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2202000106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1年-2023年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1898919972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5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817-260535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老师 | ||
电话: | 18989199722 |
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更正公告
致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1年-2023年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各投标人: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1年-2023年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招标文件采购编号:5113022020001066,采购人: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1年-2023年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现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无核心产品。
现更正为:第一包核心产品为:大米、面粉、植物油;
第二包核心产品为:猪肉、低温肠类、高温肠类。
2、原招标文件第一包评分细则中
4 |
信誉6% |
6分 |
投标人获得“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获得“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及以下得1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得1分,获得“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中(米、面、油、蛋、调味品)其中任意一类获得省级“扶贫”集体商标授权证书的得1分。 |
证书需提供中国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截图 |
6 |
服务能力18% |
18分 |
1、投标人在本市辖三区内具有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专用仓库(含冷藏仓库),功能区域齐备(至少包含入库区、粮油存储区、调味品和干货存储区、检验区、出货区)的得7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实施前建成或租赁符合上述内容的专用仓库得5分。本项最多得7分(自有和租赁计分不叠加。提供供应商用作存储本项目食材的专用仓库(含冷藏仓库)的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仓库各区域图片;无专用仓库(含冷藏仓库)的提供承诺函。) 2、箱式配送车辆:投标人自有箱式运输车达3辆为本项目服务的,得4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加3分;投标人租赁箱式运输车达3辆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辆加0.5分,最多加1分。(自有和租赁计分不叠加。提供有效箱式运输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正面图片佐证。)本项最多得7分。 3、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有10名得 2 分,每增加5名得0.5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 |
售后服务5% |
5分 |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售后网点、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电话、培训方案、响应时间、后续回访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完全满足得5分,每一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更正为:
4 |
信誉5% |
5分 |
1、投标人获得“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获得“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及以下得1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中(米、面、油、蛋、调味品)其中任意一类获得省级“扶贫”集体商标授权证书的得1分。 |
证书需提供中国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截图 |
6 |
服务能力18% |
18分 |
1、投标人具有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专用仓库(含冷藏仓库),功能区域齐备(至少包含入库区、粮油存储区、调味品和干货存储区、检验区、出货区)的得7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实施前建成或租赁符合上述内容的专用仓库得5分。本项最多得7分(自有和租赁计分不叠加。提供供应商用作存储本项目食材的专用仓库(含冷藏仓库)的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仓库各区域图片;无专用仓库(含冷藏仓库)的提供承诺函。) 2、箱式配送车辆:投标人自有箱式运输车达3辆为本项目服务的,得4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加3分;投标人租赁箱式运输车达3辆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辆加0.5分,最多加1分。(自有和租赁计分不叠加。提供有效箱式运输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正面图片佐证。)本项最多得7分。 3、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有10名得 2 分,每增加5名得0.5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 |
售后服务6% |
6分 |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售后网点、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电话、培训方案、响应时间、后续回访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完全满足得6分,每一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2分,扣完为止。 |
3、原招标文件第二包评分细则中
4 |
信誉6% |
6分 |
1、配送产品猪肉生产商或其母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成功案例达到10个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0.1分,本项目最多得4分,没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配送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母公司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证书得1分;获得“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服务能力14% |
14分 |
1、配送保障能力:配送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母公司在生产基地具有完整配送场地、产品储存库房齐全的得2分,为本项目服务的库房面积在100平方基础上每增加100平方的加0.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本市辖三区内自有冻库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租赁的冻库得2分。投标人具备自有配送冷藏车辆为本项目服务达3台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投标人租赁的配送冷藏车达3台得0.5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台得0.5分,最多加1分,自有与租赁的冻库及冷藏车计分不得迭加,本项最多得6分。(必须提供冻库城建合同、冷藏车辆须提供的行驶证及车头照片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专业配送人员为本项目服务达3人得1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专业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 |
售后服务5% |
5分 |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售后网点、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电话、培训方案、响应时间、后续回访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完全满足得5分,每一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更正为:
4 |
信誉4% |
4分 |
配送产品猪肉生产商或其母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成功案例达到10个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0.1分,本项目最多得4分,没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服务能力14% |
14分 |
1、配送保障能力:配送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母公司在生产基地具有完整配送场地、产品储存库房齐全的得2分,为本项目服务的库房面积在100平方基础上每增加100平方的加0.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2、投标人自有冻库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租赁的冻库得2分。投标人具备自有配送冷藏车辆为本项目服务达3台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投标人租赁的配送冷藏车达3台得0.5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台得0.5分,最多加1分,自有与租赁的冻库及冷藏车计分不得迭加,本项最多得6分。(必须提供冻库城建合同、冷藏车辆须提供的行驶证及车头照片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专业配送人员为本项目服务达3人得1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专业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 |
售后服务7% |
7分 |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售后网点、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电话、培训方案、响应时间、后续回访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完全满足得7分,每一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4分,扣完为止。 |
4、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其它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