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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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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线下]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1)的竞争性磋商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蓉江新区][线下]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1)的竞争性磋商废标公告

[2020-12-23]

流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1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流标的原因: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

联系方式:0797-816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46-22号(桔红T街内)

联系方式:0797-811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盛兴

电话:13607976434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0.0元
附件下载:
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1.pdf
1 赣 州 东 翔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1 采购单位: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二0二0年十二月 2 目 录 一、磋商邀请................................................................................................................................................................3 二、磋商须知................................................................................................................................................................7 (一)总 则.................................................................................................................................................................7 (二)磋商文件............................................................................................................................................................9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 (五)磋商与评审......................................................................................................................................................14 (六)授予合同..........................................................................................................................................................25 三、采购项目需求 26 四、合同草案条款......................................................................................................................................................42 五、合同格式................................................................................................................................................................48 第二章响应文件 (格式)........................................................................................................................................49 一、磋商响应文件......................................................................................................................................................49 二、响应函(格式)..................................................................................................................................................50 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51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52 五、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53 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54 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4 九、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55 十、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56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57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58 十三、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9 十五、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60 十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61 十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62 十八、有关证明文件..................................................................................................................................................63 十九、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64 二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65 二十一、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66 二十二、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67 二十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68 3 —、磋商邀请 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的委托,对食堂食 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 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序 号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服务 期限 主要服务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采购项目 (国内服务) 1 项 1年 详见“三、采购项目 需求” 17000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 1、所投服务的生产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 年12月14日至 2020 年12月18日(工作日内)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在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磋商文件资料费 200 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20 年 12月 23 日 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46-22号(桔红T街内)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 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 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 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 编号及用途),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 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服务期满 (1年)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 (九)付款方式: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中标下 浮率%)以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每月第一期“赣州市‘菜篮子’价格” (http://dpc.ganzhou.gov.cn/n2342/n3113/index.html)作为单次(每个月 一次,选定赣州市“菜篮子”价格每个月第一期公布的)重要商品价格为基准 价格,该网上没有报价的品种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 (http://drc.jiangxi.gov.cn/col/col14636/index.html)公布的同类货物价 格作为当次(选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每个月第一周周一公布 的)基准价格 5 (十)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 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 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 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四是未佩戴 口罩的;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 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 号)的规定,来自湖北等疫区 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 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除 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 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 意走 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 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不 能参加会议,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 (十二)联系方法: 招标机构: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46-22号(桔红T街内) 联 系 人:黄盛兴 电 话:13607976434 0797-8110672 传 真:0797-8110672 邮 编:341000 邮箱: 2083379320@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县支行 户 名: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0 1101 0400 11061 采购单位: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景明路 1 号 电话:0797-8168036 联系人:张先生 7 二 、 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商。 2.3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即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 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 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3.1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 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 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8% 100-500 1.0% 8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 服务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 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5.1 查询渠道: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 5.2 查询截止时点:2017年12月23日至 2020年12月23日。 5.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的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存档,并同时报采购单位存档。 5.4 使用规则: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5.5 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5.6 分包的规定 9 5.6.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二)磋商文件 6、磋商事项说明 6.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 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 绝。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 澄清与答疑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 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 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7.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 各响应供应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 修改。 10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 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 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 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 中文。 9.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成册和封装。 10.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 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 供应商承担。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1.1.1 响应函 11.1.2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1.1.3 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 11.1.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1.5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1 11.1.6 技术规格偏离表 11.1.7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1.1.8 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1.1.9 有关证明文件 11.1.10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 11.1.