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珠海市斗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珠海市斗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30,000.00
最高限价(元):73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国共产党珠海市斗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自编):HZ20-511;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中国共产党珠海市斗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730,000.00元 |
③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④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⑦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响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珠海市斗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181号3号楼
联系方式:0756-278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代理机构)/宋超霞(采购人)
电话:0756-2600320/0756-2781010
发布人:中国共产党珠海市斗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