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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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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GLZC2020-G1-990614-HWST)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GLZC2020-G1-990614-HWST)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终稿(1).pdf

项目概况 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614-HWST

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预算金额:2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614-HWST

2.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3.预算金额:贰佰捌拾贰万元整( 2820000.00)

4.最高限价:贰佰捌拾贰万元整( 2820000.00)

5.采购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年糖组合

37600

为辖区一乡四办一农场3.76万名退管人员发放春节慰问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花生油

37600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免费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七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创意产业园14栋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773-218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3-2栋

联系人:申 越 联系电话:0773-3811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 越

电 话:0773-3811777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126057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至 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七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创意产业园14栋

联系方式:童女士,0773-218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3-2栋

联系方式:申越,0773-3811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越

电 话: 0773-3811777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614-HWST 采购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2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4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614-HWST 2.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3.预算金额:贰佰捌拾贰万元整(¥2820000.00) 4.最高限价:贰佰捌拾贰万元整(¥2820000.00) 5.采购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年糖组合 37600 盒 为辖区一乡四办一农场3.76万名退 管人员发放春节慰问品,如需进一 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花生油 37600 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可以为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或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 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免费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止,将投标文件密 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 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七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创意产业园 14 栋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773-218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23 号翡翠山庄 3-2 栋 联系人:申 越 联系电话:0773-3811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 越 电 话:0773-3811777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126057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4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614-HWST 2 5 投标人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 资格的供应商(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 构)。 5.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 5.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 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用。 4 15 投标报价及采 购预算金额 15.2、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 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元整 (¥2820000.00);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7 17.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 6 序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 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标准纸装订)。封面 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8 17.6 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 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 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9 17.7 投标文件包 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 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0 17.8 投标文件袋 (盒、箱)标 记 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在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11 19.1 投标文件递交 起止时间及投 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止,将投标文件 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 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2 19.2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 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5 号开标室开标。 13 20.1 开标时间及开 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 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楼北区)开标 14 23 评标委员会组 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 人数共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4 人。 15 24.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7 序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6 31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截止时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 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 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 采购。 17 32 中标公告及中 标通知书 32.2、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信息,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2.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 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 知书领取手续,如不按期办理领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 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18 3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 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 账户。 19 34.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8 序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 34.4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21 35 招标代理服务 费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 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2 36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 代理机构。 23 37 监督管理机构 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614-HWST 2、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定义 3.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投标人”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3、“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 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 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项目”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5、投标人资格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特别说明 9.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9.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投标人被认定为 小型、微型企业及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 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计算方式见“评标办法”); 10 9.3、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 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3.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 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9.3.2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 政与刑事责任。 10、询问、质疑和投诉 1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10.3、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10.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 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 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11 (2)投标人须知; (3)货物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购 买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 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查询,不足十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的同时,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 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投标人应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考虑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未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查看澄清或者修改的,造成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废 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4、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 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5、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 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6、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 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1 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3.1.2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12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 明(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5)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6)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 13.1.3 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技术、商务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供); (3)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货物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 2019 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相 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2)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微型企业的 产品,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如实申明,如提供虚 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请提供); (13)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 有,请提供); (15)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 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3.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 13 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 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5.2、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 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5.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条。 15.4、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的价格: 包括货款、调试费、税费、验收费、培训费;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运输、装 卸、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保险费和其他各项成本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文件,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无效。 17、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17.2、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 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A4 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 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 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7.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 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自然人应写全名),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 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印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 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6、投标人的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 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 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7.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 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14 签字均可)。 17.8、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在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 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 19.