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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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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M-202000000626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六合区食缘人家饭店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兴镇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 1360000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存泓,张伟,吴锦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算收取,收费金额17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1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1号

联系方式:5712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126号机场站前楼三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1880057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涵

电 话:188005720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磋商文件-食堂外包服务项目.pdf
11 页共 33 页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 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XM-202000000626 代理机构: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 11 页共 33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 126 号机场站前楼三单元 305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000000626 项目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0 万元(45元/人*140 人*21 日*12 月) 最高限价: 160 万元(45 元/人*140 人*21 日*12 月,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 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说明: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 页共 33 页 (1)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近 5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食品安 全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 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每天 9:00-11:30,14:00-16:30(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 126 号机场站前楼三单元 305室 方式: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 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在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 126 号机场站前楼三单元 305 室(南京杰云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500 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00 地点: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9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00 地点: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 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 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 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 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 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 料。 11 页共 33 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 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 1号 联系方式:5712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 126 号机场站前楼三单元 305 室 联系方式:1880057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工 电 话:18800572009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1.2 采购方法 1.2.1 本次采购采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 11 页共 33 页 化。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本次招标除投标邀请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 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4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 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 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 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 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 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 标志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 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组成 4.1 磋商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 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 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11 页共 33 页 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4.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 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 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 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 ) 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 (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2天前,应先登录“信用南 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 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 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 页共 33 页 6.6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7.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 7.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 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 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 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7.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 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 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2 本次代理费及专家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收取, 专家评标费按实收取(无票),此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另计。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在投 标报价中。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 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9.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 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无需提供); 11 页共 33 页 (4)*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条款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9)*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 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货物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 中逐条予以说明。 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 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2) *技术方案; 3) 服务承诺;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 质量的理由。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采购项目按照文件规定,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 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签署 16.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 人签字。 11 页共 33 页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7.