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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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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线下]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蓉江新区][线下]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24]

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X2020-RJXQ-C001-2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0F00040184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17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 1、所投服务的生产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1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2021年01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地址:赣州市经开区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

联系方式:0797-816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东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46-22号(桔红T街内)

联系方式:136079764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盛兴

电话:13607976434

附件下载: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需求1.doc

二、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名称

服务期

预算

1

食堂配送服务

1年

人民币1700000元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预算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一年合计为¥170万元。

★2、该项目采购食堂配送服务一项,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0万元(170万元/年,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二)项目概况

负责为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包括机关食堂、潭东、潭口、高校派出所食堂)提供工作日期间的早餐、午餐、晚餐和会议用餐货品配送服务,日常就餐人数有所浮动,峰值为260-270人。会议用餐时间、人数不定,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应急等特殊情况下,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粮油、肉禽鱼蛋类、瓜果蔬菜类、干杂副食品类、调味品类等货品。中标人可以供应上述种类货品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货品,视乎采购人实际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基本要求

1.1中标人所报的货品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中标人不得以开具发票等手续为由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1.2最终提供货品品类和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含货品品类、数量等)作适当修改调整。

1.3中标人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1.4中标人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1.5送货时间和地点: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当日计划,每日上午7:20前将当日所应供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因特殊情况需求,另行加送货品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

1.6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7中标人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8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1.9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合格货品。产品不合格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

1.10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

3、食品配送便利性及相关配送要求

3.1中标人配送的蔬菜应为24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配送的新鲜食材,肉类食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8小时内配送给采购人,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性质,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采购人如因特殊需求,需临时配送餐饮材料,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3.2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3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4送货时间要求:一般为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15分钟,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迟到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

3.5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3.6采购人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

4、运输要求

中标人要有不少于1辆自有或租赁车辆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中标人需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相关证明材料),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中标人拒不配合或者不积极协调沟通(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听电话或不回信息等情况)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四)本项目食品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蔬果、肉类等进行农残检测,确保食品安全。(中标人需提供农残实验室彩图及农残检测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农残检测。中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蔬果、肉类等进行农残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此表的《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承诺。

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

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本公司郑重承诺:

(1)我公司承诺采购人如发现我公司送货的货物不合格,有权要求我公司进行更换,我公司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对不合格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1小时,按当天总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如采购人临时增加采购需求,我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必须1小时内送达。遇到特殊情况,我公司需听从采购人的调度指挥。

(2)我公司承诺中标后配送责任,如因我公司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我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3 ) 我公司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险期限(合同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同意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

项目名称: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财采字)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采购人关于设置安全责任保险条款的理由说明:保监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上述意见中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定义为: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工期要求:按到货要求执行。

(二)交货地点:赣州市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

(三)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按到货要求执行。

2、验收标准:

2.1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 GB2763-2014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5%(国家标准:≤15%)小碎米总量≤1%(国家标准:≤1%)不完善粒≤3%(国家标准:≤3%)。

④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1537-200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2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

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需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需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

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中标人最好自己建设、租赁或签有供货协议的蔬菜基地,从食品的源头开始把控整个食品供应链,务必让食品健康可控(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供货协议复印件,蔬菜基地种植相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2.3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中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

2)猪、牛、羊等肉类:中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4)中标人提供的需附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品牌猪肉也称“无公害”猪肉,其企业要求所有猪源来自国家注册饲养基地,保证完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等。即每头生猪都有一张“身份证”,凭“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可准确知道每头猪的出生地,可及时追溯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4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四)中标人售后/后续服务:

1、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定供货合同的事宜。

2、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所提供的物品、食品需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认证、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

4、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中标人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江西省质检部门与赣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江西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中标人需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

6、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中标人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8、每辆配送车需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并领取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9、中标人需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有体外损伤,危及食品安全的,需更换健康的工作人员。

(五)报价要求:

中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中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1、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

以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每月第一期“赣州市‘菜篮子’价格”(http://dpc.ganzhou.gov.cn/n2342/n3113/index.html)为基准价格,该网上没有报价的品种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http://drc.jiangxi.gov.cn/col/col14636/index.html)公布的同类货物价格作为当次(选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每个月第一周周一公布的基准价格,当次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需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即一个定价周期(1个月)内同类商品价格保持不变。而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1000斤,依据相关市场的价格,以2.8元/斤为例,若中标下浮率为:10%,则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计算如下:1000斤×2.8元/斤×(1-10%下浮率)=2520元。

2、投标下浮率报价将影响供货清单中各种产品,服务的单项单价为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的最高限价*(1-下浮率)。

★3、有效报价要求:

如果供应商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的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15%(含15%)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需要提供成本清单对本项目履约能力方面予以合理说明,评审小组认定报价不具备合理履约能力时将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六)付款方式:

1、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以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每月第一期“赣州市‘菜篮子’价格”(http://dpc.ganzhou.gov.cn/n2342/n3113/index.html)作为单次(每个月一次,选定赣州市“菜篮子”价格每个月第一期公布的)重要商品价格为基准价格,该网上没有报价的品种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http://drc.jiangxi.gov.cn/col/col14636/index.html)公布的同类货物价格作为当次(选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每个月第一周周一公布的)基准价格,当次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需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即1个月内同类商品价格保持不变)。

2、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

1)实际采购价格≤市场货物价格×(1-中标下浮率%)。

2)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

3)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4)中标人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3、中标人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4、中标人每月5日前需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核对,10日前采购人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5、中标人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

(七)其它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履约期间服务考核标准

(1)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下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2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提前终止供货服务的一个月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配送要求

(24分)

1

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未能及时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每次扣10分。

10

2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迟到超过15分钟)完成配送、供货,每次扣5分。

5

3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在1小时内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4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证明的,每次扣2分。

2

5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每次扣2分

2

质量要求

(25分)

6

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等,每次扣15分,且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

15

7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5分。

5

8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不符,并未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安全生产

管理要求

(31分)

9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每宗扣15分。

15

10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每次扣10分。

10

11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2分

2

12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2分

2

13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

2

满意度要求

(15分)

14

被媒体负面曝光的,每宗扣10分。

10

15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5分。

5

其他

(5分)

16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型,每次扣5分

5

(八)中标人在履约期间被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汇总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中标人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中标人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5、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中标人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6、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下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2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中标人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4、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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