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市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24 20:20
一、项目编号 |
5117012020000815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达州市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市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重庆鎏鑫食品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22号3幢44-25 |
中标(成交)金额 | 下浮2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品牌(如有):无;配送食材清单: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配送要求: 1.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1.2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大米、调和油和面粉重金属检测报告;供应商供货蔬菜、水果时需对每批次进行农残检测,提供当天配送食材的农残检测报告;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等。 1.3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供应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供应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1.4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1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1.5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至少包括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食品安全员、农残检测员或食品检验员、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专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6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1.7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2.违约责任及索赔 2.1超过配送时间的送货造成采购方人员不能按时就餐,根据用餐人数的标准,并视情节给与1000-5000元/次的经济补偿。 2.2提供商品溯源: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书面安排重新抽查的,给予2000元/次的经济补偿,同时办理其解约事宜。 2.3因食用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商提供之货品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2.4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为不良厂商,并依约不予支付全部上月货款。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何明梅、张明静、肖和远、胡显辉、陈娟(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2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最高预算350万元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达州市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 |
地址: |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28185043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柳林路89号B栋4层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18-210001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话: | 0818-2100011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市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达州)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
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合编制
2020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3
二、总 则...........................................................................................................................................................6
三、招标文件.......................................................................................................................................................8
四、投标文件.......................................................................................................................................................9
五、开标和中标................................................................................................................................................ 14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7
七、投标纪律要求............................................................................................................................................ 19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0
九、其他.............................................................................................................................................................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23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2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4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6
1. 总则...............................................................................................................................................................56
2. 评标方法.......................................................................................................................................................56
3. 评标程序.......................................................................................................................................................57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61
5. 废 标.............................................................................................................................................................63
6. 定标...............................................................................................................................................................64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4
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5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 号)的通知精神,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
贵的问题,现有金融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
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向银
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9.四川天府银行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成都银行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委托,拟对市委党校新校
区学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项目编号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市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
4.采购代理机构: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 350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招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7.1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
7.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2
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 12月 2日至2020年 12月 8日 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柳林
路 89 号 4 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现金支付,请自带 U盘拷取电子文
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相应
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13:30 -投标截
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 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柳林路 89
号 4 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81850434
采购代理机构: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柳林路 89 号 4 楼
邮 编:635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00011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35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5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
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
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
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
4
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4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
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
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
约定执行。
5 项目类型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
[2016]35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 一般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7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8 样品现场演示
☑无
□有,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9 资格性审查 ☑ 本项目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联合进行资格性审查。
10 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
标供应商。
11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12 投标保证金
无
13 履约保证金 无
14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
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00011。
15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
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8-2100011。
地址: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柳林路 89 号 4 层。
16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1.(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和评审细则、标准以及对招标项目
资格审查事项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
对采购过程(本条中第一款情形除外)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
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递交电子文档)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从代理机构处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
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
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00011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柳林路 89 号 4 层。
17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9 招标服务费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
采购人是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党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
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
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8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
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
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
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
9
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或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或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
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
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
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
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
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
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
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
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
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1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
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
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
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
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
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不涉及可以不提供);
(4)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应答表;
(5)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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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如有:即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
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
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
将取消中标资格);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
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无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
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
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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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
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
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电子文档 1份(采用 U 盘制作),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电子文档、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
18.4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
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需逐页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
18.7(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
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9(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
页装订。
18.10(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
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1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资格性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开标一览表应当分为四部分分别密封包装,不同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不得混装。
19.2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
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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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
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
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
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
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
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
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
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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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
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
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
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
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
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
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
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
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
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
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
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
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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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网上查询。
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的;
(2)未按招标文件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3)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26.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公告中标结果。
26.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结
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
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
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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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
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
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
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
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
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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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无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
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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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
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
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36.3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进行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相关的
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样品进行验收。
36.4 交货后,采购人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如有短缺、规
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 10 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费用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
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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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
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
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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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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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
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
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
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3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如有)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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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
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
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6
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达州市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采购
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的失
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
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
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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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
求的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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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如有)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29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
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
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投标报价为下浮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 正本 1份、副本 2份,“其他响
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
交的“开标一览表”(2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对澄清或修改部份(如有)及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
附件或图纸无异议;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又同时进行投标,以获取侥幸中标或实现其
他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0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
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
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
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1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1 市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食
堂食材采购项目
注: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采购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所有税费、成
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
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
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4、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供应商
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2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3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
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
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
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答
“第六章招
标项目技
术、服务、
政府采购合
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
要求”的主
要内容
1、......
