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本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HZFCG2020015G
项目名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本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0春节拥军慰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炖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1年1月25日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2会议室(宁波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2会议室(宁波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 址:玉泉南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9283735
质疑联系人:应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3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地 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传 真:0574-88366927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行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10592
质疑联系人:袁京
质疑联系方式:0574-8281734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杨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3710
附件信息:
2021年春节拥军慰问.doc
324.0K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DQHZFCG2020015G
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拥军慰问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专用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二章 通用部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他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12月25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1年春节拥军慰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DQHZFCG20120015G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www.zjzfcg.gov.cn报名并在“采购公告”栏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9:30。
八、投标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2会议室(宁波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九、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9:30。
十、开标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2会议室(宁波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2、疫情期间,请投标人代表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进入东钱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出示甬行码(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将予以劝离并登记上报。
采购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赵先生/0574-89283735
采购机构: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TEL:0574-83010592 FAX:0574-88366927
地址:宁波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邮编:315121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特别申明: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欢迎其他相当的产品投标。
非单一产品项目,以“※”标识的为核心产品。
以“★”标识的为重要采购需求条款。
项目需求说明:
2021年春节拥军慰问采用实物慰问形式,拟采购电炖锅一批,采用市场主流品牌,要求如下:
技术参数 |
投标人响应 |
电炖锅(所投产品品牌型号规格) |
|
额定电压:220V |
|
额定容积:3-4升 |
|
额定功率:500w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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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5-7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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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菜单五种以上 多种烹饪模式 保温功能 24h预约 |
商务要求:
序号 |
内 容 |
★1 |
交货及安装期限:2021年1月25日前,送达业主指定地点(东钱湖范围内) |
★2 |
质保期: ≥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缺陷部件; 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成本费。 全部货物实施三包政策,从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算起 |
3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一个月后付清余款。 |
4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质保金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
5 |
售后服务要求: 1、 中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中标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采购人在产品使用中遇到问题,中标方应提供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凡在质保期内的产品出现非使用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方必须及时给予退换产品。 3、服务响应:有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接到用户电话后1个小时内响应。 4、供应商应建立售后维修队伍,对本项目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在产品出现故障,能及时更换。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必须实质性响应。应在宁波市内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便于买方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 |
6 |
本项目产品单价不得超过650元,超过单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总额约为40万元,具体数量大概为40万元除以单台电炖锅单价价格,以实际发生计算。 |
★ |
报价要求:报价以壹台电炖锅为基数,包括全部费用(总价含货物本体、税费、管理、运送、装卸、安装等全部费用)。 |
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二、无效标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之规定;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未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的;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范围,投标产品没有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
(6)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7)投标人应做好详细的投标成本测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i)对于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0%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时,投标人未在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i)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废标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单一产品项目:相同品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项目:所有打“※”核心产品的品牌均相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不足三家后续处理
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发生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评审专家须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按审查意见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单个标包预算金额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家供应商具有竞争性的,可以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继续按原程序进行2家供应商评审,或者比照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适用),或者比照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适用);1家供应商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其他情形的,后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2、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磋商)机会;
(5)谈判(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竞争性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五、评审程序
1、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
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3、评审委员会确定主持人,负责组织评审活动;
4、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每个评委评审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或畸高畸低的,提醒评委进行修正,评委拒绝修正的,提交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并记入评审记录内。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处理。
5、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
6、评审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
7、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六、评标方法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评标得分高低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估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
七、评标细则
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比较与评议。
(一) 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及分值 |
|
价格分 (30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其它投标报价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不适用)。 |
