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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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项目(LZZC2020-G3-080077-GSZB)项目预公示

招标详情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 )委托,拟对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LZZC2020-G3-080077-GS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12月 2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海晴联系电话:0772-3808828

联系地址:柳州市海关路11号阳光100经典时代(东门)B4-1-1

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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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ZZC2020-G3-080077-GSZB 采购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 采购需求.........................................................................................................................................................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8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5 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 务项目( LZZC2020-G3-080077-GSZB)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柳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ggzy.liuzhou.gov.cn)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ZC2020-G3-080077-GSZB 采购计划文号:LDZC2020-G3-00203-001 2、项目名称: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无。 4、最高限价: 早餐、中餐、晚餐报价不能高于早餐 10 元/顿;,中餐 20 元/顿、晚餐 20 元/顿。 5、采购需求: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项目采购一项,采购定点供应商数 量 5 家。如需进一步了解,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满足本次招标内容 及服务要求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要体现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内容,具有 《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liuzhou.gov.cn),在“政府采购”-“政采公告”中打 开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在线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3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在线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程序及注意事项请登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ggzy.liuzhou.gov.cn),在“下载中心”查阅《政府采购类项目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手册》; 注:投标人在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应填写真实完整的投标人全称,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的投标人 全称一致;未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时与获取时的投标人全称不一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已获取公开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09时30分; 2、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三楼开标厅),逾 期送达将予以拒收。(为配合防疫要求,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 然人)凭其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 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 4 地 址: 柳州市新柳大道官塘创业园2号楼 联系方式:覃江滔 0772-2671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海关路11号阳光100经典时代(东门)B4-1-1 联系方式:韦海晴 0772-380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海晴 电 话: 0772-3808828 4、监督部门: 柳东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2-2671050 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5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以下统称采购单位)现因业务需要,现通过 公开招标定点采购方式聘请 5家具有运营和管理经验的相关公司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二)服务要求:中标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为采购单位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三)服务期限:两年 经营者必须都能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标准 10 元,中餐 20 元、晚餐 20 元。 供餐时间:原则上早餐 7:00 开始,午餐 11:30 开始、晚餐 17:30 开始,具体送餐时间视采购单位工 作需要决定。如采购单位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间用餐需提前 2 个小时告知经营者,服务时间内采购单位根 据用餐需求做出调整时提前一周给出书面通知,经营者在履行服务期限内因客观因素(如高温假、装修、 员工培训等)未能及时供餐时,因提前一周给出书面通知。 (四)经营者自身管理要求 1、经营者必须固定的餐饮场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 关资质证件手续,证件按期审核年检办理,不得无证经营,或者经营许可范围之外的项目。 2、经营者必需制定一整套管理规章制度(含消防安全责任书及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并交由采购单位 方面备份,自己保留电子版和打印版,以备采购单位上级部门查验。 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加强 监督,不得形同虚设。 3、提供菜品标准: 早餐标准为:面食肉类或其他类主食(肉包子、饼、粽子、糯米鸡或其他主食等)+农副产品主食(鸡 蛋、水果、玉米或其他杂粮等)+流质饮品(粥类、豆浆、糖水、酸奶、牛奶等或其他饮品),甜咸搭配得 当。 午餐和晚餐标准为:主荤硬菜(为全荤菜,鸡腿、鸡翅、叉烧或其他全荤类主菜)+半荤素(荤素搭 配)+素菜 2 种+例汤+米饭+调料味碟+餐巾纸、牙签。 (五)人员配备要求 1.中标经营者必须雇用符合国家用工法规要求并足以使采购单位满意的训练有素的人员来提供服务, 所有因此而被雇用的人员必须是被确认为中标经营者的雇员。 2. 中标经营者必须在提供雇员的相关健康证明后,方能提供采购单位用餐服务服务,经营者应定期进 6 行从业人员的体检。 3. 经营者必须指派一位现场管理人员来监督服务,同时负责跟采购单位联络相关工作。 (六)原材料采购要求 经营者的供应渠道必须得到采购单位的认可,采购符合高标准卫生要求的食物和耗材。 1.采购的食品、豆制品(含调味品,下同)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 产品。 2.采购的猪、羊、牛肉类食品,必须执行进货发票和“一证带三证”随行的制度。 3.采购大米、面粉、烹饪油、酱油、料酒、味精和醋等五类食品,必须是贴有“QS”的食品。 (七)用器、用具卫生要求 1.经营期间经营者根据自身使用需求自行配备所需的刀具和炊具等物件,并为就餐员工提供干净卫生 的餐具。 2.不得在操作时,生、熟不分地使用用具、盛器和餐具。 3.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管”的规定,做好所有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任何厨具不 得有遗漏消毒的现象发生。 (八)环境卫生要求 1.保证厨房内的环境清洁,做好“落手清”工作,保持灶台、工作台、水池和设备的清洁。 2.保证厨房周边 10 米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清洁,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四害”等要求,不随意晾晒。 3.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清运垃圾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九)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才能上岗操作。 2.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装,戴工作帽,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在厨房操作时,要做 到“三白四勤”,严禁吸烟。 (十)食谱要求 早餐可挑选食谱品种不少于 3 种,且方便携带。午餐和晚餐主荤菜全荤菜可挑选菜品不少于 4 种,副 荤菜不少于 4 种,素菜不少于 4 种。为保障卫生安全,不主张外来加工,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在原料采购后, 从原料到成品工业应由经营者完成。 (十一)订餐及配送要求 1.原则上工作日不要求经营者提供早餐,如遇采购单位大型行动或联合执法行动且时间较早的情况 下,采购单位提前一天通知经营者准备早餐,早餐要求做到有独立包装随拿随走、方便携带,饮品类做到 密封严实,不漏缝不漏撒、配吸管。早餐应提前 20 分钟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 2.如遇采购单位大型行动或联合执法行动,采购单位可视工作实际需要提前对订餐数量进行增减或取 消订餐。行动用餐应提前 20 分钟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如送餐数量较大,应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采购单 位发放用餐。 3.经营者应具备配送车辆,做到专车专人专送,且能承担一次性大量订餐及送餐服务,如遇订餐数较 少时,不得以数量少、成本高为由要求采购单位自取或拒绝供餐。 二、其他要求 1. 烹调时,米饭、菜肴应做到烧熟煮透,如有发现米饭夹生或菜肴未熟透,由采购单位下发整改 通知书进行整改。 2.如采购单位就餐过程中发现菜品存在变质、变馊或夹杂异物(钢丝、头发、蟑螂等),由采购单 位拍照取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照该次订餐金额的 60%结算,同时停止订餐一个月,如情节严重导致发 生食物中毒事件或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现象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报城区财 政备案。 3.