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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湖北省蔡甸监狱2021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湖北省蔡甸监狱2021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1 16:31| 发布单位: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开标时间:2021-01-12| 项目监管地:省直辖|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1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ZB-ZCFW-2020-093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24843号

3、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16.477(万元)

6、最高限价:516.477(万元)

7、采购需求:

2021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分为4个包
1包名称:猪肉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67.9万元
最高限价:167.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2包名称:蔬菜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29.7487万元
最高限价:129.7487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3包名称:调味品、干货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63.8283万元
最高限价:63.828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4包名称:其他肉类(猪肉除外)、豆制品、鸡蛋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55万元
最高限价:15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取得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3、方式: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现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现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包段)、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4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蔡甸监狱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胡家渡1号

联系方式:027-69845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方式:027-8587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文峰

电 话:027-85870026

  • 采购需求-第三章.pdf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本章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 2021年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本项目分 4个包列表如下: 包号 名称 预算 01 猪肉 167.9万元 02 蔬菜 129.7487万元 03 调味品、干货 63.8283万元 04 其他肉类(猪肉除外)、豆制品、鸡蛋 155万元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湖北省蔡甸监狱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 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2款要求。投标人和产 品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 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项目商务要求 1、预算金额:见“采购标的” 2、服务期:一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4、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 5、配送方式:投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对每天的品种和数量有最终 决定权)在指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供货。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货物在运输途中应 使用专用冷藏车,否则拒收。 6、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日前凭国家正 式发票向监狱申请付款,监狱收到申请后在 5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7、卫生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合格、安全,采购人一旦发现投标 人所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或替代产品,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保留 追究该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8、扶贫采购:根据采购人扶贫采购任务的比例(每月按食堂农副产品采购 预算的 25%在“扶贫 832 平台”及“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采购),确保 采购人完成扶贫采购任务,采购任务量如有调整,按最终要求的比例采购。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一)采购品种、数量、限价 01包:猪肉 序号 品种 计量单位 规格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元 1 去骨去皮猪肉 公斤 35000 45.00 1575000.00 2 猪排骨 公斤 2000 52.00 104000.00 合计:167.9万元 02包:蔬菜 序号 品种 计量单位 规格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元 1 白菜苔 公斤 2000 / / 2 包菜 公斤 80000 / / 3 长豆角 公斤 8000 / / 4 大白菜 公斤 70000 / / 5 小白菜 公斤 10000 / / 6 土豆 公斤 70000 / / 7 冬瓜 公斤 60000 / / 8 豆芽 公斤 10000 / / 9 胡萝卜 公斤 15000 / / 10 户子 公斤 5000 / / 11 花菜 公斤 15000 / / 12 黄瓜 公斤 25000 / / 13 角瓜 公斤 20000 / / 14 净莴苣 注:净莴苣如 没有对应的市 价,由投标人 提供价格方案 经采购人同意 后实施。 公斤 20000 / / 15 苦瓜 公斤 5000 / / 16 萝卜 公斤 80000 / / 17 藕 公斤 20000 / / 18 茄子 公斤 12000 / / 19 蒜苗 公斤 4000 / / 20 西芹 公斤 20000 / / 21 西红柿 公斤 20000 / / 22 青椒 公斤 40000 / / 23 红椒 公斤 300 / / 24 洋葱 公斤 800 / / 25 大葱 公斤 60 / / 26 香葱 公斤 10 / / 27 生姜 公斤 2500 / / 投标人按照配送前一日白沙洲大市场公布的蔬菜价格行情的平均价报优 惠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采购。 备注:投标人报价低于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发布的送货前一日价格行 情的平均价优惠率 10%或以上的,投标人需出具相应的详细的成本核算清单, 如无法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疫情等),价格可根据市场行情调节。 