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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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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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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XHSFW-2020-1204

二、项目名称: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吕梁市北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离石区滨河北东路2号

成交金额:14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晓芳(组长)孙润秀、白海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金额:1.89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离石区区委大院

联系方式:薛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3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城东小学对面海尔专卖店三楼

联系方式:于先生 联系电话:0358-3385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8635887766

评审专家名单:王晓芳 孙润秀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1.896

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0日

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XHSFW-2020-1204

采 购 人: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4一、 总则……………………………………………………………4

二、 谈判文件………………………………………………………5三、 报价文件……………………………………………………6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10

五、 谈判程序……………………………………………………11

六、 签订合同……………………………………………………14

七、 保密和披露…………………………………………………15

八、 询问和质疑…………………………………………………15

九、 违约处罚 ……………………………………………………17

十、政策性因素……………………………………………………17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19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22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24

第六部分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50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报价人应在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城东小学对面海尔专卖店三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SFW-2020-1204

项目名称: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18000元

最高限价:1518000元

采购需求: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期限

服务

地点

验收

标准

1

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

文件

一年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2、采购需求:区委机关餐厅一、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报价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一套(现场报名);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1.2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打印的本项目谈判公告;

1.3按照下列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报名时间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1.4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城东小学对面海尔专卖店三楼报名处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城东小学对面海尔专卖店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离石区区委大院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3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城东小学对面海尔专卖店三楼

联系方式:于先生

联系电话:1863588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8635887766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3“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承接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具有本项目承接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5 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6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8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谈判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版一份。

电子版报价文件要求:书面版报价文件正本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完成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的文档,存储介质为U盘。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报价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内容:

(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提供以下网站完整查询截图:

(1)“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银行资信证明或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服务方案;

服务承诺;

服务人员、设施等情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2)该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的方式进行交纳,由报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采购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营业部

账 号:698 625 782

财务联系电话:0358-3385107 于先生

(3)报价人的保证金电汇或转帐交纳后,须在汇款凭单用途栏中写明“SXHSFW-2020-1204保证金”,并在谈判开始前持交款凭单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缴款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办理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

(6)成交承接主体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并办理转付成交服务费。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5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6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版一份。(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 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15. 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7.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内容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4)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5)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6)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7)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符合性、资格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7.1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7.2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8. 第二轮公开报价

18.1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18.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承接主体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19. 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19.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9.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0.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20.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0.2 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20.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1. 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2. 确定成交人

22.1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3. 谈判过程保密

23.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5. 成交通知

25.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承接主体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 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额度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

27. 签订合同

27.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7.5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8.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 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0. 报价人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0.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0.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承接主体,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 承接主体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0.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策性因素

32.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2.1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2.2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3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有所投服务承接或实施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二、采购要求:

(一)人员安排及要求

餐厅一:厨师1名、面点师1名、配菜1名、洗碗工1名、保洁服务员2名,共6人;餐厅二:厨师2名、面点师1名、配菜1名、洗碗工1名、保洁服务员2名,共7人;管理人员1名,合计14人。

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齐,严禁带首饰及任何形式手部美容,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二)相关标准和要求

1、就餐标准及要求:

1.1就餐安排为工作日一日三餐,就餐时间:早餐为7:30-8:00,午餐为12:00-12:30,晚餐为18:00-18:30,就餐结束后工作人员就餐。法定节假日休息。

1)餐具在饭前准时送到就餐点,饭后清理干净餐桌,收回餐具送至消毒室。

2)午餐午点需要准时配送到就餐点。

3)所有餐具按照要求清洗干净,并按照相关规定消毒。

1.2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离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健全从业人员档案、各类台账、48小时留样及记录、检验合格证、票据等。

4)加工-消毒-成品

加工必须精细,饭菜加工成小块,清洗干净,不得留有农药残余,并经过消毒(开水过一遍)。

5)一日三餐需要营养搭配,收取个人最低成本价,损耗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饭菜品种花色优化组合并按时足量供应,保证吃饱吃好吃出健康。

2、环境卫生标准:

2.1地面清洁无杂物,桌椅保持清洁整齐,门窗玻璃要保持清洁无尘。

2.2.餐厅内的垃圾污水要每天清理,保持干净无异味;餐厅内不能摆放杂物及私人用品,扫帚、拖把、畚箕等清洁用具要放进保管室。

2.3.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在餐厅、通道、工作区域定期喷洒药水消除苍蝇、老鼠和蟑螂等害虫,同时确保食物不受污染。

3、餐具卫生标准

3.1无油腻、无水渍、无细菌。

3.2坚持“刮、洗、过、消毒和保洁”五个程序。

1)刮:餐具洗涤前先刮去盘、碗中的剩菜、剩汤,进行大、小餐具分类,分别清洗,以免损坏餐具。

2)洗:因盘碗一般较油腻需要用热水清洗,水中可放碱或洗洁精,以去油腻。

3)过:洗涤后要用清水冲洗过净。

4)消毒:对盛装直接进口食品、饮料的杯盘碗碟及所有的小件餐具实行消毒。

5)保洁:将消毒好的餐具分类,搁放在干净的保洁柜或工作柜内,避免二次污染。

4、服务机关就餐人员:约350人左右

5、结算方式

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按照服务费开具发票(含税)。

注:包括餐饮服务费、煤气开支及设备维护等费用。

6、安全事项

注意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故、餐饮管理服务人员工伤事故等全部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注:请报价人按照以上要求,自行编制服务方案。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采购人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费用支付

四、服务承诺

五、服务期限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协助承接主体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承接主体责任

严格依据报价文件相关承诺提供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每逾1日承接主体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

2、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工作要求给承接主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报价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 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商务、技术)

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息;

7、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内容:

(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8、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11、银行资信证明或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12、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3、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

14、报价人企业简况;

15、政策性因素;

1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

2、服务方案;

3、服务承诺等;

4、服务人员、设施等情况;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一、商务部分

1、报 价 函 (格式)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接主体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10、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服务。

15、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承接主体的;

(3)与采购人、其它承接主体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息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内容:

(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11、银行资信证明或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12、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3、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

14、报价人企业简况

15、政策性因素(如有)(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投标单位因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所提供信息不真实,投标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投标单位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包号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总价

服务期限

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2、服务方案

3、服务承诺

4、服务人员、设施等情况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第六部分 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

名 称

内 容

备 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银行汇票( )支票( )

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

汇款人名称

(和交款单位一致)

账号

开户行

汇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汇出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后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附件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报价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