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7.3 投标人如多标段报名及投标的,投标文件可合并装订,但投标文件封面需注明所投分包号, 投标文件附上所投标段所需所有资料,如缺少资料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 担。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 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 加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20、开标 20.1 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 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 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 予承认。 20.4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 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代理机构报采 购人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磋商文件中对供应 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 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 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 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1 页共 33 页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4)向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 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 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没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 件);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2)改变工程量清单或规费税金、不可竞争费; (13)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 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5)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 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 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1 页共 33 页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6)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 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21.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情形的,比照 20.6 款执行。 21.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4 比较与评价。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 法。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后次报价不 得高于前次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计算投标报价的基础 21.3.2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 22.2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 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 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 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将评标价最低且技术指标最优的供应商 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2.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 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页共 33 页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 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2.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2.7 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8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 透露。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 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 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 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质疑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 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2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 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 11 页共 33 页 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6.4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 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 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6.5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 “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诚实信用 2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南京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 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11 页共 33 页 第三章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总分值 评审标准 分值 价格部分 18 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8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 160 万元 18 分 服务方案 30 分 1、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项目合作服务架构合理;责任分工合理、清晰、 明确;各岗位衔接紧密、无遗漏;对服务需求理解及综合分析程度全 面、透彻;人员培训方案、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可行优得 11-15 分,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项目合作服务架构较为合理;责任分工较为合理清 晰;各岗位衔接较为紧密;对服务需求理解及综合分析程度较为全面; 人员培训方案、管理规章制度较为合理可行得 6-10 分,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项目合作服务架构一般;责任分工不够清晰;各岗 位衔接紧密性不强;对服务需求理解及综合分析程度一般;人员培训 方案、管理规章制度可行性不强得 1-5 分, 未提供不得分 15 分 2、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服务方案,符合单位食堂办伙方针;供应主副 食品品种丰富;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适,能够满足《食品安全法》和 各项卫生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服务方案有特色和创新点的,得 11-15 分, 服务方案一般的良得 6-10 分, 服务方案过于简单得 1-5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15 分 现场陈述 10 分 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代表就人员管理方案和食品安全方案、食堂对员工 就餐、公务接待的服务质量,菜肴口味制作水平等进行详细介绍。 现场陈述内容详细,合理可行,沟通能力强,具有针对性得 8-10 分, 现场陈述内容较为合理可行,沟通能力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5-7 分, 10 分 11 页共 33 页 评分因素 总分值 评审标准 分值 现场陈述内容简单,沟通能力较弱,不具有针对性得 1-4分, 未现场陈述的不得分 现场陈述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19 年 12 月-2020 年 11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陈述时间不得超过 5分钟 承诺 2 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承诺,根据其重要性、真实性、合理性综合 评分且评委认为有价值的高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优得 2 分,良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分 应急预案 10 分 投标人提供的各种应急预案,如重大活动、停水、停电、食 物中毒等 应急预案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8-10分 应急预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4-7分; 应急预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1-3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分 人员配置 6 分 1、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员通过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并获得相应证 书,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的得 1 分; 2、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的得 1分; 3、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有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的得 1 分; 4、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具备二级厨师证(含)以上,每人得1分,总共3 分; 提供证明文件以及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 6 分 业绩 10 分 投标人自2018年 1 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 过食堂外包服务且就餐规模达140人及以上的业绩,每提供 1个合同得 5分,最多得10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 人公章,提供的证明材必须能能够反映相关数据) 10 分 资 质 、 能 力及荣誉 9 分 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一项得1分,全部提 供得 3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分 11 页共 33 页 评分因素 总分值 评审标准 分值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的,各得 2 分,共 4 分。 