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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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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0-210000-81220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粮油类)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4时26分15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蔬菜)

供应商名称: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76.00(%)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肉禽类)

供应商名称:辽阳豫龙蔬菜批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园路4-17号

中标(成交)金额:94.00(%)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调料类)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4时26分31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蔬菜)

货物类

名称:A12021201蔬菜

品牌:按采购人需求

规格型号:按采购人需求

数量:1

比率(%):76.00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肉禽类)

货物类

名称:A150107畜禽肉

品牌:采购人指定品牌

规格型号:采购人指定规格型号

数量:1

比率(%):9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文远、刘桂娟、秦永辉、张欢、戚力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粮油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蔬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每包组代理费均为人民币5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肉禽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每包组代理费均为人民币5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调料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0419-295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蔬菜)

供应商名称: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其他:13_00.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肉禽类)

供应商名称:辽阳豫龙蔬菜批发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