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根据管理要求,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021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进行采购公告邀请,欢迎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的企业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2.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限价67万元。
3.项目范围:包括鲜肉类,各类蔬菜,水果,水产,蛋类,干货,豆制品,乳制品,米,面,油,副食品,调料等。
4.采购类别:服务类。
5.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6.资金来源:本次采购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资金已列入马鞍山中心年度经费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7.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8.配送地点: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采石矶收费站旁)。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与马鞍山市或当涂县内机关单位,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经验,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场地。
4.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上。
5.响应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他方式取得。
2.在马鞍山市区或当涂县内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和图片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须提供两名以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提供健康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必须具备不少于1辆自有厢式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三、报价清单
1.本次报价只接受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响应人必须免费提供本单位各类商品的零售价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有义务对上述信息保密。本次报价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报价折扣率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折扣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响应人所报折扣率必须≤100%,否则为无效报价。费用结算标准:响应人结算价格=每批次食材(经验收合格)采购配送价×折扣率。
3.响应人的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安全投入、疫情防控、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期间响应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采购人采购的货物中,若超市没有零售价格信息,则按照不高于本地平均市场价结算。(注:各类别最低零售价为马鞍山市欧尚超市、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的最低价格)
四、响应文件内容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五、评审办法
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获取方式: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kjt.com/)下载。
2.获取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4时0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14时 00 分之前将询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凌霄大道450号(采石矶收费站旁)安徽交控集团马鞍山管理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2.相关规定:超过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询比文件,我单位概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凌霄大道450号(采石矶收费站旁)安徽交控集团马鞍山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55-2969013 13305553949
马鞍山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采购文件.doc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
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采
购
文
件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内容
第五章:报价清单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公告
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
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根据管理要求,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021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进行采购公告邀请,欢迎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的企业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2.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限价67万元。
3.项目范围:包括鲜肉类,各类蔬菜,水果,水产,蛋类,干货,豆制品,乳制品,米,面,油,副食品,调料等。
4.采购类别:服务类。
5.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6.资金来源:本次采购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资金已列入马鞍山中心年度经费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7.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8.配送地点: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采石矶收费站旁)。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与马鞍山市或当涂县内机关单位,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经验,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场地。
4.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上。
5.响应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他方式取得。
2.在马鞍山市区或当涂县内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和图片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须提供两名以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提供健康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必须具备不少于1辆自有厢式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三、报价清单
1.本次报价只接受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响应人必须免费提供本单位各类商品的零售价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有义务对上述信息保密。本次报价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报价折扣率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折扣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响应人所报折扣率必须≤100%,否则为无效报价。费用结算标准:响应人结算价格=每批次食材(经验收合格)采购配送价×折扣率。
3.响应人的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安全投入、疫情防控、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期间响应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采购人采购的货物中,若超市没有零售价格信息,则按照不高于本地平均市场价结算。(注:各类别最低零售价为马鞍山市欧尚超市、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的最低价格)
四、响应文件内容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五、评审办法
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获取方式: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kjt.com/)下载。
2.获取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4时0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14时 00 分之前将询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凌霄大道450号(采石矶收费站旁)安徽交控集团马鞍山管理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2.相关规定:超过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询比文件,我单位概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凌霄大道450号(采石矶收费站旁)安徽交控集团马鞍山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55-2969013 13305553949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按照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询比人)以询比方式,确定2021年度马鞍山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
1.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具有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2.鲜肉类产品必须保证经过肉检的当天12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3.豆制品、辅料等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和换货。
5.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市场主要食材价格,价格不得高于同期马鞍山市欧尚超市、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的最低价格,若少数食材超市没有零售价格信息,则按照不高于本地同期平均市场价格结算。
6.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周配送2至3次,每次早上9:00前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一式两份送货清单,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最终数量以订单数量为准,超出订单数量的自行退货。
二、考核要求
1.配送的肉菜品质、新鲜度须取得采购人满意,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累计3次以上不符合标准,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标人处当天所提供货价10%的罚金,或终止合同。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中标人责任的,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人必须密封提供询比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格式具体见《响应文件格式》。
3.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响应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
三、其他要求
1.响应人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实地考察,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中标资格。
2.响应内容须真实有效,中标后若发现提供虚假内容,取消中标资格。
3.项目中标人在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项目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采购配送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按月结算,结算金额为响应人结算价格=每批次食材(经验收合格)采购配送价×折扣率。项目中标人需在办理结算后的第2个工作日提供有效发票,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项目中标人支付货款。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
