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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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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Q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062Q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21 15:02:20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62Q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100万元/年。

时间:时间节点为春节、端午、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前后。

方式:职工采取商场(店)内货架采购(不得提供烟酒采购服务)。

货款支付:商家提供赊账方式,一个月内结算(采购额*折率)。

本项目拟确定三家入围单位,后期由教职工自行选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在盐城市区设有实体商场(单体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可供商品选购(提供相关经营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在开标现场现金交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 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校园安全,投标人进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时应服从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1)投标人从解放南路东门进出;投标人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各投标人项目授权代表限1人进入校园;项目授权代表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

(3)投标人进入校园前须在东门外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拒绝进入校园),出示本人近14天的出行轨迹(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来校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疫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不逗留。

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上述管控措施。

(二)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5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赵萌

联系电话:0515-8858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203室

联系人:朱鹏飞

联系电话:13951548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开进

电话:13961931928

062Q发布稿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docx









项目编号:2020-062Q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 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12 21

总目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4章 项目需求……………………………………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取招标文件,并于111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62Q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100万元/年。

时间:时间节点为春节、端午、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前后。

方式:职工采取商场(店)内货架采购(不得提供烟酒采购服务)。

货款支付:商家提供赊账方式,一个月内结算(采购额*折率)。

本项目拟确定三家入围单位,后期由教职工自行选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在盐城市区设有实体商场(单体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供商品选购(提供相关经营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在开标现场现金交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 111500(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校园安全,投标人进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时应服从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1)投标人从解放南路东门进出;投标人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各投标人项目授权代表限1人进入校园;项目授权代表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

3)投标人进入校园前须在东门外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拒绝进入校园),出示本人近14天的出行轨迹(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来校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疫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不逗留。

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上述管控措施。

(二)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四楼405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赵萌

联系电话:0515-8858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2203

联系人:朱鹏飞

联系电话:13951548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开进

电话:1396193192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三个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均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此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分摊含进投标报价中,且不得单列。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

13.1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3.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交付等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4.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4.3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

14.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5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保证金(如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执行本条)

1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7.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内退还,不计利息。

17.4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

17.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9.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分包号。

20.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4.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必要时)、监管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4.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4 开标时请监委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4.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4.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财政部87号令第44条规定)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

26.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6.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6.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7、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7.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7.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8、投标的澄清

28.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8.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8.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对投标文件的审

29.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9.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9.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对投标文件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问题的评审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

29.6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7号令第31)

29.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7号令第60)

30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30.1无效投标条款

30.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的;

30.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0.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0.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0.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30.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0.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0.1.8 投标人串通投标;

30.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30.2废标条款:

30.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30.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30.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31确定中标单位

31.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1.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3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1.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31.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1.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1.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

31.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31.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2、质疑处理

32.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2.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33、中标通知书

33.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4. 签订合同

34.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4.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4.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5、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5.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6、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采购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062Q

甲方:(买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服务内容:教职工节日慰问品。

1.2 服务期限:时间节点为元旦、端午、教师节、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前后

1.3 补充条款:具体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约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圆整(¥_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结算时按实际采购额折算(实际采购额*折率)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生产的,质保期满足甲方要求。

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交付期:按甲方要求

9.2交付方式:职工采取商场(店)内货架采购(不得提供烟酒采购服务)

9.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十、合同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乙方提供赊账方式,一个月内结算。

10.2每次支付前,乙方均应出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合同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

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验收

13.1甲方将根据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

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

14.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合同标的,如有需要由乙方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3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及甲方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采购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四章项目需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具体实施方案,就折扣率及其依据、结算与开票方式、取货与交付流程、售后服务及承诺等方面详细说明。

2、根据采购预算总额,以折率形式进行报价。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定前三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供货对象,供货的比例由采购人确定。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办法

投标报价(7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7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实施方案(30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折扣率及其依据、结算与开票方式、取货与交付流程、服务特色及方便措施、售后服务及承诺等)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区间25-30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或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062Q发布稿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