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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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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发售)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pdf附件2食堂布置图.rar

项目概况 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首个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续签4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2号新丰县财政局大楼9楼

联系方式:廖生 0751-2267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1-219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0751-2199110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5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8 一、项目简介...........................................................................................................................8 二、服务要求.........................................................................................................................10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四、现场人员岗位要求.........................................................................................................14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40 一、 资格审查表................................................................................................................... 40 二、 符合性审查表............................................................................................................... 41 三、 评审分值....................................................................................................................... 42 四、 技术评审表(45 分).................................................................................................. 42 五、 商务评审表(55 分).................................................................................................. 44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47 一、 说 明.............................................................................................................................47 二、 招标文件...................................................................................................................... 4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51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54 五、 开标、评标.................................................................................................................. 55 六、 授予合同...................................................................................................................... 61 第六章 合同条款.................................................................................................................... 6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一、资格审查.........................................................................................................................75 二、符合性审查.....................................................................................................................86 三、技术评审.........................................................................................................................89 四、商务评审.........................................................................................................................91 五、其他内容.........................................................................................................................92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丰县创丰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 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DBC-2020-1201 二、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 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经营期 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 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 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首个合同期限为 5年,其中第一年为试 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4 年。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 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四、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 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 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期间(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 8号二楼 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 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0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9时 30 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 8号二楼 201 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 年 0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十、开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 8号二楼 201 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止。 十二、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 2号新丰县财政局大楼 9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1-2267779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 8号二楼 201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1-2199110 传真:0751-2199110 邮政编码:511100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电邮:GDBC168@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0751-2199110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1.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五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 是对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条款项 号 内 容 对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及补充: 一、说明 1.1 采购人名称: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 8号二楼 201 电话:0751-2199110; 传真:0751-2199110。 二、招标文件 12.1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25.1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6 本项目不涉及报价 21.1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0 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仅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 交方式应当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 2.1 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必须保证其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有效。 2.2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省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0020000012317653 注: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 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转账时应注明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 项目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 (建议供应商在项目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 1 个工作日之前交纳项目保证 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以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银行出具,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保函形式的有限期须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 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时原件须单 独密封在开标信封内一并递交。) 3.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除保函形式以外)。 22.1 投标有效期:90 天。 23.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注:电子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成 PDF 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 U 盘或光盘,提交后不退回。)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27.1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五、开标与评标 28.1 评标委员会由 5名单数组成,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29.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3.2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 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9.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41.1 履约保证金:无 42.1 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1)本项目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0.00 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 费,可用转账或现金付款方式。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省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支行) 账号:80020000012317653 2.投标人应签署第七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3.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凭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 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 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 投标无效。 3.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经营期 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 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 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首个合同期限为 5年,其中第一 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 合格后,续签 4年。 为切实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医院医护人员、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 务人员和住院患者、家属及护工用餐,拟将以下食堂餐饮服务对外公开招标,热诚 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简介 1、概况 (1)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食堂位于丰城街道金园路,食堂面积约 400 平方米,区域工作人数约 400 人。就餐方式:现场经营。 (2)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位于丰城街道新 105 国道旁,食堂面积约 2000 平方米(分职工区和病号区),区域工作人数约 600 人,一期病床 600 张。就餐方式: 现场经营。 (3)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位于丰城街道东风路,暂无饭堂,区域工作人数约 300 人,病床 250 张+250 康养式床位,一期无食堂。就餐方式:配送方式,餐食由 县人民医院的食堂进行打包配送至中医院 (4)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位于丰城街道东门路,暂无饭堂,区域工作人数 约 150 人,病床 150 张,一期无食堂。就餐方式:配送方式,餐食由县人民医院的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食堂进行打包配送至妇幼保健院。 2、服务范围 (1)行政服务中心及周边工作人员 (2)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体工作人员 (3)住院病人、陪护家属和护工 3、服务内容 提供早、中、晚餐、员工餐,体检餐、病员营养餐及陪护餐。 4、经营方式 ★(1)经营管理由中标人负责,不得转租转包或分租分包,严禁违法经营和超 范围经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采购人提供经营场地和原有部分设施设备,投标人以承包承租方式取得经 营使用权利。 (3)投标人提出食堂设备投入清单,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负添置设施设备 费用。 (4)首个合同期限为 5 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 续签 4 年。首个合同期满后,经考核满意,可继续经营 2 年。其他相关要求以合同 细则为准,具体合同细节需与中标单位洽谈。 ★(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 1 年内,在本地注册项目公司用于经营本项目,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承诺优先采用新丰县当地的合格食材,并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优先录用新丰当地的适职人才。 (8)采购人负责食堂厨房的基础工程(含土建、给排水、线缆、电路、照明、 消防)以及公共区域(就餐区、包间、公共卫生间)的装饰装修、消防工程、空调 照明、设施设备。投标人负责厨房范围内的厨房设施设备、就餐区桌椅和设施设备 (包间桌椅、电视、柜子等)的投入,投标人可根据实际用餐情况对食堂厨房设施 设备进行分批次投入,每批次投资设备清单和金额报采购人备案,合同期满或合同 终止后,中标人所投入的设备按折旧残值(设备按 8年折旧计算),由下一任中标人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或招标方回收。 (9)场地交付投标人使用后,如有房建方面的装修改动或增加新装修,所涉及 的投资费用增加,经采购人审核预算后计入投标人的投资总额,合同结束时参照食 堂设备折算办法。 (10)本项目食堂为新建食堂,前期投资较大,经营期前三年中标人免缴纳食 堂管理费。经营期满三年后,根据就餐服务人数、营业额、利润率等因素,由“考 核评审小组”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定承包承租的租金(为了保证餐饮菜色质量, 租金原则不超过第三年营业额 10%为宜),第四年开始,中标人按评估租金缴交。 (11)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 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投标人负责厨房范围内的水、电、煤气等费用(费用按照市政价格执行), 采购人负责公共区域(就餐区、包间、公共卫生间)的水、电等费用。 (1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人向食堂员工提供一定数量的宿舍。 二、服务要求 1、就餐时间 早餐 :06∶30-08∶30 中餐 :11∶00-13∶30 晚餐 :17∶00-19∶00 2、供餐方式 提供自选餐及送餐服务。 3、膳食品种 (1)早餐不得少于 8种品种,至少包括 1款时蔬、2款小菜、1款粥品、1款汤 粉面、豆浆、杂粮小食若干; (2)午餐不得少于 10 种品种(荤素搭配),并包括靓汤、各式炒粉、汤粉面、 米饭、粗粮等,明档以食谱为准; (3)晚餐不得少于 10 个品种(荤素搭配),并包括靓汤、米饭;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4)病人餐以及陪护餐要求菜单有多款套餐可选,最低价 8元。 食品搭配供应,就餐者自愿选择,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饮食,合理安排食谱, 按季节不断调换菜式品种。 4、结算方式 (1)次月 15 日前,双方核实上月用餐数据,送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查通过后, 采购人安排支付上月餐费。 5、服务和投诉 (1)投标人现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在食品安全、排污排烟、 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2)投标人承诺为用餐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保证综合满意度在 80 分以 上,并努力逐步提高满意度。 (3)投标人承诺接受采购人膳食管理委员会对餐厅综合满意度的民意测评结 果。 (4)投标人应接受用餐人员的有效投诉,广泛征求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尽 量满足多元化的需求。 (5)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是保障在院医患身体机能正常运转的基础,饮食的 好坏直接影响到在院病患的治疗质量,同时,就餐时间更是高压力、高强度的医疗 过程中为数不多的享受时间。投标人不得用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掺杂使假、短尺 少秤等方法改变菜品的品质或份量,而使得菜品的实际价格上涨。 (6)投标人需确保食材的新鲜、厨房的卫生,保证出品物美价廉。 6、食材采购管控 投标人应有完整的食材供应链,采购的食材必须是合格食品,蔬菜、瓜果类必 须保证每日新鲜,采用农药测试卡检验蔬菜农残含量,如农残含量超标,投标人承 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米、油、干货、调料要使用正规合格的生产厂家,使用的食材 其剩余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75%。