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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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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LHSCG(公)2020-067: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中标公示

2020-12-22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
采购单位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德宏州 公告时间 2020-12-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11-30 中标日期 2020-12-21
中标供应商 梁河县益坤粮油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中标金额 ¥153.0057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美华
项目联系电话 13808788080
采购单位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大金塔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2—6165636
代理机构名称 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瑞丽市人民路45号(团结建材市场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92-4124466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RLHSCG(公)2020-067
二、项目名称: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梁河县益坤粮油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3号

中标金额(万元):153.005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菜籽油
品牌:边花
规格型号:5升/桶
数量:212508市斤
单价:7.2元/市斤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朝开、武光达、曲宗唐、尹可富、李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第1980号货物类标准收取。

金额:1.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大金塔对面)

联系方式:0692?616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瑞丽市人民路45号(团结建材市场对面)

联系方式:0692-4124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美华

电 话:13808788080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doc
招标文件食用油(定).doc
忠 县 政 府 采 购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RLHSCG(公)2020-067

招标单位: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武老师

联系电话:0692—6165636

招标代理机构: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美华

联系电话:13808788080

日期:2020年11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LHSCG(公)2020-067

项目名称: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

预算金额:1700064.00元(人民币)

供货期: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

采购内容:采购非转基因国产菜籽油212508市斤,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样品提交:提交单独密封的样品1桶食用油(5L/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方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拥有基本的食用油检化验设备和1名以上的粮油保管员、1名以上检化人员;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6、粮油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装材料和盛放粮油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书;

7、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供应商需提供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成立未满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

8、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

地点: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https://jyzx.dh.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jyzx.dh.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样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jyzx.dh.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回执”,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本单位CA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个人证书),即编制加密投标电子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会议现场确认报名情况和现场解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0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第1980号货物类标准收取。

2、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路分理处

账号:241326010400050560000000326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6168266

投标保证金确认注意事项
① 使用“银行转帐”的,上传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在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对所投项目进行绑定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绑定确认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有价票证)的,在开据银行保函时,应当要求出据保函的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系统大小额支付子系统上将保函编号、保函受益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银行保函金额、银行保函有效期、交易中心名称等信息以自由格式报文传至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未经上传上述信息的,将导致无法核验确认。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上传至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https://jyzx.dh.gov.cn,从保函管理接口进行编制提交。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至2个工作日内携带保函原件到经招标招标人授权委托保证金管理的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核验确认,确认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确认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带到开标现场查验。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3、采购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https://jyzx.dh.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大金塔对面)

联系电话:0692—616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瑞丽市人民路45号(团结建材市场对面)

联系电话:0692-4124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美华

电 话:13808788080           

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投标人在此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1)“招标人”是指: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

(2)“代理机构”是指: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招标人、代理机构。

(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有意合作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投标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本招标项目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技术项目要求。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汇入到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提示: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帐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转帐。)

(4)若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a.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b.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定合同或放弃中标权的;

c.由于中标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e.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f.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费用。

①相关费用: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第1980号货物类标准收取。

②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该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产品、货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售后服务、质保等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分析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此单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

(3)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货商对同一投标项目报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按无效标书处理。

(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5)供货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 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简介及招标要求

(4)合同格式

(5)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6)评标办法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2、电子招标文件的答疑和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所有获取了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https://jyzx.dh.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上发布补遗文件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https://jyzx.dh.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上发布补遗文件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上传至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无论是否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补充、更正文件视为保密文件。

3、语言和计量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要求与招标人要求的“采购项目需求”有偏离的,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产品配置列表和技术偏离说明,作为投标人响应标书和招标人评标的依据。

四、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

封面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保证书;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单价表;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书;

供货配送计划、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措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措施及保证;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油脂仓储能力;

投标人设置的应急加工及应急供应网点;

无违约承诺书;

其他资料。

(注:(1)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德宏州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电子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德宏州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电子投标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八、电子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修改、撤回

8.1电子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https://jyzx.dh.gov.cn /点击进入新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项目中如有授权委托人代理的,授权书或需代理人签字处请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亲笔签名并上传 pdf 格式后再生成文件),并打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2)单独密封的样品1桶食用油(5L/桶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样品进行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将交由招标人保管。

(3)请各位投标人携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本公司 CA证书锁(单位及法人锁)参加开标会议,在会议现场对所投标书进行解密。注意:只能用加密的 CA 证书对文件进行解密。(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8.2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十、开标、评标及定标

1、开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监督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提交: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时提供);

3.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 样品:单独密封的样品1桶食用油(5L/桶);

(3)电子开标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①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②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③资格审查,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评标

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人,招标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3)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

