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先锋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公告
先锋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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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食堂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公开采购食材供应商。现将本次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先锋镇机关食堂约190人就餐,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供应商,作为先锋镇机关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提供日常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牛肉、禽类、禽蛋、水产品、副食品、蔬菜、水果、饮料、饮用水等食堂用食材的定点供应及免费配送。本次采购内容不包括猪肉供应。
二、食材质量要求
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保证新鲜,未过保质期(剩余保质期超四分之三以上),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印有厂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等内容。
牛肉类和家禽类:保证肉色鲜艳,无病变,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禽蛋类:保证新鲜,无破碎。
水产品,保证鲜活,品质符合要求。
副食类:保证新鲜,无变质,在保质期内(剩余保质期超四分之三以上),预包装的,包装上需印有厂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等内容。
蔬菜类:保证新鲜,需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
水果类:保证新鲜,外表无烂疤,规格品质符合要求。
饮料:保证新鲜,无变质,在保质期内(剩余保质期超四分之三以上),包装上需印有厂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等内容。
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的所有食材的食品安全,均须做到来源可溯。
三、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商务业绩供应过180人用餐以上。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三)产品报价单(加盖单位印章)。
(四)经营面积的证明材料(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五)商务业绩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或配送合同)。
(六)产品质量保证书、服务保障承诺书(需包含按招标人要求按时送到指定地点的内容)。
(七)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五、中标确定办法
供货能力评分。资格审查合格的计4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各2分)。有自有送货车辆的加计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有自有保鲜库的加计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单价评分。单价评分为以参加投标企业数确定最高分,如有N家,则出价最低者评分最高为N分,以后依次递减1分。投标人应在报价单中明确为基础单价的优惠下浮率(如下浮4%、3%、2%等,如有小数点,保留1位)。基础单价的确定: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组成价格调查组,每月随机(第二周的星期二)在江津的较大超市(重百、新世纪、永辉、好又多)、农贸市场(通泰门、红卫巷、琅山、小官山)调查同类同级同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当月的基础单价。结算价格=基础单价×扣除优惠率的比率×实际供应量。
商务业绩评分。有1家以上商务业绩的,计2分。每增加一家加计1分,最高6分。均需提供有效证明(协议或合同)。
上述三项合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分数相同的以注册资金高的为中标人。
本协议时间为一年。一年期满由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公开采购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 12 月29 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带至先锋镇政府3楼会议室。联系人:傅道元,电 话:134520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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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