如发现采经营者不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或拒不纠正 3 次以上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报 城区财政备案。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号 标题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16 16.3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为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6 投标人资格要 求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10 10 答疑与澄清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 义、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布更正公告,该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 15 日的,招 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 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 更公告。不足 3 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4 14 投标文件的组 成 1、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9 20 20.1 投标文件份数 1、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开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 盘拷贝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20 20.2 投标文件的装 订 1、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独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装订成册; 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 四份;单独装订成册。 4、(开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拷贝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封面应注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仅直接采用订书针装订或卡条、抽杆夹及其他 活页形式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封面要求可按“第五章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要求填写。 21 21.1 投标文件包 装、密封 本项目投标文件分别为两个文件袋封装: 第一个文件袋:1、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第二个文件袋: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 本四份; 【4、开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拷贝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单独放入一个信封袋中密封包装,并在信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 称、编号,然后放入“第二个文件袋中一并密封。 以上“2、3、4、”全部装在第二个文件袋中并密封包装。 21 21.1 外包装封套标 记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外包封封面格式” : 投标文件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标/评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10 17 17.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8 18.2 投标保证金 无 21 21.3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地 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 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递交或未交到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 予受理。 注: 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出席的:须提供其身份 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复印件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 印件 23 23.1 开标时间及地 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 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 议中心三楼开标厅)。 30 31.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34 34.1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 号标准和发改办[2003]857 号文规定按固 定收费,每个标段的每个中标人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00),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 11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柳州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聘请定点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 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中的“负责 人”是指:如为分公司投标,指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 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2.7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指: 2.7.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7.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3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2.7.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8.标“★”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 12 4.1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或投标人控股公司)员工。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联合体投标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如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7.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7.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 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7.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 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7.2.4 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7.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 资质等级。 7.2.6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8.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9.特别说明: 9.1 信用记录 ①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事业单位除外)、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②查询起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被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名单内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其投标无效。 ⑤证据留存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查询网址中查询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评审资 13 料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9.2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总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 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9.3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 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总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 商;当总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9.3.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的 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3.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 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员工。 9.3.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3.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 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3.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此时将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 43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将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 43 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质疑和投诉 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 [2006]11 号文)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采购代理机构 14 或采购人应当依照10.1项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 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2 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 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0.