向采购人书面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并填制《调入人员审批表》,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驻;未管理审核同意的员工不得进入食堂工作(试工人员一样按此规定操作)。
十一、安全生产需求
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服务方应制定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由服务方负责。
2.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服务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购人可以提供场地等帮助。
3.安全生产检查
服务方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4.加强保密制度教育
服务方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的教育,遵守委托方有关规定,发现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十二、食品卫生制度
中标人应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地面清洁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各种物品放置整齐;
2.厨房桌面、墙面擦洗清洁,无赃物、无油腻。工作间内设备用具、灯具、通风设备
定期擦拭,无赃物、积垢,下水道畅通,隔油池清洁无异味;
3.厨房和就餐区域内无苍蝇,无蟑螂,消灭鼠迹,杜绝出现活鼠。
十三、其他服务需求
设备管理需求
1、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等设施需开具清单,要求服务方(经理)必须签收后,方可使用。
2、采购人向服务方提供水、电、天燃气、供餐场所、厨房及厨房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固定通讯设备、餐具、器具、物品;若发生人为损坏须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质量管理需求
1、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质量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向采购人提出建议,予以更换。
3、服务方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监督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服务方应保证有一名管理员负责现场指挥,且保持同采购人联络。
十四、管理费用及支付方法
服务费基数
1、 如有突发加班,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2、 考核奖惩费:另行协商。
3、 支付方法:按协商支付。
4、 本次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按实结算原则,若结算价高于成交价根据成交价为准,结算价低于成交价根据结算价为准。
十五、服务期限和终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招标人有权考核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承诺,如未能达到招标人相关服务质量要求,经双方协商未果,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1、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并在另一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发出二周内,未能整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2、一方违反协议条款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3、本协议终止时,服务方必须按所签收的清单在一周向采购人移交所有签收使用物资。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3、其他资质要求:(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网站内获悉本次项目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3、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付至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地址:宝林路43号
联系方式:王磊 56108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66781792
联系方式:郑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晨
电 话: 6678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