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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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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ZZ-Y-2020F1218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桃李春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2号迎宾集贸大市场综合楼318室

成交金额:139.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内容: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石冰、马海青、许荣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代理费用合计 18128元,由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乌衣巷11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1300253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朱浩 025-52896520-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13002532336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项目编号:NJZZ-Y-2020F12183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委托,对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 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NJZZ-Y-2020F12183 2、项目名称及内容: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 3、采购最高限价:1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在线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 2 -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7.1时间:2020年 12月 8日至2020年 12月1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324 号油运大厦 3楼 0311; 7.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是否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自行勘察。 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 。 1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3:40-14:00(14:00 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任 何文件,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 地点: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 324 号油运大厦三层 0311 室。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老师 联系方式: 13002532336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编制:朱浩 025-52896520-8001 邮箱:zh1005@wisdomzz.com 办公室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1室 - 3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 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 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 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 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 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 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 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并获得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 产品。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 - 4 - 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 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 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 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 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 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 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 5 -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 件; (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草案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是合格的, 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 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3)★服务承诺; (4)《技术条款偏离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服务和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 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和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 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 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 6 -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 例调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 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8、响应文件签署 8.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 定地点。 8.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 书现场提交。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投标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签到人与委托书上被授权人身份不符的。 四、磋商 9、联合体 9.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9.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 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 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 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9.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 7 - 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9.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磋商组织 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 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 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 同等的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 8 -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或服务、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 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 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 要的其他费用等。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 足需求等。 11.9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 - 9 - 处理。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候选成交供 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2 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详见文件第三章。 12.3 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 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 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 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 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 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 10 - 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 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 17.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 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 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 项。 - 11 - 17.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 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 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0、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20.1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 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 - 12 - 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0.2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核对《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信用数据,签署 “核对无误”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六、投标有效期 21.1 所投的标应从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21.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 许修改其投标书。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22.1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含代理费及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费按《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收费基 准费率计算。不足 3500 元的,按 3500 元收取。评委费预计 1500 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 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理费汇款单位: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费汇款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挹江门支行; 代理费汇款帐号:10366000000495882 八、其他约定 23.1 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满三家但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只有两家的,经评标 委员会和采购人认定,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两家提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将继续进行。 13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 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分 值 价格 15 分 1.1 价格 根据配置的各岗位的人员工资及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支出合计 报价。 明显低价(低于平均价 20%)不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计算得分保留 小数点后 2位)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 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 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 技术 73 分 2.1 项目管理体 系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管理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包 括但不限于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食品质量控制体系、投诉处 理方案等。 1、方案体系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9分; 2、方案体系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6分; 3、方案体系一般、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 4、方案体系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9 2.2.1 供餐菜品搭 配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 配方案、成本核算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菜品搭配、种类、营养(本项最高 7分) 1、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 7 分; 2、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 衡科学的得 4分; 3、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 1 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7 14 2.2.2 菜品比例、成 本核算方案 等 菜品比例、成本、毛利润控制(本项最高 6分) 1、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适,规格档次定 位合理,餐饮成本核算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接成本、间接 成本、利润)控制得当得 6分; 2、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一般合适,规格档 次定位一般合理,餐饮成本核算一般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 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控制一般得当得 3分; 3、主辅食等菜品品种,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不太合适,规格档 次定位不台合理,餐饮成本核算不太科学,毛利润控制比率(直 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控制不得当得 1分; 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6 2.3.1 人员资质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学校餐饮服务经历,提 供简历。