(4)采购任务取消。

2.2(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分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规定处理。

(2)详细评审

①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②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和阻碍评标工作,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审情况,任何影响和干扰评标工作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取消本次评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从招标工作开始,直到授予投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否则,评委应承担法律、法规责任。

④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方法进行(百分制)。

⑤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出评标报告。

3、定标

(1)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如中标投标人因不可抗拒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以此类推。

(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4)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5)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5、授予合同

(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3)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合同签订

签定合同: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中标人须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十二、质疑与投诉

13.1 质疑

①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瑞丽市人民路45 号,联系电话:0692-4124466。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3.2 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3.3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3.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十三、小微企业及优先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 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10%)].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名录官网截图;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名录官网截图证明。

注: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都应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2%-3%)的扣除)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其他优先采购政策

(1)所投货物属于财库(2019)18号、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用清单中的产品来投标,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采购产品属于财库(2019)18号、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被优先采购。

(2)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十四、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 / 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 *.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 *.ZCTBY ),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 XXX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或 DVD 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电子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2.《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5 .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收。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6.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7.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8.在编制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 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注:不同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第三章 项目简介及招标要求

原料须为非转基因国产菜籽,包装物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产品符合GB/T1536-2004检验标准,参照国标三级,要求提供样品,规格为5L/桶。

采购内容、供货期、项目地点、包装要求:

采购内容:采购非转基因国产菜籽油212508市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

项目地点:教体局指定学校;

付款方式:视财政资金情况,按月支付;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现行验收标准;

供货期: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

二、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食材的价格(含利润)、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检验、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三、配送与验收

1.供货方负责采用全程冷链统一配送食材,配送过程产生的费用(含包装、保险、运输及装卸等)全部由供货方承担;包装符合国家标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必须以配送学校为单位。

2.配送时间、种类、数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学校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配送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告知供货方,供货方负责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将食材送达指定位置。

3.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配送的食材进行验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质量合格证(检疫检验证);二看出厂日期和保质期;三看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食材配送单(三联单)签名。

4.如果合同期内与国家政策相违背或与县级人民政府长远规划相违背采购方可适当补偿后无条件解除合同的。

四、售后服务

1.自觉主动接受、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包括采购方定期不定期组织的常规检查和质量专项抽检,抽检样品及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及其上级部门的准入、退出评议结果。

2.按留样监测数量要求,负责对配送的每一批次食用油进行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3.建立食材的流向及召回制度。食品进销货凭证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关食品合格证明、型号、单位、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且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要为每一批次食材建立食品流向跟踪档案,一旦某一批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将该批产品无偿召回,并及时将合格的产品调换到学校,同时履行违约责任。

4.制定周密、详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采购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因供货方引起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处置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5.建立学生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协调产品的配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

  (依照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登记编号:<合同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

招标合同书

●设备类 ●委托中介 ●集中采购 ○是否国库支付(全额 部分

甲方(招标人) 名 称:<甲方>

地 址:<甲方地址>

邮 编:<甲方邮编>

法定代表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投标人) 名 称:<乙方>

地 址:<乙方地址>

邮 编:<乙方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售后服务联系人: 电话:

开 户 银行:<乙方开户银行>

账 号:<乙方账号>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

甲乙双方 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名称、投标人名称、数量、单价

(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不够填写须另作附件)

二、售后服务及承诺

三、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包含货物成本价、装卸、运输、保险、企业合理利润、税费、检验费、试验费、技术培训费及其它售后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

本合同的供货范围,除包括上述货物外,还包括随机的辅助配件,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文件。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项目实施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

5. 按政府招标规定落实招标资金并办理招标资金划拨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项目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具体服务:项目实施期间,甲方保证有 位工作人员参与;

2.保证甲方在项目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的验收。

5. 供货、运输的手续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在供货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生命财产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对此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以上内容与甲方招标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

六、整体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

七、验收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按所提供样品进行验收);

项目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的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由甲乙双方共同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等。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如说明书、使用指南、服务手册等);到达指定地点后,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集中验货,若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产品等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甲方检验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

3.一般性项目由招标人(招标人)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招标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价款结算

1.合同生效:货物或项目按合同规定日期到货安装或完工后,经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的格式要求填写验收书;(即项目按验收标准验收后且手续齐全)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招(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及澄清;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书附件。

附件名称(如有请填写)

第五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评标机构

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人,招标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3.评标只对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纪律

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办法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电子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

四、评标目的

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方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程序

评标只对有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六、评标办法及打分细则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商务部分得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电子投标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3

财务报表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4

缴税及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5

粮油保管员、检化人员

投标人应拥有基本的食用油检化验设备和1名以上的粮油保管员、1名以上检化人员;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6

