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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权招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 年 十二 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公告
第二篇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第三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第五篇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格式及附件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人应答承诺书
3、书面声明
4、“投标方案”封面要求
5、合同样本
第一篇
采购公告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的委托和院务会通知要求,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为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实施的“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权招租”项目确定成交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是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单位,医院新院区竣工投用5多年,现有针灸科、疼痛科、肛肠科、眼科、耳鼻喉科、体检中心、肺病科、脾胃病科,后勤科室等。常年日均住院病人在300左右。新院区现有职工300余人,职工就餐实行饭菜自选刷卡交费,医院提供快餐盘、碗等,厨房设备齐全,配备刷卡机。
新院区食堂建筑面积536.76平方米,包括职工餐厅、病员餐厅、厨房、值班室、更衣室、库房、收银台,能同时容纳180人用餐。食堂配备了基本的厨具和设施,要求经营者以病人、职工为本,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2、项目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两路社区5、6组
3、招标最低报价:100000元/年
4、经营权承租期两年。
5、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合作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餐饮服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 12 月 22 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4 日 17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cqtlzyy.com/)下载采购文件等其它相关资料,并在代理机构报名确定投标资格,报名时请持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2、采购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cqtlzyy.com/)上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1月 5 日 15时 00分至2021年 1月 5 日15 时 30分,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1号楼508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1年 1 月 5 日 15 时 30 分。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联系人:雷天会 徐前英
电 话:4565908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两路社区5、6组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5823114351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108号
第二篇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负责病人、职工食堂菜品加工,负责供应病人、职工(早、午、晚)餐饮服务。
二、经营管理要求
(一)成交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分包、转包,不准擅自停业。经营发生重大改变,应至少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
(二)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成交人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消防许可等相关证件(采购方配合成交方办理,相关费用由成交方支付),达到无质量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要求。
(三)出现应急情况,成交人应积极响应,全力保障。
(四)成交人负责员工的招聘、薪资、福利保险和日常管理、培训。
(五)食堂所消耗的能源介质(水、电、天然气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六)成交人负责自用员工的食宿、安全和日常管理等。
(七)服务期内的所有耗材(餐巾纸、清洁剂等)由成交人负责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原有、新增设施设备清洁、维修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九)成交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储运、加工、售卖,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品质,杜绝发生食品中毒等严重责任事故,否则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成交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售卖,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成交人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事故等导致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成交人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食材及菜品按规定每餐留样备查,不得低于48小时。
(十三)成交人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十四)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改变食堂房屋结构和用途。
(十五)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就餐数量、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指导。
(十六)成交人应做好食堂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做好有效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各种垃圾必须按照铜梁区中医院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执行,尤其厨余垃圾每天按标准定时清运,保持排气、排水、排污管沟及化粪池清掏并保持通畅,并做好记录备查。
(十七)成交人应妥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故意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成交人照价赔偿。
(十八)成交人要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合理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十九)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的,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十)成交人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成交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二十一)食堂所产生的油烟排放进行规范治理送检,每一季度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必须开据正规发票,发票交由医院备案供上级部门审核。
(二十二)成交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二十三)成交人必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具体开膳时间为早餐:6:30-9:30,中餐:11:00-14:00,晚餐:17:00-20:00,节假日照常营业。便民服务部营业时间为:全天24小时,节假日不能休息。
(二十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人员配备要求
厨师及服务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疫情期间,按规定进行相关项目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采购人有权对员工进行不定期抽查体检。
四、菜品要求
(一)所有食材应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
(二)食材须保证新鲜,不得使用陈化品,所有食材(含佐料)品质须达到优质及以上;
(三)粮油、大米、面粉、蔬菜、酱油等均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
五、医院对食堂的管理
(一)医院派驻专职管理员一名,负责协调承包者与医院相关科室的工作关系、与就餐者的关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者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月进行考核。
(二)食堂管理员对销售菜价进行审核,督促承包者上墙公示。
(三)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由承包者负全责,食堂管理员负责检查监督。承包者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和指导。
六、管理与考评
(一)医院每月在就餐人员中进行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满意度不得低于70%。如低于70%,成交人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每月处罚500元。连续三个月满意度测评都低于70%,年度累计六个月满意度测评都低于70%,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人应主动承担民事、刑事、经济责任。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三人以上食源性疾病、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等),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卫生检查不合格,进行处罚50-200元。
