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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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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区域食用油采购及配送项目需求公示2020-12-23

招标详情

( 监管区域食用油采购及配送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监管区域食用油采购及配送项目

是否预选项目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深圳监狱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434400

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深圳监狱监管区域伙房物资(食用油)的采购及配送。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0-440301-0102008004-01004 监管区域食用油采购及配送 1.0 4344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简介
1.本包组为深圳监狱监管区域物资(食用油)的采购。
2.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 3.规格要求
序号
品牌
种类
单位
规格
1
元宝
大豆油(餐饮专用)
(国家大豆油一级标准)
公斤
10升/桶
(塑料桶装)
2
金龙鱼
花生浓香型食用调和油
(国家食用调和油一级标准)
公斤
5升/桶
(塑料桶装)
二、项目要求
1.质量要求
★ 1)食用油质量标准:具有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符合国家一级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6-1.470
2
比重(20/4℃)
0.919-0.925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5
水份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大米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3)标签标识: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
4)所送货品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要求包装完整、无外漏。招标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可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食用油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三个月一次。
《出厂检验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
《货物清单》
盖中标人公章,随货同行。

商务需求

3.项目服务期限
★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1年3月1日-12月31日
2)合同延期: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续签合同。
4.配送要求
1)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交货地点:深圳监狱伙房。
3)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所订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采购人对货物验收不合格导致退货的,中标人必须于次日内安排重新送货上门。。
4)送货人员车辆:中标人应安排固定的司机和车辆负责货物的配送。
★ 5.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6.物资验收
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按照《伙房物资验收流程》(详见附件二)进行验收。
7.数量要求
投标人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8.关于中标人及备选单位的说明
1)采购人将与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且评标结果公示合格的投标人签订采购协议。在合同执行期间,如中标人履约不良或者被取消中标人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另行选择中标人。
2)采购人将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备选供应商承诺》。
9.关于采购人对中标人合同执行期间的考核机制
《广东省深圳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
10.品牌及品种调整
1)如遇所投品牌或品种停止生产经营,或产地发生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无法配送的,投标人负责举证并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应的解决方案,采购人应当成立讨论小组商决应对方案。
2)采购人如需增加采购货品清单以外货物的,由中标人报价,报价不高于中农数据网该货物当天价格。如遇中农数据网无相关报价的,以采购人组织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考察确定价格的合理性。
11.价格调整
1)第一年合同期前六个月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
2)第一年合同期第七至第十二个月,根据同类型品牌的食用油(如遇中农网无所投食用油品牌的报价,可选取市场价格波动接近的品牌作为参考)在中农数据网上开标当日的价格与当月前三个月(不包括当月)记录的平均价格做对比,买卖双方可根据涨跌幅按需要提出议价申请,涨跌幅>15%的可以按涨跌幅进行调整,涨跌幅 15%的不调整。同种货品在合同期内买方可以且仅可以提价或降价一次,同种货品在合同期内卖方可以且仅可以提涨价一次。如合同续期,在下一个服务期年限需调价应距离上一次调价时间满6个月,如上一年未发生调价可在下一服务期内随时调价,但次数应按每年度最多调价一次计算。
3)开标当日价格: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开标当日中农数据网价格记录表,加盖公章。货品必须完整记录中农数据网上的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和日期。
4)当月前三个月(不包括当月)记录的平均价格计算方式:
① 前三个月中,每月的1、11、21日三天的价格取平均值计为当月价格:V1=(N1+N11+N21)/3,如遇当日无报价,顺延1天取值;
② 三个月的平均价:V= (V1 +V2 +V3)/3。
5)议价申请在前一个月的23日(含23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狱狱政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内容包括:
① 当月前三个月中农数据网价格记录表,加盖公章;
② 申请的函,签字加盖公章。
6)中农数据网采购价格指数品名若更改或取消:
① 更改品名的按更改后的价格指数品名计算涨跌幅。
② 价格指数取消的,由监狱组织在深圳地区粮油批发市场开展市场价格调查,根据开标当日记录的价格与市场调查价格涨跌幅做对比,经具体讨论确定相应价格。
12.责任界定
1)投标单位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投标单位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投标单位责任,投标单位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
2)投标人的粗加工人员和配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3.报价要求
★ 1)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货物报价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对应品名的单价及千人月用量*单价有任一缺漏或错报将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品名
单位
规格
千人月用量(升)
1
元宝一级大豆油
公斤
10升/桶(塑料桶装)
1100
2
金龙鱼花生浓香型食用调和油
公斤
5升/桶(塑料桶装)
200
★ 2)每千人每月总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或以上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4)所有物资的报价均应符合市场价格情况,请各报价单位均以 公斤 为计量单位(非按规格进行报价)进行报价。
三、投标样品
投标人在投标时时须提供2罐(每罐约200毫升)用透明玻璃罐密封的标的食用油样品,该样品作为中标后的验收参考标准。每份样品外包装的一面必须注明 投标样品 字样及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样品详细名称、生产商,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所投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样品不退回。
四、特别说明
1.如采购人因特殊需求,需临时配送餐饮材料,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2.中标人提供配送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检验,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因配送物品造成的人员中毒、伤残、伤亡等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由责任方全部承担相关民事和法律责任。