03包:调味品及干货 序号 品种 计量单位 (单件) 规格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元 1 白猫洗洁精 提 2公斤 *8 40 8.20 328.00 2 白糖 公斤 250 7.00 1750.00 3 腐竹 公斤 5000 18.00 90000.00 4 干海带 公斤 6000 7.30 43800.00 5 干黑耳 公斤 700 80.00 56000.00 6 干香菇 公斤 400 80.00 32000.00 7 紫菜 包 100克 /包 350 5.20 1820.00 8 桂皮 公斤 55 20.00 1100.00 9 八角 公斤 55 80.00 4400.00 10 胡椒 公斤 200 90.00 18000.00 11 花椒 公斤 50 68.00 3400.00 12 尖椒 公斤 1200 21.00 25200.00 13 尖椒王 公斤 20 28.00 560.00 14 碱 公斤 900 4.50 4050.00 15 酵母粉 公斤 210 32.00 6720.00 16 芍粉 公斤 5000 7.30 36500.00 17 生粉 公斤 100 5.40 540.00 18 泡打粉 公斤 220 10.00 2200.00 19 双汇火腿肠 公斤 470克 2000 28.00 56000.00 20 水塔老陈醋 公斤 1200 6.40 7680.00 21 海天酱油 公斤 3400 6.70 22780.00 22 味福黑胡椒粉 公斤 100 92.00 9200.00 23 味精 公斤 1500 13.00 19500.00 24 蒸肉粉 件 15 75.00 1125.00 25 卤料 公斤 260 72.00 18720.00 26 豆瓣 提 6公斤 /每桶 10 52.00 520.00 27 三五火锅底料 袋 300克 /袋 180 10.50 1890.00 28 伍仁酱丁 公斤 1000 8.50 8500.00 29 外婆菜 公斤 2000 9.20 18400.00 30 酸豆角 公斤 8000 7.40 59200.00 31 辣箩卜丝 公斤 5000 7.20 36000.00 32 榨菜 公斤 7000 7.20 50400.00 合计:63.8283万元 04包:其他肉类(除猪肉)及、豆类、鸡蛋 序号 品种 计量单位 (单件) 规格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元 1 新鲜牛肉 公斤 6000 65.00 390000.00 2 新鲜羊肉 公斤 2000 60.00 120000.00 3 新鲜牛肚 公斤 1200 60.00 72000.00 4 三黄鸡(冷冻) 公斤 20000 14.00 280000.00 5 白条鸭(新鲜) 公斤 13000 21.00 273000.00 6 鲢子鱼 公斤 3000 8.00 24000.00 7 腊鸭 公斤 1000 20.00 20000.00 8 草鱼 公斤 1000 13.00 13000.00 9 五香干子 公斤 10000 6.20 62000.00 10 豆腐 公斤 10000 4.50 45000.00 11 千张 公斤 5000 7.00 35000.00 12 鸡蛋 公斤 24000 9.00 216000.00 合计:155万元 备注:1、以上各标包物资数量为采购人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做出的预算数量,仅供投标 参考,具体数量据实结算。 2、投标价格应包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二)物资要求 1、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 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食品包装与标签要求: ①普通商品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②标签:每件包装必须按行业标准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有效期、生 产单位及地址等。 ③食品包装及标签:应符合国家规范,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制造商 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藏说明、质量等级、QS认证等。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 意通风散热;供应物资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4、验收标准:所提供的食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三)配送与支付要求 1、由中标人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将货物送至监狱。 2、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 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4、商品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 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5、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应。监狱根据实际需求提 前 2天,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 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 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 约责任。 中标人如不能按时供货,必须提前 5天通知监狱,监狱另行采购。中标人违 约责任自负。 (三)货物质量标准 各项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 (四)验收要求 1、验收入库。所在部门仓库根据监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制定的验收标准(文 字及图片资料)验收入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活卫生科,经生活卫生科、财务 科认定同意后,按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办理退换货。财务科将质量问题进行登记后 及时通报监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监狱纪监监察室、审计科对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留存。 2、罪犯生活物资退、换货。仓库保管员验收物资时,发现物资质量低于监 狱规定标准时,按照出现质量问题的比例退换货。质量问题 30%以内的,按实际 符合标准的数量验收入库,不符标准的予以退货。监狱采购中心将退货的物资交 投标人退回。质量问题 30%以上的,该物资全部退货,并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 心及时与投标人联系,在规固定时间内换货到位。 3、退换货的处罚:发生退换货的,给予投标人一定的处罚。发生退货 10% (含 10%),给予投标人 400 元罚款;退货 20%的(含 20%),给予投标人 800 元 罚款;退货 30%(含 30%),给予投标人 1200 元罚款;发生全部换货的给予投标 人罚款 5000元。 (五)对中标人管理要求 1、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2、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 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3、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 守监狱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4、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 还。 5、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物资, 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6、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人凭生产商证明告知采购人, 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 品种、规格,备案后与投标人协商定价后确 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 7、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 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8、中标人须按供应物资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9、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 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 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 合法的供应关系。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 投标人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投标人与采 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六)人员进出监管区需知 详见“第五章 - 合同格式” 四、物资价格调整 1、合同价低于市场价时: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中标价格签订采购合同, 如果市场价格波动在 5%以内,则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价格有浮动情况超过 5%可 按季度调整一次,如需要调整价格中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各周边超市或 者市场询价记录)和申请材料于每季度的前一个月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 过后执行。 2、(01包、03包、04包价格调整) 在买方属地批发市场,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市场价格调查。 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涨幅≤5%的,不调整;5%<涨幅≤10%的,价格上 调 5%;10%<涨幅≤15%的,价格上调 10%;15%<涨幅≤20%的,价格上调 15%; 涨幅>20%的,调为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的,跌幅≤5%的,不调整;跌幅>5%的,调整为市场 价格。 3、(02包价格调整) 核定的单品基础价确定的标准是: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发布的送货前一 日的平均批发价的优惠率下浮计算。结算价的核定标准是:(∑单品配送数量* 均价)*[1-优惠额(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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