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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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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0-12-22 19:12:01.0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X[2020]052

3、开标及定标日期:2020年12月22日

4、评标委员会成员:迟颖、张薇、刘滨丽

5、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成交内容:

成交单位名称:齐齐哈尔金政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顺小区9号楼00单元01层08号

成交总金额:107000元/年

成交内容: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食堂经营服务

6、 合同履约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招标代理费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209号

电话:0451-8883110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电 话: 1524466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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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YX[2020]05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第 2 页 共 51 页 目 录 一、说明..................................................................................................................................... 7 1.资金来源.........................................................................................................................7 2.定义................................................................................................................................. 7 3.合格响应人的资格条件.................................................................................................7 4.伴随服务.........................................................................................................................8 5.响应费用.........................................................................................................................8 6.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9 7.委托................................................................................................................................. 9 二、磋商文件.............................................................................................................................9 8.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9 9.磋商文件的组成.............................................................................................................9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 三、响应文件...........................................................................................................................10 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 12.响应文件的编写.........................................................................................................10 13.响应文件的组成.........................................................................................................11 14.响应文件格式.............................................................................................................12 15.报价.............................................................................................................................12 16.磋商保证金.................................................................................................................14 17.投标有效期.................................................................................................................15 18.响应文件的签署.........................................................................................................15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 19.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6 20.响应文件的递交.......................................................................................................16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 五、磋商与评审.......................................................................................................................17 22.磋商.............................................................................................................................17 23.磋商小组.....................................................................................................................18 第 3 页 共 51 页 24. 评审方法...................................................................................................................18 A、评审办法说明:.........................................................................................................................18 B、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无效投标:.............................................................................................18 C、出现以下情况者不给分:.........................................................................................................19 25.评审原则.....................................................................................................................19 26.评审纪律.....................................................................................................................19 28.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6 六、授予合同...........................................................................................................................26 29.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26 30.成交通知书.................................................................................................................26 31.成交无效.....................................................................................................................27 32.签订合同.....................................................................................................................27 33.询问和质疑.................................................................................................................27 34.履约保证金及资金结算.............................................................................................28 35.成交服务费.................................................................................................................28 第三章 供货要求.............................................................................................................................30 二、供货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供货时限:......................................................................................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结算方式:.......................................................................................................................3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2 第 4 页 共 51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宇轩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2020]052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3、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低年租金:10 万元/年 5、釆购需求:详细见磋商文件。 6、标段(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 审核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具备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 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税务登记证)。 5、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拟参加本次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第 5 页 共 51 页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至 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内容: ①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②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釆购文件 1.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 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购买招标 文件。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8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本项 目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请将附件中下载的“购买文件登 记表”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hljyxzbdl@163.com。代理公司负责 人收到邮件后将联系投标人购买标书事宜,购买完成后招标代理公司将本项目 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3、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 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 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地点: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釆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 209 号 联系方式:0451-8883110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51 页 联系方式:15244666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244666467 第 7 页 共 51 页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最低年租金:10 万元/年: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也称采购 人。 2.2“潜在响应人”是指对本项目有兴趣,愿意参加投标并按合法途径获取 磋商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响应人”是指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约定,在规定时 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 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服务” 是指磋商文件规定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等相关 服务。 3.合格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 审核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具备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 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第 8 页 共 51 页 4、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税务登记证)。 5、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拟参加本次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至 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内容: ①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②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伴随服务 响应人除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无 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5.响应费用 无论响应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其参与投标活动的一切 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 9 页 共 51 页 6.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6.1 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6.2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7.委托 7.1 如果响应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附件统一格式)原件。响应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书。 7.2 响应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 文件组成。 