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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人体器官移植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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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PXGJCG2020-183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折扣率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一标段:豆制品类(1)采购范围为:本次采购的供货范围为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 (2)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一标段:豆制品类 预算金额:36万元/年,108万元/三年; 二标段:生面制品类 预算金额:36万元/年,108万元/三年; (3)供货期:3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4)质量标准: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进口食品应提供相应的海关通关、检疫合格等证明。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5)投标供应商对两个标段均可投标,且能中多个标段,每个标段分别报名、制作标书、分别投标。 (6)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各标段商品单价*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7)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范围70%(含)-100%(含),超出此范围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豆制品类最终报价(折扣率):70(%)无锡市万亩良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八士东房桥村913202053239481895
2二标段:生面制品类(1)采购范围为:本次采购的供货范围为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 (2)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一标段:豆制品类 预算金额:36万元/年,108万元/三年; 二标段:生面制品类 预算金额:36万元/年,108万元/三年; (3)供货期:3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4)质量标准: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进口食品应提供相应的海关通关、检疫合格等证明。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5)投标供应商对两个标段均可投标,且能中多个标段,每个标段分别报名、制作标书、分别投标。 (6)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各标段商品单价*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7)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范围70%(含)-100%(含),超出此范围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生面制品类最终报价(折扣率):84(%)无锡市文哲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荆同工业园区宿舍楼2号楼108、10991320213MA1MBC09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折扣率规格型号
1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 一标段:豆制品类3年70%详见采购文件
2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 二标段:生面制品类3年84%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乔明进,黄培,周军华,刘月影,徐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打六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3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人民医院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99号

联系方式:(0510) 853-50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2楼204

联系方式: 18762674600、15651504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霞(经办人)、施晓旻、赵忠启

电 话: 18762674600、15651504035

附件信息:

  • 证明.zip

    3.4M

  • 招标文件20201126(定稿)--人民医院豆制品、生面制品采购.doc

    282.5K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20-183

项目名称: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需求和有关说明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和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20-183

采购人:无锡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基建二部

3

(1)采购范围为:本次采购的供货范围为豆制品类、生面制品类。

(2)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一标段:豆制品类 预算金额:36万元/年,108万元/三年;

二标段:生面制品类 预算金额:36万元/年,108万元/三年;

(3)供货期:3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4)质量标准: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进口食品应提供相应的海关通关、检疫合格等证明。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5)投标供应商对两个标段均可投标,且能中多个标段,每个标段分别报名、制作标书、分别投标。

(6)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各标段商品单价*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7)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范围70%(含)-100%(含),超出此范围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标段的相应内容);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20年5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提供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4日(每天9:00~11:00, 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

售价:捌佰元/标段,现场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5日10:00时前;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同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12月5日16:00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 传真:0510-82726957基建二部收

7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天

9

投标时间:2020年1223日09:00至0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

10

开标时间:2020年1223日09:30

开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

11

定标时间:2020年1223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01)

12

投标文件份数: 1本正本,4本副本;光盘或U盘一份(备注好单位名称)

注:供应商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投标文件须分别制作。

13

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范围70%(含)-100%(含),超出此范围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14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基建二部

联系人:赵忠启、施晓旻、杨青霞

联系电话:18762674600

15

投标(报价)人委派到开标室现场人数(每家供应商不得超过2人),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规模。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700.shtml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1)?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 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投标供应商应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看到有关招标公告,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解释:

1. 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mail:wxpx2b2@163.com 传真:0510-82726957基建二部收。

2. 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①证明文件部分;②报价文件部分;③技术标部分。

1、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 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20年5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8)? 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9)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格式详见附件);

10)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亲自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明即可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资信审核不通过。

注: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亲自参加投标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有关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即可。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 投标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

3)? 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5)?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6)?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7)? 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5)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介表(格式见附件)

(6)其他补充资料

3、技术标部分

(1) 内部管理制度;

(2) 原材料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3)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配送时间、食物中毒等内容);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

(5)其他优惠措施或特色服务。

(六) 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

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供应商还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1份(含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投标文件电子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8、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原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原件,需单独封袋,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原件资料”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9、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可将商务标中的“开标一览表”另行制作壹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里,并在标袋密封处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有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封口章,标袋上注明 “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供应商名称,此条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10、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七)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2)商务标和技术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3)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8)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1)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22)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3)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

(24)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

(25)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或光盘(或U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27)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的;

(2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9)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1)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20页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3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3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6)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7)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工作人员将审查内容进行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确定,并存档备查。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采购人纪委监督下,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及响应函和投标报价文件。

