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0C00286
项目名称: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10,000.00元
最高限价:1,4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410,000.00元 | 1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服务项目;
(2)提供正在合同服务期内的且不少于300人的单位食堂劳务服务的案例2个(附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至少一个在重庆区域内。提供该2个案例近3个月的满意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2月24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五、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10:00
询价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垫小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您提供信贷绿色通道 登陆https://www.dianxiaoer.live 极速申请贷款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严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565347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北外街1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燕
代理机构电话:745286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896572566
九、附件政府采购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20C00286
项目名称: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垫江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询价邀请书 - 3 -
一、 采购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 -
七、投标有关规定 - 5 -
八、联系方式 - 6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等要求 - 7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2 -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 12 -
二、检测与验收: - 12 -
三、报价要求 - 12 -
四、产品质量保证期 - 12 -
五、售后服务 - 12 -
六、付款方式 - 12 -
七、知识产权 - 12 -
八、其他 - 12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3 -
一、 评审方法 - 13 -
二、评标标准 - 15 -
三、无效投标条款 - 15 -
第五篇 报价供应商须知 - 16 -
一、报价供应商 - 16 -
二、询价文件 - 16 -
三、报价文件 - 17 -
四、开标 - 18 -
五、评标 - 18 -
六、定标 - 18 -
七、成交通知书 - 19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19 -
九、交易服务费 - 20 -
十、签订合同 - 20 -
十一、履约保证金 - 20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1 -
第七篇 报价文件格式 - 26 -
一、经济文件 - 28 -
二、技术文件 - 31 -
三、商务文件 - 33 -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果有) - 36 -
五、资格文件 - 37 -
第一篇 询价邀请书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垫江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财政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41 |
141 |
2.8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报价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服务项目;
(2)提供正在合同服务期内的且不少于300人的单位食堂劳务服务的案例2个(附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至少一个在重庆区域内。提供该2个案例近3个月的满意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①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以上材料按“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的顺序要求组织编写并装订,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司)公章留存。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核验原件而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将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交易中心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料进行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查处。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网)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本项目报名方式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二)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三)投标(开标)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至 10时00分止。
(五)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六)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 帐号(任选其一) |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0246889857 |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820101040000584-100012 |
|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2501010120010009065-000002 |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人按格式要求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等资料,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据此认定其投标保证金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2.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到帐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3.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4.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对其投标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投标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特殊退还除外):
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送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合同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7452865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垫江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13896572566
(二)采购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编:408300 电 话:(023)74528661
地 址: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楼(二)2楼
(三)保证金退还咨询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23)74528627 邮 编:408300
第2篇? 项目要求
一、项目数量
服务分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 |
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餐饮劳务服务 |
1 |
项 |
2年 |
不接受联合体和转包及分包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食堂概况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二食堂)共有二层,建筑面积为341(二层)+316(三层)=657平方米。三层为早餐区域;二层、三层均为工作餐区域;二楼和三楼每个区域可以同时容纳100人就餐。职工食堂餐饮加工设施齐备,烹饪食品各功能室齐备,水、电、气设施齐备。
采购人发放职工就餐卡约1500张,职工刷卡就餐,食堂不收取现金,采购人每月为每位职工充值300元,月总充值额约40万元。就餐卡暂可以选在在一食堂、二食堂(食堂一楼)进行消费。
手术室(含重症医学科)、介入室两个科室需要送中午工作餐,其余特殊情况提供送餐外不再提供其他外送餐服务。
现早餐人数100余人,中餐600余人,晚餐100余人。
2、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签订正式合同。
三、服务内容