9.2 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如下: (1)磋商公告 (2)响应人须知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9.3 除非有特殊需要,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响应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可以向采购 人询问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后,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 有关的一切情况。 第 10 页 共 51 页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 改,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 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至少在磋商 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取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三、响应文件 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如果响应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其它语言书 写,响应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其他语言文本与中文译本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否则将不予采纳所引用的内容。 11.2 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编写 12.1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 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 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2.2 响应人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 核实的要求。各响应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虚假资 料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审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 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12.3 响应人随同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 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 性响应招标要求。 第 11 页 共 51 页 12.4 响应人应详细说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 性能指标、用途、产地、制造商名称,售后服务、交货期等。 12.5 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12.6 采购人不接受响应人对于本磋商文件中支付条款的偏差和服务范围的 偏差或响应人明确提出的缺漏项。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一般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13.2 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3.2.1 价格部分(经济标)包括: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13.2.2 商务部分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3.2.3 技术部分包括: 1.技术偏离表; 2.服务方案; 3.其他能证明投标符合招标要求的技术材料。 13.2.4 其他部分包括证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响应人应提交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服务 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 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2)佐证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 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响应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响应人所提供样品 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予以 拒绝。 第 12 页 共 51 页 (3)响应人应注意磋商文件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中提出的要实质上满足或 超过磋商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其他部分还可以包括: 1) 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2) 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所有辅助性材(资)料; 14.响应文件格式 14.1 响应人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提供标准格 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4.2 响应文件必须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 页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5.报价 15.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报价,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二)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 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且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三)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 (四)最高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五)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 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中的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 需的服务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 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除成交价外,采购单位不再支 付其他任何费用。 15.2 响应人要按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及其它事项, 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响应人应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 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报价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 行增减内容。报价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 持一致。 15.3 响应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记入总报价中。 15.4 报价一览表成交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第 13 页 共 51 页 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 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5 最高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5.6 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无效报价: 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时须提供资格证明 文件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的; ②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正本中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的; ③ 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④ 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 ⑤ 报价有效期短于本文件规定期限的; ⑥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 ⑦ 采用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参与磋商的; ⑧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 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⑨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它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5.12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5.13 评审优惠政策 (1)根据财库[2004]185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 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根据财库[2006]90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 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第 14 页 共 51 页 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 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 小型、微型企业优惠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价=响应报价+响应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2)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响应报价+响应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 为评标基准价。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评标价=响应报价+响应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4)监狱企业单位响应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评标价=响应报价+响应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用递交投标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响应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提 交,且磋商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电汇表须注明项目编 号及标段(如有)。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磋商保证 金账户银行出具的实时进账单为准。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562010100100793286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第 15 页 共 51 页 其他注意事项: 1.各响应人汇款后须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磋商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各响应人须无条件承担响应人由于不同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 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响应 人基本账户转出等磋商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 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响应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接受对其价格合理修订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 4.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采购合同复印件递交至代理公 司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7.投标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将 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投标无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 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在招标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 答复。 17.3 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可按规定予以退 还。 17.4 响应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7.5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不能修 改响应文件。 17.6 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 效。 18.响应文件的签署 18.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 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响应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 第 16 页 共 51 页 的复印件,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予返还。 18.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8.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18.5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 投标将被拒绝。 18.6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3份(电子版 U 盘一份)。若副本和 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18.7 所有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 18.8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 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 或“副本”字样,然后再将两个内层包封及电子版文件统一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 中。 外层包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开标之前不得开封。 19.2 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密封标记(密封章),不得 加盖或加注任何能表示供应商单位名称或代号的印章、标记或符号。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递交地点: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 街 22 号三楼) 20.2 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3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 22 号三楼) 20.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 第 17 页 共 51 页 (1)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3)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未领取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0.5 不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响应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人补充、修改或撤回 响应文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须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在 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按规定没收其磋 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 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 21.2 响应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 改”或“撤回”字样。“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响应人。 21.3 响应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 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五、磋商与评审 22.磋商 22.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磋商。