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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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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4 17:28| 发布单位: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YSSJ-ZFCG-202004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0120794-1906

三、项目名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盛世嘉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一路60号礼尚人家2-2-302

中标(成交)金额:82(万元)

服务类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管爱连,顾玉兰,陈华山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23

2、评审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2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山社区

联系方式:027-84975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V+合伙人大厦1005

联系方式:027-8873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寅杰

电 话:027-88733808

  • 经开智慧生态城物业服务-磋商文件.doc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2020-12-08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竞争性磋商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YSSJ-ZFCG-2020042

项目名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59206069"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SJ-ZFCG-20200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20794-1906

3、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物业管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2.32万元

6、最高限价:82.32万元

7、采购需求:客户服务、办公楼保洁服务、办公楼绿化服务、食堂膳食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二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供三证合一(副本)、项目登记表(附件下载)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磋商文件费用为现金支付。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山社区

联系方式:027-84975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V+合伙人大厦1005

联系方式:027-8873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寅杰

电 话:027-8873380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内容

1.1.? 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2.1.? 供应商的资质、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有差错、疑问或对内容有理解不清之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解释,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书面解释要求,2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他供应商,并视为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 采购人和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留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作其同意,对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5.? 磋商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共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1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2章? 磋商须知

第3章? 项目需求

第4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参考)

第5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6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6.2.?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4.?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的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7.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如实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供应商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7.2.?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7.2.1? 竞争性磋商申请函

7.2.2? 磋商一览表

7.2.3? 分项报价表

7.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委托权书

7.2.5? 资格证明文件(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7.2.6? 项目班子配备计划

7.2.7? 服务方案

7.2.8? 服务承诺书

7.2.9? 响应、偏离说明表

7.2.10? 其它文件

8.?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8.1.1?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7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使用本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 磋商货币

9.1.? 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 磋商报价

10.1.? 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0.2.? 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 磋商有效期

12.1.?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九十(9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U盘)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13.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印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全名。

13.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人签名,则必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13.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认真填写和打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用一个信封做内层包装,并在内层包装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U盘)磋商响应文件一份、竞争性磋商申请函和磋商一览表一式二份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一览表”字样。

14.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于 [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的字样。

14.3.? 内层密封袋应封口,其封口处可加盖供应商印章;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及骑缝处必须加盖密封章(或者公章)。

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书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5.2.? 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五、竞争性磋商

16.? 磋商小组的组成

16.1.?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

17.? 磋商程序及要求

17.1.? 采购人按磋商邀请书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磋商供应商需按时参加。

17.2.? 查验到会磋商供应商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7.3.?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通过抽签确定磋商顺序。

17.4.? 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入下一轮磋商阶段。

17.5.?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6.? 依据抽签顺序,按下述程序进行磋商:

17.6.1? 每一磋商供应商单独进入磋商会场,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之进行磋商,并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对需要澄清的内容,由该磋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

17.6.2? 全部供应商的磋商内容(包括澄清)结束后,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的密封函(由代理机构集中收齐),然后磋商供应商依据抽签顺序单独进入磋商会场向磋商小组公布其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供应商综合评审的价格依据。

17.7.? 磋商会现场要求:

17.7.1? 在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全过程中,上一磋商供应商未退出会场时,下一磋商供应商不得入场。

17.7.2? 参与磋商的相关方依法对磋商记录等文件签字确认,且参与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任何信息。

17.7.3? 每一磋商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对其他磋商供应商公开。

17.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8.1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7.8.2 在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的;

3、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服务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9、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10、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7.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8? 磋商内容

18.8? 对磋商供应商的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相关资质、类似业绩及磋商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确认。

18.9? 对磋商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进行确认。

18.10? 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18.11? 其他必须涉及的磋商内容。

19? 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19.8? 在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公司基本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19.9? 对有效投标,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所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后,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特别声明:

对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若磋商小组认为其报价(总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能导致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应当要求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或者澄清,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将认定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而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19.10?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19.11? 磋商小组应依法编写评审报告。

19.12?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0.8.3? 评审是磋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20.8.4? 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0.8.5?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21? 成交通知

21.8? 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质疑

22.8?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9?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23? 质疑回复

23.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9?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24? 签订合同

24.8?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9?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10?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一旦成交,通过商务磋商签订合同后,不得私自转包,否则将视为违约并自动中止合同。

25? 成交服务费

25.8? 根据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成交供应商向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26? 适用法律及行政法规

26.8? 采购人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投标活动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范操作。

26.9? 财政部颁发的有关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社区商业楼一楼,使用面积2108平米,停车位25个。

主要设备设施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空调

25台

2

电脑

32台

3

网络通信设施

1套

4

电力照明设施

1套

5

生活给排水

1套

5

厨房电器

9台

二、服务内容

(一)公共秩序及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负责办公大楼及院内安全,维护良好工作秩序;负责来访人员及车辆登记与接待引导,协调对外来人员、物资进出实施严格的登记验证,有严格的交接班记录。

(2)大门要求24小时值守,加强对办公区域及院内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的监控监视,做好值班记录。

(3)维持出入门的车辆运行畅顺,停放有序;大型活动、会议要加派人员引导车流。

(4)巡查并监控院内各重点部位,防火灾管理。

(5)对红外探头、水、电系统设备巡查,杜绝安全隐患。

(6)定各种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维护好正常工作秩序。

2、工作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

2)值班人员分3班,每天轮班一次。

(3)各班安全管理员必须按照物业项目经理编排的岗位表上岗工作,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喝酒、不在院内抽烟。

(4)值勤期间要求军姿站立。

(5)门岗遇来人来访及车辆通行,致军礼。

(6)门岗遇来人来访时要热诚、礼貌、得体,并及时联系受访部门、查验证件、详细访客登记。

(7)当值安全管理人员每60分钟对车场例行检查一次。

(8)当值安全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就位。

(9)当值人员对车辆的出入作详细记录。

(10)车库值班员注意车辆的防盗、防损防范。

(11)每天一次巡查各辖区内有否火灾隐患。

(12)每月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演练一次。

3、工作标准

(1)每班巡查监控设备一次。

(2)每班巡查防火安全设施一次。

(3)每天清洁机房卫生一次。

(4)按责任范围每周巡查责任设备一次,并进行维修保养。

(二)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负责办公楼内内水进排设施、照明设施设备、空调、厨房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设备日常小型维修和保养工作(含小型维修配件费用)。

2、工作要求

(1)负责室内设施设备的维修、检查、保养工作,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2)遵守员工守则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自觉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3)努力学习,不断总结维修经验,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4)服从公司主管工作安排,有不同意见者应先完成后反映,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5)工作期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6)团结协作,苦干巧干,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7)注重仪表仪容,搞好个人及班组环境卫生,上班穿着工作制服并按规定配工号牌,造就一个整洁、文明、舒适的环境。

(8)安全生产,积极工作,杜绝一切不良工作作风。

(9)维修人员在接到紧急事故处理通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使损失降至最小。

(三)环境卫生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绿化景观、大楼、食堂、停车场周边环境卫生。

(2)垃圾的处理,做到分类隔离收集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保持垃圾中转卫生、清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无四害。

(3)沟渠的清洗,污水井、雨水井、化粪池无堵塞,遇特殊情况及时疏通。

2、工作要求

(1)室外地面和道路:路面整齐、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油迹等,无脏物,无积水(指脏、臭水)、青苔。