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0.4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5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才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10.6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如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书 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0.6.1 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10.6.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0.6.3 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10.6.4 相关证明材料; 10.6.5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 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 体权限和事项。 如不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令 94 号文)的相关规定及以上要求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 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1.1 招标公告 11.2 采购需求 11.3 投标人须知 11.4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11.5 投标文件格式 15 1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获取招标文件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 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13.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3.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 通过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13.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 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人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 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按采购公告公布的网 上)发布后 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③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14.1 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并在规定处签字方为有效)。(投标人可按以下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1)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格式见六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六章)) 16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五章格式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 扣除) (4)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如有,请提供,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 14.2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注:以下各项均须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并在规定处签字方为有效)。(投标人可按以下顺序自编目录 及页码)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六章、必须提供)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 的)生产或经营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具备合法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要体 现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内容)。(格式见六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完整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六章、必 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 见六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6)投标人税款所属期为 2020 年 08 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 税证”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或零申报的税务申报表复印 件。 (7)投标人保费所属期为 2020 年 08 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基金专用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或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 证明复印件; (8)投标人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可以是财务报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 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 所有的财务状况复印件)。 (9)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 【分支机构投标说明(如为须提供): 1.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执业许可证等)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总公司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7 2.如投标人社保由上级公司缴纳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级公司缴纳社保情况说明原件;上级公司 2020 年 08 月至投标截止 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 14.3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 标人可按以下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14.3.1 价格部分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并在规定处签字方 为有效)。 (1)投标函。(格式见六章、必须提供)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六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 14.3.2 资信/商务部分(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并在规定处 签字方为有效) (1)投标响应表。(格式见六章、必须提供)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并在有效期内。 (如有) (3)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格式见六章) (4)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等与企业生产 经营相关的奖项复印件。(如有) (5)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中评审要素提供相 关的证明材料。(如有) 14.3.3 技术部分(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并在规定处签字方 为有效)。 (1)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经营场所情况;(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管理规章制度;(含消防安全责任书及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 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5.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8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6.2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办理免税手续相关费用、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 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6.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7.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 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9.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9.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9.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19.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9.6 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9.7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20.1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 任。 20.2 投标文件的装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 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0.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或 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9 20.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所引起 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1.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文件的包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后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均可)。