磋商由采购代理 机构主持,采购人、响应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响应代表应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磋商时由响应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 误后,由磋商工作人员移送至评审室并进行拆封。 22.3 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 件,磋商时时都应予以拆封 22.4 磋商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第 18 页 共 51 页 22.5 采购人在磋商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级有关部门。财政 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磋商活动。 22.6 磋商过程全程电子监控。 23.磋商小组 23.1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在磋商后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 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3.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技 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3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技术、经济、法律方 面的专家由采购人监督和纪检人员于磋商当天规定时间到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 管理。 23.3 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磋商小组成员享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24. 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24.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原则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 得分最高者为成交方。 24.2 评审办法及细则 A、评审办法说明: 综合评分法是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参数正偏离数量多少顺序排 列。 B、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无效投标: ① 响应人的资格审查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时须提供资格证明文 件及材料原件,响应人未按规定提供的; ② 如响应代表不是法人代表,正本中无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 第 19 页 共 51 页 ③ 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④ 响应人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 ⑤ 投标有效期短于本文件第一部分规定期限的; ⑥《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而响应文件正本中无响应代表签字或响 应人未盖章的; ⑦ 采用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投标的; ⑧ 评委会认定的其它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C、出现以下情况者不给分: ① 未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的; ② 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而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材 料复印件的; ③ 证(或证明材料)与企业名称不相符的。 25.评审原则 25.1 据法律规定,评审原则如下: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严格保密 (3)独立评审 (4)严格遵守评审方法 25.2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所有响应人的评估, 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原则,评审过程将进行 全程电子监控。 26.评审纪律 26.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1) 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2) 不得私下接触响应人,不得收受响应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 (3) 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 有关的其他情况。 26.2 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审 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 20 页 共 51 页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1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符合要求; 2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的有效签署; 3 响应文件是唯一的而不是可选择且响应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4 投标有效期满足; 5 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6 供应商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投标表格; 7 服务期/服务响应期符合要求; 8 磋商小组认为各种费用预算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经澄清能说明其合理性; 9 响应文件中无严重不真实现象或重大偏离。 第 21 页 共 51 页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评分 因素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 (满分 1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产品质量和服 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的为 评审基准价。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1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最终报价/评审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最终报价/评审基准价)×10%×100 服务方案 (满分 84 分) 食 品 质 量 控制方案 10 分 具备有效全面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提出具体的 控制措施得 10分,不完整、不全面扣 1-4 分,方案与本项目 不符或未提供不得分。 服 务 质 量 控制方案 10 分 具备有效全面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得 10分,不完整、不全面扣1-4 分,方案与本项目不符或未提 供不得分。 卫 生 管 理 控制方案 10 分 具备完善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括食品卫生、人员卫生、 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消毒措施等),完整、科学、合理得 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漏扣 2 分; 表述不合理,内容不细致扣 1-4 分;方案与本项目不符或未 提供不得分。 产品质量 保障措施 10 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临时性工作措施、突发事 件应急保障措施,措施完善、合理、科学、可行,得10分; 述不完整或缺漏项扣 1-4分,与本项目不符或未提供不得分。 及时供货 保障措施 10 分 提供供货保障措施,要求措施及时、内容完善合理周密、 保障科学、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较强, 得10分;表述 不完善或缺漏项扣 1-4 分,与本项目不符或未提供不得分。 消防安全 预防措施 10 分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 防设施配备计划),措施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有针对 性的得 10 分;实施方案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及可行性 的扣 1-4 分;实施方案与本项目不符或没有不得分。 商品储存 能力 10 分 有详细的食品(烟草)等存储方案、具备保证食品(烟 草) 等品质的储存能力,有可靠的防潮、防虫、防腐等相关措 施得 10 分;措施不细致、缺乏针对性的扣 1-4 分,方案 与本项目不符或没有不得分; 第 22 页 共 51 页 运输保障 方案 10 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执行的运输保障方案。方案内容详细完 善,合理规范,可行性强,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较 强得 10分;表述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扣1-4分;方案与本项目 不符或未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 承诺 4分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全面细致、完全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较强得 4分, 表述不完善或内容有缺漏项扣 1-2 分,与本项目不符或未 提供不得分。 商务评分 (满分 6分) 投标文件 编制质量 6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 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连续清晰;除导致废 标的情况外,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最多扣 6分;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 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 不得分。 第 23 页 共 51 页 27.评审程序 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 响应文件初审; (2) 澄清有关问题; (3) 比较与评价; (4)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 编写评审报告。 27.1 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等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由评委审查每个响应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响 应人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响应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 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果响应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 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7.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1.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没有重大偏离; 27.1.2.2 重大偏离系指响应人货物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 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 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1.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磋商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根据响应人须知第 26.4 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 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27.1.2.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响应人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第 24 页 共 51 页 (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 27.1.2.5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 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 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 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1.2.6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装订密封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 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按规定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响应人公 章;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响应文件中有代签名、虚假签 名、加盖虚假印章、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不唯一); (6)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7)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具有串通投标行为的。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下列 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两家以上 (含两家)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同错误在 3处以上(含 3处);两家以上 (含两家)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 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 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 27.1.2.7 被磋商小组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 不得参与投标的详细评审。 27.2 响应文件的澄清 27.2.1 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第 25 页 共 51 页 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2.2 初审中,响应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算数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 正: (1)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 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人 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磋商 保证金将被没收。 (5) 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 准修正数字; (6)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如果响应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4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7.4.1 磋商小组依照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4.2 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7.5 编写评审报告 27.5.1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确定评审标准、方法,经评审后推荐成交候选 人。 27.5.2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 写评审报告,集体签署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7.5.3 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5.4 由采购人签署成交结果确认单。 第 26 页 共 51 页 28.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8.1 公开磋商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它人透 露。 28.2 在评审过程中,响应人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 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29.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2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经磋商小组确定,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5)经磋商小组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的。 29.2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 应的响应人不足 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 质响应的响应人不足 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 29.3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人。 