(2)门前:执行政府门前“三包”规定,做到无垃圾、纸屑。

(3)大楼外墙:保持干净、明亮。

(4)停车场: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无积水。

(5)垃圾箱:垃圾箱无异味散播,无蚊蝇孳生。

(6)绿化带、绿植盆:无垃圾、无杂物,绿植叶无枯萎和明显积尘,绿植盆无积水和异味,绿植修剪整齐,摆放美观。

3、工作标准

(1)环境卫生的清扫每天环绕数次,不留死角。

(2)沟渠每月清洁一次。

(3)污水井、雨水井、化粪池每季度清理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疏通。

(4)机关院内地面每月冲洗一次。

(5)大楼外墙每半年清洗一次。

(四)消毒消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走道、楼梯、卫生间、茶水间、会议室、办公室、食堂等区域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消毒。

(2)负责外围停车场、绿化、垃圾桶等区域消毒。

(3)四害消杀:负责办公区域室内外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防治。

2、工作要求

(1)对办公楼内公共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喷洒、拖拭、擦拭消毒。

(2)定期巡查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消毒药水、药品投放,保持明沟、暗沟、垃圾房、绿化带、地下室、窖井各类机房等清洁卫生无蚊蝇鼠害等。

3、工作标准

(1)喷洒消毒:严格按消毒液规定配比进行稀释,将稀释后的消毒液喷洒在公共区域,每周不少于2次。

(2)拖拭消毒:严格按消毒液规定配比进行稀释,用拖把蘸取稀释后的消毒液,拖拭各区域地面,每日不少于2次。

(3)擦拭消毒: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采用75%酒精或84消毒液擦拭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桌椅、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毒完毕用清水擦拭,再用干抹布擦干。

(4)四害消杀:4-10月,每月至少进行四次消杀,其他时间每月进行二次,并定期更换药品。

(五)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公共区域、楼梯、过道冲洗保洁。

(2)会议室、多功能室清洁服务,茶水服务。

(3)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清洁。

(4)会客室、会议室、展厅、多功能室公共卫生,茶水供应服务。

2、工作要求

2.1各楼层公共区域卫生

(1)地面: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地毯平整、干净。

(2)墙面:踢脚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识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