肉类、水产类均为当地政府定点屠宰场生产 经检疫检验的合格产品,具有定点屠宰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 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溯。 (1)蔬菜类品质要求 新鲜度:含水量充足、无过份萎蔫、皱皮。 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光亮鲜艳。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病虫害:无虫害、无虫嗑、无残虫卵。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熟、无腐烂。 污染:无污染、无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无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 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无变质现象。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无腐烂、无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 现象。 (2)水产类品质要求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 整,确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鲜活类要求游动活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 鳞片鳍条完好。 (3)肉类品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 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 聚于表面。 (4)油、米及调料品质要求 1、食用油必须使用鹰唛、鲁花、福临门或金龙鱼等知名品牌的罐装花生油、豆 油或调和油(不能含棕榈油成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2、用大米为非转基因的优质大米,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饭香、不能低于 采购价格 3元/斤以下的大米; 3、调味料必须用海天、李锦记、厨邦等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 4、不允许在菜和汤里放味精。 7、餐具碗碟的清洗和消毒 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必须专人负责。 食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清洗完的食具必须无污垢、无油溃、无残渣。 消毒后食具应该无水、干爽、无油迹、无污迹、无异味。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该供餐场所,提供计费系统终端设备(下称刷卡机)并负责系统 维护和投标人员的技术指导和操作培训,计费系统的管理权限由采购人享有,采购 人可为投标人开放查询权限。 (2)投标人负责刷卡机的日常管理和一般性维护。 (3)合作经营期间必须配备有资格证书的厨师,采购人需要做接待餐时,应提 供相应的服务工作。(根据接待标准配备服务人员)。 (4)投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餐厅规划与设计方案。 (5)投标人负责办理食堂经营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2)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5)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8)粗加工管理制度 (9)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12)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制度 (14)投诉管理制度 (15)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具体明细见附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现场人员岗位要求 人员配备与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岗位 主要工作职责 ★运营经理 (必须是投标公司 的正式员工,拟派 的现场经理需提供 截止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承 诺函,附拟派的现 场经理需提供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 6 个 月的社保证明加盖 公章。) 1.全面负责所在餐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完善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3.制定服务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检查各岗位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规 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4.参与制定周食谱创新出新,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人员和厨师学习先 进经验、技术; 5.负责监督餐厅食品的采购及验证工作; 6.贯彻食品卫生法规,严防传染病及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7.定期组织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听取客户意见,搞好饭菜质量.对卫 生状况、饭菜价格和服务态度进行监督; 8.管好餐厅固定资产; 9.就餐厅管理和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10.负责餐厅与采购人的联系、协调工作; 11.完成客户与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风味师((铁板、 粉面、烧腊等) 1.负责餐厅早、中、晚的风味特色美食烹调工作; 2.参与菜谱的制订、原材料计划工作; 3.参与早、中、晚餐开餐工作; 4.参与风味出品研发与创新工作; 5.负责区域卫生清洁与设备保养工作; 风味帮厨(铁板、 粉面、烧腊等) 1.负责美食窗口原材料初加工; 2.参与早中晚餐开餐工作; 3.协助风味师的工作; 4.食品留样工作;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服务人员 1. 负责餐前准备工作; 2. 负责现场开餐工作; 清洁人员 1. 负责现场环境卫生; 2. 回收餐具; 3. 餐厨垃圾清运; 4. 食堂相关周边环境保洁 附表一 餐厅膳食服务调查测评 为了完善医院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请您认真填写,提出您的宝贵意 见、建议,以便我们对食堂工作进行改进。 1.总体上您对食堂饭菜的满意度是? ○ 很满意 10 分 ○ 满意 8分 ○ 一般 5分 ○ 不满意 2分 2.您觉得食堂饭量、菜量如何? ○ 偏多 10 分 ○ 适中 10 分 ○ 偏少 5分 ○ 吃不饱 2分 3.食物味道如何? ○ 咸淡适中 10 分 ○ 偏咸 5分 ○ 偏淡 5分 ○ 偏辣 5分 4.食堂对饭菜的保温情况如何? ○ 很满意 10 分 ○ 一般 8分 ○ 很差 3分 ○ 无保温措施 2分 5.您认为食堂饭菜卫生如何? ○ 干净卫生 10 分 ○ 一般 5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 ○ 不卫生 2分 6.您认为饭菜的性价比如何 ○ 合理 10 分 ○ 适中 8分 ○ 偏高 3分 ○ 偏低 2分 7.您认为饭菜及汤类的花样品种 ○ 适中 10 分 ○ 较多 10 分 ○较少 3分 8.您觉得食堂服务态度 ○ 很好 10 分 ○ 较好 8分 ○ 一般 5分 ○ 差 2分 9.您觉得食堂送餐服务是否及时 ○ 未要求配送 (此项不计入总分) ○ 及时 10 分 ○ 一般 5分 ○ 差 2分 10.您对食堂就餐环境是否满意? ○ 很满意 10 分 ○ 满意 8分 ○ 一般 3分 ○ 不满意 2分 11.请您对饭菜质量及服务等提出宝贵建议: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附表二 食堂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食堂考核表(总分 100 分) 序 号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 分值 实际得 分 备注 1 基础管理 20 分 食堂工作人员应 100%持有健康证。每天上 岗前,应进行人员健康检查并记录,发现有 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 症 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 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 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 分 加工经营食品时,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帽 子全部遮住头发;处理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人员(热制烹调厨师除外)另需要戴口罩方 能进行加工、分发食品。 3 分 应严格按规范洗手,操作时应保持手部清 洁。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进行与食品 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按规范进行洗手。 3 分 操作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 毒、清洁的工具或配备专用手套。不得用手 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 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2 分 食堂员工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 油、戴戒指、耳环手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 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 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 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4 分 各岗位能及时进行清洁、整理,各功能间内 无多余物品, 操作工用具和清洁用具能及 时清洗、归位,能按照操作规范及标识要求 自律执行。 2 分 食堂人员有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 职业道德,熟练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 求,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记录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有关信息。 3 分 2 设置流向 30 分 有粗加工、切配、烹饪、餐具清洗消毒、备 餐等加工操作场所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 洁工具存放等场所;专间按要求设置。 2 分 食品加工场所与生活区严格分开,按原料、 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紧密衔接, 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回收餐具入口,出 2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菜与餐具回收通道分开。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的门、窗装 配严密,能防止虫害进入;设纱门、纱窗、 门帘、等能有效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在加 工经营区目测范围内无蟑螂、苍蝇、老鼠及 其它排泄物。 3 分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 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厨房主要设施 应使用不锈钢等牢固不易脱落材质,易于清 洁、防止脱落、防止霉变。设施耐用,不易 破损。 1 分 个人物品(茶具、毛巾)应集中摆放、统一 存放于指定位置。 1 分 采用标签标识管理,防止交叉污染。所有设 施均应具有标识或可识别的设备铭牌,用于 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容器和用具,且宜 采用不同颜色或不同形状或不同材质进行 明显区分管理, 2 分 所有物品均应定位存放,有容器储存或位置 摆放,并且存放位置和摆放区域均应有标 识,清洁有序、方便操作,标识内容齐全(责 任人、工作职责等) 3 分 标识应醒目清晰,制作标识、标签的材料牢 固、不宜脱落或破损,规格和样式统一、齐 整。 1 分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 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 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 品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 识。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 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及物品距离墙 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 3 分 食品仓库内有良好通风、防潮设施,必要时 设置空调。食品分类存放,通风防潮,无过 期变质、标识不合格的食品。仓库温度不宜 超过 25℃,应设置仓库温度显示计并有记 录。 3 分 分设肉类、蔬菜、水产等食品原料清洗水池, 每个水池设独立水龙头及排水管道,内径 (长×宽×深)≥50×50×40 cm,有明显标识(浸 菜池、 洗菜池、洗肉池、水产清洗池等)。 不同种类的水池应有隔断。 2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 应分设蔬菜、肉类、水产食品原料切配台, 刀具、砧板等用具及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标 识。切配好的半成品 应避免受到污染,与 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3 分 烹调间设有半成品、配料、成品操作台及食 品用具存放柜,应做到标识明显、分开使用。 2 分 食品处理区内有员工洗手设施(含清洗、消 毒、干手设施和用品),员工洗手消毒设施 附 1 分 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食品处理区设置 相应数量的带盖自动闭合式垃圾筒。 1 分 3 采购验收 10 分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应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等 文件和每笔供货清单,按照采购品种、进货 时间先后顺序建立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凭 证。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索证索票应实现餐桌上的食品可追溯到生 产厂家。索取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的公 章,并能清楚查看有关信息。要求 100%索 源。 5 分 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索证、包装 标识、品质、品种均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等 有关规定。不符合以 上规定的禁止采购和 使用。 2 分 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收货时应查验冷链运输食品的温度是否符 合要求,查看食品品质有无变质等异常情 况,收货后及时入库。 2 分 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采购记录(台账) 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 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 1 分 4 仓储管理 15 分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 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 生活用品。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 的场所(或厨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 识,并有专人保管。 3 分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密封容器内,并在贮存位 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 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供应商提 供)。 3 分 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能满足生熟分开 3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 存放的要求,并有明显标识(原料、半成品、 成品、留样);成品与待加工生品不得在同 一冰室内存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冷藏或冷冻的半成品和成品须用保鲜膜或 餐盒等密封保存,防止交叉污染。需保存较 长时间的、容易腐败的原料应冷藏或冷冻保 存,运输、解冻、供应等整个环节应保持在 食品安全的温度下。冷藏与冷冻食品的冷库 或冰箱温度应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按食品 标签存放温度要求进行储存。 解冻过的食品不能再进行冷冻,冰箱解冻的 食品在 48 h 内使用,微波解冻的食品宜在 解冻结束后立即使用,流水解冻的食品宜在 解冻后 4 h 内使用。拆除外包装的解冻食 品应保留好标签,在食品附近宜注明解冻时 间和保质期限(马上烹调加工的食品除外)。 2 分 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 分 除烹调时间外,当餐使用的半成品、调味品 等食品配料,应密封保存,专区存放。更换 容器暂时存放的食品应做好标签密封存放, 醒目标注,标注品名和暂时存放的时间。需 要开盖后冷藏或冷冻储存的调味料开盖后 应按要求保存。操作台所使用烹调用品在下 班前进行检查、清洗,有感官异常的,或超 过安全期限的,应及时清理。每天进行清理 检查。 2 分 5 专间操作 3分 专间内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如生的肉 类),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 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专间。 专间应专用,不应存放其它无关的杂物。制 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 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 2 分 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 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1 分 6 食品添加 剂管理 2分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确保安全无害,遵循不 用或者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 用食品添加剂,且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 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1 分 位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 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 并建立使用台账 1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7 餐具清洗 消毒保洁 3分 餐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 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消 毒后的餐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具保洁设施应定 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 物品。抽检结果合格。 2 分 盛装、分送餐饮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 面,容器表面应标明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 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1 分 8 餐饮配送 储存 5分 食品成品常温下存放时间不超 2 h,在 60 ℃以上条件下可存放 4 h,在冷藏 (0-10 ℃)条件下可存放 24 h,送餐的车 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的结构应平 整,并便于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 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 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 中受到污染。 2 分 一次性饭盒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 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1 分 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 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 毒。 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 得反复使用。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h)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 ℃或低于 10 ℃的条件下存放。 2 分 9 食品留样 1分 每次餐饮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 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 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h 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 要,不少于 100 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 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1 分 10 餐厨垃圾 1分 将餐厨废弃物分类,专区放置,做到日产日 清。 