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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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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中标公告
2020-12-22 16:32:37.0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224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提供职工工作日每日两餐(早餐、中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及食品安全等劳务服务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两年零九个月(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4、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1河南麦金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56号中原金融产业园15号楼1层2,193,18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满足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两年零九个月(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潘敏、晁新利、姜涛、曹志强、刘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足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24,54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2日 至 2020年12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桐柏路200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692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民之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1层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50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501900
附件
  • 招标文件(定)-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pdf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 区机关食堂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中原公开-2020-224 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民之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年十一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5 (一)投标函..............................................................................................................................35 (二)投标函附录......................................................................................................................3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7 三、授权委托书..........................................................................................................................38 四、承诺......................................................................................................................................39 五、资格审查资料......................................................................................................................41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3 七、其他资料..............................................................................................................................46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中原公开-2020-224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90000 元; 最高限价:239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提供职工工作日每日两餐(早餐、中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及食品安全等劳 务服务工作;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两年零九个月(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 CA 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s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 格式)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方式: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 并取得 CA 密钥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 有限公司开通了 CA 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业 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 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0371-9659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关于(信安 CA 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网站提供的“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3)各供应商需使用本单位 CA 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锁)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备 注 : 1 、 根 据 “ 郑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关 于 推 行 不 见 面 开 标 服 务 的 通 知 (http://www.zzsggzy.com/tzgg/20200219/7716d6a8-4a44-4583-9ff3-123667607ef5.html)”第(一) 条 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 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 30 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 4 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操 作 手 册 ( 供 应 商 ) V1.0 》 (http://www.zzsggzy.com/bszn/009003/subpage.htm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 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桐柏路 200 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692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民之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171 号万达广场写字楼 A座 21 层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01900 邮箱:hnminzhihui@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01900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692689 地 址:郑州市桐柏路 200 号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民之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01900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171 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 21 层 邮箱:hnminzhihui@126.com 1.1.3 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 目; 1.1.4 项目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提供职工工作日每日两餐(早餐、中餐)、食堂管理、餐厅清 洁及食品安全等劳务服务工作; 1.3.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两年零九个月(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3.3 服务质量 满足采购人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 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1.10 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具体要 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1)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 盖供应商单位的 CA 印章。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 CA 印章 (委托代理人没有 CA锁的,则投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 描件)。 7 3.7.4 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 通 过 “ 郑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各供应商需使用本单位 CA 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锁)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2.2 上传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 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sggzy.com)” 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 交 地 点 : 郑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 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 1人,经济、技术相关方 面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 供应商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最高限价(总价及单价) 总价:2390000 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 10.2 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交纳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 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足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0.3 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未尽 事宜,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10.4 电子签章 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供应商单位的 CA 密匙 盖电子印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 CA 密匙盖电子印 章,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办理 CA 密匙的, 8 