(3)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积垢、臭味。

(4)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明净、光洁、无积尘、污迹、斑点。

(5)各种设施外表(如宣传橱窗、消防箱、楼层分布牌等):表面干净、无积尘、污迹、斑点。

2.2厕所

(1)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积尘。适当地方放卫生球,喷空气清新剂。

(2)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垢、斑点、积水、积尘。

(3)地面、墙面:光洁、无污迹,无杂物、脏物,无积水、积尘,无蜘蛛网。

(4)厕纸篓、垃圾篓:无沉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

2.3楼梯

(1)楼梯(所管理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栏杆灯):无灰尘,无杂物。

(2)楼梯走道、墙上各种设施(应急灯、水管、出入指示牌、凸物等):无积尘、污迹、脏杂物。

(3)扶手、栏杆:光洁、无积尘,玻璃无污迹。

(4)门(各卫生区域的门):干净,无灰尘、污迹。

2.4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会客室

(1)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干净、整洁,无破损。

(2)保持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无浮尘、无破损、无蜘蛛网。

(3)保持地面地毯整洁、完好,无垃圾、无污渍,无破洞。

(4)保持室内各种家具光洁、无灰尘,放置整齐。

(5)保持室内各种灯具整洁、完好、无破损。

(6)保持室内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积尘、无霉斑。

(7)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放端正、整洁无损。

(8)室内花草摆置要整齐、清洁,并根据情况定时更换。

(9)定时开窗通风或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

3、工作标准

3.1大楼总体清洁服务

(1)清理大楼所有垃圾到垃圾转运站 每天二次

(2)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桶及花坛内垃圾 每天四次

(3)清洁所有告示牌、指示牌 每天二次

(4)清洁所有出入口大门 每天二次

(5)清洁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防灰门) 每天二次

(6)清洁所有扶手、扶杆及玻璃表面 每天二次

(7)清洁所有通风窗口 每天二次

(8)拖擦地台、云台、大理石表面 每周二次

(9)大厅云石地板打蜡 每月一次

(10)大理石、云石墙壁打蜡 每季一次

(11)其他公共区域、走廊区域地面打蜡 每季一次

(12)塔楼走廊区域地面清洗 每月二次

(13)清洁所有楼梯、窗户、走廊地毯吸尘 每天一次

(14)清洁所有灯饰(含灯罩、灯片等) 每月一次

(15)厨房各种排气、排烟设备清洁 每月一次

(16)消防器材、消防门清洁 每天一次

3.2男女卫生间

(1)抹净所有门板、挡板 每天一次

(2)抹、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每天三次

(3)擦洗洗手间内镜面 每天四次

(4)冲洗洗手间地台表面 每天四次

(5)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 每天三次

(6)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每天二次

(7)清理卫生桶脏物垃圾 每天二次

(8)洗手盆、便池 每天一次

(9)墙壁及地漏清洁 每天一次

3.3楼梯卫生

(1)打扫及拖抹所有楼梯 每天二次

(2)抹扶手栏杆 每天二次

(3)给扶手上保护剂 每天一次

(4)洗擦及磨光楼梯表面 每天一次

3.4大门出入口大厅卫生

(1)打扫及刷洗大堂出入口地台及阶梯 每天二次

(2)清洁大堂入口所有玻璃门窗 每天二次

(3)抹净大堂内墙壁、镜面、分布牌表面 每天一次

(4)清洁大堂天花板 每天一次

(六)绿化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提供院内、办公大厅、展厅、政务服务厅、走道、大厅、展厅、接待区、公共办公区等公共区域绿化服务。

2、工作要求及标准

(1)要求无病虫害。

(2)无蜘蛛网和枯枝乱叶。

(3)草坪平整无破坏,无杂草。

(4)树木茁壮。

(七)前台接待及讲解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来访人员登记接待。

(2)报刊、信件分发。

(3)负责检查日常的物业服务状况并与采购人及物业公司衔接。

(4)讲解采购人安排的商务内容。

2、工作标准

(1)来访人员接待,并通报相关部门。

(2)传真、快递、邮件、报刊接收和分发。

(3)每日报纸的整理,公司宣传册的补充。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上班时化淡妆,香水应以淡雅为主,不可过于浓烈。

(6)保持头发整齐、光泽,勤洗头;不得佩戴款式夸张的首饰、挂饰、耳环。

(7)上班前不得吃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

(8)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得超过指头两毫米,指甲内不得残留污物。

(9)禁止穿拖鞋,穿皮鞋时应穿袜(无花纹丝袜,袜口不外露)。

(10)每天上班前10分钟到岗,下班后10分钟离开。

(11)因工作性质,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包括休息时间),离岗前须有人代岗后方可离开。

(12)就做时姿态要端正,入座时要轻缓,上身要笔直,腰部挺起,目光平视,面带微笑。

(13)交谈中不讲粗言恶语,不使用歧视或侮辱性的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客人。

(八)会务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设备的维修、调试

(2)各类会务的接待服务和协调。

(3)会议会务的服务和接待。

2、工作标准

(1)会前会场布置、布标悬挂、茶水放置、桌椅摆放整齐。

(2)协助工程人员会前调试灯光、视听、音响、麦克风。

(3)协助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办公用品的搬运、移位和摆放。

(4)随时观察与会人员对茶水的需求量,一般十五分钟添加一次。

(九)食堂运营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

1、工作内容:

(1)负责承包食堂的运营管理并自负盈亏,具体包括食材的采购供应和库房管理、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售卖。早餐:三干二稀一咸菜或固定套餐;午餐:二晕二素二咸菜一汤、一主食、一水果(或酸奶);临时接待用餐等餐饮服务,并按成本价进行售卖。

(2)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的维护。

(3)提供食品成品半成品、菜品、水果、粮油等日用品代购服务。

2、工作要求:

(1)运营单位需有餐饮经营许可证。

(2)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无传染病或不宜从事餐饮服务情形),在食堂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工衣、工帽、口罩。厨房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变更就餐时间或增加就餐次数。