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每天记录餐厨废 弃物收运情况。 1 分 11 应急管理 1分 应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以检验 其有效性,并对日常管理中有关食品安全应 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 1 分 12 不合格食 不合格食品应建立并保持如下记录:原料采 1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品 2分 购验收记录、关键过程加工操作记录、人员 健康检查记录、检验记录、其他必要的记录。 应有相应的撤回食品的处理措施。确保发现 食品安全问题时能迅速撤回问题食品 及适 当处理。 在加工或供餐环节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 问题时,包括顾客投诉的可疑食品,应立刻 撤回将供应或已供应的食品。有问题食品留 样后销毁处理。如涉及供应商提供原料有问 题的,应保存样品进行溯源追查处理。销毁 时应破坏原包装及性状,进行销毁,并做好 记录,有相关人员签名。 1 分 13 特殊提示 1分 宜对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致敏原的食品或 其制品,尤其是对不易识别原料成分的菜 品,在出售菜品附近位置加以提示。致敏原 提示应在菜品附近,应用立式卡片或在菜单 中集中提示,且便于查看。 1 分 14 管理记录 6分 台账记录:如实记录采购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 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 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可不用另记台账,保存期 限不得少 2 年。 2 分 管理记录:食品安全综合自查记录、食品留 样记录、专间消毒记录、餐具消毒保洁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等, 2 分 员工健康管理一览表(花名册)、健康证复 印件、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记录等。 2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附表三 餐厅管理服务人员投诉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投诉 时间 投诉 部门 投诉内容 是否 属实 整改情况 备注 餐厅员工管理 食品卫生安全 环境卫生管理 早餐供应服务 午餐供应服务 晚餐供应服务 夜宵供应服务 供餐饭菜质量 供餐食品分量 点心预订服务 就餐服务管理 餐后水果服务 餐厅秩序管理 餐具清洁卫生 食品种类搭配 说 明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附表四 餐厅安全卫生日常检查表 厨房部分 项目 内容 考核 备注 项目 内容 考核 备注 项目 内容 考核 备注 厨具 设备 设备是否 整洁 消毒 设备 外观是否 洁净 面点 设备 设备保洁 状况 灶台工作 状态 工作温度 状况 设备工作 状况 蒸柜工作 状况 电源是否 关闭 电源是否 关闭 冷藏 设备 设备工作 状态 洗涮 设备 洗碗机工 作状况 燃气 设备 气阀是否 关闭 食品是否 分类存放 水龙头是 否漏水 是否定期 检查 食物摆放 是否整齐 洁具是否 分类摆放 管线接口 状况 通风 设备 能否正常 运行 电器 设备 配电箱是 否洁净 加工 管理 食品验收 烟罩有否 积油 有工开关 是否开启 清洗切配 运水箱工 作状况 无工开关 是否关闭 加工制作 餐厅部分 项目 内容 考核 备注 项目 内容 考核 备注 项目 内容 考核 备注 就餐 桌椅 摆放是否 整齐 送餐 电梯 是否清洁 干净 餐厅 环境 门窗是否 关好 味品是否 齐全 电源是否 关闭 餐厅地面 是否清洁 干净 桌布是否 整洁 能否正常 运行 花草摆放 是否整齐 就餐 用具 是否清洗 干净 电器 设施 电视是否 定时开关 供餐 管理 配餐设施 是否高温 消毒 空调是否 定时开关 供餐准备 是否存有 水珠 设施是否 定期检查 餐后卫生 检查 结果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附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 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严格按照餐饮许可范围(餐饮许可证的备注)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 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标志、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的 证照。 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须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并按《广 东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详见我局官网指引);建 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 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 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 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有关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 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以备查。 5、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 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宜每周 1-2 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 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 做好检查记录。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 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 查。 8、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 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 9、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 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0、不断加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餐饮业监管的具体要求,积极采用 “五常法”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实施“明厨亮灶”,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 全公示宣传栏(区),适应“厨房食品安全看得见”社会监督的大趋势;具体建设 标准见《广东省市场督管理局 关于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指引》。及时处理消 费者意见。 (2)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 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 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 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 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 产经营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食品。加工食品用水禁止使用自蓄水池 等二次供水受污染或消毒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形;不需要再加热的 即食食品冲洗水、即食用冰的水源需要使用净水处理器(能提供该产品涉水安全证 明),并能提供近期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 4.加工经营过程应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经营过程 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 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 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 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 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 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 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 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 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 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 2小时内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 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豆浆、四季豆等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 类、海螺类、深海鱼,禁止提供不新鲜或腐败的青皮红肉鱼,有效预防豆浆、四季 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组胺等中毒。 8.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9.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 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工用具,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0.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 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对需要召回的食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 施。 (3)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尤其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 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须先取得《健康证》后方 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 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 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办理《健康 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到岗时“晨检”,发现有发热、腹泻、 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食品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 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 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 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 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 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 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 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览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岗位 健康证日期日常检查不良记录备注 备注 (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第 44 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 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应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及职业道德,以及媒体有关报道,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必须掌握《食品安全 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等,具体培训目录另见《指引》。 从业人员是指餐饮业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 等工作的人员。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 营工作。依法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 管理知识的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证上岗(监管部门认 可的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及考核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从业人员(含 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使每名员工均能熟练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9 要求。 4、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 上岗。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 有关信息记录形成表格化归档,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5)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第 53、60、92 的要求和 124、125、136 条的罚则最新 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 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 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 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 信誉卡等)。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 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 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4.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第 67、 68、69、70、71、92、97 条的规定。 5.产品合格证明具体要求: (1)一般类预包装食品(米、面、油、调味品等):由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 与所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同包装规格、检验日期为近半年内的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 件。 (2)进口食品:由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与所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 (3)肉类:禽肉类(猪、鸡、鸭肉等)为屠宰厂家出具的同批次的动物检疫合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0 格证明和肉类屠宰出厂单;冻肉及水产品(鱼等)为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 日期为近半年内的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 6.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采购记录(台 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 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统一记录格式详见广东省《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 版。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 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7.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证索票资料,不 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建立《广东省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广东省食品 供应商索证资料一览表》(统一格式详见本局网站 -广东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档案)。 (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 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 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 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 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最好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 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 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 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 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半成品与成品应用保 鲜膜或密封容器存放,宜注明存放日期或保质期限。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 1cm)、 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 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 止食品污染,并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 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 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 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 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垃圾筒首选自动密闭型(免 手动)。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 (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 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10mm 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 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 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 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 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 GB16153《饭馆(餐厅) 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 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 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 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 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 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 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有关布局、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A级)餐饮单位建设标准(2016 版) (8)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 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 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 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 加工和加工后的存放要有相应位置,加工前后的原料不得混放。