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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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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17:46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QYZC2020-0426

二、项目名称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兰州鑫泉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黄河大桥北路3号

118.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兰州鑫泉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厨房及餐厅设备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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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志刚,宋珍,范全昌,赵亚东,方春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财库(2020)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收费金额:1.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88号

联系方式:15268937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538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系方式:0934-889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军平

电 话:18993404468

附件下载
中标公告.pdf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采购单位审核意见: 审核人: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YZC2020-0426 采 购 人: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盖章) 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7日 1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 2 致投标人 ...................................................................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7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 12 第三节 投标须知 ........................................................... 14 1. 总则 ............................................................... 14 2. 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 15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6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 5. 开标 ............................................................... 20 6. 评标、定标 .......................................................... 21 7. 授予合同 ........................................................... 23 9. 合同的签署 ......................................................... 25 10. 履约保证金 ........................................................ 25 11. 合同生效 .......................................................... 25 12. 代理服务费 ......................................................... 25 13. 招标人的权利 ...................................................... 25 14. 腐败和欺诈行为 .................................................... 26 15. 其他 .............................................................. 26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 ....................................... 27 一、资格审查 .......................................................... 27 二、评标方法 .......................................................... 28 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 30 第四章 技术要求 ........................................................... 33 第五章、货物技术参数 .................................................. 35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 43 一、合同主要条款 ...................................................... 43 二、合同格式 .......................................................... 4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2 一、价格文件 .......................................................... 54 二、技术文件 .......................................................... 56 三、商务文件 .......................................................... 57 第八章 附件 ............................................................... 69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qys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月 日 时3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0-0426 项目名称: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2.48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查 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 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副 本复印件)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 2019 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 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 6个月(2020年 6月-2020年 11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及 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 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为 近 6个月(2020年 6月-2020年 11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 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 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 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 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0年 月 日至 2020年 月 日,每天上午 0:00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在线下载获得。。 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 点击“用户注册”,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已注 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 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 户手册》。 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 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 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 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 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30 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 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 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 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 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 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证金 缴纳联系电话:0934-886912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方: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电话:15268937583 5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 64号 2.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 71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系电话:0934-8898009/18993404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军平 电话:0934-8898009/18993404468 4.行政监督单位: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934-8687923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 1号 5.主管预算单位:庆阳市财政局 电话:0934-8687923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 1号 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6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 需要编制的。 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 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的规定。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 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招标人: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64号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 建司院内 电话:15268937583 电话:18993404468 传真: 传真: 邮编:745000 邮编:745000 联系人:赵亚东 联系人:张军平 7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 项目预算:122.48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 采购人 采购人: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64号 联系人:赵亚东 联系电话:15268937583 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军平 电 话: 18993404468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 6 交货地点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8 7 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 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税收缴纳证明 材料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 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 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为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 年11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 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 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 7、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政 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 止时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8 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1人和代理机构2人对开 标现场实行资格审查,现场提交的报名资料与网上提交报名资料不 一致,后果自负。