4 分 投标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为 A 级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具有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2 分 供应商诚 信档案记 录评分(根 据《南京市 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 用管理工 作暂行办 法》) 5 分 5、信用等级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五星级的加3分;被评 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5分 5 分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分;诚信指数 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指数在9分以下的扣10分。 -10 1.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磋商价的 5%、5%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大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如果 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 合 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 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磋商时应备带评审时涉及到的相 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备评委会审查。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过后概不接受。 (磋商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评委需查看原件,而磋商单位未带原件备查的, 涉及到打分项的评委有权扣分。)评分标准中所含的主观分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 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供应商的本项得分(保留 2 位小数)。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和数量要求等 一、项目概况: 供应商负责管理招标人员工的工作日供餐(早、中、晚餐)及内部招待用餐等 业务。 11 页共 33 页 服务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2 月 31 日。 项目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 二、需求清单。 序号 名称 岗位设置 需求人数 合计 1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 分局食堂外包服务(约 140 人) 餐厅经理 1 人 6 人 厨师长 1 人 厨师 1 人 内勤兼保洁 1 人 服务员 2 人 总计 6 人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招标人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人员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 管 理督查的义务。 2、根据供应商提出的要求,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 国 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招标人自供应商人员入驻起将食堂及食堂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供应商 使 用。 4、招标人餐饮小组成员或指定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时到食堂检查卫生、安全、原料及饭菜质 量、 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等,供应商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 5、招标人对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有权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要 求 撤换。 6、招标人有权不定期对供应商食品、餐具进行检测,不定期将上述食品、餐具送第三方权威机 构 送检。如经检测为不合格食品、餐具,招标人有权要求整改,连续 2 次为不合格,招标人可直接 解 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如上述不合格食品、餐具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招标人有权 及时 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7、招标人及招标人指定管理人员对供应商在食堂劳务人员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 面 有检查监督权利,供应商应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市区食药监部门和单位主管机关的管理。 8、增加员工就餐满意度调查,一年内有三个季度为不满意的当年终止合同,一年内有一个季度 为不满意的,视为满意率合格,可以续签第二年的食堂外包合同。 11 页共 33 页 (二)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1、要求招标人在合同约定期内按约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2、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招标人工作。 4、自行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5、供应商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及招标人的相关规 定,供应商对于违反各种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劳动法的行为,工作中所产生的意外伤害承担全部 法 律责任。 6、服务期内食堂内的招标人固定资产由供应商负责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食堂设备的维修、更 新 费用年度包干。如因供应商人员人为原因(维保单位书面盖章确认)造成损坏,则由责任人员负责赔 偿。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上述招标人提供之固定资产的一切财产权益归招标人所有,招标 人有权收回。 7、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餐具应严格洗、 消、冲、保洁,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上述劳保用品和消耗品由供应商负责招标。食堂内应有健全 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 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8、供应商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 内 所有垃圾应倒在指定的地点。 9、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炉灶、电器等的使用安全,实 行严格的责任制,杜绝一切重大事故,发生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发生纠纷按法律渠道解决。 10、顺利通过区、市、省级的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验收,遵纪守法,杜绝违法、违规、违纪行 为。 11、供应商每周要事先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成本控制标准确定下一周的食谱和原料品种数量清单, 周 食谱报招标方审核后,由供应商负责招标原料,组织生产,自行控制成本。 12、供应商除必须按招标人指定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外,不可对外提供简餐和配送。 13、供应商负责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按规定节约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降低成本、提高供餐 质 量。对于各种人为损害双方经济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除责令赔偿造成的损失外还要 处以 两倍以上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4、供应商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符合招标人的用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招标 人 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1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 用 工手续。 16、供应商派驻的主管负责协调招标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因在招标人场地 加工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供应商负责自行处理相关的事宜。 1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如因供应商的 员工在招标人场所内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包括给第三人造 成的 11 页共 33 页 人身、财产损失),招标人不负责任,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讨索偿。供应 商须履 行餐厅经营者的谨慎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就餐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招标人负责将食堂及食 堂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供应商使用(相关租金另行商议);履行对劳务人员应达到 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7 页共 33 页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食堂外包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发包单位 : 服务单位 : 签订日期 : 18 页共 33 页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食堂外包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员工膳食标准,甲方现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协商签订下列条款,双方应共 同遵守,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 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 全力协作,互相配合,如任何一方不能满足对方的需求,经双方书面确定,应提前 15天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便可解除合同,双方需互相配合搞好相关移交手续。