3.招标文件中带 ★ 项为不可偏离项,如有偏离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商务规格偏离表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表

1

2

……

(一)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表

1

2

……

(三)其他商务条款偏离表

1

2

……

评标信息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投标报价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价格权重 100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评审价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为满分。
50
应急保障方案
考察内容:提供完善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具体事件、具体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应对处置方法)。横向比较,分档评分:第一档:5分,第二档4分,第三档3分,第四档2分,第五档1分,未提供应急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5
专职人员承诺
考察内容:承诺指定一名有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负责跟踪货物定单、货物质量、月结对账等事项。提供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3
样品提交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样品的得5分,未提供样品或所提供的样品种类、规格的不得分。
5
相关认证
1.投标人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的,得2分;
2.投标人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
拟安排的车辆情况
考察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自有车辆情况:
1.提供2辆(或以上)货物运输车辆,且合计运输能力不小于10吨的得8分;
2.提供2辆(或以上)货物运输车辆,且合计运输能力不小于6吨的得5分;
3.提供1辆(或以上)货物运输车辆,且合计运输能力不小于3吨的得2分。
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注:法人代表自有车辆不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分公司车辆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
8
投标人货源保障能力
1.投标人所投食用油品牌为投标人所有的,得9分;
2.投标人所投食用油品牌为投标人代理经营的,得4.5分;
自有品牌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代理经营的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及代理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9
投标人货物存储能力
1.投标人食用油仓储面积 1000m2 的得8分;
2.500m 2 投标人食用油仓储面积<1000m 2的得4分;
3.300m 2 投标人食用油仓储面积<500m 2的得2分。
4.投标人仓储面积<300m 2的不得分。
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仓库则提供租赁合同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8
诚信评价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需根据附件格式提供《诚信承诺书》。
5
履约评价情况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以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履约评价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有履约评价 差 的,得0分,否则得2分。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履约评价差情况的《承诺书》,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公章,评标现场将由评审委员会查询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cgzx.sz.gov.cn/)网站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进行核实,未提供上述《承诺书》或承诺情况不实的均不计分。
2

其它

附件

附件.docx

附件一:

《伙房物资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核对→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验收→入库→制单→签名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归档留存。(各类物资票证要求参照本指引第四部分)

3.包装数量在10件以下的,抽查2件;11至19件的,抽查20%;20件以上的抽查10%。

4.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查。

5.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1)使用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样品提取液对酶抑制率≥50%时,表示农药残留超标。

(2)每批次同品种蔬菜抽检两份样品,两份检测结果均合格的才能判断为合格,有一个样品不合格的需重新抽检两份样品;重检结果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判断为不合格。

(3)检测结果栏由负责检测的值班警察直接填写检测数值并签名确认。检测结果判断为不合格的,负责警察填写处理意见,并报告狱政管理办,退货按相关程序办理;

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大米中发现虫蛀结块挂丝、碎米粒、黄粒米、杂质超标,食油有焦臭、酸败气味,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监区当班领导及狱政管理办,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7.冻肉类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整批产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8.其余无法出具相关票证的货物退货处理。

9.货物重量验收:

(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3)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4)大米:按上文抽验原则抽样,按抽样平均重量验收。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标注净含量的1%。

