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HXZC-2020021242/1/2
标讯区域:地方
行政区域:南京市玄武区
项目联系人:王婧怡
项目联系电话:025-58760217-82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尹毅 025-83281011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06号办公室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婧怡025-58760217-822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四、标讯信息:
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0日
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7室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餐饮业
采购文件编号:HXZC-2020021242/1/2
五、成交信息:
本项目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成交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标段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富亚餐饮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20000元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潭桥公寓9号楼门面房3-4号楼
标段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46700元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326号
总成交金额:标段一人民币42万元;标段二人民币44.67万元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计算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收费金额:标段一为6300元,标段二为6700.5元
成交标的名称、成交金额、服务期限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1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标段一) | 42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
2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标段二) | 4467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
磋商小组成员:孙金荣(磋商小组组长) 王悦骎 张健(采购人代表)
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联系电话:025-58750867-826)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涉及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如有监狱企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有残疾人企业))。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HXZC-202021242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定稿)20.12.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