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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板桥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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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CQ2020-407]吴川市板桥中学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详情

[ZJCQ2020-407]吴川市板桥中学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吴川市板桥中学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吴川市板桥中学(以下简称 招标人 )委托,对吴川市板桥中学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 项目编号:ZJCQ2020-407
  • 项目名称:吴川市板桥中学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 项目类型:服务类
  • 项目情况一览表:
  • 采购内容

    经营承包期限

    吴川市板桥中学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用户需求书 。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月8日09:00~09:30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8日09:30
  •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层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njiang.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dflzb.com)上发布采购信息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名称:吴川市板桥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联系人:林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0227-811

    传真:0759-3380227

    邮编:524000

    邮箱:gdflzb@126.com

    交易机构: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传真):0759-3585833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层

    吴川市板桥中学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 承包合同(1).pdf(下载)
  • 1 学校学生饭堂、小卖部等四项经营权 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为做好学校的后勤工作,给师生创造良好的膳食条件,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 务,经学校领导会议决定,把学生饭堂、小卖部、餐厅 1和餐厅 2(下面简称“学 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经营委托第三方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学 生饭堂、餐厅 1、餐厅 2、小卖部四项经营权承包事宜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服务 广大师生: 一、承包必备条件 1、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关于学校学生饭堂、餐厅和小 卖部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具备相关部门签发的适用于甲方学生饭堂、餐厅、小卖 部经营管理的有效证照,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符合 饮食行业标准的有关资质及证照。 2、乙方应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及采购团队,乙方应具备掌控物料采购价格、 制订学生饭堂饮食标准、配备菜品的能力。 3、乙方派遣至甲方学生饭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等均需具有健康证。 4、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为本学生饭堂、餐厅、小卖部购买餐饮 场所责任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备案。 5、乙方提供学生伙食标准:学生每天早餐伙食费标准不能超过 3元/餐;午、 晚餐伙食费标准不能超过 6 元/餐。伙食饭菜质量和数量不能低于市场标准,每 餐至少两肉两青菜。乙方如果需要改变伙食标准,要经过甲方批准。 二、经营方式 1、乙方在甲方领导下承包经营管理甲方学生饭堂,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 盈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2、甲方为乙方提供饭堂一层 200 平方米,小卖部一层 84.86 平方米,餐厅 1一层 175平方米,餐厅 2一层 110平方米(附:第三方评估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2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依法经营、必须履行 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食品,严禁不健康物品、 没有合格证的物品进入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卫生状况以及 采购、加工、价格、质量、份量和设备操作规范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 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监督管理工作并 及时改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或拒改。 (4)学生饭堂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学校情况统一安排规定。 (5)乙方需参加甲方召开的膳食工作会议或甲方安排临时会议,乙方(承 包者或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甲方及学生代表、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 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 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甲方每次对乙方罚款 1000元。 (6)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护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治安秩序,并加强对 学生、职工的教育。 (7)承包区域发生水电、设备故障,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安排维修处理, 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负责对乙方制订的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经营品种及品种数 量、价格的审定。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制度》和《吴川市板桥 中学厨房各项制度》等相关学校规定,乙方要接受学校的监督和领导,要严格把 好食品进入关,决不允许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蔬菜、肉类、配料及其他食品, 每天做好记录,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卫生要求,遵循食品加工流程,做好食品的 储存、加工、销售及厨具、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厨房内及周围 20 米以内的环境卫生和清洁,预防食物中毒、人为投毒、果蔬农药残留中毒等 不安全问题的发生。 (2)乙方保证所采购粮油、蔬菜、肉蛋、调配料等其它物品未过保质期 且新鲜、质量符合饮食卫生标准。食品主材采购点必须选取符合相关的工商、卫 生要求,食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 可证、年审记录等)交甲方备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测有单项指 标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情节严重须承担法律责任。 (3)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因食物中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因违反 3 食品卫生法规,受到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 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 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乙方绝对不能加工、出售病死禽畜及制品, 或有毒腐烂变质食品,不能使用非食用油和腌制盐烹调食品,要使用符合卫生标 准的食用油、加碘盐和酱料加工食品,不准向学生销售烟酒及有损学生身心健康 和利益的商品。如不执行,每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处罚金从 押金中扣除。如不执行累计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权,并没收剩余的 全部押金,把经营权收回甲方另作处理。 (5)乙方负责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 维护等。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确保不违规操作、无人为损坏,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汇报、处理。甲方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若在乙方使用 过程中有人为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乙方人员的培训、健康检查、健康证的发放、卫生许可证及其他证 件的办理、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否则,甲方代 付后按双倍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押金扣完即终止合同,把经营权收回甲方另作 处理。 (7)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师生宿舍、教室、其它非学生 饭堂相关区域,不得与甲方学生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接触。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 学生发生矛盾或冲突。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制订的学生饭堂管理时间安排营业或停业,不得 中途擅自停止营业,若有中途擅自停业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 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9)乙方具体经营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教学作息制度,就餐时间适合学 校的作息时间,早餐在早读前和课间操时间,中午为下课后至 1点,下午放学后 至晚修前,晚上下自修至熄灯。(有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除外)上课时间(包 括自修、自习及其他课程)乙方不能容留学生在厨房和小卖部进行买卖或其他活 动,如不执行,按每学生每次拾元整(10.00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处罚金。 (10)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或改变 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11)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经营所需的证照,若工 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 具备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由乙方负责办理。 (12)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 4 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 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 (13)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参与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管理,倾听甲方师 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应到 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 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 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1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用工,负责所有在学 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工作的员工的工资和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乙方要做好学 生饭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种工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全部责任和费 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 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的相关规定,负责在服务区域内按 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定期检查和保养,确 保其完好有效,并加强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和练习。 (16)乙方应认真搞好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内外卫生,制订学生饭堂、 小卖部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生饭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严格按照规定做 好门前三包工作。 (17)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师生供应一日三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 新、营养搭配好。乙方必须无偿为学生提供热水,为学生洗澡提供热水服务。 (18)乙方经营的所有饭菜种类均要明码标价,做好饭菜食品的广告、价 牌、场景布置及其它宣传的统筹与制作。 (19)乙方负责维持就餐秩序。 (20)乙方负责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全面清洁整理学生饭堂、小卖 部和餐厅的环境卫生。经常清理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内外水池、下水道,确 保畅通;经常清洗灶台及灶具用品油渍污垢。 (21)乙方负责消除经营范围内的蚊、蝇、鼠害。 (22)乙方应当对冰柜进行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23)乙方保证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并将 相关证件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乙方有义务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学生饭堂制作间。 (24)乙方负责每季度支付学生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水电费。 (25)乙方负责及时处理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并 承担相应的垃圾处理费用。 (26)乙方按时缴纳承包费。 5 (27)承包期间,承包区域的水电费、清洁及垃圾处理费及由此产生的责 任由乙方全额承担,上述费用的缴纳标准和支付要求按照收费部门制定的规定执 行。如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但与本合同相关的项目,与使用该房屋、设施 设备及学生饭堂营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 (28)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凡有 10个以上(含 10个)学 生需要膳食的,乙方都要为之提供服务。 (29)教职工饭堂由乙方派人为学校提出膳食服务,饭菜原材料费用由用 餐教职工负责。如果有特殊情况学校组织活动需乙方为教职工提供膳食服务的, 乙方都要以义务的形式配合完成。乙方为教职工提供膳食服务的费用由学校无偿 提供小卖部作抵偿。 (30)小卖部经营范围:小卖部只能经营学生的学习、生活用品、矿泉水、 饮料、牛奶和面包。乙方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销售 的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四、费用交纳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若乙方发生违约事项,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甲方的赔偿 金。如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需额外赔偿甲方损失。合同期满后, 若乙方未发生违约事项,甲方扣除乙方相关费用且在办清所有交接手续后其剩余 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承包费用为每年壹万柒仟陆佰元整(¥17600.00),承包费用每年缴纳 1次,乙方应在每年 12月第 1个星期内缴纳承包费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合同期限为 3年,从 2020年 月 日起至 2023年 月 日止。 六、处罚 1、出现下列行为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元: (1)乙方未能依照甲方规定按时开餐,超过 15分钟以上; (2)乙方未根据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 (3)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和总务部门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低 于 60分(不包括 60,总分 100分); (4)餐具未经消毒提供给师生使用; (5)乙方使用的食品、肉类、畜类、蔬菜、调料等有过期或不合格、变质。 (6)乙方应保持厨房餐厅所有用具、地面、墙面、工作台等清洁卫生无死 角。若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上述不卫生不洁净现象,甲方检查发现的。 (7)乙方未按规定预留菜样。 (8)乙方未及时办理学生饭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的,经查实每 6 人每次对乙方罚款 500元。 (9)甲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乙方销售甲方禁售物品的。 (10)有以下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A、未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栓安 全标志完好有效;B、圈占、埋压、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C、损坏、挪 用或者擅自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D、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 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E、不按消防法规装修、装饰,装修装饰材 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检验合格证 明;F、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 2、出现下列行为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0元: (1)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进入甲方师生宿舍、教室、其它非学 生饭堂区域与甲方学生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接触、与甲方工作人员、学生发生矛盾 或冲突的。 (2)针对同一问题累计投诉超过 10以上的,经查证属实。 (3)饭菜质量差或份量不足,每月发生 3 次以上的,经甲方提出警告,乙 方仍未改进的。 (4)因乙方原因,导致各类损失、赔偿或处罚的,由乙方支付。若乙方的 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等 各项费用),乙方应当及时赔偿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的赔偿、罚款, 甲方可用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乙方在 10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七、违约事项 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解约一方视为违约方。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缴纳承包费用,经甲方催促后仍未支付的,视 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学生饭堂转租或转包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的, 视为乙方违约。 5、发生食物中毒且有严重后果的,视为乙方违约。 6、学生饭堂内发生火灾、安全事故且有严重后果的,视为乙方违约。 7、在合同执行期内,因政府拆迁、地震、战争、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损失或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损失责任自负。 8、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处罚,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由甲方使用履约保证金先 行垫付,而乙方未能按时补齐的,按未补齐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天 1%收取滞纳金, 30天仍未能补齐,视为乙方违约。 9、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吴川市学生饭堂餐饮管理部门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 7 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乙方的从业人员在进行甲方学生饭堂、小卖部和餐厅 工作前必须办理)等证照的,视为乙方违约。 10、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和总务部门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评价连续五个月不合 格,视为乙方违约。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构成违约的。均应对另一方 支付违约赔偿金贰万元整。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一方先违反本合同规定构成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并对违约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解约补偿。 九、安全责任 1、厨房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安全事故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食物中毒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不可抗力条款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的 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 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国家和省法 律、法规和地方政府部门要求进行调整;2)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 雹等因素;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或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双方 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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