(四)成交人应加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出现服务态度恶劣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整改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五)采购人对移交给成交人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享有法定的所有权和防止资产流失的监督权。
(六)采购人对成交人的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员工管理及资产、能源使用等方面拥有监督权,可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监督、检查。采购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成交人须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八)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人所雇用的服务态度恶劣、安全意识差、卫生习惯差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换。
(九)疫情防控期间,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按疫情就餐管理制度执行。
七、投标报价
(一)招标最低报价:100000元/年,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
八、费用支付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交缴年度承租费。
2、职工用餐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3、设备维护及维修费,水、电、燃气费用按表计费,排污管沟疏通及化粪池清掏费,油烟管道清理、油烟排放检测费等由成交人负责按时缴纳。
九、其他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实际踏勘为准。
2、固定资产交结:医院派专人进行场地、设施设备餐具的交结,并做好记录。合同期满如数向医院移交,不足部分由成交人补充齐备,补充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前承包人自行购置的消耗性食品,本次成交人需接收,并相互沟通协商,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前承包人购置的食堂所需其它物品按市场价和使用年限折价处理。
4、所有设施设备由成交人负责管理使用,凡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维修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人为因素损坏的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5、需要建筑结构改造及装修的由成交人提出,采购人视情况实施。
6、医院现整体迁建工程施工中,后期可能对其有一定影响,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医院对整体迁建的规划施工。
第三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定义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投标方案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即由工作人员拆封、编号、封存,现场各工作人员、主持人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及评审过程中,没有任何机会接触到有关编号及与投标人名称相对应的内容,做到评标者不知情、知情者不评标原则。
(二)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人员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
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33%) |
33 |
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先得基本分满分33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计算方式=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投标基准价为: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取计算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 |
实施方案 (67%) |
67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做详细的服务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得分如下: 1.人员配备方案(12分) 投标单位结合医院食堂就餐服务实际情况,配置厨师等相关人员,评委根据配备的合理性,优越性比较给分,优秀的得10—12分,良好的得7—9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0—3分; 2.针对本项目的接管入住方案(8分),优秀的得7—8分,良好的得5—6分,一般的得3—4分,差的得0—2分;根据投标人包含有入驻场地的时间,前期工作的准备,可正常运行的时间安排等综合评分; 3.日常就餐服务方案(15分) 早、中、晚餐方案,优秀的得12—15分,良好的8—11分,一般的得4—7分,差的得0—3分;根据投标人菜品安排、特色菜品、价格承诺、食材品质以及菜品重复周期等因素综合评分; 4.食品安全方案,包含食品安全预案(12分),优秀的得10—12分,良好的7—9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0—3分; 5.保洁方案(8分),优秀的得7—8分,良好的得5—6分,一般的得3—4分,差的得0—2分; 6.日常管理服务方案(12分)(包含员工管理培训方案、其他特色服务、验收、储存、请领、加工、出售等环节以及餐具的清、消、洗、存等),优秀的得10—12分,良好的得7—9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0—3分。 |
投标人方案得分计算公式=评标小组所有成员所打“投标方案”得分和÷评标小组成员人数 |
三、无效投标条款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四)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五)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六)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未实质性响应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四、废标条款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投标方案”只能在包装袋上署名,内容中没有任何署名、标记或暗示(否则作废标处理),进入评标阶段后,由现场监督人员对所有的“投标方案”进行拆封、编号、封存,待评标结束后,再当场公布各投标人编号。
二、投标文件构成要件及顺序
(一)投标方案
按第三篇评标标准(P10页)中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投标方案。
(二)经济标
1、《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后)。
(三)商务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资料供磋商小组审查: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篇);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篇),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会议则该项不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资料供磋商小组审查:
(1)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篇)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篇)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A],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篇)。
注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篇)。
8.技术、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篇)。
9.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一)投标人应按“投标方案”、“经济标”、“商务标”的构成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方案”需制作文件目录,将“投标方案”、“经济标”、“商务标”独立装订成册。
(二)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方案”一式5份,“经济标”一式5份,“商务标”一式5份。
(三)“投标方案”文件内容要求采用四号宋体、行距为固定值25磅、A4纸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体;纸张方向为纵向;页边距为普通;文件内容为连续双面打印,打印页不允许留有空白页;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页码编制在页脚中间,在页眉、页脚等处不得划线或其他有别于常规文档的特殊标识。文件装订:用钉书机装钉,左侧装订,整齐牢固,不掉页;文件装订时的书订位置: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心上下各1/4处。
(四)“投标方案”封面(格式见第五篇)投标人必须采用,封底、侧封必须完全空白,若文件页面为偶数(封底有文件内容)则附一张空白页做为封底。