加工蔬菜类和加工 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 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 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 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9)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 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 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 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 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 60℃热藏或低于 8℃冷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 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食品安全法》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 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材的物品。在卫生部列入《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的原料 不得在餐饮环节中添加和使用。 8、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 碟,滴在碟边的 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9、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 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五十八条的规定:餐具、 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 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泡餐饮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的索证索票和包装均应符 合规范要求。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 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集中消 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 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 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 3个 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 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 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注意消毒的温度与时间。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 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盖有供货方 公章的供货方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 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 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 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 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 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 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 有效消毒浓度。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11)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 单规定的品种,严格按照标准中使用范围、使用量添加。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5 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禁止使 用。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 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 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 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第 67、70、 71、97 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 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如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 业用料、甲醛等。广东省特别规定: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食堂、食品摊贩等) 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6、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 不可用于面点、糕点(除限量使用于陷料及裱花蛋糕以外)、肉类加工。小麦粉及 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膨 松不得使用含有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称为“明矾”)成分的泡打粉,应使用配料 中不含铝成份的酵母、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 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人保存; 8、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电子秤),严格按限量使用,每次 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做到专柜存放,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 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的配料,按要求应在就餐等经营场所 醒目位置或菜单上进行公示,并向监管部门备案。 如果连锁餐饮门店统一使用“中央厨房”配送的食品原料,该“中央厨房”如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按前款要求也须在就餐饮场所公示。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6 (12)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律间、生食水产品间、集体用餐 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 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2、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不得存放生的肉类,未清洗消毒的瓜 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 递。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 25℃。 3、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进行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 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专间。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 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4、紫外线灯应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 2米内,按 1.5W/m3 设置,每天应在无人 工作时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 30 分钟,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消 毒时,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密闭,人必须离开,以防灼伤。 5、专间内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 做到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 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 换等相应处理。 7、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使用含氯制剂和高锰酸钾(PP 粉)浸泡等清洁消毒方 法,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 得超过 1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应严格 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 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和保存期,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隔餐隔 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 热。 9、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统一格 式记录《餐饮单位专间消毒记录表》(网站模版)。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7 (13)食品留样制度 食堂超过 100 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 饮服务和超过 100 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食物中毒调 查时检验。设专人负责。 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25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 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 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 0—10℃专 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 餐次、留样人。 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 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 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重要接待活动的留样冰箱要求上锁。 (14)投诉管理制度 1、就餐场所醒目设置《顾客投诉记录本》、本单位投诉电话、在岗值班人员。 2、当值负责人负责顾客直接或间接投诉信息的收集、登记、汇总、分析、传递、 处理,并及时填写《就餐投诉记录表》,上报主管部门。 3、单位任何一级员工接到顾客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都必须认真对待,接 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 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4、对无效投诉,要耐心向消费者做出解释,争取得到理解;对有效投诉,要按 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贯彻执行,尽量做到化解矛盾,当 场解决,对涉及到赔偿的要按权限上报解决。 5、发现所提供的食品怀疑或确定有异常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 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确保供餐安全。 6、投诉处理的时限:投诉的处理时限原则在 24 小时内;离店顾客投诉的处理 时限原则在 72 小时内;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与顾客协商,尽 量缩短顾客的等候时间,让顾客对我们的处理感到满意。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8 7、食品安全管理员等有关负责人员负责根据《就餐投诉记录表》反映的情况及 时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上报负责人,并全程跟进处理投诉情况,并在投诉 记录表上注明投诉最终的处理情况。 8、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每周把各类投诉进行汇总、分析,作为日后从业人员的 培训资料,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纠正措施,使单位的餐饮服务更受到广大消费者 的欢迎和支持。 9、新《食品安全法》第 73 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 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 (15)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 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 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 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 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发现异 物或有异味等异常应立即更换。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非密封式餐饮 具摆放宜现用现摆,不应露空摆放时间过长。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 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 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 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广东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将餐厨垃圾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 要交给有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签定合同,有每日移交登记记录,在经营场 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餐厨垃圾交付收运处理情况。 (1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 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 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 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 20 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 净。 3、制作区和成品区要分开设置,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 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糕点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 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 点制品应当在 8℃以下或 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 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 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附:食堂布置图 1、食堂布置图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本项目采购公 告附件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0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评标步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 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 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 4.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 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 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一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 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 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 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 及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 序号 审查内容 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 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 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1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即标注★号条款)。 4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条款的评审内容 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 导致无效投标。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 三、评审分值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1 技术 45 2 商务 55 共计 100 分 四、技术评审表(45分) 序 号 评审指标 评审因素 评分内容 1 实施方案 (30 分) 经营方案 <6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经营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卫生管理 方案、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服务方案包括 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饭菜供应、 经营模式)是否详细具体、富有特色、创新等进行综合 评审: 【优】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富有特色、 创新,得 6分; 【良】方案比较详细具体、比较科学合理且操作性较强, 比较富有特色、创新,得 3分; 【差】方案简单,合理性、操作性差,得 1分。 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伙食质量 保证 <6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菜单和营养配比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 审: 【优】提供菜单的营养配比方案具体科学,品种多样、 营养合理、荤素搭配合理,得 6分; 【良】提供菜单的营养配比方案比较具体科学,品种比 较多样、营养合理、荤素搭配合理,得 3分; 【差】不能提供菜单的营养配比方案,或品种少,营养、 荤素搭配不合理,得 1分。 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规章制度、 应急措施 <6 分> 根据投标人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的完善程度和操作性进 行综合评审: 【优】管理制度措施完善,有可视化的操作流程图,上 墙制度,措施得力,操作性强,得 6 分; 【良】管理制度措施比较完善,措施得力,操作性比较 强,得 3分; 【差】管理制度措施不完善,操作性低,得 1分。 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食堂投资 建设方案 <12分> 横向比对食堂投资建设方案,包括就餐厅整体规划,厨 房投资规划情况,硬件投入清单、厨房平面规划、整体 效果图等,优得12分,良得6分,一般2分。 【优】提供全面的投资方案,设备清单清晰,规划布局 规范合理,得12分; 【良】提供投资方案不全面,设备清单简单,规划布局 一般,得6分; 【差】方案不清晰或不合理,得2分。 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 团队实力 (15 分) 项目负责 人资格情 况 <6 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 ①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 3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和网络查询路径及截图,原件备查) ②高级食品安全员资格证书的得1分; ③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得1分; ④餐饮业厨政管理师的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提供截止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查验所有原件,否则不 得分。 食品安全 管理员<3 分> 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管理员: 每提供一个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提供截止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查验所有原件,否则不 得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 投标人技 术团队<6 分> 投标人自有技术团队: ①每提供一个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证书的得 1分, 本条最高得 2分; ②每提供一个高级/一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 的得 1分,本条最高得 3分; ③每提供一个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书的得 1分,本条最高 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提供截止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查验所有原件,否则不 得分)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 评分为零分。 