3.4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4.评标工作程序:

4.1信用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投标文件资信、资格检查。

4.2.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4.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3.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 比较与评价

4.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4.4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分值和技术标分值,在拆封投标供应商对应表后,将各投标供应商的两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3家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每标段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为该标段的中标供应商。

注:一二标段除价格分不同以外,其他部分评分细则要求均相同

商务标部分(满分66分)

一标段:

(1)价格分(40分)

投标供应商按折扣率报价,豆制品类品种单价采用同一折扣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豆制品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分4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标段:

(1)价格分(40分)

投标供应商按折扣率报价,生面制品类品种单价采用同一折扣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生面制品类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分4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

1? 一标段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豆制品类商品单价*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二标段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生面制品类商品单价*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2? 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备注:价格扣除: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投标供应商评价(26分)

1)认证证书(2分)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投标标段内容),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产品质量控制(2分)

提供不定期的产品检测批次证书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3)配送条件(3分)

有配送冷链车或配供车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如果车辆是自有的,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购买合同,如果车辆是租赁的,则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租赁合同。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4)经营场地(4分)

为更好地服务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要有一定规模经营场地,其面积>500㎡的得4分,400㎡<其面积≤500㎡的得3分,300㎡<其面积≤400㎡的得2分,200㎡<其面积≤300㎡的得1分,100㎡<其面积≤200㎡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房屋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房屋为投标供应商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5)业绩(8分)

投标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一例得2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6)应急响应(3分)

针对项目实施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售后服务机构(或常驻服务支持机构)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无锡市人民医院)的最快响应时间为准。在45分钟内(含45分钟)到达得3分,在45分钟到1.5小时内(含1.5小时)到达得2分,超过1.5小时均得1分,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承诺书,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本项评分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同时提供能证明投标供应商最快响应时间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7)客户评价(2分)

投标供应商有2017年以来被服务的单位对其服务满意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有一个得1分,其他评价均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需提供被服务单位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并注明业主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及该服务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8)荣誉证书(2分)

投标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场监督局、农林局等)在安全、品牌、基地等方面所得荣誉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装订进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技术标部分(满分34分):

(1)内部管理制度(8分):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2分)、质量保障机制(2分)、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1分)、内部考核制度(1分)、服务质量监督制度(2分)

(2)原材料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12分):食材货源供应保障措施(2分)、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2分)、食材配送及时及运输安全保障措施(2分)、食材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2分)、食材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2分)、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保障措施(1分)、微利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1分)

(3)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配送时间、食物中毒等内容)(5分)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5分)

(5)其他优惠措施或特色服务(4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页数明显偏少(少于20页)的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响应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加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九)定标:

1.?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人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序。如有质疑,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低折扣率和最高折扣率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中标结果,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每个标段的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现金、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履约保证金的千分之一进行罚款。

(十四)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五)其他:

1、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中分别按照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采购。

(十六)采购代理费

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打六折计取。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三.技术需求和有关说明

(一) 项目内容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次采购的供货范围为豆制品类和生面制品类。

服务期:3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二、采购范围

(1)豆制品类(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品名

计量单位

要求

价格(元)

1

百叶

非转基因黄豆、无异味,无杂质

6.51

2

薄百叶

非转基因黄豆、无异味,无杂质

7.93

3

百叶丝

非转基因黄豆、无异味,无杂质

7.41

4

百叶结

非转基因黄豆、无异味,无杂质

8.36

5

嫩豆腐

无异味,无杂质

1.87

6

内脂豆腐

350g/盒

新鲜,无杂质,包装无破损

1.25

7

粉皮

纯绿豆粉皮、无异味,无杂质

3.29

8

素筒肠

非转基因黄豆、无异味,无杂质

7.16

9

大素鸡

非转基因黄豆、无异味,无杂质

5.96

10

红香干

无异味,无杂质

6.37

11

生夫

无异味,无杂质

4.79

12

五谷豆浆

新鲜,无杂质,包装无破损

(2)生面制品类(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品名

计量单位

要求

价格(元)

1

面条(面川条)

无添加剂,洁净,无杂质

2.73

2

馄饨(饺子)皮

无添加剂,洁净,无杂质

2.73

3

糯米小圆子

洁净,无杂质

5.28

4

宁波年糕片

无添加剂,洁净,无杂质

4.18

备注:生面制品所用面粉必须为特一级面粉

三、质量要求: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进口食品应提供相应的海关通关、检疫合格等证明。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豆制品类:大型正规生产厂家产品,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

生面制品类:所使用原料应为正规厂家产品,有商标,品名,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每半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表中的备注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定,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