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1.12 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11.1.13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1.2 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折扣率报价。 12.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 进行报价,并按《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综合折扣率。响应折扣 率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折扣率 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服务)须标 明“免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3 响应供应商的折扣率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 折扣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3、响应保证金 13.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3.2 在磋商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 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3.3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 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 12 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3.4.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3.4.2 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3.4.3 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3.4.4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4.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4.6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3.4.7 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3.4.8 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4、响应有效期 14.1 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 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 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 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磋 商响应文件。 15.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 用 A4 纸,宣传材料除外)。 15.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 13 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 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附 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5.5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 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 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 16.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并 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6.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 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2 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 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 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8.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 ( 五 ) 磋 商 与 评 审 19、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 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0、磋商 2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代表须 携带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 件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 准。 20.2 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 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20.3 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1、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1.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1.2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1.4 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2.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 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 15 22.3 错误修正: 22.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2.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 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 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后,调整后的二 次报价(最终报价)对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具 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不接受 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判定为无效响应处理。 22.4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 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 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2.5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2.6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6.1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 本及以上正本的; 22.6.2 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 22.6.3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的; 16 22.6.4 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 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2.6.5 现场签到的响应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代表不一致的; 22.6.6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2.6.7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6.8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22.6.9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2.6.10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2.6.11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2.6.1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2.6.13 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2.6.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6.1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6.16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7 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 商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7.1 经磋商小组磋商服务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2.7.2 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完成服务时间不能满足的; 22.7.3 磋商响应文件服务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3、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7 23.1 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符合财库 【2015】124 号文规定的项目除外); 2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 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4、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4.1 磋商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在磋商响应文 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4.2 为有助于评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其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 24.3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 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5、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和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 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18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 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 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 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件 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 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 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 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 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 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五)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在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 形成评 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三家的(符 合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的项目除外)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 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 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19 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6、评审办法 26.1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6.2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折扣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6.3.中、小、微企业 26.3.1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6.3.2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 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6.3.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6.3.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6.4 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 26.4.1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 26.4.2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磋商文件 第26.3 条所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26.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6.5.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 26.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磋商文件第 26.3 条所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6.6 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购买的产品除外),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3%的扣除, 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 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 减)。 26.7 环保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 价 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须提 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 例进行核减)。 27、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分 (15 分) 价格得分满分为1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15%×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扣除政策。) 一、投标服务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7分)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有一项不满 21 技术分 ( 51分) 足或出现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投标文件 中技术(服务)偏离表、商务偏离表。) 