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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东城区水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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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0年12月18日 14:10

附件1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附件2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4号楼20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DF-FW-2020-23

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59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至 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4号楼2009室

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通过网上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请按公告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为标书款(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若分包请注明分包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通讯地址连同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bjdsdf66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DSDF-FW-2020-23文件购买”:1.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附件1)word文件及签字件照片,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3.《投标人开票信息表》(附件2)word文件及盖章件照片,若疫情期间盖章不便可后补;4.须提供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文件售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富海大厦17层17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富海大厦17层17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德晟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4号楼2009室

邮 箱:bjdsdf666@163.com

电 话:010-62167099

联系人:王艳松、李宁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请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单位:北京德晟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皂君庙支行

帐 号:33377070799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高主任 010-6707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德晟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4号楼2009室

联系方式:王艳松、李宁 010-6216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 话: 010-62167099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内容为负责管理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食堂,及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制作餐食,保证供应等内容。

%1、 用餐人数及结算天数:

日常餐:每天以167人就餐,每月22天结算餐费;加值班晚餐餐标:每天以15人就餐(含委机关及运行中心、环卫管理中心加值班人员及保安),每月30天结算餐费;节假日及周末值班餐标:每天以15人就餐(含委机关及运行中心、环卫管理中心加值班人员及保安),每月8天结算餐费。

(其中包括甲方所属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人员)。

三、用餐形式:

1. 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食堂:自助餐形式,主食菜品供应不限量,包括早餐、中餐、晚餐。(值班餐、加班餐等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而定,费用另行结算。值班餐、加班餐等无论就餐人数多少,均须在食堂现场制作,不允许外送。)

2. 甲方所属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东城区桃园南街8号)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龙潭西里6号楼西北角一层):自助餐形式,主食菜品供应不限量;采用配送方式,主副食均须在食堂加工制作。

四、付款周期及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餐费。

五、餐饮服务内容

(一)食堂基本情况及功能

1、食堂基本情况:本项目投标公司可自行现场踏勘

2、服务时间:

(1)管委食堂服务时间:

早餐时间:7:30-8:50;午餐时间:11:30-13:00;晚餐18:00—19:00。

(2)甲方所属事业单位送餐时间:早餐:7:30,中餐:11:30,晚餐18:00

注:上述时间为基本用餐时间,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决定。

3、食堂外包运行模式:

食堂为城管委职工餐厅,主要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城管委委托餐饮公司进行服务管理,负责食材采购、加工、员工工资等项目。

4、食堂现有加工设备、设施可无偿提供给中标方使用,具体情况见附件。在完成本次食堂外包项目中需要使用,但目前食堂中不具备的设备,由中标公司负责补充添置,招标方不再为食堂增添新设备。

(二)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

需求服务人数不少于7人;

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的食堂管理经验。

厨师长:具有中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副食组: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厨师资格。

主食组: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厨师资格。

2、中标方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健康证明。

(三)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

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按照招标人与中标公司约定的时间工作。(注:由于招标方工作性质决定,节假日无休。)

(四)餐饮服务总体要求

中标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1、所有人员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产生的工伤、纠纷等一切问题由中标公司负责解决,与招标方无关。

2、如遇员工离职,餐饮公司必须在员工离职前两天之内安排人员接替其岗位;

3、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部门—城管委办公室的管理,服从城管委内部秩序管理规定;

4、入场时点交设备、物品,并记录,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点交,非合理损耗,应由中标公司赔偿。不足的设备、物品应由中标公司负责补充提供,退场时中标公司提供的设备、物品可自行带走;

5、中标公司提供的厨师,应具有厨师资格证书和丰富的家常菜制作经验等条件,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健康证明)的人员,满足食堂餐饮服务要求;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随时更换不合适人员,以达到就餐者的需求及菜肴品种多样化,保证供餐服务水平;

6、中标公司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现食堂服务标准,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保障食品卫生;

7、服务人员必须接受招标方人员的管理、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招标人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招标方每月进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情况调查,职工满意率应在80%以上;中标方需每半个月对招标食堂食品安全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对安全检查结果负全责,同时出具检查报告交招标方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公司应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安全保密、组织纪律、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中标公司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招标方同意后及时进行调整,服务人员在自行离职或调离岗位前,中标公司要重新安排合适人员接替。