(五)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制作“投标方案”文件,如未能按要求制作,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内容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等,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封装。将编制的“投标方案”文件装入“投标方案”文件袋中并密封、“商务标”文件装入“商务标”文件袋中并密封、“经济标”文件装入“经济标”文件袋中并密封,若资料过多,可增加文件袋,并在相应文件袋封面上标注“投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八)投标人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记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作为采购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四、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人装入信封并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当场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数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由项目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
(二)若成交人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其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将按采购法规及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人完全履约后,如在承包期内无重大违规、违约及责任事故的发生,承包期满后,由采购人在10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开标程序
(一)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启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文件袋,并审查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现场宣布投标人资质审查情况,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工作人员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方案”资料进行独立编号。
(四)依法成立项目磋商小组。
(五)召开磋商小组成员会议。确定磋商小组组长,介绍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学习采购文件内容,掌握理解涉及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事项等。
(六)由会议主持人清点投标单位、介绍磋商小组成员及组长、现场监督人员。
(七)由会议主持人宣读开、评标纪律。
(八)现场工作人员将编好号的“投标方案”资料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全面审查。
(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由磋商小组评审完后,主持人宣读各投标方案编号得分。
(十)现场工作人员公布投标人及编号对应关系,确认各投标人方案得分。
(十一)由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
(十二)由现场工作人员计算合格投标人报价得分。
(十三)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并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十四)由磋商小组、现场监督人员对采购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十五)当场宣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候选结果。
(十六)由本项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七、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从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定次日起计算。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向第一成交候选人制发《成交通知书》。
(三)若公示期内收到书面质疑,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支付时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
九、合同签订及备案
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完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手续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中明确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
2、违约责任:如成交人违约,则由采购人按合同价的20%向成交人收取违约金;其他未明确事宜,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具体协商约定。
3、合同至少一式四份:采购人、成交人各两份。
第五篇
投 标 文 件
部
分
内
容
格
式
及
附
件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权招租 |
投标报价(元/年) |
小写: |
大写: |
|
两年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
大写: |
|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 |
填报说明:
1、投标报价的数字必须采用电脑打印填制,以保证清楚、明了,报价保留至“元”。
2、投标人如有变更、修改本《投标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一内容,均视其为无效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表需填写完整,如填写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签名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投标人应答承诺书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制发的“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权招租”磋商采购文件,我方针对磋商文件第二篇“采购项目基本要求”的相关内容作出应答承诺如下:
我方完全同意此采购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条款,并保证:我方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若有不符,愿意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关责任。
结合我方对此次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我方特做出以下更优质的承诺(如果有):
更优质的承诺:
1、 ;
2、 ;
……
(如果有,请投标人逐条对照列示。)
投标人(签名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书面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权招租
致: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2020年 月 日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
食堂经营权招租
投
标
方
案
二〇二〇 年 十二 月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权招租
合同样本
甲方: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权招租的相关事宜,订立本服务合同。
第一章 服务基本情况
新院区食堂建筑面积536.76平方米,包括职工餐厅、病员餐厅、厨房、值班室、更衣室、库房、收银台,能同时容纳180人用餐。食堂配备了基本的厨具和设施,要求经营者以病人、职工为本,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一、经营管理要求
第一条 成交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分包、转包,不准擅自停业。经营发生重大改变,应至少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
第二条 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成交人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消防许可等相关证件(采购方配合成交方办理,相关费用由成交方支付),达到无质量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要求。
第三条 出现应急情况,成交人应积极响应,全力保障。
第四条 成交人负责员工的招聘、薪资、福利保险和日常管理、培训。
第五条 食堂所消耗的能源介质(水、电、天然气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成交人负责自用员工的食宿、安全和日常管理等。
第七条 服务期内的所有耗材(餐巾纸、清洁剂等)由成交人负责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八条 原有、新增设施设备清洁、维修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第九条 成交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储运、加工、售卖,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品质,杜绝发生食品中毒等严重责任事故,否则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条 成交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售卖,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成交人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事故等导致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成交人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色供应。食材及菜品按规定每餐留样备查,不得低于48小时。
第十三条 成交人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第十四条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改变食堂房屋结构和用途。
第十五条 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就餐数量、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指导。