承包期内,甲方可按季 度开展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一年内有三个季度为不满意的,当年终止合同,一年内有一个 季度为不满意的,视为满意度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的食堂外包合同。 二、承包内容 1、餐费及标准 员工餐:全天提供三餐,伙食标准为每人 45 元/天,当天可以调剂使用,原则上要求当 天就餐用完。其中,早餐 8元/人,供应面条、包子、馒头、豆浆、油条、牛奶、酸奶、各式 糕点、粥,要求每天不同并且不少于 5 个品种。中餐 25元/人,至少提供 4菜 1汤,其中一 大荤(提供三个品种以上可选择)一小荤(提供三个品种以上可选择)、二素(提供四个品 种以上可选择)、一素汤、米饭。晚餐 12 元/人,提供各类盖浇面条、炒饭和饭菜等。 餐费标准:合同期内餐费标准如需上调,须征得甲方单位食堂监督委员会同意。 2、供应主要食材标准:优质大米,优质中粮桶装调和油,合格低纳食用盐,干货调料及 副食品均为合格产品,保证正规的采购供货,做到食材干净、新鲜、卫生。 3、用餐时间 以甲方通知乙方的用餐时间为准。早上:7:30-8:50,中午 11:30-12:30,下午 18: 00-18:50。 4、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财务部门出具经签字盖章的有效收据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后,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 7 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经双方同意续 签合同的,等到双方续签合同期满 7日内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场所、厨具、炊具、水电等设备(以甲方现有设备为限,租金标 准及支付方式另行协商)。 2、甲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配合乙方食堂服务人员工作,发生纠纷好报甲方及相 19 页共 33 页 应企业处理,涉及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层面,保安人员配合报警处理。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提醒乙方做好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 等方面工作。 4、乙方如无特殊情况,造成误餐或停餐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保证甲方员工的快餐 供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并给以 100—500 元/次经济处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采购的蔬菜、肉类和其他副食调料进行监督和送检。防 止食品出现卫生问题,甲方发现乙方采购的蔬菜、肉类有卫生问题,有权通知乙方立即整改, 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立即改正。如经过甲方三次书面通知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可异议。 6、厨房设施设备的添置: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厨房设施设备以厨房现有设备为限(移 交前由甲、乙双方清点列出厨房设施设备清单作为验收和交还依据),承包后乙方因工作需 要增加厨房设施设备和炊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处置;如系食堂需 增加餐具必须事先报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 7、厨房设施设备折旧费用、正常维修费用列入乙方运营成本统筹考虑,发生人为维修事 项由责任方自行负责修理,大项维修(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提前向甲方报告,同意后实施, 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每月初按时把员工就餐费用结算给乙方。员工用餐采取虚拟充值刷卡方式结算, 充值卡由个人充值部分和单位补贴部分组成,每月初分局向符合办卡条件的员工虚拟充值当 月工作日每天 45 元标准的用餐总金额。每次就餐时按值扣费,每个工作日消费不得超出 45 元标准,要求当天就餐用完,若超出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月底由财务科按员工当月实际用 餐金额(不大于虚拟数值)的百分之二十予以扣除。食堂外包人每月按员工实际用餐金额和 公务接待金额与分局结算,分局不支付就餐费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四、乙方责任 1、厨房的工人工资、燃气费(用电作燃料的电费)、大米、油、盐、菜、肉、配料、调 料等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厨房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书方可上岗,健康资质证明在乙方员工上岗前 须提交甲方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乙方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戴工帽、口罩,遵 守厨房工作制度和定期体检要求。 3、乙方必须保证食物安全,食物留样 24 小时。如甲方员工吃到乙方做的饭菜引起食物 中毒,经甲乙双方共同安排送医院检查,若缺属乙方饭菜引起中毒,一切后果、索偿及法律 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4、按甲方消防、规章、治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经营场地必须定期进行防鼠灭蟑。 5、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饭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甲方应事 先提前通知乙方。公务接待、节假日用餐以甲方通知为准。 7、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及其他禁止进去区 20 页共 33 页 域,如违反者,甲方可依规处罚。 8、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损坏和丢失, 否则按原价赔偿或购买新的。 9、乙方负责为甲方员工购买食物中毒意外保险,保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并将保单提 交甲方备案。 10、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 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福利反馈方式: 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按照甲方通知和标准为员工加餐。 六、接待服务:甲方单位公务接待原则上以单位内部食堂餐厅为主,乙方必须认真安排, 乙方应按公务接待需要按值收费,不准私自抬高实际价格。乙方不可以提供餐饮外包服务和 对外经营服务。 七、违约责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 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菜金按实际报餐数结 算。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指乙方无正当理由无故解除合同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的,因乙方原因出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或者由于乙方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时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约: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拔付费用, 无故延迟 30 天以上,乙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其他 1、本合同期满时是否续约,甲、乙双方均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约,乙方享有 优先权。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之,作为本合同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 字、盖章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1 页共 33 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 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切实做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或 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 卫 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 责,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 业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并 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招标查验和索证索票制 度,建立食品招标验收台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 列 要求: (一)所有的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 品, 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过期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 虫 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 施, 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 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八)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 藏 (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 22 页共 33 页 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督责任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各执一份。 