投标文件包装封面上都必须注明投标文件名称(开标文件或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标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开标或评标 时启封”、投标日期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予签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 投标人承担。 21.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同时递交以下“两个文件袋”,否则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第一个文件袋:1、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第二个文件袋: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所有(开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拷贝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以上“2、3、4、”全部装在第二个文件袋中并密封包装。 注: 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出席的:须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1.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 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2.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 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1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 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虚假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公告相 关内容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2. 在响应性、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未提供招标文件中“14.3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要求“必须提供” 的资料;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5)投标有效期、服务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者投标人有相互串通行 为的; (8)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9)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 (1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2.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四、开标 23.开标准备 23.1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或未携带有效证明出席的,视同放弃开 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注: 21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 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4.开标程序: 24.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4.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24.3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24.4 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 字确认; 24.5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随机顺序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宣布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4.6 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 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24.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 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8 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25.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 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26.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封闭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7.评标程序 27.1.资格审查 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7.2 响应性与符合性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审查。 27.2.1 实质审查与比较 22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 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 该投标文件无效。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 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对评审 数据进行 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 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8.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 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主。 29.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9.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9.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 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 如 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 评委表决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 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 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 23 下与投标人接触。 31.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及评分标准》。 32.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 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33.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 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 商。 33.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二个工作日内在各相关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 33.3 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4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 时索要书面回执。 33.5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 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6 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告知其他未中标人本 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七、签订合同 34.1 合同授予标准 34.1.1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按总得分 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达到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数量”的投标人。 34.1.2 合同签订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 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总得分 最高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4.2 履约保证金 无 34.3 签订合同 24 34.3.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4.3.2 如果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 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4.3.3 中标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 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 34.3.4 政府采购合同存档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 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 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因此请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 内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未注明的视为投标文件中不涉及商业秘密。 八、其他事项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投标人信用查询相关规定: ①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事业单位除外)、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②查询起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被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名单内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其投标无效。 ⑤证据留存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查询网址中查询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评审资 料保存。 