投标方为采购人提供每周七天,全年无休的职工餐(一日三餐)加工服务;提供业务接待餐、会议用餐、应急保障餐加工服务;提供夏季制作和下送凉茶服务。
(一)职工餐
1.早餐
就餐时间为 7:00-8:30,轮天提供包子、花卷、馒头、水饺、抄手、油条、现煮面条(牛肉、肥肠、杂酱等)、现煮米线(牛肉、三鲜、杂酱等)、豆花、粥、鸡蛋、茶叶蛋、牛奶、酸奶、豆浆和传统小吃等,小菜 1—2样和其他食品(如豆干、咸菜、泡菜等)。具体每天提供数量与种类由厨师长(或管理人员)与院方食堂管理人员协商确定,但不得少于下划线部分的4种,就餐者餐费按实结算。早餐地点位于三楼,如就餐人数较多,可以同时开放二楼。
2.午餐
就餐时间为11:00-13:00,按价格分区自助选取方式就餐,就餐者根据自身需求选取菜品,丰俭由人,提倡按需节约原则用餐。午餐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精神,尽量兼顾味道鲜美又健康营养原则制定菜谱并报医院审批通过,每天荤菜不少于4个品种并不少于2个类别,素菜不少于4个,鲜汤一种。采用大锅+小锅方式供菜,自助打完后及时补充,以保证菜品美味可口,营养健康。提供两晕、两素、一汤,就餐地点位于食堂的二楼和三楼。
3.? 晚餐
就餐时间17:00-19:00,提供两晕、两素、一汤,地点位于二楼;如就餐人数较多,同时开放三楼。
三楼有2间包间,提供业务接待餐和会议用餐,不提供私人桌席服务。
(二)业务接待用餐
按采购人需求安排中式餐或自助餐,要求安排当季、本地菜品,要体现地方特色,以家常菜为主,并经常创新,每桌支付加工费100元。
(三)会议用餐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用餐,每桌支付加工费100元。
(四)应急保障就餐
特殊情况(较少),经采购人安排,在食堂外提供盒餐等就餐服务,不另计费用。
4采购人提供职工用餐场地和设施,烹饪加工硬件设施和设备,各类食材、粮油、调味品等,投标方提供餐饮人力、技术、加工、管理等服务。
五、住宿:采购人不为投标方提供食堂服务人员宿舍,但可以协助;伙食:与采购人职工平均标准一致,不得超出,由采购人免费提供。
六、投标方服务团队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
按照高效精干、保障有力的原则,结合食堂实际,科学合理组织服务团队并设置服务岗位,确定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人员岗位设置
建议人员(管理人员、厨师及服务员)数量不少于16人,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分 类 |
岗 位 |
人数 |
要 求 |
备注 |
现场主管 |
1 |
具有3年以上大型食堂服务管理工作经验,45岁以下;有良好的沟通和调度能力。 |
均包含五险一金,下同 |
|
厨师长 |
1 |
1、具有10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2、中式烹饪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35-55岁;3、必须熟悉家常菜、地方菜。4、能胜任采购人单位职工餐及业务接待餐的各项要求。 |
||
职工餐 |
大锅厨师 |
3 |
具有5年以上食堂餐饮工作经验,擅长家常菜,须达到中式烹饪技师水平及以上,50岁以下。 |
兼顾接待包席 |
墩子 |
2 |
具有3年及以上墩子工作经验,50岁以下。 |
||
白案 |
2 |
具有5年以上白案工作经验,须达到中式烹饪技师技术水平及以上,50岁以下,会制作10种以上中式点心,能熟练制作传统工艺的馒头、花卷、包子,油条、熟悉职工餐早餐现煮面条(米粉、煎蛋)的制作;熟悉接待用餐面食的制作。 |
||
服务员 |
7 |
五官端正,限女性,50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餐厅服务及传菜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 |
说明:上表为采购人建议的人员配置,投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节人员配置结构及人数,但不得少于采购人要求的16人,否则为无效标。根据垫江餐饮行业薪金标准,采购人确定投标方人员劳务费最高为5.875万元/月(含五险一金但不含税等)。
(二)人员要求
1、所有员工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心血管疾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岗位需要持有的证书及采购人要求的证件上岗。
2、厨师长、大锅厨师、小灶厨师的聘请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若采购人要求更换,投标方须在1周内完成。
3、投标方招聘的管理人员、厨师长必须根据采购人的时间安排上下班,每月请假(含事假、病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4、投标方所有员工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工作时形象清新而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敏捷,服装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5、遵守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6、年龄及相关要求符合《劳动法》和医院的规定。
7、人员经投标人统一培训成绩合格,同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方能上岗。
七、投标方须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1.投标方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将20万元履约保证金划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无扣款,无纠纷,无安全事故发生,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2. 投标方不得分包、转包。若违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投标方也不得擅自停业,若违反,采购人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 投标时,投标方须将厨师长、大锅厨师、小灶厨师、白案师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证书、身份证号码)提供给采购人,中标后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如需更换上述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投标方未经采购人同意而更换上述人员,每更换1人扣款5000元。
4. 投标方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用品安全,有科学合理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有效执行机制,减少丢失和人为损坏,年破损率不得超过3%,否则由投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5. 投标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因投标方操作不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毒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6.投标方须搞好食堂餐厅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职工用餐区、厨房、洗菜处、凉菜间、加工间、储物室、洗碗室、消毒室、厕所等)的地面、桌椅、玻璃、墙面卫生清洁;对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规程;按规定自觉接受卫生食品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7. 有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员工轮换方案、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员工奖惩考核办法。投标方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意外、事故对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方不得将任何食材、成品、半成品带离食堂。不得利用采购人场所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经营或活动。若违反,投标方赔偿相关损失,同时,采购人扣除投标方劳务费3000元/次。
9. 投标方应协助采购人做好所采购菜品、粮油、副食品等物料重量及质量核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物流入食堂,做到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并达到合格。
10. 投标方在每天下午3:00前提出第二天采购(领用)计划,在每周五前将下周菜谱上报院方食堂管理人员审定。
11. 投标方负责员工守时教育,保证按时开餐,膳食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每位就餐人员享用应有数量的膳食。
12. 投标方招聘的现场管理人员、厨师长必须根据采购人的时间安排上下班,每月请假(含事假、病假)不得超过1天(特殊情况除外),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否则每超过1天,扣除劳务费用500元/天。
13. 投标方招聘的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外貌端正,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工作时须统一着装,形象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敏捷。
14.投标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每月底和每年底须将以上有关费用发放情况报采购人备案。
15. 业务接待餐和会议餐,发包方每桌支付100元加工费,每月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16. 为创建绿色环保型医院,提倡节约能源,减少水电气支出,采购人会根据以往就餐者人均耗能数据对投标方实施用能考核。鼓励投标方节约使用水电气能源(以2018年人均耗能数据为基础计算,奖励节约金额的70%),如超出,投标方需承担60%超出费用。
17. 为科学、合理控制食材等物资、物品支出,避免浪费,将对投标方实施量化考核,每餐剩余量不得超过总数的2%。