10、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号,仪表整洁、礼貌服务、五官端正,有相关工作经验。

11、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中标公司赔偿。

12、对厨房加工设备设施增加购置或改进方式,就餐环境的布置与改进。

13、有临时紧急餐饮供应任务时,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给予供餐服务。对临时餐加班、防汛应急任务的伙食有保证措施;突发停水、停电或厨房设备故障等状况的供餐保障应对。

14、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或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问题由中标公司负全部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招标方对不适应岗位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及时更换。

(五)供餐服务具体项目及要求

1、日常用餐服务:中标公司应按周提前制定菜谱,公布菜名,科学配餐,不断变换餐饮花样品种,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主副食配比,做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色香味俱全,最大限度满足人员的就餐需求。

早餐内容包括:含6种主食、2种流食、8种小菜及牛奶、鸡蛋。

午餐内容包括:2种大荤、2种小荤、2种素菜、1种凉菜、2种汤、2种主食、1种水果和酸奶。提供的酸奶必须为蒙牛、伊利、三元三大品牌且不少于150ml/瓶)。

晚餐内容包括:1种大荤、1种小荤、2种素菜、1种凉菜、1种汤。

2、管委食堂三餐供餐时间为:原则上为早餐时间:7:30-8:50;午餐时间:11:30-13:00;晚餐18:00-19:00。甲方所属事业单位送餐时间:早餐:7:30,中餐:11:30,晚餐18:00。具体时间双方就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服务人员负责每天主、副食品的制作,餐后服务人员负责清理餐厅卫生,清洗餐具(消毒)。

(六)餐饮卫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1.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清洁流程执行

2.烹调加工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3.餐具卫生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执行

注: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根据企业成熟的操作经验和案例详细表述。

(七)餐饮服务要求

1、人员需求:
A、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政治上可靠,无违法违纪前科。
B、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检疫部门对多位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2、技术要求:
A、所配厨师力量必须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食、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面点包括馒头、包子、饺子、面条、烙饼、点心等花样。)
B、食品制作符合操作规范,要配合招标方管理人员进行食材的点收。
3、营养及品种需求:
A、合理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营养丰富。
B、食品制作体现色、香、味的特点。
C、营养要求要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用餐标准应符合成人营养配比。

D、有会议用餐的制作和服务。
4、服务要求:
A、礼貌和蔼,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B、知晓迎客、迎宾礼仪、让客得体。
C、卫生清扫及时,餐毕用餐人员餐具整理迅速。
5、卫生、器皿要求:
A、所有餐具餐前必须消毒,清洗干净,不留异味。
B、所辖区域的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标准。
C、所使用的器材、器皿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D、确保垃圾清理、污水清理及时有效,保证制作工序、制作环境、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E、所用消毒卫生用品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安全标准。
6、伙食标准要求
A、科学制订食谱。每周五公布下周食谱,投标书中提供两周不重复食谱。
B、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

7、安全标准

A、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熟练的工作能力,对设备、制作工序的操作能力,保障人身及水电气设备的安全。

B、提供完备的接管、维护方案及安全预案,确保无人身、卫生、水电、设备事故的发生。

(八)服务周期:一年。合同开始后,如中标公司因故中途自愿退出,或餐饮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而终止,应重新招标或依照本次招标得分排序依次协商确定接替。

六、终止合同的情况

1、中标公司应严格遵守、履行上述“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要求”、“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餐饮服务总体要求”、“供餐服务具体项目及要求”、“餐饮服务要求”、“服务周期”的要求。如有违反,招标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2、中标公司不得分包、转包,否则招标方将随时终止合同。

3、中标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招标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附件:食堂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状态

1

双眼燃气灶

1台

正常

2

餐具消毒柜

2台

正常

3

操作台

1个

正常

4

四门冷柜

2台

正常

5

烤箱(单层)

1台

正常

6

压面机

1台

正常

7

洗菜池、面案、餐具、餐桌、餐椅等

若干

可以正常使用,若中标方进场后发现数量不够使用,须自行添置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