供应商须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 用法定代表人或则投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10.5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A、为贯彻落实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3]14 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 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 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根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关于评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 小企业优惠的说明:评标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 6%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用评标报价参与评分,小型 或微型企业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 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时,须提供由 相关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采 购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强制节能产品,应当 采购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如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 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 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 9 品,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 品,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 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确 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 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 号)规定,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 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 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 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F、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 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 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G、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 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H、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承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 品。 I、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 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并将查询网页、 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J、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6 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 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 为配合我市 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我 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降低 VOCs 排放总量。根据郑州市财政 10 购 局文件(郑财购【2019】8 号)中《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郑环攻 坚【2019】3 号)中《郑州市 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 1.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2019 年 7 月 起,根据生产生活类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特区技术规 范, 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 挥 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定点印刷企业必须使用 水 性油墨、大豆油墨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和胶粘剂。 车维修保养企业必须完成水性漆喷涂工艺改造。 2.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即用状态下的 VOCs 含量限值应执行:内 墙涂料面漆不高于 80 克/升,外墙涂料面漆不高于 100 克/ 升,墙 体用底漆不高于 80 克/升,腻子不高于 10 克/升。 3.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 即用状态下的 VOCs 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 580 克/升、600 克/ 升、550 克/升、550 克/升。汽车修补漆全部使用即用状态下 VOCs 含量不高于 540 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 于 420 克/升。评标过程中涉及以上列举项材料及(郑环攻坚 【2019】3 号)中规定的材料,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其所投产品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 料,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或其他证明材料随采购合同一并进行备案。 10.7 开标时对供应商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开标会(不见面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签到并保 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 场答疑澄清等活动。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含开标时互动对话 框要求)操作,产生任何后果自行承担; 11 10.8 其他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 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 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 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 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 款服。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2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 1.3.1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审查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督人;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监督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督人、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督人、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货物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本次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预备会 1.10.1 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交易平台上提出。 1.11 分包 是否允许转包和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服务标准及要求; 14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 购代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 要求采购代理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 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10 天前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自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是否刊登本项目招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文件,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澄清文件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由采购代 理人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自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是否刊登本项目招标文件澄 清、修改文件,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澄清文件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15 (4)承诺; (5)资格审查资料;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函、投标函附录要求填写。其 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含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本 单位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特殊性自行报价。 3.2.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及单价,且投标总价 及投标单价都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总价及单价。 3.3.3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为准; 3.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3.4 投标保证金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具体要求祥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16 3.6 备选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内容、服务质量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3.7.4 供应商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时,应在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下载 相应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供应商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2.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进行开标, 5.1.2 供应商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投标 17 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开标:各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3 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当时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形成记录文件。 6. 评标 6.1 资格审查 在评标前,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6.2 评标委员会 6.2.