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9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支付30%预付款,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完成后支付 货款6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1年后支付清。 10 发售文件时间 以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1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2 抽取评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30分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13 投标截止、递交投标文 件、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30分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天(日历天) 15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 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 台代收代退, 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 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 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 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30 分(以系统到 10 账时间为准)。 (3) 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 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 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 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 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保证金缴纳联系电话:0934-8869123 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1)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 书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 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的缴退由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与 供应商协商拟定。 16 履约保证金 □有 ?没有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允许 ?不允许 18 签字和盖章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9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含签字盖章的PDF格式 及可编辑的WORD 版本格式)(注:招标文件中要求须提供原件的 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20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64号 招标人名称: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项目名称: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在2020年 月 日 时 30 分不得开启 2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 评审专家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见第三章) 2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25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发改办价格 【2011】534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 (货物类)计算,并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签订金额由中标人向甘肃宇 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11 备注: (1)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方式、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均以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2)投标供应商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联系,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澄清,如在投标截止前5日未 收到相关澄清要求,我公司将默认投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认可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6 供应商信誉查询 1、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平台查询 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评标 资料一并保存。 2、查询截止时间与开标截止时间一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的,应当对联合体所 有成员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投标人需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格式及具体内容见招 标文件)。 注:1、信用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 署,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 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 2、投标人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8 关于核心产品相同供 应商评定办法 本项目核心产品:圆形自助餐炉、双层工作台、单通工作台、四层 平板货架。不同供应商提供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以其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 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 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2 第二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 无效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况外,投标文件 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 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判定)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须知第三节第4.1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名称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6、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招标文件规定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件)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8、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 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无效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8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 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3、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 4、投标文件中未载明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的; 5、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四、其他无效情形(由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判定) 未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14 第三节 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买方”指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 “招标代理机构”指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指向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 “卖方”指其投标被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5) “招标文件”指由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 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7) “书面函件”指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 招标说明 1.2.1 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 项下的合格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报 价合理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 1.2.2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填报投标文件。 1.2.3 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 件。 1.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3.2 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 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1.3.3 投标人须提供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1.3.4 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及社保相关证明材 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为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供 15 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3.5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 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3.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 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 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3.7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平台,查 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禁止同时投标的情形的,不得同时投标。 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本项目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进行现场考察活动,考察现场 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 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 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 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 用不负任何责任,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2. 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2.1 招标 2.1.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3项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 加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 。 16 2.2 招标文件的内容 2.2.1 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投标须知 合同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要求 附件 2.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 考资料。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投标须 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3.