二、食材配送工作组织方案(8分):为保障技术方案顺利实施, 投标人需同时提交产品配送工作组织方案。评审组对本项目的产品 配送工作组织方案的针对性、内容与项目人员配置及服务质量的监 控流程或监控方法进行横向比较,产品配送工作组织方案完全符合 项目要求,且有详细的措施保障能够落实的,可行性高,有优秀的 服务保障的评定为最优,最优得8分;产品配送工作组织方案符合 完全项目要求,有具体针对性,可行性较高,有合理的服务保障的 评定为良好,良好得6分;产品配送工作组织方案符合项目要求, 有具体措施基本能够落实的评定为一般,一般得4分;产品配送工 作组织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基本可行的评定为差,差得 2 分;不 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产 品配送工作组织方案,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三、配送时间与距离(6分):响应供应商配送仓库距离采购人单位 行车路线距离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且行车配送时间在20分钟 以内(含20分钟)的得 6 分;响应供应商配送仓库距离采购人单位 行车路线距离在10公里至30公里(含30公里),且行车配送时间 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得3分;响应供应商配送仓库距离 采购人单位行车路线距离超过30公里,且行车配送时间超过 45 分 钟的得 1 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 APP截图,截图中必须显示仓库定位,业主单位位置定位,并显示 行车距离及行车时间,仓库定位非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还须提供相 关仓库实地证明,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四、配送车辆(2分):响应供应商除基本要求的一辆冷藏车及一 辆箱式车之外,每增加一辆备用运输货车的加1分,满分得2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车辆信息证明,公司自有车辆的提供 车辆行驶证原件或购车发票原件,非公司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及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五、配送服务设备(4分):为及时配送食材,响应供应商具备7个 冷藏柜和一个冷冻库以上的得4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冷藏柜和冷冻库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协 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六、肉类产品质量(8分):响应供应商提供常用肉类产品产品 (猪肉、牛肉、鲜(冻)鸡鸭等) 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CMA 检测 报告或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且 22 检测报告符合并通过国家相关标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检测报告得 2分,最高得8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CMA 检测报告或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 证明扫描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七、蔬菜类产品质量(8分):响应供应商提供常用蔬菜类产品(青 椒、香葱、菠菜、香菜、莲藕、娃娃菜、土豆、萝卜、南瓜、西红 柿、生姜、大葱、金针菇、芋头、冬瓜、红薯、洋葱、芹菜、西兰 花、油麦叶及青笋等)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CMA 检测报告,且检测 报告符合并通过国家相关标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检测报告得2 分,最高得8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CMA检测报告扫描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八、粮油产品质量(8分):响应供应商提供常用粮油类产品(蒸 鱼豉油、黑胡椒汁、鸡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及调和油等) 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CMA 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符合并通过国家 相关标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检测报告得 2 分,最高得8分。(评 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CMA 检测报告扫描复 印件,原件备查, 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23 商务分 (34分) 一、经验业绩(6分):响应供应商提供自 2017 年至响应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6 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得 0 分。(评审依据:响应 供应商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二、供应商办公场所(8分):响应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办公场所大 于2000(含)平方米的得8分;1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之间 的的4分;200(含)平方米--1000平方米之间的的2分;低于200平 米的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 印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三、供应商人员配置(8分):响应供应商具有各类工作人员25名 (含)以上的得8分;10名(含)--25名的的4分;2名(含)--10名 的得2分;低于2名的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工作 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四、食材供货质量保障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要求及招标单位要 求,投标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全年产品质量保障措施。食材 质量保障方案完全符合项目要求,且有详细的措施保障能够落实 的,可行性高,有优秀的服务保障的评定为最优,最优得6分;食材 质量保障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具体针对性,可行性较高,有合理 的服务保障的评定为良好,良好得4分;食材质量保障方案符合项目 要求,有具体措施基本能够落实的评定为一般,一般得2分;食材质 量保障方案符合要求,基本可行的评定为差,差得1分;不提供或不 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食材质量保 障方案,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五、服务质量保障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要求及招标单位要求, 投标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全年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服务质量 保障方案完全符合项目要求,且有详细的措施保障能够落实的,可 行性高,有优秀的服务保障的评定为最优,最优得6分;服务质量保 障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具体针对性,可行性较高,有合理的服务 保障的评定为良好,良好得4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符合项目要求, 有具体措施基本能够落实的评定为一般,一般得2分;服务质量保障 方案符合要求,基本可行的评定为差,差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项 目要求的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方 案,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24 注:1、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证明、报告等有关资料,响应供应商必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28、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 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29.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30、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30.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 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30.2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面送 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30.3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30.4 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 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赣州 蓉江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响应供应商质疑、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范本格式可在财政部官网、中国 政府采购网下载。 30.6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者响应供应商代表签 字和盖章,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来办理的,代理人须出具法 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 25 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书的日期 为准。质疑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供应 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书的内容须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1.7 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31、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供 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 成交候选人。 31.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2、成交通知书 3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26 交通知书》,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 应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3、签订合同 33.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 按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处理。 3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 为合同附件。 34、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 权属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5、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 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规范标准。 (二)如为某单位的专利或特有产品,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在答疑期内告知采购 代理机构。 (三)所有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序 号 名称 服务期 预算 1 食堂配送服务 1年 人民币1700000元 27 (五)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预算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一年合计为¥170万元。 ★2、该项目采购食堂配送服务一项,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0万元(170万元/年, 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采购金额以采购人 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二)项目概况 负责为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包括机关食堂、潭东、潭口、高校派出 所食堂)提供工作日期间的早餐、午餐、晚餐和会议用餐货品配送服务,日常就餐人 数有所浮动,峰值为260-270人。会议用餐时间、人数不定,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 需求为准;应急等特殊情况下,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粮油、肉禽鱼蛋类、瓜果蔬菜类、干杂副食品类、调味品类 等货品。中标人可以供应上述种类货品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货品,视乎采购 人实际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基本要求 1.1中标人所报的货品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 有相关服务费用,中标人不得以开具发票等手续为由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1.2最终提供货品品类和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 (含货品品类、数量等)作适当修改调整。 1.3中标人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1.4中标人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1.5送货时间和地点: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当日计划,每日上午7:20前将当日 所应供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因特殊情况需求,另 行加送货品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 1.6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 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 28 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7中标人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 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 面向采购人申请。 1.8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 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1.9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 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 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 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合格货品。 