18. 为保职工食堂能够良性循环,在扣除每月发生的食材费用、调味品费用、水电气费、维护维修费和投标方人员劳务等费用后,应控制食堂月利润在就餐营业额的-0.5%—+1%区间内。由于食材品种和价格会有季节性变化,为更科学考核投标方,即食堂全年累计亏损额控制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营业额的3%以内,判定为符合要求,若有超出,则超出部分由投标方承担;同理,食堂全年累计盈利额控制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营业额的3%以内,判定为符合要求,超出部分用于职工就餐补贴,由菜品方式返还职工,医院不留存。
19. 对投标方服务团队进行考核,一是每餐剩余量不得超过总数的2%,每超出1%扣劳务费500元;二是满意度考核不得低于70%,第一个月不得低于65%,每低1%(以70%计,四舍五入)扣劳务费500元;三是制定有完整的食堂质量管理文件和预案,每周召开质量分析会,能按需修改管理文件和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四是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节约使用能源,爱护设施设备,创新管理和服务,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劳务费用。
20. 每年的6月15日-9月15日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绿豆汤或凉茶,投标方按要求加工并送至医院总部的住院科室区域各楼层,每周三次,免费服务。
21.半年内有效投诉6次及以上或连续2个月满意度考核在70%以下的(第一个月除外),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方补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八、有关采购人的
1.配备1名库管员兼场管理人员,负责食材、调味品等物资、物品的入出库,食堂所有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及证明的收取归档,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做好符合财务要求的专帐,真实反映食堂运行状态。
2. 餐卡不能在食堂库房兑换米面油、调味品等物品。
3. 完成明厨亮灶和食堂就餐信息系统更换,进一步提升职工就餐满意度。
4. 成立职工食堂管理委员会,对食堂日常运营进行检查和督导,负责职工食堂所需物资、物品采购事宜,审核各类记录文件和运行数据,对投标方进行考核。
5. 免费提供食堂场地、灶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负责水电气费用缴纳,维护维修等工作。合同终止时按最初盘点数进行收回(需报废设施、设备除外),餐具等损耗量不得超过最初盘点数的3%。
6. 由于业务需要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
7. 烟道清理和环保设施添置等由采购人负责。市县进行的专项食堂检查工作由采购人牵头,投标方负责落实到位。
8. 协助并督促投标方做好“除四害”工作。
九、食堂食材、食品管理及日常管理要求
1、餐饮膳食原材料由采购人采购,食材存储保管、出入库由采购人负责,领取各类食材时要对食材进行检查、验收、签字;不得加工变质、腐烂、过期食材,确保饮食安全。
2、采购人将对食材原材料的清理、加工、烹饪、备餐、分餐、餐具回收清洗、消毒、食堂内环境的清洁卫生、消毒、食堂水电气管理、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言行举止等过程环节进行过程监督,投标方无条件配合工作。
3、采购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食堂相关文件资料,如遇迎接检查,投标方无条件配合工作。
十、食堂服务卫生、环境要求
1、投标方高度重视餐饮卫生,搬运整理、清洗加工、烹饪备餐等环节要符合餐饮行业操作规范,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食材、厨具分类放置,规范放置,规范使用。
3、按规定清洗、消毒厨具、餐具,清洁、消毒环境,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4、食品烹饪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严禁加工、烹饪过期、变质、腐烂、不卫生食材。
5、按时到指定医院接受健康检查。
6、餐厨垃圾规范放置,及时交由具资质公司清运处理。做好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
7、接受上级对食堂的卫生评估监督检查,确保餐饮卫生。
十一、安全责任要求
1、投标方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如防火、防盗、防毒;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维护等。
2、投标方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知识、卫生知识培训;厨具设备的操作维护培训,若餐饮服务人员违反操作规范,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者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3、根据相关要求,专人做好饭菜、食品留样保存工作,做好安全预案。。
4、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若职工因吃所提供不卫生饭菜、未熟透饭菜等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和身体损害,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十二、职工满意度测评
1、采购人的职工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食品采购、保管、加工、备餐、卫生、安全等环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餐饮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劳务费支付的依据。
2、采购人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每次问卷数不少于50份(如条件允许将以网上方式进行)。连续2个月满意度考核在70%以下的(第一个月除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方补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十三、特别说明
1、投标方必须执行《劳动法》的用工标准并与所有员工签订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投标方执壹份、员工各执壹份)。
2、投标方在招录员工时,必须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招录并提供相关依据的复印件。凡是“未岗前常规体检”、“有传染病史”、“有违法乱纪记录”、“身体残疾”、“有心理疾病”、“未岗前培训”等人员不得录用。
3、投标人如需要现场踏勘,请与采购人联系。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合同服务期限2年。
(二)实施地点: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食堂。
二、检测与验收:
垫江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验收,详见附件。
三、报价要求
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所有费用,项目实施至验收,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四、质量保证期
二年。
五、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在其服务期和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提供所需服务。但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内部的劳务纠纷及第三方的人员伤害等)均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
六、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实施服务后,采购人按月进行考核,次月支付。按照考核管理办法核准得分后(100分制)按比例进行付款。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将合同(第一次)与考核得分情况附在发票后交财务进行划款。
七、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 评审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一个分包进行评审。报价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或多个分包投标,每个分包的投标文件均需单独装袋。开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等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报价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报价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价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提供询价文件要求提供 |
2.符合性检查。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文件签署 |
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 |
||
报价方案 |
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报价。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报价文件份数 |
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报价文件内容 |
报价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报价文件内容 |
对询价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询价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
报价有效期 |
满足询价文件规定。 |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二、评标标准
(一)关于技术、商务偏离
1.“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微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
(一)报价供应商
报价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报价供应商条件