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事项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之前,向招 标代理机构书面函件询问。 2.3.2 关于上述2.3.1条款询问的答疑,不能用来解释合同。除非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 了修改,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在编标过程中发给每个投标人。 2.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 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未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 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1.2 技术文件 (1)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2)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 17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1.3 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3.2 资格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 件)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及社保相关证明材 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为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供 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 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 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平台,查 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缴纳 18 3.3 其他 (1)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 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3.2 投标价格 投标人应按“供货清单”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 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干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 格变动而调整。 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所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凡没有按照规定 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4.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 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5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19 3.5.1 投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 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所 有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分开密封,“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 封。(注:所有副本整体封装,投标资料共计 5个封包) 3.5.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 及骑缝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骑缝章,。 3.5.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 标文件签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 3.5.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3.6.1 投标文件应按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资格文件胶装合订成一册。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4.1.1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须 有“密封”字样的密封条及加盖“密封”字样的密封章及单位公章)且密封袋上相应注明: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人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64号 招标人名称: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项目名称: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在2020年 月 日 时 30 分不得开启 4.1.2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4.1.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 公告中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4.1.3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 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4所有开标一览表在开标会议上现场打开,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 以妥善保管。 4.1.5投标文件应根据本条款的要求,超过接收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在递交投 标文件时应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 4.2 投标截止时间 20 4.2.1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6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接收递交文件的截止时 间。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文件交给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4.2.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投标人须知2.3款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如果需要)。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 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拒收所有迟到的的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 4.1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 (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根据本须知 3.4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 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 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 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及监督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 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 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 (八)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九)开标时,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十)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十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6. 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 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 入的应当更换。 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 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6.2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2.1 由采购人(1人)和代理机构2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 对资格证明文件审查通过的进行符合性审查等评审工作。 6.2.2 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第二节中相关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未通过的应作无效标 处理。 6.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6.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离。投标偏离 分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6.3.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22 6.3.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评审内容进行评审。 6.4 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 6.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如出现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得出评标价: ①以价格部分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②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4.2 如果出现多报或超出本招标项目“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列明项目的数量情况 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照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投 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6.4.3 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调整方法确定的调整后报价,须取得投标人同 意并书面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调整方法以及调整后的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4.4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进行了调整的,中标价按 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4.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小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 投标报价的总价大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的报价。 6.5 无效标的处理 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作否决处理。 6.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 6.6.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澄清、 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6.2 投标人委派的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6.6.2.1 拟进行投标答辩的,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 代理人。 6.6.2.2 答辩人须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其身份。答辩人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投 标人拟委派答辩人非本节第6.6.3条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室。 6.6.2.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的,评标委员 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6.7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 23 6.7.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 效。 6.7.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6.7.3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 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7.4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否决无效投标后,有 效投标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6.8 招标过程的保密性 6.8.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的名称、数量。