3、工作标准:

(1)完善食堂设施,全部采用分餐方式进餐,保证食品的温度,特别是冬天。

(2)确保食堂卫生,进餐环境干净、无蝇蚁、无油烟,每天对公用餐具进行高温灭菌消毒,蔬菜类要浸泡清洗,肉蛋类要新鲜,合理搭配膳食营养,每周食谱上墙。

(3)优选供货渠道,对每天菜品进行复称验收,确保菜品新鲜、无污染,价格合理。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确保饮食卫生。

(5)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6)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椅的干净整齐,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7)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就餐时的秩序。

(8)每天的早点花色品种要及时更新,中饭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适中。

(9)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10)每周总结食堂工作的经验与不足,以便及时改进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

三、服务要求标准

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2人。所配备人员应注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须着统一制服上岗。

1、物业经理:1人,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办公楼大楼物业管理经验,知识面宽,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责任心、事业心,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客服人员:1人,要求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0米以上,相貌端庄、大方。外貌、用语、着装、服务等符合要求。

3、安保人员:3人,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形象佳、反应敏捷,视力良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保洁人员(绿化维护):2人,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吃苦耐劳。

5、膳食人员:4人,其中食堂管理人员1人,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0米以上,相貌端庄、大方。外貌、用语、着装、有过餐厅服务经验。大厨1人,年龄60周岁以下,厨工2人、厨工年龄50周岁以下。每工作日按时提供中餐餐饮供应服务。大厨兼领班、厨师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厨工要求女性为主。以上人员要求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办理《健康证》。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定期检查身体,不得带病(传染病)上岗。

6、工程维修人员:1人,年龄55岁以内,负责设备设施的运行、安全检查、设备房值班及水电维修,持有电工资格证书,责任心强。

7、上述12人为项目配备基本人员,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需要增加人员,由合同双方协商处理。

8、物业服务工作时间要求:

人员工作时间应能保证采购人正常工作需要,本项目物业经理1人,安保人员3人,24小时值班,其中物业经理在岗时间原则上不得小于8小时/天,一周五天;保安白班1人在岗,夜班1人,调休1人,周末需值班;大厨、厨工应能满足采购人工作日用餐制作的需要,如有加班应能配合采购人完成,具体工作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制定。

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一)依据物业需求标准,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的各项服务标准,实行每月一次检查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人员编制到岗率为15分,服务标准为85分,按第(三)条考核方式测算。

(二)考核工作由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记录、确认等方式进行,检查记录由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确认,每月按考核情况支付物业管理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物业公司月度物业管理费的30%:

1、未按编制人数履行服务承诺,定编人数缺岗达三个以上,缺岗时间达十个工作日以上的;

2、设施设备运行中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缺陷,导致设施设备运行中断等责任故障的;以及设备本体外表装饰脱落、破损、影响环境美观的;

3、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过程中,发现了设备故障,而未及时报告,又未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全额承担);

4、因维护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机电动力设备运行终止,影响业主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全额承担);

5、单个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当月内三次以上受到业主批评,服务质量仍不达标的;以及业主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的;

6、物业公司对特殊岗位人员的调整未经业主确认,充实的人员又不符合业主要求,该岗位缺岗三天以上的;以及业主要求及时调整不适应当前岗位的服务人员,而未满足业主需求的;

7、安保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将无关人员放行进入办公楼,妨碍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损坏公私财物,导致被盗案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全额承担)。

(四)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品质测评,即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仪容仪表等项的问卷调查满意率不足80%以上,单项低于70%,扣发物业公司月度物业管理费的50%。

(五)未办理劳动合同,缴纳五金、违反劳动法、造成纠纷给业主造成不良影响的, 扣发物业公司月度物业管理费的50%。

(六)本考核办法(试行),由业主单位与物业公司协商修定,自物业公司的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执行本考核办法。