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1.5分) |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0.5分;投标产品全部为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加0.5分,部分列入的得分按节能产品投标价格除以投标总价后保留1位小数;投标产品全部为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加0.5分,部分列入的得分按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价格除以投标总价后保留1位小数。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主要技术参数(12分):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最多扣8分。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每正偏离一项加1分,最高总分不得超过12分。 |
产品的品牌和质量评分 (10分) |
由评委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对产品的品牌和质量进行评议打分。 |
样品分 (18分) 投标当天提供样品一套 |
评委根据电炖锅样品的功能及适用性进行相对评价(9分) 评委根据电炖锅外观、式样、尺寸、包装评定(9分) |
商务分 (30分) |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和承诺说明)(10分):被评为优的得8-10分,评为良的得4-7.9,评为一般的得0-3.9分。 |
2、确保供货的措施与方案(6分):阐述进货渠道的可靠性,明确阐述如何确保及时交货的方案和措施,合理化建议等。 |
|
投标人相关业绩(6分),根据投标人2019年以来电器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需提供用户联系电话,需携带原件备查)得2分,满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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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响应能力的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从及时、可靠进行综合评议(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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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包装交接方案,从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3分)。 |
|
6、标书制作(2分)评委酌情打分; |
(二)评分办法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非价格部分的平均得分。
价格部分
先由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开口、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委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
其他部分
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综合评定,各项指标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
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其他得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由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价格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排列在前。
评审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的将被确定为中标人;推荐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以不真实材料来谋取评审优势的,将取消中标资格,由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进行公示,以次类推。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2021年春节拥军慰问 采购编号:DQHZFCG2020015G |
2 |
开户行:工行宁波东钱湖支行 户名: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帐号:3901150229000126725 地址:宁波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邮编:315121 联系人:朱先生 TEL:0574-83010592 FAX:88366927 |
3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万。 |
4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 |
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接受,已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
6 |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最多 家。 |
7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 |
8 |
集中现场考察及答疑:无 |
9 |
样品:无。 |
10 |
讲标与演示:无 |
11 |
可选择报价方案:否 |
12 |
交货(服务)对象及地点:业主指定 |
13 |
现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月14日9:00-9:30 |
14 |
投标文件纸质正本1份 、纸质副本5份 |
15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16 |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
17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零元整 开户行:工行宁波东钱湖支行 户名: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帐号:3901150229000126725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3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电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本地分支机构可直接参与投标,其他类型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公司的授权)。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
3.1.5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
3.1.8 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金融、保险、电信等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3.1.9 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
3.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办理。
3.2.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信息公告媒体
5.1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为宁波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5.2 投标前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
6.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投标人。
6.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因6.4条款或6.5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书按A4幅面,统一格式填写、编码、装订成册。
8.2资格证明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8.3投标保证金保函(若采用保函方式的,投标时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编入资格证明文件内)
8.4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情自行编制,招标人鼓励双面打印,附于投标书正文的后面。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用于存档、查询等)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一般提供WORD格式(无需盖章),有关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提供扫描件等图片,请以U盘或光盘等存储介质单独密封提交(封面注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要按投标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10.2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0.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
10.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11.2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电汇、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
在投标截止时前,由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付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投标时凭银行回执复印件出具收据。
保函(统一格式)
有效期应比投标书的有效期长30天,投标商在投标时单独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1.3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后。
11.4投标人在符合退还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不予退还。
《政府采购法》第77条规定之情形的。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签约。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
12.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2.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用复印件。
12.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5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不褪色的墨水签署。
12.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7除采购需求说明要求另行提供原件审查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格、技术审查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3.1.1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签章),或者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13.1.2投标文件副本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副本。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签章),或者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副本”字样。
13.1.3电子文档(如果要求提交)须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电子文档”字样。
13.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3.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有效。
14.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村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字样。
14.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14.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E 开标及评标
15.开标
15.1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需要参加项目讲标(答辩)的,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并在投标时提供参会人员名单。
15.2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5.3 开标程序
15.3.1开标时间到,唱标人宣布会议开始和开标纪律,公布揭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公证人员(如委托)等有关工作人员名单。