否则,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行为纪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否则,给予违反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 标专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其未能中标做出 任何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关人员不得向未中标人透露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9 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见:本章第四节评标方法、评审细 则及评审表格。 7. 授予合同 7.1 投标文件的审核 7.1 .1 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 同,所签订的合同不能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7.1.2 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7.1.3 审核和审查的原则:应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依据的文件有: 1 )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记录开标过程的招标开标记录表; 24 3) 其他必须的资料。 7.1.4 投标文件的审核: 7.1.4.1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有投标须知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相 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 7.1.4.2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离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 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 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7.1.4.3 重大偏离的处理 7.1.4.3.1 招标人有权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判定投标文件有无重大偏离, 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判定结果进行审核。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 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的原则; 7.1.4.3.2 在做出任何一项无效标的决定之前,都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监督管理部门应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书面澄清。 2)书面澄清应由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书面澄清或不 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3)做出无效标的决定,应详细记录做出无效标的理由、依据。 4)做出无效标的,招标人应当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宣布本次招标失 败,重新组织招标。 7.1.4.4 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论确定之前,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授予当事供应 商合同等。 7.2 合同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或出现错误,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及招标 文件按照下述原则修正,确定合同价。(但无论如何修正,合同价不能大于中标价) 合同价不超过中标价; 以价格部分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他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 加; 按照上述调整后总额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合同价仍为中标价,并按合同价调整分项报价, 25 以形成计算合理的价格构成; 合同价为含税价格。 8. 中标通知书 8.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结果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甘肃政府采购 网公示。 8.2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若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接到有关询问或质疑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 书。 9. 合同的签署 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 9.2 招标人与中标人一次性签订总包合同。 10. 履约保证金 10.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0.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 开具。 11. 合同生效 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按本须知10款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合同各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加盖各方单位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2. 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13. 招标人的权利 1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 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13.2 招标人追加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应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26 13.3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对存在造假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暂停与中标人 签订书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复核,对存在造假的中标人,由财 政部门依法审查,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4. 腐败和欺诈行为 14.1 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好处,影响与招标、评 标和合同执行事务有关人员的行为均属“腐败行为”。 14.2 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工作或合同执行,或投标人之间串通,影响公平竞标,均属“欺 诈行为”。 14.3 腐败或欺诈行为均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而且,将进一步取 消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招标人所有其它工程投标竞争的资格。 15. 其他 15.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 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15.2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 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 15.3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5.4 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5.5本招标文件如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最终发布的为准。 附件.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质疑的规定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项目招标投标各阶段的质疑处理按“分段限时质疑”原则进行。质 疑人提出书面质疑超过本规定要求质疑时效的,不再受理该质疑。 对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内容的质疑时限: 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采购过程的质疑时限: 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结果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时限: 为中标结果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评审细则和评审表格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1人)和代理机构(2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招标文件条 款号 投标人名称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投标文件格 式 投标人资格 文件 2 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或 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复 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 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4 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 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 应当为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 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 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 5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 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 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 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 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 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 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 28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 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 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平台,查 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 查询结果为准 8 是否提交有效的保证金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审结论: 说明:1. 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过”或“未通过” 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论为“未通过”)。 评审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注: ○1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 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 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 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 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 号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29 1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编制、 签署及盖章的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 字是否齐全 3 每个分包是否只有一个方案投标。 4 是否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 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6 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未能在合 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评审结论: 说明:1. 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用“×”表示。结论用“通过”或“未通过” 表示(只有以上各项全部通过,结论为“通过”,否则结论为“未通过”)。