35.3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 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除 外)、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35.4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被授权人亲自 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 笔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 35.5 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视同为负责人。 3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5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或以上单数, 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三)评标依据: (1)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 打分。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大中型企业 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 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折扣扣除的扶 持政策。(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8]24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 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性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 扣除)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 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26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 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 企业类型予以区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履约费用、计划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成本构成事 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 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 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10 分 投标人有效的最低报价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10 分 某投标人有效的报价 2、项目服务方案分………………………………………………………………………………………40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配送经营、食材安全措施、服务保障、拟投入的人员,经营 场所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并在相应的档次内打分。不提供服务方案的此项得 0分。 一档(15 分):基本满足招标采购需求的。 二档(22 分):在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较详细,内容可行。 三档(29 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比较全面,内容可行,针对性好。 四档(35 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项目服务方案可行,较全面,流程科学合理内容切实可行,服 务承诺可行、方案实施程序较好。 五档(40 分):在满足四档的基础上,项目服务方案可行,较全面详尽,施工方法先进、人员设备配 置充足合理等有健全的实施流程和技术标准,内容切实可行总体评价优秀。 3、管理制度分……………………………………………………………………………………………3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责任书及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完 27 善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对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定,并在相应的档次内打分。不提供管理 制度的此项得 0分。 一档 (10 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简单,可行性一般。 二档 (20 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 三档 (30 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 4、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分……………………………………………………6分 一档(2 分):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一般,对本项目的作用不大。无建议和改进措施的不得分。 二档(5 分):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比较全面、具体,比较结合实际。 三档(6 分):能够针对本项目提出全面、具体、合理、符合实际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对工作中存在 的不足与产生原因的分析有较详尽的描述。 5、信誉实力分……………………………………………………………………………………8 分 (1)投标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满分 3 分) (2)有类似配送经验的加 5 分(投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业绩分…………………………………………………………………………………………………6 分 (1)投标人自 2017 年以来同类服务项目成功案例,以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一份得 2 分,满分 6分。 总得分= 1 + 2 + 3 + 4 +5+6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选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报价相同时,由招标小组根据投标文件中项目服务方案、其次制度管理情况确定排 序,并按确定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中选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评选小组推荐排名前 5 的中选候选人 为中选人;排名前 5 中选候选人中有一个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六的中选候选人为中 选人;排名第六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七的中选候选 人为中选人,其余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决定重新招标。如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达 到 3 家但不足 5 家时,则确定所有合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评选小组认为,某响应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 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否则,评选小组将不推荐该投标人成为中选候选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信用信息使用 规则处理。采购人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中标候选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 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将被授予签订合同资格。如果中标候选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取 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中标候选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8 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 餐饮供应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与外部餐馆合作解决职工午餐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甲方人员 午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餐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为每天早餐供餐时间6:30 分,中餐供餐时间12:00,晚餐供餐时间17:00,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二、订餐标准:按照早餐 元标准(面食肉类或其他类主食(肉包子、饼、粽子、糯米鸡或其他主 食等)+农副产品主食(鸡蛋、水果、玉米或其他杂粮等)+流质饮品(粥类、豆浆、糖水、酸奶、牛奶等 或其他饮品)执行,按照中(晚)餐 元标准(主荤硬菜(为全荤菜,鸡腿、鸡翅、叉烧或其他全荤类 主菜)+半荤素(荤素搭配)+素菜2种+例汤+米饭+调料味碟+餐巾纸、牙签,肉菜质量不少于180克)执行。 早餐可挑选食谱品种不少于3种,且方便携带。午餐和晚餐主荤菜全荤菜可挑选菜品不少于4种,副荤菜不 少于4种,素菜不少于4种。为保障卫生安全,不主张外来加工,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在原料采购后,从原料 到成品工业应由经营者完成。 三、结帐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订餐后,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2.乙方在与甲方确认结算单后向甲方开具全额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通过转账方 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月结一次,并于次月开始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应付之餐饮款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能提供早中晚三餐,有固定的餐饮场所。 2.乙方具备餐饮业经营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3.乙方须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若由此印发一切事故或投诉,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9 4.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统一着装,且应持有《健康证》等相关上岗资质。 5.乙方须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订餐内容。 6.乙方须保质保量提供协议约定的所有品种,并负责食品的保鲜运输,现场制作和摆放,食品的盛取 和递送、撤场后的卫生清理。 7.乙方必须雇用符合国家用工法规要求并足以使采购单位满意的训练有素的人员来提供服务、必须提 供雇员的相关健康证明、经营者应定期给从业人员的体检,所有因此而被雇用的人员必须是被确认为中标 经营者的雇员。经营者必须指派一位现场管理人员来监督服务,同时负责跟采购单位联络相关工作。 8.乙方采购的食品、豆制品(含调味品,下同)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 无”产品;采购的猪、羊、牛肉类食品,必须执行进货发票和“一证带三证”随行的制度;采购大米、面 粉、烹饪油、酱油、料酒、味精和醋等五类食品,必须是贴有“QS”的食品。 