产品不合格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提供承诺 函) 1.10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 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 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中标人 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 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 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 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 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 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 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 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 29 格,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 3、食品配送便利性及相关配送要求 3.1中标人配送的蔬菜应为24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配送的新鲜食材,肉类 食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8小时内配送给采购人,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 性质,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 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采购人如因特 殊需求,需临时配送餐饮材料,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 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3.2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3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每次根 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 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中标人每次 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 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4送货时间要求:一般为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 点,中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15分钟,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迟到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 3.5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 采购人各项规定。 3.6采购人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 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 4、运输要求 中标人要有不少于1辆自有或租赁车辆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中标人需提供自 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相关证明材料),运输工具应 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 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 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30 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中标人拒不配合或者不积极协调沟通(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听电话或不回 信息等情况)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四)本项目食品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蔬果、肉类等进行农残检测, 确保食品安全。(中标人需提供农残实验室彩图及农残检测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农残检测。中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蔬 果、肉类等进行农残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此 表的《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承诺。 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 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本公司郑重承诺: (1)我公司承诺采购人如发现我公司送货的货物不合格,有权要求 我公司进行更换,我公司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对不合格的货物 进行更换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1小时,按当天总货款的10%支付 违约金给采购人。如采购人临时增加采购需求,我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 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必须1小时内送达。遇到特殊情况,我 公司需听从采购人的调度指挥。 (2)我公司承诺中标后配送责任,如因我公司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 毒等事故,我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3 ) 我公司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 险期限(合同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同意 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 31 项目名称: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财 采字)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采购人关于设置安全责任保险条款的理由说明:保监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 指导意见》。上述意见中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定义为: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 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 (六)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工期要求:按到货要求执行。 (二)交货地点: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 (三)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按到货要求执行。 2、验收标准: 2.1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 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 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 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 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 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 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32 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 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 GB2763-2014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5%(国家标准: ≤15%)小碎米总量≤1%(国家标准:≤1%)不完善粒≤3%(国家标准:≤3%)。 ④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1537-200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 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 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 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 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 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 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 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2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 33 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 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 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 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 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 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 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 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 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34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 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 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 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 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 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 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需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需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 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 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 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 35 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 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自己建设、租 赁或签有供货协议的蔬菜基地,从食品的源头开始把控整个食品供应链,务必让食品 健康可控(签订合同前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供货协议复印件,蔬菜 基地种植相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 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2.3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中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 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 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 手。 2)猪、牛、羊等肉类:中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 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 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 鳞片鳍条完好。 4)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的需附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同复印 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品牌猪肉也称“无公害”猪肉, 其企业要求所有猪源来自国家注册饲养基地,保证完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等。即每头 生猪都有一张“身份证”,凭“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可准确知道每头猪的出生地, 可及时追溯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 36 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 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 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 天然色泽明显。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 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 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4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 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 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 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 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四)中标人售后/后续服务: 1、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定供货合同 的事宜。 2、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 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所提供的物品、食品需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认证、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 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 4、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中标人认为有需要,可以共 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江西省质检部门与赣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 以江西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 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7 5、中标人需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 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 6、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 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 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 第二次则中标人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 格。 8、每辆配送车需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 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并领取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9、中标人需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有体 外损伤,危及食品安全的,需更换健康的工作人员。 (五)报价要求: 中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中标人报价书中单 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1、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 以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每月第一期“赣州市‘菜篮子’价格” (http://dpc.ganzhou.gov.cn/n2342/n3113/index.html)为基准价格,该网上没有 报价的品种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 (http://drc.jiangxi.gov.cn/col/col14636/index.html)公布的同类货物价格作 为当次(选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每个月第一周周一公布的基准价格, 当次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需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即一 个定价周期(1个月)内同类商品价格保持不变。而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采购 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1000斤,依据相 关市场的价格,以2.8元/斤为例,若中标下浮率为:10%,则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 计算如下:1000斤×2.8元/斤×(1-10%下浮率)=2520元。 2、投标下浮率报价将影响供货清单中各种产品,服务的单项单价为采购文件规定 38 的相应的最高限价*(1-下浮率)。 ★3、有效报价要求: 如果供应商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的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15% (含15%)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需要提供成本清单对本项目履约能力方面予以合 理说明,评审小组认定报价不具备合理履约能力时将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六)付款方式: ★1、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以赣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每月第一期“赣州市‘菜篮子’价格” (http://dpc.ganzhou.gov.cn/n2342/n3113/index.html)作为单次(每个月一次, 选定赣州市“菜篮子”价格每个月第一期公布的)重要商品价格为基准价格,该网上 没有报价的品种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 (http://drc.jiangxi.gov.cn/col/col14636/index.html)公布的同类货物价格作 为当次(选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每个月第一周周一公布的)基准价 格。当次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需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即1个月内同类商品价格保持不变)。 2、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 1)实际采购价格≤市场货物价格×(1-中标下浮率%)。 2)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 3)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4)中标人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3、中标人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 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4、中标人每月5日前需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核对,10日前采购人依照 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5、中标人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 (七)其它要求及说明: 39 1、中标人履约期间服务考核标准 (1)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 下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2次的,采 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 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 货资格。 (3)提前终止供货服务的一个月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配送要求 (24分) 1 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 不符,未能及时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拒 收,每次扣10分。 10 2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迟到 超过15分钟)完成配送、供货,每次扣5 分。 5 3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在1小 时内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4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 证明的,每次扣2分。 2 5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 合同约定的,每次扣2分 2 质量要求 (25分) 6 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或 造成食物中毒等,每次扣15分,且中标 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 济损失赔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 15 40 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 等) 7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 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 每次扣5分。 5 8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不符,并未能及时 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安全生产 管理要求 (31分) 9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 的,每宗扣15分。 15 10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每次扣10分。 10 11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2分 2 12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2分 2 13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 2 满意度要 求 (15分) 14 被媒体负面曝光的,每宗扣10分。 10 15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5分。 5 其他 (5分) 16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 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 合上述违约类型,每次扣5分 5 (八)中标人在履约期间被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汇总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未 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 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 41 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 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 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 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 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 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 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 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 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 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 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 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中标人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中标人 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5、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 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 第二次则中标人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 格。 6、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下 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2次的,采购 人有权解除合同。 42 7、中标人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 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 资格。 4、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 或者个人,中标人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 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 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货物” 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其合法 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 1.4“服务”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的服务。 1.5“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1.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技术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 规范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43 2.1 卖方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 件(如果有的话)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 相一致。 2.2 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 (1-中标下浮率%)以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每月第一期“赣州市‘菜 篮子’价格”(http://dpc.ganzhou.gov.cn/n2342/n3113/index.html)作为单 次(每个月一次,选定赣州市“菜篮子”价格每个月第一期公布的)重要商品价 格为基准价格,该网上没有报价的品种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 (http://drc.jiangxi.gov.cn/col/col14636/index.html)公布的同类货物价 格作为当次(选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每个月第一周周一公布的) 基准价格。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5.2 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3 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 成。 5.4 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44 6.1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 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交 给买方。 6.2 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给卖方。 7. 质量保证 7.1 卖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的技术服务。 7.2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服务验收 服务要求完工后,买方将对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对中标产品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单位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重新提供相关服务,直至验收合 格为止或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延期交货(完工) 9.1 卖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完成服务要求。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要求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9.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 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 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要求,买 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 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 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5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 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 税费 1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2.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 履约保证金 13.1 卖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交规定的履约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 退还卖方。 14. 仲裁 14.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4.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46 15. 违约终止合同 15.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 务; 15.1.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 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 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 赔。 15.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完成的服务,卖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 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 转让和分包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17.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 部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 责任和义务。 18.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9.