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30 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圆形自助餐炉、双层工作台、单通工作台、四层平板货架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 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 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35分,价格部分35分) 分类 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和得分 商务 30分 投标文件制作 3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投标附件资料齐全、详实、充分,文 件按要求装订得 1.5分; 文件双面打印(环保节约资源)、目录对应页码正确、编 码清晰,排版整齐居中、资料复印装订整齐及索引直观准 确字迹清晰得 3 分;(满分3分) 企业能力 27分 1、投标单位获得中国315诚信企业证书、中国高新技术产 品证书、中国自由创新名优产品证书 、中国名优产品证 书、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投标文件 内须提供证书查询网址,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满分5分); 2、投标单位获得室内环境净化与监测服务资质等级证书 的得4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证书查询网址,原件备查,不 提供原件不得分) (满分4分); 3、投标单位获得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资信等级证书、 诚信经理人荣誉证书、诚信企业家荣誉证书、信用等级证 31 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证书查询网址, 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满分5分); 4、投标单位能提供高级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证书、高级燃 气工程师证书、油烟管道清洗服务资质等级证书的每提供 一项得3分,提供不全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高级燃气具 安装维修工证书及高级燃气工程师证书人员证书必须是 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 标文件内证书二维码可扫描。油烟管道清洗服务资质等级 证书需提供查询网址,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满 分9分); 5、投标单位须获得国家权威检测质量合格产品证书得4 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证书查询网址,原件备查,不提供 原件不得分)(满分4分); 技术 35分 技术标响应 情况(技术指 标、参数) 10分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技术参数每 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 技术服务及培 训方案 5分 技术服务及培训方案实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可操作性 高的得5分; 技术服务及培训方案一般,无对比性的得2分; 技术服务及培训方案内容含糊、不明确较差的得1分。 售后服务及承 诺 5分 为保障后期系统运行维护,招标小组各成员根据供应商提 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本地化服务能力 (须提供证明)、服务体系、备品备件、系统质保期服务承 诺函等内容进行评分。售后服务内容完善,完全满足采购 人需求的得5分;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基本满足采购人售 后服务需求的得2分;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 的得1分;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缺失严重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 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整体目 标、项目需求、建设任务、系统功能、安装运输、等)科 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得4分;实施方案科学性、合理 32 性、可操作性满足该项目得2分;实施方案科学性、合理性、 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该项目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供货计划及保 证措施 3分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 根据实际需求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得3分;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可行,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得 2分;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基本能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 得1分。 维修保养具体 措施 3分 维修保养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 维修保养措施一般,能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分; 维修保养措施较差,无法保证基本要求的得1分。 样品 5分 供应商须提供所有核心产品的样品,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的 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横向比较,优的得5分, 好得2分,一般得1分; 价格 35分 投标报价最高得分35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说明:为确保本项目采购质量,防治恶意竞争,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投标企业报价,且未作出合理说明的,按照其报价低于成本价对待,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注册资金 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 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 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企业。 33 第四章 技术要求 1 、总体要求 1)报价为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其他一切杂费由投标人 承担。 2)中标品种合同期内按中标价供货;如涉及国家发改委及政府价格下调品种,需依据国 家发改委及政府价格进行相应下调。 3)投标的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品, 无破损、漏液等质量问题。 4)供货产品的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供货产品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未标注的可以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注明生产 企业)、质量必须与投标书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 6)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最新生产批号,不得提供即将过期的产品。 7)中标产品需随货提供产品的相关合格证件。 8)中标人需承担因其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 9)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所述,招标方有权单方拒绝按招标量购进,取 消以后投标资格,并保留追诉权利。 10)中标人供货后,所有装备器材,需组织技术人员到庆阳市各县区组织安装、调试、验收 及培训。 2、 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1)供货方应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保证产品的质量,对确因鉴定表明是质量引起的任何 缺陷应实施补偿,并及时更换保证质量的合适产品,不得加价;并及时请厂家或专家到我 公司协助解决异常情况,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2)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供货商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 供货商负责。 3)此外,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计划,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体系;2、保质期内的服务承诺;3、质量保证协议书;4、质保期。 4)厨房及餐厅设备免费保修期及保养期为1年。免费保修期及保养期的计算自中标内容验 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及保养期内出现的因产品设计、生产、加 工、运输、安装、验收而产生的全部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对于 34 缺陷产品,必须实行终生召回制,免费负责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必须 按照国内相关法律、商务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退换货。 5)合同签订后五年内,乙方应每年派出工程师到使用单位对所供产品进行巡检,或应根据 甲方具体要求,及时派出售后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和维护保养。投标产品在超出 保修期及保养期出现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协同、配合采购 人地进行维修、保养或更换零部件。 35 第五章、货物技术参数 一、战勤保障消防站厨房及餐厅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及材质参数 1 双缸暖碟车 950*500*880 辆 5 304不锈钢双头,台面1.5mm 厚304#食品级不锈钢板;缓 冲阻力轴,自带阻力,噪音克星;不锈钢底座,圆滑边 脚坚固耐用不晃动。 2 圆形自助餐炉 510*540*480 台 50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 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分盘ANIT JAM 设计,便于摆放。 3 自助汤煲 480*460*440 台 10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 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分盘ANIT JAM 设计,便于摆放。 4 双头果汁鼎 480*450*620 台 8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 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分盘ANIT JAM 设计,便于摆放。 5 果汁机 300*350*450 台 6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 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分盘ANIT JAM 设计,便于摆放。材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 带 专利微型网孔过滤,可榨出最多的果汁; 超大加料管, 无需预先搅切; 带泡沫分离器, 用于制作清澈的果汁。 6 咖啡机 双头 台 3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 止凝水外溢;防疲劳设计;分盘ANIT JAM设计,便于摆 放。 7 多士炉 六片 台 6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 止凝水外溢;防疲劳设计。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 钢板制造。 8 镜盘 590*480*380 台 20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 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分盘ANIT JAM 设计,便于摆放。 9 双炒双付炉 2000*11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1.5mm;侧板 及前板1.2mm,背板1.2mm;主体骨架40x4mm角铁;黑铁炉 膛3mmA3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砖; φ51.2mm不锈钢炉脚φ24mm炉脚螺丝;每个炉头配有摇 摆式冷水龙头、炸茜架;采用意大利“安奴”进口气掣, 埃美柯水掣,风行管及相应的水;配广东永强550W低噪音 中压鼓风机,配环保静音炉头。技术参数:电子打火。 10 灶间拼台 300*1100*800 台 2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 11 双头大锅灶 2000*11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1.5mm;侧板 及前板1.2mm,背板1.2mm;主体骨架40x4mm角铁;黑铁炉 膛3mmA3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砖; φ51.2mm不锈钢炉脚φ24mm炉脚螺丝;每个炉头配有摇 摆式冷水龙头、炸茜架;采用意大利“安奴”进口气掣, 埃美柯水掣,风行管及相应的水;配广东永强550W低噪音 中压鼓风机,配环保静音炉头。技术参数:电子打火。 36 12 三门蒸柜 910*910*1850 台 1 海鲜燃气蒸柜,打破行业传统,独创蒸汽发生器,承压设 计而常压工作,更快捷更安全,燃气海鲜蒸柜节省使用成 本。自动进水,自动限压卸压保护等多重自动保护,安全 可靠,零分贝静音工作状态,传统蒸柜无以比拟,超厚度 聚胺脂整体发泡,保温效果更佳。不锈钢海鲜蒸柜整体优 质不锈钢制造,豪华美观,清洁卫生,豪华型渐进式门锁, 美观而经久耐用,耐高温多气囊嵌入式硅胶门封,密封更 牢固.使用成本极低,仅为同行规格的燃气海鲜蒸柜的 80%。多功能海鲜蒸柜适用于蒸海鲜类,肉骨类,汤类等。 电压: 220V,热负荷: 52KW/H。电子打火。 13 单头矮汤炉 700*700*5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1.2.5mm;侧 板及前板1.2.0mm,背板1.2.0mm;主体骨架40x4mm角铁; 黑铁炉膛3mmA3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 火砖;φ51.2mm不锈钢炉脚φ24mm炉脚螺丝;采用意大利 “安奴”进口煤气制,配进口水阀等,风行管为优质镀锌 管;配广东永强550W低噪音中压鼓风机,配裕富宝优质炉 头。技术参数:每个炉眼发热量29000Kcal/h。 14 双通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1.5mm不锈钢 磨砂板。支架、通脚Φ 38x0.8mm不锈钢管。