合格报价供应商应完全符合询价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报价供应商的风险
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报价供应商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报价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报价供应商法律责任。
二、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是报价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询价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询价文件由询价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等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报价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报价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机构对询价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补遗文件等(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报价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下载,均视同报价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价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报价文件
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报价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
(二)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三)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报价文件正本中,询价文件第七篇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报价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报价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装入同一文件袋内并密封。如有分包,各分包独立装袋。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分包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等。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3、报价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人应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成交供应商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价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报价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询价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报价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询价文件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报价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报价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4报价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的报价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
(三)投诉
1.报价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交易服务费
1、收费依据:垫江发改委发〔2018〕93号文件。
2、缴纳方式:中标人到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计算应缴金额,然后到交易中心财务室缴纳交易服务费、获取发票。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询价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采用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二)如果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采购人将撤消成交通知书。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询价或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履约保证金退回:合同履行完毕后三十(30)天内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以无息退还。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分包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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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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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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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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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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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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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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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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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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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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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采购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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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报价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二、服务文件
(一)对第二篇中的服务内容作应答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承诺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果有)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
报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包号: ( 如果有就必填,无就填1 )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公 司 地 址:
公司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报价供应商全称 |
|
投标报价总价(小写) |
|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 |
报价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价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定)
(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二、服务文件
对第二篇中的服务内容作应答(格式自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报价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报价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报价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报价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报价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价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 ;
2. ;
3. ;
4. 。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果有)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