2. 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评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分。“资料原件提交清 单”请按要求提交,如因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商务评审表(55分) 序 号 评审 指标 评审因素 评分内容 1 企业实力 <5 分> 根据各投标人获得有效的认证证书情况进行评审: ①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 1分。 ②获得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 1分。 ③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 1分。 ④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得 1分。 ⑤获得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证书,得 1分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5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荣誉<2 分> 2017-2019 年期间获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荣誉的,每1年得1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不得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企业信用情况 <4 分> 投标人具有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AAA级企业 资信等级证书、AAA级质量服务信誉证书、AAA级信用 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发证机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 司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障 (主动送检检测报 告)<20 分> 投标人提供近12个月以来(截止投标截止时间), 每个月由政府检测部门出具的食材检验报告(具有CMA 认证)(包括①大米②食用油③食盐④调味品⑤猪肉五 大类食材的检验),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必须是投标人。 注: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复印件得1分,最高得20分, 同一月份的相同产品检测报告不重复得分。 4D 管理模式 <4 分> 正在运营中的项目采用4D管理先进模式,需提供投标 人经营项目现场照片并符合要求的得2分,提供第三方 认证证书的得2分(证书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2 投标 人同 类项 目经 验 食堂经营业绩 <6 分> 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以来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食堂业绩:每提供一份 业绩合同得 2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 6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A级 <6 分> 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所经营的食堂具有市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A级”的, 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 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公示网查询结果截图 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6 健康食堂 <4 分> 投标人2016年 1月 1日至今所经营的食堂具有政 府部门颁发的“健康食堂”称号的,每提供一项 得 2分,最高得 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公示网查询结果截图 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食品安全责任险和 公共场所责任险 <4 分> ①投标人为正在经营的食堂购买了公众责任险或营业场 所责任险,保额累计达 500万元的可得 1 分,在此基础 上,保额每增加 500 万元,加得 1 分,累计最高得分 2 分。(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查验保单 原件,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为正在经营的食堂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 累计达 500万元的可得 1 分,在此基础上,保额每增加 500 万元,加得 1 分,累计最高得分 2 分。(需提供保 单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查验保单原件,否则不 得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 评分为零分。 2. 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评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分。“资料原件提交清 单”请按要求提交,如因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7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说明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 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 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见投标资料表。 1.3. 本次采购项目资金性质见投标资料表。 2 定义及解释 2.1. 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以及 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2.2. 货物: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 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 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3.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监管部门: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5.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负责本次采购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 中标人: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日期:指公历日。 2.8. 合同: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 2.9.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供应商)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 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8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 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与同一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5.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 3.6. 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 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 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适用于特殊行业:电信行业、石油行业、保险行业等行业才接受分公司投 标。否则不适用)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 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执行。 4.4.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5.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 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 5 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 5.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 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 的其他禁止行为。 6 保密事项 6.1.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 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 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 资料。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 知识产权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 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 用。 8.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 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9 其它 9.1.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 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 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0.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10.2.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10.3.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 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 10.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0.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含答疑) 或者修改。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 作用。 11.2.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澄清(含 答疑)或者修改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 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天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十五天的,投标人一致认为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征 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传真有效),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11.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收悉。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收悉的,视为已充分知悉该澄清(含答疑)或修改通知的 内容,并放弃对该澄清(含答疑)或修改通知的内容是否知悉的质疑权。 11.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对 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 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 有约束力。 12 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12.1.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有必要,投标人可 以自行考察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则按以下 规定: 12.1.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12.1.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 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 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12.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1 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 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 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3.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投标文件的构成 14.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初审(资格性和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 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4.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5 投标文件的编写 1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 订和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 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5.3.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 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 单位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5.5.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 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6 本项目不涉及报价 17 投标货币 17.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投标时必须用人民币报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8 联合体投标 18.1.除非投标邀请函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函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 的,则必须满足: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18.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 并至少有一方符合“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要求; 18.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18.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8.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邀请函,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 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 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9.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20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2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20.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20.3.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0.3.2. 采购人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20.3.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 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 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21 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1.2.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 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副本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1.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1.4.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4.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21.4.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 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1.4.5.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1.4.6.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投标有效期 22.1.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 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22.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 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 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23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3.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 A4 纸制做。每份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固定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形式),并在投标文件封面 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按投 标资料表的规定,同时提交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 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3.2.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 PDF 格式 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 U 盘或光盘。电子介质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 付凭证、退投标保证金说明一起密封。 23.3.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格式规定签字或盖章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亲笔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 标人专用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 本)的封面及明示盖章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每一页均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加盖骑缝章,副本应为正本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 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3.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旁边亲笔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退投标 保证金说明、电子介质单独一起作为开标信封内容密封提交,若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 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 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 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拒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信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4.2.