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 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标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3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标。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人代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无。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 成的损失,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 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个的;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情形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供应商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人、评标委员会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 19 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服务时间:早餐开餐时间:7:10 至 8:30;午餐开餐时间:12:00 至 13:00 正常开餐, 不得延误。 服务内容:供应商需负责职工工作日每日两餐(早餐、中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及 食品安全等劳务服务工作。共 16 人:经理:1人;大厨:3人;配菜:1人; 面点师傅:3人;凉菜师傅:1人;回民师傅:2人;服务人员:5人;双休 日、节假日须有管理人员值班,随时接收工作。经理须有丰富的餐饮业管理 经验,厨师须有 2级厨师证一名,3级厨师证两名。 设备维护使用:设备正常消耗损坏由甲方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乙方浪费食材的,乙方 照价赔偿;每日操作前,由生产安全员对水、电、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建 立台账,并在经理监督下签字确认后方可工作。因乙方操作或维护不当,导 致发生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 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甲方的损坏设备应当赔偿。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 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服 务:以“热情、周到、温馨”服务作为服务宗旨,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调整, 诚恳接受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达到服务满意为止。每季度发放一次 征求意见表,满意率达到 90%以上。对服务质量差,人员缺少导致服务跟不 上的,第一次发生就餐人员投诉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警告,第二次发生 就餐人员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检查。发生第三次投诉的,甲方有 权扣减乙方服务费 300—500 元(从次月劳务管理费中扣除),投诉超过三次 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提供待遇:甲方每月按合同支付乙方管理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 所需各种税金、工人工资、服装费、管理费、办公费、工作人员险金、职工 应得福利等费用,甲方提供住宿、早午用餐。甲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21 工作人员要求:工作人员须 100%持健康证上岗,年龄在 55 岁以下,仪表端正,没有犯 罪前科。经理须有丰富的餐饮业管理经验,厨师须有 2级厨师证一名,3级 厨师证两名。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和因乙方自 身管理存在问题,被有关部门要求停止生产和/或进行整顿的;第一次,甲方 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警告并限期要求乙方整改直到甲方满意;第二次,甲 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三次,甲 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 5%的作为违约金。 违约责任:乙方和/或乙方员工出现围堵、信访、静坐、拉条幅、写标语等情形的,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 他: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 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各种税金、工人工资、服装费、管理费、办公费、工作 人员险金、职工应得福利等,供应商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 何费用。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2.1.1 资格 评标 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 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 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提供供应商2019年 7月 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供应商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供应商信用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其它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符合性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文 件 2.1.2 形式 性评 标标 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的 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总价及单 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总价及单价) 2.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服务质量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总价及单 价) 不高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1 款载明 的最高限价(总价及单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商务部分:15 分 技术部分:75 分 投标报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 2.2.3(1) 商务部分(15 分) 提供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I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得 4分; 每缺一个扣 1分、扣完为止;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食品 安全、食物加工、环境卫生四方面的实质性服务承诺进行评 标打分;(0-4 分)。 24 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0-2 分) 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范围、增值服务等 方面)(0~5 分) 2.2.3(2) 技术部分(75 分)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方案及措施(包括:管理定位、管理 目标、管理策略等)进行打分:内容完整详尽,措施科学合 理、可行性强得 7(含)-10 分;内容完整,措施可行得 3(含) -7分;差得 0-3 分。 根据供应商就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从年龄、分工、特长三方 面配备情况)进行打分;(0-6 分) 根据供应商就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膳食方案(包括:充 分考虑职工餐饮习惯、规律和口味差异性,每周菜单及营养 配比说明、菜肴品种搭配)的合理性进行打分;(0-6 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食物中毒事故、工伤事故、消防事故等);根据预 案的可行性进行打分;(0-6 分)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员培训及奖惩制度、消防安全 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等)完善、合理、规范、可行的 7(含) -10 分;内部管理制度一般得 3(含)-7 分;差得 0~3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仓库管理方案及措施的内容完整性、可行 性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措施操作性强得 4(含)-6 分、一 般得 2(含)-4分、差得 0-2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方案及保证措施进 行打分;方案全面具体、措施切实可行得 4(含)-6 分、一 般得 2(含)-4分、差得 0-2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采购协同方案及措施进行打分;方 案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得 4(含)-6分、一般得 2(含)-4 分、 差得 0-2 分 2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大活动处置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打分; 方案及措施高效可行得 4(含)-6分、一般得 2(含)-4 分、 差得 0-2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用餐质量措施进行打分;保证用餐质 量措施完备、具体、便于执行得 4(含)-7 分、一般得 2(含) -4分、差得 0-2 分 定期膳食改进计划于措施;0-6 分 2.2.3(3) 投标报 价(10 分) 投标报价(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中价格评标按如下方法处理: (1)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 号和郑财办购[2012]8 号的规定及郑州市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评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对中型企业评标报价给予 3%的扣除;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参加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用原投标 优惠率参与评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 2、对节能产品给予 2%的扣除,对环保产品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标。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 标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 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 微型企业, 3、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享受(若同时满足,选择最有利的政策倾斜) 4、按有利于供应商的方向扣除 备注:以上各项内容缺项不得分。 26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本章第 2.2.1-2.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前 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 (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标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 评标标准 2.1 初步评标标准 2.1.1 资格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标。有一项不符合评标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的;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 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标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4 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最终保留两位小数)。