可调调脚为 Φ38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Φ25x0.8mm不锈钢管。推 拉门1.2mm不锈钢磨砂板。加强筋1.2mm热板。 15 双通工作台 1500*800*800 台 2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1.5mm不锈钢 磨砂板。支架、通脚Φ 38x0.8mm不锈钢管。可调调脚为 Φ38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Φ25x0.8mm不锈钢管。推 拉门1.2mm不锈钢磨砂板。加强筋1.2mm热板。 16 单通工作台 1600*800*800 台 1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1.5mm不锈钢 磨砂板。支架、通脚Φ 38x0.8mm不锈钢管。可调调脚为 Φ38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Φ25x0.8mm不锈钢管。推 拉门1.2mm不锈钢磨砂板。加强筋1.2mm热板。 17 二层台面立架 1800*300*600 台 4 采用优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经久耐用。 18 保鲜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4 内外箱体为优质不锈钢304板材,铝合金玻璃门,发泡料 R1.241.2b;电子温控,铜管蒸发器,环保制冷剂R1.234a, 容量:1.2.0m?,工作温度:-5℃~+1.20℃(直冷);压缩 机采用进口机头,进口膨胀阀及温度表,回归铰链门。 19 高身四门冷藏 柜GN2/1 1立方 台 2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立体风道循环冲压成型内 底板。高密度发泡工艺,环保R1.234a或R404A环保制冷 剂. 温度范围:-5~+1.20摄氏度220v,350W。 20 净水器 2T 台 1 性能稳定,节能环保,实力降噪,洁净生活。 21 三眼水池 1800*6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1.5mm,面 板下U形槽承托1.2mm,通腿φ38x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2mm不锈钢管。 22 高压洗地龙头 T&S 台 2 喉管长度:15m,耐压:300PSI,耐温:80°C;导向臂可4个 方向定位;配置喉管止动器,可调节。 23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5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支架为 40*25*1.2.5mm不锈钢矩形管,栅格为不锈钢矩形管 60*1.25*1.2.5mm,以60mm间隔均匀分布;通腿φ 38x1.2.5mm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37 24 油烟净化一体 机 1300*1080 m 10.7 采用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烟罩壳体1.5mm厚,挡水 板1.2mm每2米配烟罩灯。 25 不锈钢封墙板 8200*1300*20 m2 10.8 采用304-1.5mm 不锈钢板。 26 不锈钢装饰板 8200*1900*20 m2 15.6 采用304-1.5mm 不锈钢板。 27 电烤箱 三层六盘 台 1 层数:三层 烤盘尺寸:400*600mm 每层功率:20kw 温 度范围:0~300℃ 外表面板材:前面不锈钢板材。其它 面铁喷漆。 开门方式:向下向外 外形尺寸: 21.290*1.2220*1.2860mm 每层内腔尺寸: 1.2720*845*250mm 可另外选配:蒸汽设备、排烟罩、石 板。 28 双门蒸饭车 24盘 台 2 蒸柜体选用304贴胶磨砂不锈钢板,外壳厚度1.2mm,内 胆厚度0.8mm,门用胶条密封。贴胶磨砂不锈钢板,厚度 1.2mm,边框内加SUS304φ8圆枝加固。配有浮球自动加 水装置系统。 29 木案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1 柳木面板厚5cm,腿为φ50SUS304#1.5mm不锈钢管,不锈 钢加强筋厚度1.5mm。 30 多功能搅拌机 20型 台 1 效率高,速度快,设备结构紧凑,操作简便。全不锈钢 料桶不仅防腐耐蚀,干净卫生,且外形美观精致。料桶 容积:20L;额定电压:220V/380V;额定频率:50Hz 电机 功率:1.2.0kW/1.2.50Kw,搅拌转 速:96/1.268/306(r/min)。 31 双动双速和面 机 30L 台 1 螺旋式运动原理,运行平稳,SUS201.2不锈钢搅拌缸, 美国原装进口GATES树脂合成皮带,日本原装进口NSK轴 承;数控面板、时间显示,1.2档2档自动装换两种转动 方向,搅拌均匀。 32 压面机 75型 台 1 优质钢棍,不锈钢面斗及托盘;尼龙轮传动,噪音低, 运行平稳;面片宽度265mm,面条宽度2mm/3mm,转速 37r/min。 33 双门发酵箱 30盘 台 1 盘数30盘:全不锈钢发酵盘设计,清洁卫生,坚固耐用, 永不生锈。手动试调节柜内部温度,湿度,使发酵箱内 产生最合适的发酵环境.封闭式不锈钢夹板结构,保温效 果好,更节时,更省电,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消耗, 发酵出最理想的面胚。输入电源:220V~ 额定功率:2.2KW 额定频率:50Hz. 34 不锈钢封墙板 5200*1300*20 m2 6.8 采用304-1.5mm 不锈钢板。 35 不锈钢装饰板 5200*1900*20 m2 10 采用304-1.5mm 不锈钢板。 36 单孔残食台 1500*7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1.5mm, 星盆兜厚1.5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2.0mm,通腿φ 3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横通φ 25mmX1.2mm不锈钢圆管。 37 三星水池 1800*700*800 台 2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1.5mm, 星盆兜厚1.2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2mm,通腿φ 3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横通φ 25mmX1.2mm不锈钢圆管。 38 热风消毒柜 1390*760*1850 台 4 全不锈钢制作,容积:1200L,功率4.4KW/220V,高温 1250℃,杀菌效果好,加热均匀,热风循环,数显温控。 全效消毒,节能环保。 38 39 电热水器 80L 套 1 容积:80L;全不锈钢外观设计,时尚美观,新颖豪华; 特设放缺水干烧保护功能,缺水时可自动切断整机电源; 全自动进水功能,缺水自补,满水自停;全自动控温功 能,更省时、更省电、更环保。 40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1.5mm不锈钢 磨砂板。支架、通脚Φ38x1.2mm不锈钢管。可调调脚为 Φ38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Φ25x1.2mm不锈钢管。 41 不锈钢集烟管 600*500 m 2 138 采用SUS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壳体1.2mm厚,风管 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强度高,无焊接, 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低;管道1.2mm,加强筋 0.8mm,角连接件1.2mm,法兰夹卡1.2mm,内支撑为碳素 角钢,硅酮密封胶密封。 42 不锈钢烟管 800*500 m 2 64 采用SUS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壳体1.2mm厚,风管 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强度高,无焊接, 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低;管道1.2mm,加强筋 0.8mm,角连接件1.2mm,法兰夹卡1.2mm,内支撑为碳素 角钢,硅酮密封胶密封。 43 不锈钢弯头 配做 个 4 采用SUS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壳体1.2mm厚,风管 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强度高,无焊接, 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低;管道1.2mm,加强筋 0.8mm,角连接件1.2mm,法兰夹卡1.2mm,内支撑为碳素 角钢,硅酮密封胶密封。 44 不锈钢变径 配做 个 4 采用SUS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壳体1.2mm厚,风管 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强度高,无焊接, 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低;管道1.2mm,加强筋 0.8mm,角连接件1.2mm,法兰夹卡1.2mm,内支撑为碳素 角钢,硅酮密封胶密封。 45 软连接 配做 套 2 防水防油耐腐蚀优质帆布制作,两端用角钢法兰固定。 46 低噪音抽风柜 8KW 台 1 多翼式离心结构,双吸式蜗壳吸风;骨架Q235-L50*5国 标角铁,外壳为2.0mm厚静电喷涂SPCC冷扎板或镀锌板; 优质低碳钢叶轮。B型三角带,上海力标电机。技术参数: 风量36000m?/h-42000m?/h,全压750pa,转速648r/min, 噪音小于79db。 47 风柜控制箱 8KW 台 1 配风柜,自动转矩提升、滑差补偿、震荡抑制、跟踪启 动、失速防止、精确死区补偿、自动稳压、过程 PID、 自动载波调整等,输出频率精度0.01.2Hz,过载能力 1.21.20%额定电流 1.2min。 48 风柜支架 套 1 国标1.200#槽钢,现场制作。 49 油烟净化器 20000L/H 台 1 外壳选用1.2mm厚SUS304优质不锈钢制作 采用专圆筒蜂巢电场,达98%以上的除油烟效率,具有放 电跳停保护及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 护功能,风量:30000M?/H,功率:3600W。 50 净化器支架 套 1 国标1.200#槽钢,现场制作。 51 不锈钢地沟盖 板 580*295*25 米 18 采用优质SUS201-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一次冲压成 型,经久耐用。 52 不锈钢隔油池 1200*500*400 台 1 采用SUS201-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厚1.5mm。 39 一级普通消防站厨房及餐厅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及材质参数 1 双缸暖碟车 950*500*880 辆 2 不锈钢304双头,台面1.5mm 厚304#食品级不锈 钢板;缓冲阻力轴,自带阻力,噪音克星;不锈 钢底座,圆滑边脚坚固耐用不晃动。 2 圆形自助餐炉 AT51363 台 20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 水槽防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 分盘ANIT JAM设计,便于摆放。 3 自助汤煲 AT52288 480*460*440 台 6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 水槽防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 分盘ANIT JAM设计,便于摆放。 4 双头果汁鼎 480*450*620 台 4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 水槽防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 分盘ANIT JAM设计,便于摆放。 5 果汁机 300*350*450 台 2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 水槽防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 分盘ANIT JAM设计,便于摆放。材质SUS304-2B 发纹贴塑不锈钢板, 带专利微型网孔过滤,可榨 出最多的果汁; 超大加料管, 无需预先搅切; 带泡沫分离器, 用于制作清澈的果汁。 6 咖啡机 双头 台 1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 水槽防止凝水外溢;防疲劳设计;分盘ANIT JAM 设计,便于摆放。 7 多士炉 六片 台 2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 水槽防止凝水外溢;防疲劳设计。采用SUS304-2B 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 8 镜盘 590*480*380 台 8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 水槽防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 分盘ANIT JAM设计,便于摆放。 9 双门蒸饭车 24盘 台 1 蒸柜体选用304贴胶磨砂不锈钢板,外壳厚度 1.2mm,内胆厚度0.8mm,门用胶条密封。贴胶磨 砂不锈钢板,厚度1.2mm,边框内加SUS304φ8 圆枝加固。配有浮球自动加水装置系统。 10 双炒双付炉 2000*115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1.5mm,侧板及前板1.2mm,背板1.2mm,主体骨 架40x4mm角铁,黑铁炉膛3mmA3钢板,炉膛内采 用耐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砖,φ51.2mm不锈钢 炉脚,φ24mm炉脚螺丝;每个炉头配有摇摆式冷 水龙头、炸茜架;采用意大利“安奴”进口气掣, 埃美柯水掣,风行管及相应的水;配广东永强 550W低噪音中压鼓风机,配环保静音炉头。技术 参数:电子打火。 11 灶间拼台 300*1150*800 台 2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 12 单头大锅炉 1100*115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1.5mm;侧板及前板1.2mm,背板1.2mm;主体骨架 40x4mm角铁;黑铁炉膛3mmA3钢板;炉膛内采用耐 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砖;φ51.2mm不锈钢炉脚 φ24mm炉脚螺丝;每个炉头配有摇摆式冷水龙 头、炸茜架;采用意大利“安奴”进口气掣,埃 美柯水掣,风行管及相应的水;配广东永强550W 低噪音中压鼓风机,配环保静音炉头。技术参数: 电子打火。 40 13 电烤箱 三层六盘 台 1 层数:三层 烤盘尺寸:400*600mm 每层功率: 20kw 温度范围:0~300℃ 外表面板材:前面不 锈钢板材。其它面铁喷漆。 开门方式:向下向 外 外形尺寸:21.290*1.2220*1.2860mm 每层内 腔尺寸:1.2720*845*250mm 可另外选配:蒸汽 设备、排烟罩、石板。 14 单头矮汤炉 700*700*5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1.5mm;侧板及前板1.2mm,背板1.2mm;主体骨架 40x4mm角铁;黑铁炉膛3mmA3钢板;炉膛内采用耐 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砖;φ51.2mm不锈钢炉脚 φ24mm炉脚螺丝;采用意大利“安奴”进口煤气 制,配进口水阀等,风行管为优质镀锌管;配广东 永强550W低噪音中压鼓风机,配裕富宝优质炉 头。