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件 未密封。 24.3.信封均应: 24.3.1. 清楚注明递交至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4.3.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如有)、采购编号、包 组号(如有)、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地址、电话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 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地址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4.3.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予以拒收。 25 投标截止期 25.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5.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 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 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 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 知招标采购单位。 26.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6.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 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评标 27 开标 27.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7.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现场当场宣布采购失败并退还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27.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 布的其他内容,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给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及相关与会代表签名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 结果当场进行校核),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7.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无疑义。 27.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8.1.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 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 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8.2.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 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8.2.1. 参与招标文件、进口产品论证的;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 28.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8.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8.2.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8.2.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28.2.6.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3.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 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8.4.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8.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8.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8.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8.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8.5.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5.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9 评标方法 29.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 29.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3.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4.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 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 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0 投标文件的初审 3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 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 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 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 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 评审。 30.2.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7 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0.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 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1.1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 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并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 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30.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 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重 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 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 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 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 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0.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 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0.6.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只有 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条款》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 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 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 价格评审。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条款》。 31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 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 “商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8 31.4.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 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1.5.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 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 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32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2.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33 授标与定标原则 3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 评标报告。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投标资料 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 3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3.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 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 目/包组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3.5.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 包组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3.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 据。 3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9 处理。 33.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33.9.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 时间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 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确认后采购 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 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3.10.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 内,按投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 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 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报 监管部门核实后按虚假应标处理。 33.11.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 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 废标 3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 串通投标和无效投标 3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5.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5.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5.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5.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5.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0 35.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5.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5.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5.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5.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5.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6 询问、质疑、投诉 36.1.询问 36.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 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36.1.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 36.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6.2.质疑 36.2.1. 质疑期限: 36.2.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 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 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36.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6.2.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6.2.2. 提交要求: 36.2.2.1. 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 用章)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 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36.2.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 出。 36.2.2.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 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日期。质疑函应当署名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1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公章。质疑 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 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2.2.4. 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快递 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 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收到日期则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 之日计算。 36.2.2.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及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 疑供应商应当提供中文简体字译本。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 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36.2.2.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 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6.2.2.7. 质疑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质疑函收到日期以提交修改或补充的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 36.2.3. 质疑的时效期间从起算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 36.3.投诉 36.3.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 授予合同 37 中标人的确定 37.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 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7.2.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38 中标通知书 38.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 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38.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39 合同的订立 39.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9.2.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9.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39.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 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40 合同的履行 4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 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 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 监管部门备案。 4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41 履约保证金 4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 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 42.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退还其投标 保证金。 42.2.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43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 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4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 第六章 合同条款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 修订。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 食堂经营服务合同 发包方(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中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卫生部《食堂与集体 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 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饮食 服务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得甲方 食堂经营服务权。经营服务范围:负责供应甲 方早、午、晚餐,食堂除供应大众饭菜、小炒及甲方要求的服务项目。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食堂管理费,前三年免缴,第四年开始每年按照营业额的 3%收取食堂管理费。 3.食堂管理费每年按照 11 个月收取,食堂管理费每月 10 日前缴交。 4.每月食堂营业款应于次月 5 日前完成结算,并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无需提供发票,仅 需提供收据。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日常及专项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内容、食品卫生相关规 定,或涉及违规操作等行为,甲方检查监督后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第四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提供食堂场地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负责合同期食堂内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安 装、维护、保养。合同期结束后所有设施设备按折旧价格算甲方或者下一任中标人。