第十六条 成交人应做好食堂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做好有效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各种垃圾必须按照铜梁区中医院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执行,尤其厨余垃圾每天按标准定时清运,保持排气、排水、排污管沟及化粪池清掏并保持通畅,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十七条 成交人应妥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故意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成交人照价赔偿。
第十八条 成交人要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合理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第十九条 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的,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成交人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成交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食堂所产生的油烟排放进行规范治理送检,每一季度须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须开据正规发票,发票交由医院备上级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成交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第二十三条 成交人必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具体开膳时间为早餐:6:30-9:30,中餐:11:00-14:00,晚餐:17:00-20:00,节假日照常营业。便民服务部营业时间为:全天24小时,节假日不能休息。
二、人员配备要求
厨师及服务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疫情期间,按规定进行相关项目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采购人有权对员工进行不定期抽查体检。
三、菜品要求
第一条 所有食材应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
第二条 食材须保证新鲜,不得使用陈化品,所有食材(含佐料)品质须达到优质及以上;
第三条 粮油、大米、面粉、蔬菜、酱油等均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
五、医院对食堂的管理
第一条 医院派驻专职管理员一名,负责协调承包者与医院相关科室的工作关系、与就餐者的关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者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月进行考核。
第二条 食堂管理员对销售菜价进行审核,上墙公示。
第三条 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由承包者负全责,食堂管理员负责检查监督。承包者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采购人负责提供投标人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采购人拥有所有权。
第二条 采购人按合同规定以及共同制定的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监管,对于违反合同规定和管理办法,工作出现失误等情形,严格按照细则约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 投标人严格按照此次采购文件及承诺书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
第四条 投标人负责餐厅的消防、安全和卫生,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如因投标人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第五条 投标人负责使用和管理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用品,随时保证合同约定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对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等非正常损坏(或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工,承担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投标人及投标人所聘人员,与采购人无劳动用工关系,投标人负责人员管理,如所聘人员出现工伤、医疗等意外,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第七条 投标人负责配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工作。
第八条 投标人未获得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之全部或部分,不得擅自改变服务场所的使用功能。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一条 医院每月在就餐人员中进行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满意度不得低于70%。如低于70%,成交人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每月处罚500元。连续三个月满意度测评都低于70%,年度累计六个月满意度测评都低于70%,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条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人应主动承担民事、刑事、经济责任。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三人以上食源性疾病、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等),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三条 卫生检查不合格,进行处罚50-200元。
第四条 成交人应加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出现服务态度恶劣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整改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 采购人对移交给成交人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享有法定的所有权和防止资产流失的监督权。
第六条 采购人对成交人的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员工管理及资产、能源使用等方面拥有监督权,可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监督、检查。采购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七条 成交人须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第八条 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人所雇用的服务态度恶劣、安全意识差、卫生习惯差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换。
第九条 疫情防控期间,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按疫情就餐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合同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
第二条 投标人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造成根本性违约的,采购人要求提前解除的。
如因采购人严重违约投标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按单月服务费的10%赔偿违约金;如因投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投标人按单月服务费的10%赔偿违约金。
第六章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第一条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交缴一年承包费,金额为 元(大写: )。第二年承包费在第一年度合同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第二条 设备维护及维修费,水、电、燃气费用按表计费,排污管沟疏通及化粪池清掏费,油烟管道清理、油烟排放检测费等由成交人负责按时缴纳。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投标人违反合同,未达到采购文件、投标方案和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并根据管理与考评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条 投标人未能按标书约定标准执行,造成有效投诉严重影响采购人利益的,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投标人因不能胜任标书标准要求,提出提前终止服务的,投标人须提前30天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扣除投标人保证金。
第四条 投标人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在管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第五条 采购人违反本合同,致使投标人的服务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投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条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依照法律程序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__份, 甲方__份,乙方__份,合同经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单位(盖章):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乙方(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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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