五、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82.32万,超过此预算将作为废标。

2、报价要求

物业管理采取包干制,供应商报价须提供物业管理费明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采购人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

(1)本项目编制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保安的员工工资、保险、福利、加班费、工作服装费、津贴等人员费用。

(2)日常办公管理费用(含卫生间洗手液、厕纸、擦手纸、日用纸品等)。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含工具、消毒消杀用品、除四害药品等)。

(4)各类设施设备小型维修配件材料费。

(5)营业税等应缴税金。

(6)企业利润(管理者酬金)等费用。

供应商按照上述标准核定物业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3、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季度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付款。

4、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二年。

5、其他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的聘用均需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需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卫生体检证明等。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所有用工人员。以上人员实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的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最新政策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合法税金等。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合法用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工伤等赔偿由供应商负责。

(2)物业管理公司应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如有特殊原因人员需要变动的,需提前向采购人汇报并说明原因。若因物业人员原因,采购人主动提出需更换人员,物业管理公司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7个工作日内人员更换到岗。

(3)采购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立即纠正、整改。

(4)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及时更新,定期上报。

(5)物业管理公司应购买员工相应的工伤保险,采购人不承担合同范围内因管理服务造成的责任及后果。

(6)供应商可针对采购人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

(7)采购人项目各类设施设备小型维修配件材料费200元以内由中标人承担,超过200元由采购人承担。

(8)成交供应商须对食品安全负责,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标准的优质食品。如经主管部门认定,属于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导致食物中毒或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是物业管理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存完整,各项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统计分析等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直至办理相关手续。

(10)若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应赔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撤权合同。

(11)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1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搬迁到新址,前期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后期根据服务面积、内容和人员按中标标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3)保密要求: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对物业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信息进行保密的承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第四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磋商程序

(一)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

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评标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

3、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并负责提出成交候选人名单交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4、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二)磋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场等候。磋商小组进行合议,审核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第一轮磋商承诺,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的磋商。

2、磋商文件修正(如果有)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并向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3、第二轮磋商(如果有)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后,磋商小组未能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4、最终报价

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公开展示。

在最终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磋商小组现场发现或在结果产生后,审查现场录像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评标办法

(一)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质量和服务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3、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价格评比的最终依据。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初审

1、资格审查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从资格性审查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提供材料不全或确认是伪造、变造、无效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轮符合性检查阶段。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从符合性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将视作无效投标。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有以下条款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的;

3

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服务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9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10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审。

(三)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满分100分计算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情况,独立地依据评分标准规定的内容评出各竞标人的得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设置为报价、技术、商务三大部份。

2、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为供应商得分,所有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按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名。

5、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由采购人依法依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2、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3、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依据“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依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4)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评分标准表


评标项目

评审分项

子项目及分值

报价部分

(10分)

投标报价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平均价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商务部分

(30分)

综合实力(10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①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gov.cn)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材料齐全且证书有效的得分,材料不全、证书无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企业信用奖项的,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在有效期的不予计算。(以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证明即可)。

取得湖北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备案证在办理中以提供备案回执单为准。 有备案证的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

履约实力(16分)

供应商2017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类似项目经验(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食堂服务),每提供 1个得 3 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最高得 6 分,(同一服务对象不重复计分)。

供应商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的类似项目获得服务对象评价意见为优秀的每提供 1 个得 3分,最多6分。注:提供合同及服务对象书面意见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同一服务人不得重复计分。

2020年新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勇于承担,共克时艰,服务及时且质量达标而获得相关表彰者得4分(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人力资源(4分)

拟派的项目经理,有 5 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该员工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得4分,未提供证明该项不得分。

技术部分

(60分)

服务模式及总体计划(5分)

对管理服务模式及总计划是否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打分:管理服务模式及总计划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总计划科学、合理、完善,得5分;管理服务模式及总计划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总计划较为科学、较为合理、较为完善,得3分;管理服务模式及总计划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总计划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机构设立、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15分)