9.乙方经营期间根据自身使用需求自行配备所需的刀具和炊具等物件,并为就餐员工提供干净卫生的 餐具;不得在操作时,生、熟不分地使用用具、盛器和餐具;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管” 的规定,做好所有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任何厨具不得有遗漏消毒的现象发生。 10.乙方保证厨房内的环境清洁,做好“落手清”工作,保持灶台、工作台、水池和设备的清洁;保 证厨房周边10米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清洁,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四害”等要求,不随意晾晒。 11.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才能上岗操作;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装,戴工 作帽,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在厨房操作时,要做到“三白四勤”,严禁吸烟。 12.经营者应具备配送车辆,做到专车专人专送,且能承担一次性大量订餐及送餐服务,如遇订餐数 较少时,不得以数量少、成本高为由要求采购单位自取或拒绝供餐。 13.如遇采购单位大型行动或联合执法行动,采购单位可视工作实际需要提前对订餐数量进行增减或 取消订餐。行动用餐应提前20分钟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如送餐数量较大,应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采购 单位发放用餐。 五、考核方式和办法 (一)甲方对乙方每次用餐情况考核实行100分制。 (二)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未达到90分的按每扣1分即扣除乙方当次用餐费用总 金额的1%。 30 六、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不按期支付所欠餐饮费用,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 (二)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有权从下月应付费用中扣除本月未能提供发票部分的金额。 (三)乙方因履约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四)乙方不能提供早、中、晚餐(其中任何一餐)一年累计达到5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每次考核得分连续3次或一年累计出现5次不足90分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 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1 附件: 餐饮服务考评表 被考评单位: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本次得分 扣分原因 备注 1 供餐时间及数量 未按照当日约定送餐的时 间标准送达的,每超过 10 分钟扣 1分; 20 份数是否足够,每缺少 1 份扣 1分; 20 2 供餐质量及服务 米饭、菜肴应做到烧熟煮 透,如有发现米饭夹生或菜 肴未熟透,每发现 1份扣 1 分; 20 早餐、午餐和晚餐是否按照既 定标准(见下)配送,如未按 照标准配送则此项不得分; 20 菜品存在变质、变馊或夹杂 异物(钢丝、头发、蟑螂等), 一经发现此项不得分; 20 3 依法经营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守法诚信、廉洁经营, 此项一经发现立即判定为 考核不合格。 32 总得分: 考评人: 所属单位(中队、科室): 考评时间: 注: 1、每次考核随机抽取用餐的 3人进行打分,将结果汇总,取平均数作为此次考核总成绩; 2、考核满分 100 分,总成绩低于 90 分为不合格,未达到 90 分的按每扣 1分即扣除乙方当次用 餐费用总金额的 1%; 3、若连续 3次考核不合格,或 1年内累计 5次不合格,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城区财政局 备案。 提供菜品标准: 早餐标准为:面食肉类或其他类主食(肉包子、饼、粽子、糯米鸡或其他主食等)+农副产品主 食(鸡蛋、水果、玉米或其他杂粮等)+流质饮品(粥类、豆浆、糖水、酸奶、牛奶等或其他饮 品),甜咸搭配得当。 午餐和晚餐标准为:主荤硬菜(为全荤菜,例如:鸡腿、鸡翅、叉烧或其他全荤类主菜的 1种) +半荤素(荤素搭配菜品 1种)+素菜 2种+例汤+米饭+调料味碟+餐巾纸、牙签,肉的质量不少 于 180 克。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14.1 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外包封封面格式: 开 标 文 件 袋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35 14.1 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开 标 文 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6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 详细报价列表 早餐: 元/顿; 中餐: 元/顿; 晚餐: 元/顿; 投标报价(以上早 中晚餐报价之和) __________元 服务期限 两年 备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 其投标无效 2、以上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 3.投标报价中早餐、中餐、晚餐详细报价不能高于早餐 10 元/顿;,中餐 20 元/顿、晚餐 20 元/ 顿,但是经营者必须都能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标准 10 元,中餐 20 元、晚餐 20 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或销售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9 14.2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外包封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袋 (资格证明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评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40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1 投 标 声 明 书 致: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 、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我方愿意参加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 _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 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 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 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1、 内 容填写要明确,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 不得转借、转让。 3、 身份证复印件要清晰。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 、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以 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 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 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所在部门: 职务: _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或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 注: 1、 内容填写要明确,竞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不得转借、转让。 3、身份证复印件要清晰。 45 14.3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6 投 标 函 致: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 、广西国师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 1、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开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 盘拷贝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按招标文件货物及服务采购需求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早中晚餐报价之和):_______元 详细报价列表:早餐: 元/顿;中餐: 元/顿;晚餐: 元/顿。 服务期限: 两年 。 2.我方承诺已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 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 5.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招标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招标文件及招投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与本招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7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 详细报价列表 早餐: 元/顿; 中餐: 元/顿; 晚餐: 元/顿; 投标报价(以上早 中晚餐报价之和) __________元 服务期限 两年 备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 其投标无效 3、以上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 3.投标报价中早餐、中餐、晚餐详细报价不能高于早餐 10 元/顿;,中餐 20 元/顿、晚餐 20 元/ 顿,但是经营者必须都能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标准 10 元,中餐 20 元、晚餐 20 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8 投标响应表 内容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备注 服务期限 经营者自身管理要求 人员配备要求 原材料采购要求 用器、用具卫生要求 环境卫生要求 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谱要求 订餐及配送要求 其他要求 注:“招标文件要求”一列投标人根据《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一一详细列明,“是 否响应”一列投标人若响应则填响应,若不响应则填不响应,不响应的投标人请在备注一列 备注不响应原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9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合 同 金 额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附件所 在页码 注:在表后附以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 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招 标 文 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