粮油包装材料许可证书

粮油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装材料和盛放粮油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7

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供应商需提供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成立未满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8

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电子公章)

(二)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人,招标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电子投标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符合性评审标准

1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

2

授权委托书

签字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3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或复印件是否清晰可辩。

4

投标有效期

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报价

在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的产品只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6

投标保证金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实质性响应要求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8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

9

附加条件

电子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

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存在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三)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具体。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

3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

技术参数的满足性

10

第一个档次(7分-10分):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正偏离;

第二个档次(1分-7分):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个档次(0分):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没有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

供货配送计划、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

5

投标人有完善高效的配送服务和应急处理系统,配送服务计划和切实可行阐述明细、合理,计划、措施方法得当且有针对性的,计划须附有配送、售后人员配置表,按好5分、中4分、差3分进行打分。

4

样品实物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根据外观、等等因素综合打分。

5

质量保证措施

10

质量保证措施优,措施完善;6-10分

质量保证措施良好;3-5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差。0-2分

6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5

第一个档次(4-5分):应急预案完善、规范、科学,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有产品投保产品质量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

第二个档次(2-3分):应急预案基本完善,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

第三个档次(0-1):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存在一定问题的;

7

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措施及保证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措施及保证综合打分。

8

投标人业绩

5

根据各个投标人2017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的数量多少、金额大小横向对比后评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

投标人荣誉

5

根据投标人经营实力、资质情况、证书认证情况、获奖情况、整体人员情况、是否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等因素综合打分。获得省级及其以上的诚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著名商标、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中小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等荣誉的企业满足一项加1分。

10

投标人油脂仓储能力

5

第一档(4-5分)相比仓储量较大,配套仓储设施齐全。

第二档(2-3分)相比仓储量一般,配套仓储设施一般。

第三档(0-1分)相比仓储量小,无配套仓储设施。

说明: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配送及时,中标后供应商须在本县内配备成品仓库。

11

投标人设置的应急加工及应急供应网点

10

第一档(6-10分)设有应急供应网点,应急生产能力强,应急生产设备齐全,能较好地完成应急供货任务。

第二档(3-5分)设有应急供应网点,应急生产能力一般,应急生产设备基本齐全,能满足应急需求,基本完成应急供货任务。

第三档(0-2分)未设有应急供应网点,应急生产设备不足,只能勉强满足应急需求,勉强完成应急供货任务。

七、统分原则

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及范围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除投标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计分数原则:所有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类推,本项目选取总得分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用油采购

 

 

 

 

招标编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一 、投标报价一览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我方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总报价为:

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

供货期

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

交货地点

教体局指定学校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 投标人填写了小微企业声明函,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中型6%、小型8%、微型10%的价格扣除。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书

致(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代理的招标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包括以下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7、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8、投标保证书;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单价表;

1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书;

12、供货配送计划、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 ;

13、质量保证措施;

1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5、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措施及保证;

16、投标人业绩;

17、投标人荣誉;

18、 投标人油脂仓储能力;

19、投标人设置的应急加工及应急供应网点;

20、无违约承诺书;

21、其他资料。

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

1、本次招标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元);

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

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所投产品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或完工);

5、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6、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应提供小微企业名录官网截图;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名录官网截图证明。如不是中小企业则无需提供。

附件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六、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的规定,包含试点专业担保机构的联系方式,报价人有此项内容须提供,若无不用提供。

七、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5.投标人应拥有基本的食用油检化验设备和1名以上的粮油保管员、1名以上检化人员;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6.粮油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装材料和盛放粮油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7.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供应商需提供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成立未满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8.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电子公章)

9、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自拟(包含技术人员情况、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业绩情况等)。

八、投标保证书

致:(招标单位)

本书作为____________(投标人)对(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保证。

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投标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

(1)从开标日起到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中标服务费和其它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致:(招标采购单位)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人民币 (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

附:转帐或汇款凭证复印件

 

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单价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单价(元)

数量及单 位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指标参数及具体配置情况

投标产品详细技术指标参数及具体配置情况

与招标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填写本表时应附上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若投标人填写的技术指标参数与所附资料技术指标参数有出入时,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投标产品质量保证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书作为 (投标人)对(招标人)委托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 )的(项目名称)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设备(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产品);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电子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保证“投标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二、供货配送计划、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

(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十三、 质量保证措施

(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十四、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十五、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措施及保证

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十六、投标人业绩

(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十七、投标人荣誉

(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十八、投标人油脂仓储能力

(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十九、投标人设置的应急加工及应急供应网点

(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二十、无违约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近三年无违约或者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若此函与实际调查结果不相符,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十一、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