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 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商最 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 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合同 需方: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协商,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 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月)。 2、合同服务期: 年。 3、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质量要求: 。 三、服务要求: 3.1 服务时间:早餐开餐时间:7:10至 8:30;午餐开餐时间:12:00 至 13:00 正常开餐, 不得延误。 3.2 服务内容:供应商需负责职工工作日每日两餐(早餐、中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及食 品安全等劳务服务工作。共 16 人:经理:1人;大厨:3人;配菜:1人;面点师傅:3人;凉菜师 傅:1人;回民师傅:2人;服务人员:5人;双休日、节假日须有管理人员值班,随时接收工作。 经理须有丰富的餐饮业管理经验,厨师须有 2级厨师证一名,3级厨师证两名。 3.3 设备维护使用:设备正常消耗损坏由甲方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乙方浪费食材的,乙方照 价赔偿;每日操作前,由生产安全员对水、电、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建立台账,并在经理监督下签 字确认后方可工作。因乙方操作或维护不当,导致发生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餐 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甲方的损坏设备应当赔偿。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3.4 服 务:以“热情、周到、温馨”服务作为服务宗旨,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调整,诚 恳接受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达到服务满意为止。每季度发放一次征求意见表,满意率达到 29 90%以上。对服务质量差,人员缺少导致服务跟不上的,第一次发生就餐人员投诉的,甲方可以向乙 方提出警告,第二次发生就餐人员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检查。发生第三次投诉的,甲方有 权扣减乙方服务费 300—500 元(从次月劳务管理费中扣除),投诉超过三次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 合同。 3.5 甲方提供待遇:甲方每月按合同支付乙方管理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所 需各种税金、工人工资、服装费、管理费、办公费、工作人员险金、职工应得福利等费用,甲方提供 住宿、早午用餐。甲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3.6 工作人员要求:工作人员须 100%持健康证上岗,年龄在 55岁以下,仪表端正,没有犯罪 前科。经理须有丰富的餐饮业管理经验,厨师须有 2级厨师证一名,3级厨师证两名。 3.7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和因乙方自身管 理存在问题,被有关部门要求停止生产和/或进行整顿的;第一次,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警告 并限期要求乙方整改直到甲方满意;第二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第三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 5%的作为违约金。 3.8 违约责任:乙方和/或乙方员工出现围堵、信访、静坐、拉条幅、写标语等情形的,乙方承 担全部责任。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9 其 他: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 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各种税金、工人工资、服装费、管理费、办公费、工作人员险金、职工 应得福利等,供应商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服务地点及内容: 1、服务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服务时间: 。 3、服务内容:提供职工工作日每日两餐(早餐、中餐)、接待及临时性用餐、公务工作餐、食 堂管理、餐厅清洁及食品安全等劳务服务工作 4、本项目约定合同生效日为: 年 月 日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2、每月 15日前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管理费。 3、甲方支付乙方的服务款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乙方需提前 5个工作日提供等额正 规有效结算票据。 30 3、乙方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税号: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 完成服务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未正常提供服务天数的服务费总金额支付违约金;经甲方提醒后,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 (1)除因乙方原因外,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七、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 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责任。 2、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 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八、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1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 机关食堂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4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七、其他材料 3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本次采购项目。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的标准且真实可 靠,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所成交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36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供应商 投标报价(总价) 大写: 小写: 元 投标单价 大写: 小写: 元/月 投标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投标有效期 备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3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 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39 四、承诺 承 诺 函 采购人名称 :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投标,若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 关部门的处理: (1)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6)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投标有效期内,在投标活动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我单位郑重承诺:若出现以上行为之一,除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外,还同意支 付采购人 50000 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接到采购人书面赔偿通知之日起 7日内)。我单 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存在虚假,自愿接受以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成交为由追究我单位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40 交纳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活动中若获确定 成交供应商,我单位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期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以转账或现金,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由我单位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将我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诚信单位名单的后果。我 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附: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41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42 (二)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职称 专业 职责分工 1 2 3 4 5 6 7 8 9 … 43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页原页附上。否则,因此导致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页原页附上。否则,因此导致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 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5 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证明材料 (提醒:如果供应商没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证明材料,请填写“无”,本页附 于投标文件中。否则,因此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6 七、其他资料 1、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 致: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 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 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 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 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 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 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盖章或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7 3、商务部分资料; 4、技术部分资料; 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等;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 1.4 供应商资格审查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预备会 1.11 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资格审查 在评标前,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6.2评标委员会 6.3 评标原则 6.4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 7.3 履约担保 无。 7.4 签订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采购 8.2 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评标方法 2. 评标标准 2.1 初步评标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1 初步评标 3.2 详细评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评标结果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证明材料 七、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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