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适用法律 47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1.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 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 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 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1.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1.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 除合同本身以外,21.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 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2.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蓉江新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 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8 五、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最终报价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数量: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完工时间、服务地点: 7、验收要求: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49 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 (格式 ) 正(副)本 一、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日期: 50 二、响应函(格式) 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邀请,正式授权(姓名)代表 (响应供应商的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1 份,副本一式 2 份。本响 应供应商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总价 元。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 内完成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1 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52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主要服务要求 响应总价 (元) 响应折扣率(%)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备注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1、属于小、微企业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请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折扣率只允许一个,不允许出现不同的折扣率。 3、成交总价=预算总价×响应折扣率(例如:响应折扣率为:90%,成交总价=预算总价×90%)。 53 五、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 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 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2、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的营 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2)响应供应商的《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简要报表附注。 3、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4、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 明。 5、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54 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是指响应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实行“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 税收或税收完税证明的凭据。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或税收完税证明的凭据。 3、免税或依法不须缴纳税收的,须出具免税或无欠税相关证明或相关文件。 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需有社保部门印章,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 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55 八、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响应。磋商响应 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 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6 九、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 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7 十、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 式) 致: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备 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8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 承诺函(格式) 致: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有 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59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60 十三、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 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行业代码* 注册类型 联系人 主营业务 (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 小企业 主管部 门认定 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企业,生产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有效期至年月日。 公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行业的(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 项目结束。 签章: 日期: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61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62 十五、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注:主要包含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要求。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表格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在 “响应/偏离”中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 无效响应处理。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服务内 容及要求 响应服务内 容及要求 响应/偏离 说明 63 十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注:商务条款包括服务期限、付款方式、验收要求等内容。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表格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在 “响应/偏离”中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 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响应/偏离 说明 1 2 3 4 64 十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根据贵方为年 月日(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响应邀请,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 下服务承诺: 1.服务均按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提供: 2.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3.质量问题的处理: 4.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5.其他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65 十八、有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6.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格式) 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见格式)(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 自然人)亲自参与响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 9.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10.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11.招标代理服务费 12.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4.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15.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注: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 起的任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 则视为无效响应。 66 十九、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 致: 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 名)为全权响应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 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来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明。 67 二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中响应,如获成 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 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 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68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二十一、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致: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 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69 二十二、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致: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注: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响应供 应商公章。 70 二十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内容自行拟定 70 附件一: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品目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70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 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 品目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 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0 附件二: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70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 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 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 复/没有 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70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 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 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 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 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 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71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数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开标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虚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 、磋商邀请 二 、 磋 商 须 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五 ) 磋 商 与 评 审 (六)授 予 合 同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名称 服务期 预算 1 食堂配送服务 1年 人民币1700000元 四、合同草案条款 五、合同格式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响应文件 二、响应函(格式) 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五、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九、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十、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十三、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十五、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十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十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十八、有关证明文件 十九、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 二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二十一、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二十二、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 (www.ccg 二十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存在虚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