(5)油:大桶装过磅验收,退桶时查验桶的实际重量,如有误差作相应抵扣;小包装则按上文抽验原则抽样称重验收,按抽样平均重量验收。

(6)蔬菜: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10.验收记录

分别建立大米、肉、油、蔬菜、副食品等物资验收登记本,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索取等事项,并由供应商送货人签名确认。



附件二:

广东省深圳监狱

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的管理,全面、准确评估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供货行为,保护监狱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办法》,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应商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广东省深圳监狱(以下简称监狱)经招标确定的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第四条 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的种类:

(一)罪犯伙房生活物资供应商;

(二)罪犯供应站生活物资供应商;

(三)罪犯物资仓库供应商。

第三章 考核实施主体

第五条 监狱成立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任组长,狱政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室、监察审计室等处室的领导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的考核工作,并实施对考核意见的应用。

第六条 各采购部门负责各类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罪犯伙房生活物资供应商由司务长进行考核,由监区领导对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共同签字确认;罪犯供应站生活物资供应商由站长进行考核,由狱政管理办公室领导对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共同签字确认;罪犯物资仓库供应商由仓管员进行考核,由狱政管理办公室领导对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共同签字确认。

第四章 考核内容及周期

第七条 对供应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价格、交货、质量、服务和其他等五个方面。

(一)价格方面,包括供应商是否按照中标价格供货,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价格;

(二)交货方面,包括供应商是否在合同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提供监狱所需数量的货物,能否及时提供备选品种货物,能否按时按索票验证的要求提供票证等;

(三)质量方面,包括供应商供应的货物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保质期等;

(四)服务方面,包括供应商是否按中标项目供应,售后服务是否及时、周到、良好等内容;

(五)其他,监狱认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供应商有以下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二)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三)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五)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六)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七)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

(八)与采购部门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以牟取私利的;

(九)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九条 考核周期为一个合同期;考核在采购合同执行日开始由采购部门组织进行;考核依据为罪犯生活物资日常供应验收记录、供应商服务质量等合同履约情况。

第五章 考核处理意见

第十条 考核处理意见的种类:

(一)    警告;

(二)    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考核期内,扣分累计达到20分的供应商,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向其作出警告的考核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考核期内,扣分累计达到40分的供应商,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向其作出解除合同的考核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考核期内,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供应商,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向其作出解除合同的考核处理意见。

第六章 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对负责多个供应项目的供应商,分项目考核,独立应用考核意见。

第十五条 采购部门根据《广东省深圳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细则》(附件1)进行考核评分,填写《考核评分记录》并存档。

考核评分应遵循“一事一扣分”的原则,同一事件以一细则为根据进行扣分,不得重复扣分。

第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考核处理意见的,由采购部门填写《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意见审批表》,经狱政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

采购部门必须按照先警告后解除合同的程序报批考核意见,不得未经警告直接提请解除合同。

采购部门将考核意见于考核评分超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报送狱政管理办公室。

第十七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考核处理意见的,由调查小组填写《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意见审批表》,经狱政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


第七章 考核意见的应用

第十八条 考核意见,由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复核,并由狱政管理办公室将考核处理意见送达相关供应商。

第十九条 被解除合同的供应商,从解除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监狱相同项目的投标。

第二十条 在考核中被解除合同取消供应资格的,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选取供应商。重新选取期间,由领导小组指定供应商负责供应。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除纳入考核外,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在本办法执行日前的考核情况,以考核处理意见为准。已被作出警告处理的,视为已扣20分,已被作出解除合同处理的,从解除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监狱相同项目的投标。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深圳监狱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广东省深圳监狱

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细则

项目: 供应商: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值

备注

价格

1

供应货物价格与合同价格不符的;    

10

交货




2

未按监狱采购需求计划的数量、时间供货的;    

2

3

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的;        

2


4

未及时按要求提供相关票证的;    

5


5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    

10


6

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的;    

10


质量





7

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并整批次退货的;        

5

8

同一品种产品连续第二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并整批次退货的;    

10


9

发生退货情况,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    

10


10

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的;        

10


11

向监狱提供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含量超标的;    

10


12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10


服务








13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2

14

对监狱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    

2


15

供应其他中标人中标项目物资的;    

10


16

配送人员、车辆发生变更或进出监管区审批期限到期,未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进出监管区手续,造成无法及时配送的;    

10


17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    

10


18

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    

10


其它

19

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监狱内部情况的;    

10

20

监狱认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