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 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开标 20、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0.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 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规定签 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0.2、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正式开始,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介绍项目情况和到会人员; (2)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对本公司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或 由投标人推选的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3)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 (4)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 扣等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 记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 15 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宣布开标结束,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退场,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材料移交评 标室。 五、资格性审查 22、资格性审查 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 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 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 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 容无法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 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投标人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投标人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投标人情形 的,关联投标人均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 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 等专家 4 人。 24、评标办法 2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4.2、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5、评标 25.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 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 16 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 纠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工作完 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 劳务报酬。 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 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 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 现的违法行为。 25.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 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5.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 25.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9、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10、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7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 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 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 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26、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且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2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人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投项目的所有服务和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分标或未 划分分标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8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 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中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号的通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 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 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确 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3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 32.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 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2.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 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如不按期办理领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并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3、履约保证金 33.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交。中标供应商在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33.2、如果中标人没能按上述第 33.1 款规定执行,采购人将上报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19 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33.3、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中标人承诺质保期满),中标人凭《政府采购项目履 约验收单》和履约保证金转款凭证向采购人申请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人不得额外要求供应商提交其他证 明材料,并应当自收到退还资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33.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4、签订合同 34.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 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4.2、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 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4.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八、其他事项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货物类收费标准向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20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的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支行 银行账号:6600 1105 3499 8000 10 3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7、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2126057。 21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替代。投标人须根据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提供一一对应的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采购需求中已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货物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 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报价表和技 术要求响应表。 三、根据财库〔2019〕9 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 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 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 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 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 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投标人所竞货物必须使用政 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本货物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 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非标有“★”符号技术参数及要求负偏离超过 3 项认定为无效投标。 技术要求 项 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 位 参考单 价(元) 1 年糖组合 1.组合礼盒,每盒≧770g; 2.含5个品种(桃酥、曲奇饼、麻通、米花糖、桂花酥); 3、包装形式:礼盒包装,能体现传统的年味喜庆,每种单 品独立包装,需注明生产日期; 4、生产日期:2021年1月5日以后生产; 5、保质期不少于3个月; ★6、需提供 5 个品种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部门出具的 有效期内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37600 盒 35.5 22 2 花生油 1.规格或净含量:1.8L/桶; 2.生产日期:2020 年 12 月 1 日后生产; 3.等级:一级压榨(瓶身标注); 4.营养成分:每 100g 中营养成分参考值(瓶身标注):能 量为 44%±2%、脂肪≥166%、碳水化合物、钠均为 0%) 5.配料:花生油; 6.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 ★7.安全要求:符合 GB/T1534-2017《花生油》检验标准; 8.定型包装,包装上有注册商标、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 9.参照或相当于:金龙鱼、鲁花、力源、福临门、香满园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10.保质期:不少于 18 个月。 37600 桶 39.5 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 质保期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 售后服务要求 1.在使用过程中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个小时内响应,有破损及 质量问题的应在 24 小时内换货。 2.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卸货发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 2、交付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及原装正品行货、符合国家及采购方提出 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送货后有不满足的全部退货,由此造成采购方一切损失由成交 供应商全部承担赔偿。 2、为保障本次采购货物质量及安全,投标货物生产厂家需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及 ISO22000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完好全新产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统一规格、统一重量, 有可方便提携式提手,密封瓶口,防漏设计;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定 的第三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质检报告复印件. 23 5、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否则中标后采购人有权退 货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6、配送点及数量详见附表一,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对配送地点和数量、是否 分批配送等进行确认。 7、本着便民原则,原则上提供实物到社区(村)指定地点,也可按要求在部分社区采 用发放提货券的形式,并就近提供可兑换提货券的提货地点,方便居民前去领取货物。 8、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第_二__项货物“ 花生油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9、本项目为春节慰问品采购,由于物品发放时间紧急,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 后 2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0、中标方与招标方人签订合同后,交货时由招标人从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中随机抽取样 品送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监督部门检验是否达到本次招标采购的质量要求,如送 检货物不符合本次招标质量要求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 中标人,以此类推(本次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注:本次采购货物数量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原则上增加或减少的金额不超过合 同总金额的 10%。 24 附表一 七星区社保中心春节购花生油数量及送达村委(社区)个数 序号 单位 数量 送达村委(社区)个数 1 穿办社保中心 3650 10 2 东办社保中心 9400 13 3 七办社保中心 10780 11 4 漓办社保中心 12200 9 5 朝阳社保中心 930 8 6 华侨社保中心 640 1 37600 52 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投标文件评审(初步评审) 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 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内容: 资格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 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 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 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复印件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5 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6 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有效性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书写、签名 及盖章 2 投标文件完整性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6 3 投标报价 是否在采购预算金额内 4 其他情况 是否无其他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情况 注:以上审查因素如有一项不符合,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下一轮详评。 二、投标文件评审(详细评审) (一)、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项目实 施方案、售后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三)、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 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四)、评标方法: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五)、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满分 50 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对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 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价格分 = ×50 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 注:为了确保采购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及合同的正常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 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如果评审委员会认定某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格的,必要时必须 提供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27 ①政府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 本次投标所提供社保证明同月份)》; ②2017~2019 年度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 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技术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 件,原件现场核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实际提供); ③提供近三年不少于 3 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经双方盖章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并提供成本组 成明细,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公布的关于项目当年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税务成本必须提供 3 个项目或公 司的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投标人成本价报价,作投标无 效处理。 