食堂水电气 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标准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原则上不干涉乙方的人事安排,有权依据合同,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对食堂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 权对食堂的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8 3.甲方保证合同期内食堂为乙方独家经营,不得引进或允许其他的经营户经营餐饮等经营范 围项目经营,如增加新建食堂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优先考虑由乙方经营管理; 4.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来自甲方外部或者非乙方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负责解 决; 5.乙方负责办理食堂经营所需的有关办证手续,所有证照要达到食堂的相应标准,费用由乙 方负责,甲方给予相应协助。如因乙方无法成功办理相关证照,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条 在合同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食堂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种 设施(含燃气瓶室),保证水、电、燃气的使用安全。负责管理水、电、气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培 训。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承担食堂内部消防设施维护及消防安全责任。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日期前交纳经营服务发生的水、电等费用。 燃气费由乙方自行向供气 单位交纳。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法经营、用心经营, 树立地区性食堂标杆形象,打造标准化示范食堂。 4.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向甲方的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并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到 使用专业的洗碗和消毒设备,对餐具进行洗消,并将待使用的餐具放在卫生保洁箱中存放,并做 好蔬菜农残检测,食品留样 48 小时和每次开餐前的紫外线消毒工作;保证责任区域的卫生、绿 化、秩序良好;做好除“四害”的消杀工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5.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 规定》和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6.合同期间,乙方须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包 括但不仅限于厨师、点心师、营养师等)的人数应满足正常就餐需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 上岗,每日晨检,按烹饪流程规范操作。 7.乙方应维护甲方良好的环境,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破坏甲方的设施和环境,影响甲方正常 的秩序。 8.合同期内,食堂范围内,包括大门、楼梯通道、厨房至隔油池前的下水道、公共卫生间、 就餐大厅等范围的设备设施维修、食堂下水道疏通均由甲方负责。 9.乙方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 证方可上岗;每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健康和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 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乙方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名单需提交一份给甲方备查,如有变动, 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10.乙方在合同期内须树立服务意识,确立微利经营的理念;配合并支持甲方做好民主参与 管理的膳委会工作,设立“膳食专栏”等沟通平台;参加甲方召开的民主咨询会,听取顾客对伙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 食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批评教育、要求整改乃至停业整顿等处理措 施。 11.食堂应设立饭堂 IC 卡预存款,IC 卡余额可退还,IC 卡可挂失。 12.乙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伙食管理、服务工作。 13.合同期内,乙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员工健康证均应在公示栏公示,证件须合格且 在有效期内。 14.食堂员工应统一工作服装、佩戴口罩、工帽、手套。如因食品卫生、伙食品种和质量、 价格等问题引起顾客不满,乙方必须作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如加工出 售的食品引起病源性传播或引起食物中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 济责任;乙方不得加工出售政府明令禁止的食物,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配合政 府监督部门地检查,如有违反,将依法移交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接 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须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和保证所有员工遵守 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6.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乙方 应加强对员工和财产的管理,依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及财产购买相关的社会 保险(或商业保险)。乙方招聘的员工,由乙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其仅与乙方存在劳 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不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17.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并不得因此影响食堂的正常秩序。 18.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发包该食堂的经营服务权,同等条件下,乙方符合续约要求并有 意愿续约的,应给予乙方优先权,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续约合同。 19.甲方为乙方建设隔油池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作为责任主体应根据甲方的规 范要求使用隔油池。 20.在营业期间,乙方须配备专业的水电维修工,确保食堂有关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检修 相关设备,若发生意外事件由乙方负全责。燃气瓶设立单间存放,符合有关规定,燃气瓶室设施 设备由乙方使用管理,负责维修维护。 第六条 伙食供应的要求 1.食堂供应的伙食品种、质量、数量: 早餐不少于 8 个品种(其中流质食品不少于 3 个)。中、晚餐供应荤菜 10 个品种以上;供应 素菜不少于 2 个品种,保证有瓜、菜供应。供应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的米饭,颗粒均匀、有正常 的米饭香味。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0 2.供餐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做好食堂经营成本控制,规范伙食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必须 每菜一价,在橱窗明显处设菜价牌。主、副食主要品种价格每季度报甲方备案,每周公布主要原 材料的市场信息及采购情况,并上报管理部门。 3.乙方不得加工出售政府明令禁止的食物,否则将依法移交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4.供餐方式及时间: 供餐方式:自费、自主选择菜式。 供餐时间:早餐 6:30~8:30;午餐 11:00~13:30;晚餐 17:00~19:00,如甲方需要 改变供餐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调整供餐时间。 5.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按时保质足量供应饭菜。如遇市政停水停电的特殊 情况无法按时开饭,必须提前报告甲方,告示推迟供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开饭,所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严禁采购以下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和活体禽类;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 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7.存放大米、干杂食品库,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无蝇、 无鼠、无蟑螂和其它昆虫;存放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无油垢,无虫 蛀。 第七条:食堂设备设施处理方法: 1. 甲方原投入的食堂设备,经甲乙双方清点确认交由乙方使用,如设备使用达到报废标准, 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废申请,通过甲方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处理。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再购置 新设备。 2.合同期满,所有设施设备按折旧价格算给甲方或者下一任中标人。 第八条 经营服务要求 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确保饮食卫生。乙方 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卫生部 《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食堂的 服务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乙方与甲方签订食品卫生责任书, 并予以遵守。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途停止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如乙方违反该约定,甲方 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 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照《中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 员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等。甲方有权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1 第十条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1、甲方须定期监督检查乙方进货货源,乙方必须建立原材料和副食品采购的索证制度。 2、甲方定时对乙方经营服务进行检查工作,如发现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范的发整改通知 书予乙方,乙方须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方案并报甲方核查。若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介入整改 或终止合同,因未整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配合甲方的监督工作,提供甲方检查所需的资料。 4、乙方须依照甲方检查结果,落实整改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如在整改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 故,乙方需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IC 卡系统使用要求 乙方应使用 IC 卡系统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债权、债务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货款及其它经济往来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经济纠纷,甲方不 予负责。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第十三条 乙方员工劳动报酬及人身安全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有食堂人员的工资、酬金、社保费及其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 纠纷或人身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及其它: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原因,需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未获得甲方同意 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继续提供饮食服务,不得擅自离场; 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保留追索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4.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 第十五条 与本合同经营服务项目有关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相 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出现纠纷,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 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口 开标信封 口 正本 口 副本 采购编号:GDBC-2020-1201 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 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递交地址: 2021年01月13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4 目 录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自查表………………………………………………………………………() (二)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名称变更(如有)…………………………………………………………………………()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情形) ……………………() 5.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函………………………………………………………………………………………() 二、符合性审查………………………………………………………………………………………() (一)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 1.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3. 承诺函 1……………………………………………………………………………………() 4. 承诺函 2……………………………………………………………………………………() 5. 承诺函 3……………………………………………………………………………………() 三、技术评审 …………………………………………………………………………………………() 1. 技术评审自查表……………………………………………………………………………() 2. 技术评审的证明文件………………………………………………………………………() 四、商务评审…………………………………………………………………………………………() 1. 商务评审自查表……………………………………………………………………………() 2. 商务评审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内容 …………………………………………………………………………………………()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 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注:页码必填!!!另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的小标题 请自行添加进目录,方便专家评审。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5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自查表 资格审查自查表 评 审 内 容 具体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审 查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 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 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 (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页 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 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页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页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页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页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 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 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 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 关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页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如为单独投 标,可填无 注: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上表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证明文 件,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并准确填写页 码。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7 (二)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注: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中 1-4(如无 2,则无需提供)必须提供两份,一 份装订入投标文件,另一份不装订入投标文件,供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 会前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另: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必须携带 身份证原件供代理机构查验。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名称变更(如有) 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8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9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情形) 注: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供代理机构查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负责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 务项目(采购编号:GDBC-2020-1201)一切采购事宜。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名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0 5.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 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BC-2020-1201)的采购公 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 四、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 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 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本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1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 的,须提供各方的):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 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 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3)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期 间 。