有比较完善的服务机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5 分;较科学、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部分可行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对工作流程设置方案进行打分:工作流程设置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工作流程清晰、合理、完善、可行性高,得5分;工作流程设置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较为清晰、较为合理、较为完善,有一定可行性,得3分;工作流程设置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流程模糊、不合理、不完善,无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对管理制度方案进行打分:管理制度方案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管理制度能够切实解决各项问题、完善,得5分;管理制度方案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管理制度能够解决部分问题、较为完善,得3分;管理制度方案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管理制度大部分问题无法解决、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

(20分)

对保洁服务方案进行打分:保洁服务方案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保洁服务方案科学、合理、覆盖全面、能够保证服务区域卫生程度,得4分;保洁服务方案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保洁服务方案较为科学、较为合理、覆盖面较全、基本能够保证服务区域卫生程度,得2分;保洁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保洁服务方案不科学、不合理、覆盖不全、不能够保证服务区域卫生程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对秩序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秩序管理方案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能够保证服务区域的秩序、科学、合理、完善,得4分;秩序管理方案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基本能够保证服务区域的秩序,较为科学、较为合理、较为完善,得2分;秩序管理方案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不能保证服务区域的秩序,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对客户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客户服务方案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能够为采购方提供优良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善,得4分;客户服务方案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能够为采购方提供基本服务、方案较为科学、较为合理、较为完善,得2分;客户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不能为采购方提供基本服务、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对食堂服务方案进行打分:食堂服务方案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能够为采购方提供优良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善,得4分;食堂服务方案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能够为采购方提供基本服务、方案较为科学、较为合理、较为完善,得2分;食堂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不能为采购方提供基本服务、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进行打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能够保证各设施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方案科学、合理、完善,得4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考虑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但契合度有所欠缺,能够保证各设施设备基本处于较好状态,方案较为科学、较为合理、较为完善,得2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特点,不能保证各设施设备基本处于较好状态、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人员物资配备(10分)

对物资装备配置方案进行打分:物资装备配置科学合理、全面可行、能够保证物资装备的供给得5分;物资装备配置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全面、基本可行、基本能够保证物资装备的供给得3分;物资装备配置不科学合理、不全面、不可行、不能够保证物资装备的供给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配备方案进行打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配备方案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科学合理得5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采购要求、较为科学合理得3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配备方案不能够满足采购要求、不科学、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档案建立与管理(3分)

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打分:档案管理制度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得3分;档案管理制度较为科学、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得2分;档案管理制度不科学、不合理、条理模糊得1分;不合理不得分。

安全保密措施(2分)

根据供应商的提供安全保密工作流程和措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项目的情况,是否能够有效的起到保密目标。流程和措施科学合理完整的得2分,较为科学合理欠完善的得1分,不完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环保、节能

(2分)

根据环保节能降耗措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环保节能降耗措施科学合理完整的得2分,较为科学合理欠完善的得1分,不完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措施

(3分)

根据供应商的提供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切实可行,响应是否迅速,考虑问题是否全面。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完整的得3分,较为科学合理欠完善的得2分,不完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总分

100分


评审标准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承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评审标准附件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说明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方和 成交方共同签订。对于合同条款,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制定。

制定合同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合同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内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价格及承办收益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办费用:

2、承办收益:

五、合同生效及合作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 日止。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一份。

七、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采购人在采购期间所发出的所有补充文件

5、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期间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技术资料)。

采购人(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贵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签字代表______ 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___份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声明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磋商报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

5.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费用。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磋商或受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服务期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及内容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

……

总计

说明:

1.?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磋商一览表》报价一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应在磋商时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检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委托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磋商、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六、项目班子配备计划

1. 对项目负责人、服务人员的职务、职称及工作经历进行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2. 说明拟投入人员在本项目中拟派职位、工作任务及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措施)等。

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岗位

工作年限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