得 2分。 2、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有通过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并获得相 应证书,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得 2分; 3、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的得 2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人员社保加盖公章) 6 2.3.2 团队配置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综合 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岗位配备数量及职责分工、 服务人员的相关经验和资历等。 1、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明确和全面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 服务人员岗位齐全、有参与过类似项目经验的得 9分; 2、人员配置较合理,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较清晰,服务人员 岗位配置较为齐全的得 6分; 3、人员配置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岗位服务人员配置不够合理 的得 3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9 2.4 劳动保障措 施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对于派驻现场人员的劳动保障措施进行综 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体检基本保障等情况, 1、保障措施齐全、完善、健全的得 9分; 2、保障措施较为齐全、完善、健全的得 6分; 3、保障措施缺少、无健全体系的得 3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9 2.5 应急预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 突发事件、灾害事件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1、应急预案科学、 合理、可操作的得 9分; 2、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6分; 3、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 3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9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整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 15 2.6 服务方案 方案、食堂环境布置等。 1、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9分; 2、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6分; 3、方案一般,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 4、方案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 得分 9 2.7 述标答疑 评委将从管理、服务、食品安全 3 个方面现场对供应商进行 提问,每个方面分为 3分、2分、1分三档,根据供应商的回答进 行打分,本项最高 9分。 9 服务业绩 4分 3.1 业绩 投标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日以来,有实施托管的政府机关、 企事业单位、学校的每日就餐的类似服务项目管理经验的情况进 行打分,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高 4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 公章,合同必须能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 信誉分 8分 4.1 企业认证 投标供应商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5 分,满分 5分 5 4.2 信用等级 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加 3分; 3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 印件为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16 4.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4.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5.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17 第四章 磋商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校园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食堂人员劳务服务。(包含员工资、社会保险、劳 保福利、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工作装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提 供厨房人员和清洁人员,负责餐厅和人员日常管理,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 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 二十七高级中学三个校区用餐基本情况: 1、二十七高级中学(武定校区) 早餐:学生 35 人,教职工 15 人。中餐:学生 320 人,教职工 35 人。晚餐:学生 320 人,教职工 15 人。 2、二十七高级中学(平江府校区) 早餐:学生 160 人,教职工 30 人。中餐:学生 900 人,教职工 100 人。晚餐:学生 900 人,教职工 25 人。 3、二十七高级中学(秦虹校区) 学生 1200 人,教职工 100 人。 二、岗位人员的配置 食堂人员需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每人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上岗,统一着装, 工作时形象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快捷,具体需求如下: 1、二十七高级中学(武定校区) 岗位人员:主管 1人,主厨 1人,勤杂工 7人。 2、二十七高级中学(平江府校区) 岗位人员:主管 1 人,主厨 2 人,副厨 2 人,点心师 1 人,营养师(配菜)1 人,勤 杂工 12 人,会计 1人,社保 3份。 3、二十七高级中学(秦虹校区) 岗位人员:主管 1人,主厨 1人,副厨 2人,营养师(配菜)1人,勤杂工 11 人,社 保 3份。 18 三、菜品要求 1、所有食材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安排的专人共同验收,保证符 合食品卫生相关要求。 2、实行菜谱审核制度。供应商必须在每周五前将下一周菜谱及采购计划交由采购人进 行审核、采购。 3、菜单、价格等需按采购人要求制作。 四、安全要求 (一)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并承担 食品安全责任。 (二)食品及菜品按规定留样备查。 (三)做好餐厅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四)采购人有权对餐厅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 监督管理、检查与要求。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等实施方案和管理 措施,做好餐厅、厨房等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保持排水、排污管道通 畅。 (六)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 因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七)负责餐厅、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 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五、管理要求 (一)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擅自停业。 (二)按时供餐。 (三)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消费管理方式,严禁对外营业。 (四)须做好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五)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 (六)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餐厅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在 24 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 况。 19 (七)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企业资质证明、人员健康讲明及从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八)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 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九)服从采购人的其他安排。 (十)其他要求:一是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 0;二是加强对食堂各种设备 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三是负责对食堂范围内的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四是供应商 必须严格执行含有强制性条款的国家标准。 六、服务期的、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一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供应商考核、满意 度达不到要求或在食品再次加工、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 方面终止合同。如出现重大问题,供应商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服务期 限届满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履行本项目的情况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每年一续,最多续期 两年。 (二)服务地点: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三个校区:武定校区、平江府校区、秦 虹校区)。 (三)验收方式: 1、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内容与服务合同一致,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 2、在提供餐饮服务期间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保证餐饮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3、完成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 七、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提供一年服务的总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 目所需的服务费、提供服务所需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税费、管理费、员工 遣散费、员工住宿、工作着装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如有漏项,则默认为此项费用已经包含 在总报价中)。 八、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结束后,次月 15 日前支付。 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就合同文本做相应调整)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21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 照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 中有明确规定。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 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3.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 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履行合同期限、地点 1.履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2.履行合同地点: 。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 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 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 ,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 第七条 验收 1.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 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 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返还条件挂钩。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如有) 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磋商文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 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 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 23 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 止或终止合同。 2. 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 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2.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所附格式仅供参考,一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25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26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采购人、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 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3、我们的总报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 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 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 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 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 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27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 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报价(元)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报价(元) 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大写:) 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有 无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10:X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 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3、供应商可对报价表形式酌情调整。 28 附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29 附件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 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 磋商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