30.成交通知书 30.1 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代理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30.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 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27 页 共 51 页 31.成交无效 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依法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 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当提交。 32.2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 改变成交价格;不得改变评审时确定的售后服务条款。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 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2.3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 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4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 保证金不予退还。 32.5 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办理 合同鉴证备案,合同生效。 33.询问和质疑 33.1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3.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第 28 页 共 51 页 33.3 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4 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 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33.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3.6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供应商信用度评价记录,在黑龙江省 政府采购网站公布,并报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一年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三)代理机构对质疑书查实,且合理答复后,质疑人仍无理取闹,给代 理机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恶意质疑情形。 34.履约保证金及资金结算 34.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4.2 资金结算 项目结束按成交总价结算,不得调整。 35.成交服务费 35.1 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向成交方收取成交总价相应比例的成交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 费率 成交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第 29 页 共 51 页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投标报价乘以 5年的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本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不足 3000 元的按 3000 元计算。 35.2 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成交服务费。 35.3 成交方如未按 35.1 和第 35.2 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 商保证金。 第 30 页 共 51 页 第三章 供货要求 1.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招租形式:供应商自行提供货架等超市相关设备,自行承担电费等 相关费用,合同履行期限:五年,每次签署一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 签下一年合同,如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经营范围:洗漱用品、卫生用品、小食品、酱菜、日用百货、烟等。所 售商品需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三无产品不得销售。 4.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采购人 对商品质量定期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给与相应处罚。 5.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6.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 31 页 共 51 页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自拟) 第 32 页 共 51 页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内容是响应人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里有规定的,响应人应按照 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格式里没有规定的,响应人可以自行拟定投标格 式,文件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即可。 第 33 页 共 51 页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称 : 项 目 编 号: 响应人名称(盖章) : 地 址: 日期 : 年 月 日 第 34 页 共 51 页 附表 2:目录 目 录 1. 投标函……………………………………………………………………(页码) 2. 报价一览表………………………………………………………………(页码) 注:此目录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第 35 页 共 51 页 附表 3:投标函 投标函 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代表(全名、 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3份。 据此函,我投标单位同意如下: 1. 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2. 我方愿意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响应人 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 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响应人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6. 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7. 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8.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9. 保证认真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责 任义务。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响应人名称 :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补充说明: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36 页 共 51 页 附表 4: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响应人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报价(元/年) 服务期 备注 1 合计(大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37 页 共 51 页 附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 38 页 共 51 页 附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 39 页 共 51 页 附表 7:有关资格证明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 40 页 共 51 页 附表 8: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的服务需 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 离 情 况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41 页 共 51 页 附表 9:服务方案 附表 10: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职务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职务 单位简历 及机构 单位 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 总数 人 生产工人 人 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总产值 万 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 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 产品 1.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 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2. 净值 万 元 非生产性 万元 3. 占地 面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第 43 页 共 51 页 主要项目 情况 产品名称 上年销售量 上年销售额 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 主 要 用 户 名 称 第 44 页 共 51 页 其他材料 有关证明文件(前面已有的此处不需要): (1)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 开户许可证 (3) 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 1.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 起的任何责任都由申请人自负 第 45 页 共 51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人代表手写签字: 日 期: 第 46 页 共 51 页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需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在企业规模及人员数量等方面符合 本行业小微企业相关要求,如不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佐证材料不全,不享受此优 惠政策。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 47 页 共 51 页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致: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 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 号)、《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 号)、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 (2015)16 号文件要求,本公司属于法人为______(请填写:1、高校在校 生;2、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 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高校在校生提供入 学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加盖公章;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大学生创新创 业优惠政策)。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第 48 页 共 51 页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致: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投标企业承诺: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第 49 页 共 51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黑龙江宇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第 50 页 共 51 页 资 格 审 查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证明材料 投 标 单 位名称 1 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 开标提供营业执照 原件 2 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开标提供有效原件 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烟 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开标提供原件 4 响应代表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合格 开标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或 授权委托人持加盖 公司公章及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名章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及身份证原件 5 供应商备案资格 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 核通过。 开标提供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代理公 司现场核查) 6 无违法行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7 年 -2019 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 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 有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 违法企业名单 开标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截图、书面承诺 或声明原件 审核结果 磋商小组签字确认 响应人代表签字确认 第 51 页 共 51 页 注: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审核,审查时以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装订到响应 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一对应为准,未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或响应文件中无加盖公章复印 件的视为不具备该项资格,上述各项合格可进入详细评审,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详细 评审,按废标处理。 年 月 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2.定义 3.合格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4.伴随服务 5.响应费用 6.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7.委托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 9.磋商文件的组成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响应文件 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编写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4.响应文件格式 15.报价 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用递交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8.响应文件的签署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磋商与评审 22.磋商 23.磋商小组 24. 评审方法 A、评审办法说明: B、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无效投标: C、出现以下情况者不给分: 25.评审原则 26.评审纪律 符合性检查表 28.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六、授予合同 29.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30.成交通知书 31.成交无效 32.签订合同 33.询问和质疑 34.履约保证金及资金结算 35.成交服务费 第三章 供货要求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招租形式:供应商自行提供货架等超市相关设备,自行承担电费等相关费用,合同履行期限:五年,每次签署一年 3.经营范围:洗漱用品、卫生用品、小食品、酱菜、日用百货、烟等。所售商品需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三无产 4.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采购人对商品质量定期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给 5.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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