2、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 12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中“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②项目人员安排情况;③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等内容的针对性、完整性两个方面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①投标人提供了简单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本可完成项目实施,得 4 分。 ②投标人提供了项目具体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人员安排情况、项目实施保障措 施方案可行,科学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 8 分。 ③投标人提供了项目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人员安排情况、项目实施保障 措施方案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2 分。 3、售后服务分……………………………………………………………………………………满分 12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及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等,根据方案 的可行性由评委独立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①售后服务方案描述简单,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 分; ②售后服务方案描述完整、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8 分; ③售后服务方案描述详细、完整,对项目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2 分。 4、企业综合实力分…………………………………………………………………………………满分 24 分 (1)信誉奖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2017 年以来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奖项(投标文件 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2)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相 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 多得 3 分。 28 (3)售后服务网点:为保障配送能力及时效性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桂林市内具有 2 个以下网点的 得 1 分,2 个(含)得 2 分,2 个(不含)以上每增加 1 个得 2 分,满分 8 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租赁合同或办事处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4)配送车辆:为保障配送能力投标人具有 5 辆以下得 1 分,6-10 辆得 3 分,10 辆以上得 5 分, 需提供投标人的配送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5 分。 (5)项目实施人员:为保障配送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为 1-10 人得 1 分,11-20 人得 3 分, 21-30 人(含 30 人以上)得 6 分,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6 分。 5、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广西区内产品等)…………………………………………满分 2 分 (1)应优先采购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的 产品(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根据其所占项目金额比例得 0~0.5 分; (2)应优先采购财政部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 根据其所占项目金额比例得 0~0.5 分; (3)投标产品 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得 1 分(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为评分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 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 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 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 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 80%以上)。满 分 1 分。 6、综合得分=1+2+3+4+5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且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 甲方: 桂林市七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项号 货物名称 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性 能、配置 数量 ① 单位 单价(元) ② 单项合计金额 (元) ③=①×② 1 2 … 合 计 1、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 用的全新原装正品,且在正常温度条件下,其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 品必须是列入现行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要求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 量问题或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 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 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 30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 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 1、交付使用期: 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 ;交付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 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及原装正品行货、符合国家及采购方提出的有关质量 标准的产品,送货后有不满足的全部退货,由此造成采购方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赔偿。 第六条 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 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 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 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 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 异议后 3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方案》, 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 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项目履约期满后,由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和履约保证金转款凭证到采购 31 人处办理退款手续,采购人自收到退还资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无息)。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 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 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额 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5 %,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 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桂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桂林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 充协议报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32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售后服务方案; 4、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 2 份。政府采 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 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报价表(必须提供);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4)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的除外); (5)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6)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技术、商务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供); (3)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货物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 2019 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相 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2)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微型企业的 产品,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如实申明,如提供虚 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请提供); (13)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 34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 有,请提供); (15)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35 一、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格式) 致: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七星区退管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 本一份,副本 四 份,并做出如下报价: 项 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① 单 位 单价 (元) ② 单项合计= 数量×单价 ③=①×② 备注 1 2 … 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人民币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投标日期: 注:1.各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 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如实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3.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4.如投标的全部或部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备注栏内写明各分项货物属于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同时以提供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便评标委员会作为优先采购或评分的依据。 5.如投标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指在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投标人应在本 表备注栏内写明各分项货物属于广西工业产品产品,提供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评标委 员会作为优先采购或评分的依据。 36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 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 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37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 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 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8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 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格式) 致: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 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5.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6.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 39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1.技术、商务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附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号 货物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 配置等要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及偏离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1 … (2)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项号 条款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及偏离情况 偏离情况说 明 1 质保期 2 售后服务要求 3 交货时间及地 点 4 付款方式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注:1.投标人应对照“货物采购需求”注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 材料。 2.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40 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供); 3.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格式自拟)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41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备注 注:1.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 证明复印件 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 2019 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 提供); 42 8.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相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 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如有,请提供); 附件: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投 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投标价 备注 1 2 … 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 占投标总价比例: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3 12.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 品为小、微型企业的产品,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如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3.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44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中标供应 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 有,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5.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如 有,请提供)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13.1.3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开标 五、资格性审查 六、评标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八、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附表一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投标文件评审(初步评审) 二、投标文件评审(详细评审)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第二条 质量保证 第三条 权力保证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 第五条 交付 第六条 调试和验收 第七条 售后服务 第八条 税费 第九条 付款方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5)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一、投标报价表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1.技术、商务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供); 3.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2019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相应的销售合同 10.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2.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微型企业的产品,中标结果将 13.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15.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如有,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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