15.3.2唱标人根据“供应商投标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15.3.3由公证人员或按“供应商投标登记表”顺序前2名的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密封有问题的投标人代表可以现场查验其投标文件是否与其提交时一致,有提前启封嫌疑的,开标暂停,报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15.3.4揭标人按照“供应商投标登记表”顺序当场逐个拆封投标文件,唱标人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标包、投标价格、工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情况,并由记录人做唱标记录,揭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15.3.5开标活动委托公证的,公证人员对开标活动全过程进行公证记录,并提供公证词。
15.3.6唱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并保管好所有投标文件。
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
16.2对价格错误,评审委员会按下述原则修正:
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6.3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按不利于投标人作出认定。
16.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讲标(答辩)及投标的澄清
17.1需要讲标(答辩)的,招标人工作人员应核对投标人讲标(答辩)人员,依次逐个带领投标人代表进出讲标(答辩)场所。
17.2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17.3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7.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比较及评价
18.1招标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产品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8.2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之后,直到评标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0、公示及定标
20.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2个工作日,投标人可询问自身评审综合得分与排序。
20.2定标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另一种是由采购人对预中标进行审查确认中标方。
20.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1.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2.中标通知
2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布)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2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4.履约保证金
24.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24.2中标方如未按第23.1及24.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24.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5.质量保证金
25.1中标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金。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采购编号:DQHZFCG 签订日期:
合同地点: 完工日期: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有关办法,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 标的清单: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标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1. 质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质保金 元。
九、标的履约时间、履约方式及履约地点
1. 履约时间:
2. 履约方式:
3. 履约地点:
十、合同款支付
1. 付款方式: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标的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标的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标的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标的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标的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标的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标的,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标的内。
3. 乙方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
4. 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标的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5%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标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之规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公告。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用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编号:DQHZFCG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份、电子文件1份。
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承担规定的责任义务。
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同意按不利于我方作出解释。
投标有效期:90天。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标包号:
投标总价合计人民币(小写):¥ 投标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
|
工期: 日历日 |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若有):小写¥ |
|
节能产品价格合计(若有):小写¥ |
|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若有):小写¥ |
|
投 标 人 申 明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本表应按标包号分别填制;2、投标总价、小微、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合计与对应分项报价表投标总价合计一致;3、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在投标人申明中载明。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 标包号: (人民币: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或生产商) |
规格型号及配置(或服务内容) |
产地 |
数量 |
数量 单位 |
市场平均单价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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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产地为境内的请填写设区市、地市级地区名称,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境外产品方可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含港澳台地区);工程和服务的产地是指生产商所在地,货物的产地是指整机(非零部件)最终生产地点。
2、市场平均单价是指该同等配置产品在近期国内市场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单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小微企业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项目名称: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 标包号: (人民币: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生产商名称 |
所属行业 |
生产商上年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X万元、资产总额X万元 |
小型/微型 |
数量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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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本表专用于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扣除,若中标的,中标价格按投标价格执行。若有以不真实材料谋取评审优势的,取消中标资格。
2、如果其他投标人对中标供应商有异议的,本表将依申请公开,中标供应商应当向招标人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社保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人员清单,以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3、生产商划型是指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具体划型标准见“投标单位声明函”的说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节能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项目名称: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 标包号: (人民币: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生产商名称 |
数量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证书颁发机构 |
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
证书复印件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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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本表专用于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如果其他投标人对中标供应商有异议的,本表将依申请公开,若有以不真实材料谋取评审优势的,取消中标资格。
2、节能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由国家认可认证机构认证在投标截止日尚在有效期内的同型号产品。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项目名称: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 标包号: (人民币: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生产商名称 |
数量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编号 |
证书颁发机构 |
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
证书复印件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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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本表专用于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如果其他投标人对中标供应商有异议的,本表将依申请公开,若有以不真实材料谋取评审优势的,取消中标资格。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由国家认可认证机构认证在投标截止日尚在有效期内的同型号产品。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投标成本测算清单(参考)
投标人提供自己制造的产品:应按单个产品提供原材料及零配件的数量、购入单价、购入供应商,加工制造所需的工时、人工费,以及汇总合计价格。原材料及零配件已购入的应当提供购入发票复印件,拟购入的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进货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提供其他供应商制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