【 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于 评 标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不处于上述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请截图自证,方法如下: 2.1 信用中国查询方法及步骤: 1 请登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2 点击 信用服务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2 3 点击 失信被执行人 4 输入公司全称,点击查询,出现“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即 可 。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3 5 请回到信用服务页面,分别点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分别输入公司全称,截图自证。 2.2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方法及步骤: 1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 (http://www.ccgp.gov.cn/),点击“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4 2 输入公司全称,点击查找,然后截图。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5 6. 投 标 函 投 标 函 致: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 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DBC-2020-1201)采购服务的招标文 件, (投标人名称、地址) 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 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 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 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 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 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 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 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 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 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 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 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 和采购代理机构。 10.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 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6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二、符合性审查 (一)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评 审 内 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 合 性 审 查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第()页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 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 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第()页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 条款(即标注★号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第()页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第()页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表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证明文 件,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并准确填写页 码。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7 (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 注:1 与 2,二选一。 1.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适用于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 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GDBC-2020-1201)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 (请填写:支票、 汇票、本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 金交纳信息表详见附件。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此处可根据实际自行调整大小 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 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8 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大写_____),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 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 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 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 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9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 法院为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公章) 年 月 日 3. 承诺函 1 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经营管理由中标人负责,不得转租转包或分 租分包,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格式自拟,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 字,加盖公章,写明日期。如不提供,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4. 承诺函 2 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 1年内,在本地注册项目 公司用于经营本项目,格式自拟,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写明日期。如不提供,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5. 承诺函 3 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运营经理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必须另附: 拟派的现场经理需提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章及投标人 公章。如不提供,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三、技术评审 1.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1 经营方案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0 2 伙食质量保证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3 规章制度、应急 措施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4 食堂投资建设 方案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5 项目负责人资 格情况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6 食品安全管理 员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7 投标人技术团 队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注:在对应的□打“√”,页码范围必填。 2. 技术评审的证明文件 请参考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评审表》(第 42-43 页)提供,证明文件必须按照 评审表的顺序提供,并且写明小标题,例如:经营方案。 3.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GDBC-2020-1201 序号 资料名称 页数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提交情况 备注 有 无 1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2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3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5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备注: 1. 本表中的“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栏填写相应的复印件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以便评 审时核对。 2.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本清单,以便评审委员会核对,评 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1 四、商务评审 1.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是否提供 证明文件 1 企业实力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2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 誉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3 企业信用情况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4 食品安全保障(主动 送检检测报告)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5 4D 管理模式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6 食堂经营业绩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7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A级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8 健康食堂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9 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 共场所责任险 □提供 □未提供 见投标文件()页-()页 注:在对应的□打“√”,页码范围必填。 2. 商务评审的证明文件 请参考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审表》(第 44-46 页)提供,证明文件必须按照 评审表的顺序提供,并且写明小标题,例如:企业实力。 3.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GDBC-2020-1201 序号 资料名称 页数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提交情况 备注 有 无 1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2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3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5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至 页 备注: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2 1. 本表中的“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栏填写相应的复印件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以便评审 时核对。 2.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本清单,以便评审委员会核对,评标 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 0 分。 五、其他内容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无须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即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 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GDBC-2020-1201)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 本项内容为非必须提供内容,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此项资料。 2.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3. 投标人须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 评审时是否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价格部分评审标准”内容。 5. 如未能完整提供本项资料(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6.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为中小企业的须分别填写。 7.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 如为小型、微型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未能真实、完整提供以 上资料,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3 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有)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4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备注: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 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5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 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采购 编号:GDBC-2020-1201)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 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我方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同意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办理支付手续,扣除我司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6 5.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 来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 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DBC-2020-1201)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 银 行 XX 支行) 联系人 账 号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须附在开标小信封中。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招标采购单位按其填写在“退投标保证金说明”上的内容,按规定退还投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 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已汇入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将该《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扫描发至 GDBC168@126.com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百 川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简介 1、概况 2、服务范围 3、服务内容 4、经营方式 二、服务要求 1、就餐时间 2、供餐方式 3、膳食品种 4、结算方式 5、服务和投诉 6、食材采购管控 (1)蔬菜类品质要求 (2)水产类品质要求 (3)肉类品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油、米及调料品质要求 7、餐具碗碟的清洗和消毒 8、其他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现场人员岗位要求 附表一 餐厅膳食服务调查测评 附表二 食堂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附表三 餐厅管理服务人员投诉登记表 附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2)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5)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8)粗加工管理制度 (9)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2)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制度 (14)投诉管理制度 (15)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附:食堂布置图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一、资格审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表 三、评审分值 四、技术评审表(45分) 五、商务评审表(55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说明 2定义及解释 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供应商)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禁止事项 6保密事项 7投标费用 8知识产权 9其它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4投标文件的构成 15投标文件的编写 16本项目不涉及报价 17投标货币 18联合体投标 19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21投标保证金 22投标有效期 2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投标截止期 2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五、开标、评标 27开标 2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9评标方法 30投标文件的初审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32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33授标与定标原则 34废标 35串通投标和无效投标 36询问、质疑、投诉 六、授予合同 37中标人的确定 38中标通知书 39合同的订立 40合同的履行 41履约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 43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自查表 (二)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 2. 名称变更(如有)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情形) 5.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 标 函 二、符合性审查 (一)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 1.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适用于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 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3. 承诺函1 4. 承诺函2 5. 承诺函3 三、技术评审 1. 技术评审自查表 2. 技术评审的证明文件 3.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四、商务评审 1. 商务评审自查表 2. 商务评审的证明文件 3.资料原件提交清单 五、其他内容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 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有)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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