餐饮服务责任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23 页共 33 页 合同附件 2 服务考核条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和《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 进 一步规范和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后勤管理及食堂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将食堂考核 条例修订如下: 1、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如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服务供应商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外, 招标人将按发生中毒人数要求服务供应商给予中毒人员每人 2000 元的赔偿;如有发生群体性 (5 人及以上)食物中毒事故,除按规定处罚外,招标人还有权取消服务供应商经营权。 2、服务供应商必须加强食堂的安全管理。煤气、电器及炉灶使用等不得违规操作。如由此发 生安全责任事故,服务供应商除承担一切责任外还要向招标人缴纳 10000-50000 元的违约金,同 时 招标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3、服务供应商不得私自转让、变相转让他人经营或进行内部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立即取 消 服务供应商经营权,终止合同,且服务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服务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如招标人检查出服务人员有未持证上岗现象,每 人 次给予罚款 500 元,并责令下岗。 5、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供应商需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换,必须得到招标人的书面批 准。 如服务供应商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须向招标人缴纳每人次 1000 元的违约 金。 6、服务供应商不服从管理,直接或间接操纵支持或怂恿他人谩骂、侮辱、威胁、殴打管理人 员 的,每次罚款 1000-5000 元,并承担一切后果,情节恶劣构成刑事责任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7、 服务供应商严禁在就餐大厅的餐桌椅上及售饭窗口内摆放桌椅、床铺等进行躺卧歪睡、抽 烟喝酒、打牌赌博、嬉戏打闹等行为,违者每人次处 500 元罚款。 8、服务供应商在加工和销售食品时,不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售饭时不戴口罩的,每人次 处以 100 元罚款。 9、指甲过长,戴戒指或涂指甲油加工、销售食品的,每人次处以 100 元罚款。 10、在操作间或售饭厅内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吸烟的,每人次或每只烟头处以 100 元罚款。 在室内外下水道大小便的,每次处以 500 元罚款。 11、机器设备、餐具、炊事用具用后不清洗,检查脏乱不干净的,每次处以 50 元罚款。 12、操作间内物品摆放凌乱,保洁柜内存放垃圾、杂物、衣物及其它私人物品的,每次处 50 元 罚款。 13、冰箱内生、熟、荤、素、成品、半成品未分开存放,杂乱、叠压、混放的,未定期除霜 且 霜厚超过 1 厘米的,存放有色有毒外包装的,处以 100 元罚款。 14、服务供应商在承包期内造成机器设备、厨具、餐具、炊事用具等资产损失或损坏的,按 其 24 页共 33 页 资产原价值 2 倍进行赔偿。 15、服务供应商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或破坏公共设施,严谨私拉乱接电源、电器设备,违者每 次 处以 100 元以上罚款。 16、服务供应商经营区域卫生(包括过道、通道、排污处以及外围 5 米之内)必须保持干净 清洁,不打扫,检查时脏乱不整洁的,每次处以 100 元罚款。 17、垃圾使用带盖的容器盛装,实行班产班清,并按时倒在指定地点,违者每次处以 100 元 罚 款。 18、直接从操作加工间或窗户向外扔或倒垃圾的,或直接向下水道倒垃圾的,每次处以 100 元 罚款。 19、服务供应商严格按要求对公用餐具进行消毒,并详细完整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 的 有关《公共场所及餐具消毒记录》,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20、服务供应商严格按要求对所售全部食品进行采样留样并保存 48 小时,同时详细填写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食品采样留样记录》,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以上。 21、服务供应商 严格按要求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记录,如食品原料招标、验收、索证、进出库、晨 检、泔水、除四害、冰箱除霜、紫外线空气灭菌等记录的,违者每项每次 罚款 100 元。 22、服务供应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售饭窗口之外进行销售食品,违者每次处以 200 元罚 款。 23、服务供应商严禁使用非招标人规定范围内的公共水电,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24、服务供应商严禁私自拆动电表、水表,凡偷水窃电的,按照其承包期内每月的最高用量 收 取,并按其 5 倍用量予以处罚。 25、服务供应商车辆必须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要求停放指定区域的每次处 100 元罚款。 26、下班后,未关好门窗、水电气的,每次处罚 200-1000 元,并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害 等一切后果。 27、夏秋季节擅自打开门窗且不关纱门窗的,每次处以 100 元罚款 。 28、食品加工操作时,不打开油烟机、排气设备造成餐厅内油烟雾漫的,每次处以 200 元罚 款。 29、凡被员工投诉饭菜内有异物等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 100-500 元罚 款。 30、食堂、餐厅、仓库内部严禁夜间留人住宿,每人次处以 500 元罚款。 31、服务供应商在燃气的使用中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必须按照规定填写相应表格,违 者 每次处以 100 元罚款。 32、服务供应商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建立完善值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违者处以 100 元 罚款。 33、服务供应商按规定的通道及时间进出货物和原材料,严禁从就餐区出入,违者处以 100 元 罚款。 34、服务供应商在承包期内造成资产损坏的必须立刻更换、补齐,承包期结束时,资产要完整 25 页共 33 页 返还,经甲方验收后方可退还经营风险押金,否则处以 2000 元以上罚款。 35、服务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的所有改造必须事先向食堂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 可实施,违者立即制止、恢复原样并处以 1000 元以上罚款。 36、服务供应商违反其它条例,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 1 页 共 37 页 第六章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标文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第 2 页 共 37 页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书》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投标书目录之前。 第 3 页 共 37 页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 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 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单价为 元 人民币(每人每天) 3、我们的投标产品中 (有或无)进口产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 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 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 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 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 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 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合同履行期限: 年;项目负责人 ; 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37 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杰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 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 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5 页 共 37 页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 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形 式: 备注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其它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供应商是否属 于中小微型企 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 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第 6 页 共 37 页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工资 保险及福利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罗列构成本项目相关的子项目,并将相关报价罗列于上述“分项报 价表”中;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2. 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 第 7 页 共 37 页 五、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 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本项目不需要提供) 六、资格证明 资格证明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据实提交,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采 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等) 七、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报价汇总表 4 … … … …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 8 页 共 37 页 八、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九、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服务承诺如下: (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 9 页 共 37 页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文 技术标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