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响应人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响应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的响应单位数量不低于3家(含3家)。
3.通过初步评审后,最低价中标,即最低折扣率中标。若折扣率相等时,以响应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签订合同数)多的响应人优先。
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响应,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1)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响应人印章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
(3)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缺少必须的资质证明文件的。
(4)响应文件存在欺诈的行为,如报价过程中有串标等违规行为或报价虚高,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实或虚假等。
(5)其他依法应予废标的。
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本项目取消的。
第四章 合同内容
马鞍山中心2021年度机关食堂
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合同
订购方(甲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配送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食堂提供蔬菜、肉类、日用品等原材料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本合同为食堂食材配送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金额:67万。(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及质量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甲方当日通过指定的联系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日需要食材品种、数量。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市场主要食材价格,市场主要食材配送单价不得高于同期马鞍山市欧尚超市、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的最低价格,作为配送单价(以超市食材价格清单或超市价格照片为比价依据)。
2.如上述无法提供食材配送单价,则按照同期本地实际市场平均价作为食材配送单价,并提供相关食材采集单价信息。
食材配送单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如有异议,双方进一步协商确认。
第三条: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
1.配送食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现行的质量标准,食用前应在保质期内,蔬果类应新鲜无异味,肉禽类应经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且为新鲜(非冷冻、冷藏品),鱼虾河鲜类应保持鲜活,豆制品、辅料等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等等。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
3.送货:乙方应在每日上午9:00前将当天所需食材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仓。
4.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指派专人验收后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5.补送:甲方如有需要临时加送菜品,乙方应按时送达。
第四条:考核要求
1.乙方配送的肉、菜等食材,品质、新鲜度需取得甲方满意,若第一次不符合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食材直至甲方满意;出现第二次,乙方无条件更换食材直至甲方满意并扣除当日菜金的10%作为罚金;出现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上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直接解除合同,重大问题,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1.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价格=当月食材(经验收合格)采购配送总价× %,且已包含配送、运输、人工、防疫措施、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需在结算后提供有效发票,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必须将货款转至如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 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食材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食材变质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乙方在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合同
甲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乙方:
在马鞍山中心2021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甲方食堂运转正常,就餐秩序稳定,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甲乙双方就食品安全问题特签订如下食品安全合同。
一、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为甲方供应食材,供货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供货产品的卫生安全、品质规格、营养成分、运输物流过程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三、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于协议有效期间内不定期组织的抽检、检验,核对所供货产品,以确保食品的品质,安全及营养成分符合要求,检验如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同意认同甲方组织的检验、核对所供货商品的结果。如确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甲方须回收所有不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乙方所供货产品如因食品安全问题或品质不合格,对员工健康、权益造成损害,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后果,经查明属实,甲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六、乙方所供货产品如因食品安全问题或品质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履行合同期间,人员、货品、运输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此类情况,均由项目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甲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乙方:
为做好马鞍山中心2021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廉政工作,根据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马鞍山中心2021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2.双方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集团公司、芜湖管理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发现对方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要求反馈处理结果。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乙方安排的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或推销产品,不准利用职权从事与乙方业务工作的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食材。
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任何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和法律执行。
五、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
七、本合同作为马鞍山中心2021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合同的附件,与采购配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报价清单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7万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折扣率% |
备注 |
1 |
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 |
折扣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响应人(盖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名: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
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响
应
文
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函
一、报价函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1年度马鞍山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清单报价,报价折扣率为 %,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
1.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菜品配送。
2.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包括采购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菜品配送服务。
5.我方在此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后附报价清单。
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
(一)响应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与马鞍山市或当涂县内机关单位,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经验,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场地。
4.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上。
5.响应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他方式取得。
2.在马鞍山市区或当涂县内必须有固定的维修场地。(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和图片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须提供两名以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提供健康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必须具备不少于1辆自由厢式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附件
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年份 |
与马鞍山市或当涂县内机关单位或 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服务项目 |
备注 |
|
1 |
2018 |
单位1: 单位2: ...... |
||
2 |
2019 |
单位1: 单位2: ...... |
||
3 |
2020 |
单位1: 单位2: ...... |
响应人名称:
(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时间: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马鞍山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需由响应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2.如果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函
(一)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放弃履约的行为。
(二)我方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在有效期内的。
响应人名称: (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