四、服务要求

1.供货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人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供应商累计3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强词夺理,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

2. 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各标段商品单价*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供货商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三年内均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各标段商品单价*折扣率为基价,不得上调、不得停供,如自行修改中标单价,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4.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可能会出现临时性的送货现象,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一旦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运转,供货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若遇某商品缺货,需更换品种,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5.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供货商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货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6. 供应商不得延迟送货,每发生一次因延迟造成医院损失的,医院可以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值的2% 作为违约金。供货商延迟送货,导致医院员工的就餐时间延迟超过30分钟的,医院有权解除本合同。供货商取得医院同意的延迟送货除外。

7.供货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有终止合约意向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同意后,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时间。

8.采购人有权随时对经考核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食堂招标项目,供货商须无条件接受。

9.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10.具有长期供货能力。

11.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30天,主要考察中标人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院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参照“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难以磨合的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 其他要求商务条款需逐条响应):

1.日常工作中造成的物品损坏或遗失,由中标单位负责照价赔偿。

2.履行供货任务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及伤害,由中标单位负责。

3.投标方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

4.制订安全规章制度、详细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

5.为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在合同签约时,中标方自愿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合同终止日按实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没收保证金:①由于中标方的原因不能履约的。②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的。

6.付款方式:采购人应于供货当月月初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价格确认单》。供应商应于供货次月月初向采购人提供《供货清单》,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下一月份将费用汇入中标方指定银行账户。发票出票单位名称必须和成交供应商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予结算,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因新冠疫情影响,中标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食物,一旦发现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有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赔偿事宜。

9. 如遇政策性采购任务,双方无条件按政策执行。

(三)有关说明

1.报价包括设备,材料,运杂, 税收,规定办理的保险等全部费用。

2.属于供货服务范围、内容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通知时起,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3.供货全程须保障供货人员和采购人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如果在供货过程中造成了采购人物品的损坏或遗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负责照价全额赔偿。在供货过程发生的意外情况及伤害,由中标单位负责。供货后及时处理供货产生的垃圾,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4.因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甲方(采购人):

住所:

乙方(中标方):

住所:

1、? 政府采购编号:

2、? 采购内容:

3、?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4、? 服务质量:

5、?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6、? 支付步骤和办法:

7、? 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式:

9、? 其它事项:

十、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一份,甲方三份,招标代理一份,无锡市财政局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见证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户名:

见证人: 乙方开户银行:

日 乙方帐号:

合同条款(格式)

甲方(采购人):无锡市人民医院

乙方(中标方):

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采购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对各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日起至 日止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则本合同可自动延长至新合同生效或双方办理完毕清场手续为止,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条 商品数量和质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数量供货,提供数量准确、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品。

第三条 标准及验收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书中所列全部规格、质量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质量要求:所有供应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等。

规格标准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无法达到的规格需提前与甲方进行说明,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质检人员在提货时负责查货验收,货物经查验后乙方不再承担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不符甲方要求的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或替代商品,乙方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重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甲方在接收商品后,如果不能立即烹饪须冷藏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或烹饪不当发生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 商品价格

乙方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三年内均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各标段商品单价*折扣率为基价,不得上调、不得停供,如自行修改中标单价,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第五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甲方下单时间为提货日前一天下午17:30前 。“下单”是指甲方以书面或微信的形式通知乙方供货的种类和数量;

(二)送货地点及方式:乙方每天早上 7 点前将订单内所有货物类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双方现场过称,并提供随行货物的检验合格证。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配送的货物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简单的整理。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人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乙方累计两次不能满足食品的数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两次出现质量问题,立即终止合同。

货物补送:甲方有需临时加送 (提前2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第六条 货款结算

(一)甲方应于供货当月月初与乙方双方签字确认《价格确认单》。乙方应于供货次月月初向甲方提供《供货清单》,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下一月份将费用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发票出票单位名称必须和乙方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予结算,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其他约定:

第七条 履约、质量保证办法

(一)乙方可按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证、商品质量检验报告、授权书等一切商品经营所需证件的复印件。

(二)为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在合同签约时,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合同终止日按实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没收保证金:①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履约的。②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的。

第八条 收货争议处理 乙方认为甲方收货人员无故刁难的,可直接向甲方投诉,甲方将全面调查。 甲方验收乙方所送货物时,发现数量或价格存在弄虚作假、甲方有权直接投诉至乙方总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逾期不付货款,经甲乙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甲方需按日承担全部货款1%滞纳金,自规定付款之日起满15天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追讨全额货款及滞纳金,直至停供商品。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无锡市财政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区域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事项

