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12月18日 18:0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 18: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2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717776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9220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717776 |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4528
项目编号: SSGDZTB20200171
项目名称: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7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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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其他服务 | 1 | 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750000.00 | 主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合同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名时所需资料】(1)投标资格:具有独立法人。(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此政府采购活动。(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
时间 2020-12-18 09:00:00 至 2020-12-25 17:0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0-12-29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时间:2020-12-2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18日至2020年 12 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 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报名时所需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即可。2、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 0951-6922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 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邓婷
电话: 0951-692206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荣
电话: 0951-671777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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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2-18 定稿).pdf |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