技术参数:每个炉眼发热量29000Kcal/h。 15 单通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1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1.5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Φ 38x0.8mm不锈钢 管。可调调脚为Φ38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Φ 25x0.8mm不锈钢管。推拉门1.2mm不锈钢磨砂板。 加强筋1.2mm热板。 16 二层台面立架 1800*300*600 台 2 采用优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经 久耐用。 17 木案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1 柳木面板厚5cm,腿为φ50SUS304#1.5mm不锈钢 管,不锈钢加强筋厚度1.5mm。 18 保鲜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1 内外箱体为优质不锈钢304板材,铝合金玻璃门, 发泡料R1.241.2b;电子温控,铜管蒸发器,环保 制冷剂R1.234a,容量:1.2m?,工作温度:-5℃~ +1.20℃(直冷);压缩机采用进口机头,进口膨胀 阀及温度表,回归铰链门。 19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5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支架为 40*25*1.2.5mm不锈钢矩形管,栅格为不锈钢矩 形管60*1.25*1.2.5mm,以60mm间隔均匀分布; 通腿φ38x1.2.5mm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20 高身四门冷藏 柜GN2/1 1立方 台 1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制制作,立体风道循环冲 压成型内底板。高密度发泡工艺,环保R1.234a 或R404A环保制冷剂. 温度范围:-5~+1.20摄氏 度220v,350W。 21 单门发酵箱 15盘 台 1 盘数15盘:全不锈钢发酵盘设计,清洁卫生,坚 固耐用,永不生锈.手动试调节柜内部温度,湿 度,使发酵箱内产生最合适的发酵环境.封闭式 不锈钢夹板结构,保温效果好,更节时,更省电, 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消耗,发酵出最理想的面 胚。输入电源:220V~ 额定功率:2.2KW额定频 率:50Hz。 22 油烟净化一体 机 1300*1080 m 7.5 采用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烟罩壳体1.5mm 厚,挡水板1.2mm每2米配烟罩灯。 23 不锈钢封墙板 7500*1300*20 m2 9.5 采用304-1.5mm 不锈钢板。 24 不锈钢装饰板 7500*1900*20 m2 14.3 采用304-1.5mm 不锈钢板。 25 高压洗地龙头 T&S 台 1 喉管长度:15m,耐压:300PSI,耐温:80°C;导向 臂可4个方向定位;配置喉管止动器,可调节。 41 26 多功能搅拌机 20型 台 1 效率高,速度快,设备结构紧凑,操作简便。全 不锈钢料桶不仅防腐耐蚀,干净卫生,且外形美 观精致。料桶容积:20L;额定电压:220V/380V; 额定频率:50Hz 电机功率:1.2kW/150Kw,搅拌转 速:96/1.268/306(r/min)。 27 双动双速和面 机 30L 台 1 螺旋式运动原理,运行平稳,SUS201.2不锈钢搅 拌缸,美国原装进口GATES树脂合成皮带,日本 原装进口NSK轴承;数控面板、时间显示,1.2 档2档自动装换两种转动方向,搅拌均匀。 28 压面机 70型 台 1 优质钢棍,不锈钢面斗及托盘;尼龙轮传动,噪 音低,运行平稳;面片宽度265mm,面条宽度 2mm/3mm,转速37r/min。 29 热风消毒柜 1390*760*1850 台 2 全不锈钢制作,容积:1200L,功率4.4KW/220V, 高温1.250℃,杀菌效果好,加热均匀,热风循 环,数显温控。全效消毒,节能环保。 30 双眼水池 1200*6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 1.5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5mm,通腿φ38x1.5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5mm 不锈钢管。 31 单眼水池 1000*6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 1.5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5mm,通腿φ38x1.5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5mm 不锈钢管。 32 残食台 1200*6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 1.5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5mm,通腿φ38x1.5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5mm 不锈钢管。 33 三眼水池 1800*600*800 台 1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 1.5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5mm,通腿φ38x1.5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5mm 不锈钢管。 34 不锈钢烟管 800*500 m 2 62 采用SUS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壳体1.5mm 厚,风管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 强度高,无焊接,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 低;管道1.2.0mm,加强筋0.8mm,角连接件 1.2.5mm,法兰夹卡1.2.0mm,内支撑为碳素角钢, 硅酮密封胶密封。 35 不锈钢弯头 配做 个 2 采用SUS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壳体1.5mm 厚,风管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 强度高,无焊接,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 低;管道1.2mm,加强筋0.8mm,角连接件1.5mm, 法兰夹卡1.2mm,内支撑为碳素角钢,硅酮密封 胶密封。 36 不锈钢变径 配做 个 2 采用SUS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壳体1.5mm 厚,风管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 强度高,无焊接,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 低;管道1.2mm,加强筋0.8mm,角连接件1.5mm, 法兰夹卡1.2mm,内支撑为碳素角钢,硅酮密封 胶密封。 37 软连接 配做 套 2 防水防油耐腐蚀优质帆布制作,两端用角钢法兰 固定。 42 38 低噪音抽风柜 7KW 台 1 多翼式离心结构,双吸式蜗壳吸风;骨架 Q235-L50*5国标角铁,外壳为2.0mm厚静电喷涂 SPCC冷扎板或镀锌板;优质低碳钢叶轮。B型三 角带,上海力标电机。技术参数:风量36000m? /h-42000m?/h,全压750pa,转速648r/min,噪 音小于79db。 39 风柜控制箱 7KW 台 1 配风柜,自动转矩提升、滑差补偿、震荡抑制、 跟踪启动、失速防止、精确死区补偿、自动稳压、 过程 PID、自动载波调整等,输出频率精度 0.01.2Hz,过载能力 1.21.20%额定电流 1.2min。 40 风柜支架 套 1 国标1.200#槽钢,现场制作。 41 油烟净化器 20000L/H 台 1 外壳选用1.5mm厚SUS304优质不锈钢制作 采用专圆筒蜂巢电场,达98%以上的除油烟效率, 具有放电跳停保护及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 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风量:30000M?/H,功率: 3600W。 42 净化器支架 套 1 国标1.200#槽钢,现场制作。 43 不锈钢地沟盖 板 580*295*25 米 15 采用优质SUS201-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一 次冲压成型,经久耐用。 44 不锈钢隔油池 1200*500*400 台 1 采用SUS201-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厚 1.5mm。 43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 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 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 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 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 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 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 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 求处理。 44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 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 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 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 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 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 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 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45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46 二、合同格式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甲 方: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乙 方: 47 合 同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 元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乱序。 本合同需要的附件: (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或中文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产品清晰的外观照片; (3)投标文件中的优惠承诺; (4)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5)中标通知书。 (以上附件必须齐全,装订时将括号文字删除)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48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 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 费用。 三、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 致。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 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 权或其他权利。 四、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 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尽快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 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 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并按招、投标文件的规 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甲方对产品验收 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 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支付30%预付款,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完成后支付货款65%,剩余5%作为 质保金,待质保期满1年后支付清。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49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 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 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 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产品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产品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产品的货款3‰的 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 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 计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 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20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 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 十、售后服务 1、厨房及餐厅设备免费保修期及保养期为1年。