(1)乙方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由于甲方的特殊性,可能会出现临时性的送货现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一旦影响到甲方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若遇某商品缺货,需更换品种,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如需应急配送,乙方应在30分钟内响应,送达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3)乙方不得延迟送货,每发生一次因延迟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值的2%作为违约金。乙方延迟送货,导致甲方员工的就餐时间延迟超过30分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取得甲方同意的延迟送货除外。

(4)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乙方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5)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有终止合约意向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在甲方同意后,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时间,期间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将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采购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等。

(7)甲方有权随时对经考核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食堂招标项目,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8)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9)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0)因新冠疫情影响,乙方不得提供进口食物,一旦发现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有乙方负责所有赔偿事宜。

(11)如遇政策性采购任务,双方无条件按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附件:廉政协议书、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反馈表。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银行开户行: 银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廉政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业务活动中不规范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行风建设规章制度,(甲方)无锡市人民医院,(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的规定。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违反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四)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自觉接受双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钱物。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承担费用的旅游、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

(三)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以权谋私,获得非法利益。

(四)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宣传、告知医院已建立的行风建设制度和规定。

三、乙方的承诺

1、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变相组织旅游和娱乐活动等形式贿赂本院管理及医务人员;

2、不以任何名义为我院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我院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为我院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一些其他服务。

5、不得要求医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药品、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6、遵守“两指”制度。医药器械代表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开展活动。

7、履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自愿接受违反《无锡市人民医院关于医药器械代表在院营销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理

8、与我院工作人员未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乙方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乙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其业务往来。

甲方:无锡市人民医院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无锡市人民医院

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

供应商: 供应类别:

考核时间: 考核者: 考核得分: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细则

考核扣分及原因

得分

供货及时性

10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及时得8分以上;很少不及时但能与院方及时沟通得8-5分,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得5分以下。

 

 

供货质量

20

1、保证商品质量,无以次充好现象,无过期食品,无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送入医院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上述情况得8-1分;发生3次不得分。
2、所供商品经过挑选后发货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商品不经挑选直接送货得8-1分;发生3次未经挑选并有腐烂等现影响质量的商品进入医院不得分。

 

 

供货数量

10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短近缺两但能及时更正得8-1分;发生3次不得分。

 

 

供货品种

10

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品种送货,无擅自更换商品或品牌现象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得8-1分,发生3次不得分。

 

 

供货价格

10

自供货之日起三年内均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品类单价*折扣率为基价,不得上调、不得停供,自行修改中标单价不得分。

 

 

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

10

一次不漏地向食堂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得8分以上;偶尔遗漏并及时补齐得8-1分,3次遗漏不得分。

 

 

服务态度

10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因搬装等原因造成食物污染、破损得8-1分;发生3次不得分。

 

 

联系沟通

10


供应商能主动到院随访,倾听院方意见、建议得8分以上,在供货过程中发生情况能与院方及时联系并妥善处理得8-5分,与院方缺少联系沟通发生情况处理不到位得5分以下。

 

 

廉洁制度

10

严格执行医院廉洁协议得8分以上;违反医院廉洁协议视情节得8分以下甚至不得分。

 

 

合计

100

 

 

 

备注: 1、得分95~100分,为优秀供应商,可加大采购量或享受免检待遇
2、得分90~94分,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
3、得分85~89分,为辅导供应商,需进行辅导,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
4、得分85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应予以淘汰

考核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贵单位考核成绩优秀,请继续保持。

□贵单位考核成绩有待改善,请加强□品质□价格□服务□索证□沟通等以利工作改善。

□贵单位考核成绩不佳,极须改善,请于收到此通知后5日内提出改善报告。

□贵单位考核成绩不合格,予以终止合同。

无锡市人民医院总务处处长签名: 供应商签名:

附件三:

无锡市人民医院

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反馈表

供应商名称:

考核月份:

一、考核内容:详见食堂供应商考核表

二、存在问题:

 

三、整改措施: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四、考核单位督查情况:

 

督查人: 日期:

五. 附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封面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单位编号PXGJCG2020-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豆制品类和生面制品类采购项目 标段的投标。

1、?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 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人民医院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3、? 主要材料细目报价表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60天。

4、? 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5、? 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

6、?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7、? 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8、?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附件2(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日期: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日期:

无锡市人民医院: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标段的投标,参与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4 承诺书(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 标段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食品,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食品。本条所称食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食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6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编号:

一标段

豆制品投标报价(折扣率)

%

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

生面制品类(折扣率)

%

项目负责人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2? 按本次采购文件提供的各标段商品单价*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3? 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附件7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