免费保修期及保养期的计算自中标内 容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及保养期内出现的因产品设计、生产、 加工、运输、安装、验收而产生的全部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对 于缺陷产品,必须实行终生召回制,免费负责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必 须按照国内相关法律、商务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退换货。 50 2、合同签订后五年内,乙方应每年派出工程师到使用单位对所供产品进行巡检,或应 根据甲方具体要求,及时派出售后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和维护保养。投标产品在 超出保修期及保养期出现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协同、配合 采购人地进行维修、保养或更换零部件。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盖章: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64号 电话: 乙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被授权人: 日 期: 被授权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鉴证方: 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 章: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 电 话: 传 真: 鉴证方代表签字: 51 格式 履约保函格式(注:在中标后如有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格式] 保函编号: 合同名称: 致:XXX(下称买方) 鉴于[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已按 [合同名称] (编号:[合同编号])(以下 称“合同”)实施 [项目名称]; 且鉴于你方要求卖方通过经认可的银行向你方提交合同规定金额的银行保函,而且本 行同意为卖方出具本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在本保函的担保期间内,我方将在收到买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买方支付索赔款, 直至本支付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我行放弃你方应先向卖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我行还同意:在你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 补充或修改后,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上述变化、补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本保函担保期间从年月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 址: 银 行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须知”中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 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2、 技术文件 (1)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2)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 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4、 其他 (1)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5、 资格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及社保相关证明 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 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为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 11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 53 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 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 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 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平台,查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投标保证金缴纳 54 一、价格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交货期(天) ¥ (大写)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 此表必须单独提交一份,装在一个小信封内,密封并盖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 递交,用于开标时唱标。 55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原产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 9 / 10 / 11 … … / 12 总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4.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应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和风险、保 险金等一切费用 56 二、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技术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最终实现功能、货物/服务的详细 说明、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配置说明、供货一览表、彩色样本、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 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三)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响应/偏离”项填写 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响应”;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7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 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 份,开标一览表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 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如若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向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 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58 (二)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响应/偏离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响应/偏离”项填写 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响应”。 3.该表可扩展。 59 四、其他 (一)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 1.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微型企业承诺书 微型企业承诺书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微型企业的认定 标准,属于微型企业,并且对于本次项目我公司仅提供本企业或其他微型企业(企业名称:) 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为准。 60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 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61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2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 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 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63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并提供有关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合 同 总 价 (元)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 人 64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须提供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八)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及社保相关证明 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 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交纳期限应当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 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 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 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5 (九)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注:信用承诺 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 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6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 织的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 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 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 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 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 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 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得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67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信用承诺书须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8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付 款 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保证金金额 (¥小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回执单复印件粘贴处(加盖骑缝公章) 特别说明: 1.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十二):供应商觉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69 第八章 附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 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70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 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 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 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 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 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 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 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71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 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 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 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 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 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 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 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7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7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4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75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