2、......
3、......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
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
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4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5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6
九、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如有)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响应/偏离
注:1. 供应商可以只对上表内容进行响应。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十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39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0
十三、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在本项目采
购需求中涉及,我公司特此承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提供的产品均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采购
范围要求内。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单位对上诉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诉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复印件。
7.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
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行为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3)提供最近两年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人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
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适用);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
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证明材料:
8.1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
明》复印件。
8.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
商公章(鲜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学员食堂所需食材(生鲜肉和禽蛋类、水产类、粮油类、干杂、调味品类、豆
制品类、蔬菜瓜果类)(粮油干杂类预算金额:100 万元;蔬菜瓜果类预算金额:100 万元;
禽肉蛋类预算金额:150 万元;预算合计 350 万元)。
二、项目配送清单:
粮油干杂类配送清单:
序号 品名 规格单位 备注
1 一级面粉 25kg 非转基因
2 一级籼米 25kg 非转基因
3 一级大豆油 10 升、5升 非转基因
4 荞面 散装 非转基因
5 糯米 散装 非转基因
6 玉米面 散装 非转基因
7 泰米 2.5kg、5kg、10kg 非转基因
8 东北大米 2.5kg、5kg、10kg 非转基因
9 长粒香米 2.5kg、5kg、10kg 非转基因
10 生态稻大米 2.5kg、5kg、10kg 非转基因
11 珍珠米 2.5kg、5kg、10kg 非转基因
12 有机米 2.5kg、5kg、10kg 非转基因
13 水晶米 2.5kg、5kg、10kg 非转基因
14 一级花生油 瓶装、桶装 非转基因
15 香油 瓶装、桶装 非转基因
16 橄榄油 瓶装、桶装 非转基因
17 压榨葵花籽油 瓶装、桶装 非转基因
18 植物调和油 瓶装、桶装 非转基因
19 压榨玉米油 瓶装、桶装 非转基因
44
20 亚麻籽油 瓶装、桶装 非转基因
21 切面(饺子皮、抄手皮、面条) Kg 非转基因
22 点心类 豆浆、饮料、蛋糕、面包等。
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
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23 调味品、干货类
调味醋、酱油、大料等调味
品,各类干货。
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
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24 豆制品及冷冻食品
包括各类豆腐、豆皮、豆干
等豆制品,各类冷冻食品。
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
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25 其他 食堂所需其他相关产品。 符合国家标准。
蔬菜瓜果类配送清单:
序号 品名 规格单位 备注
1 去皮青冬瓜 Kg、散装 净菜
2 韭黄 Kg、散装 净菜
3 韭菜 Kg、散装 净菜
4 黄花菜 Kg、散装 净菜
5 蒜 Kg、散装 净菜
6 杏鲍菇 Kg、散装 净菜
7 小青椒 Kg、散装 净菜
8 大白菜 Kg、散装 净菜
9 去皮大蒜 Kg、散装 净菜
10 香菇 Kg、散装 净菜
11 平菇 Kg、散装 净菜
12 鸡腿菇 Kg、散装 净菜
13 小白菜 Kg、散装 净菜
14 娃娃白菜 Kg、散装 净菜
15 带皮青笋 Kg、散装 净菜
16 去皮青笋 Kg、散装 净菜
17 大青椒 Kg、散装 净菜
18 广红萝卜 Kg、散装 净菜
45
19 嫩南瓜 Kg、散装 净菜
20 去皮老南瓜 Kg、散装 净菜
21 去皮洋葱 Kg、散装 净菜
22 茄子 Kg、散装 净菜
23 儿菜 Kg、散装 净菜
24 泡青菜 Kg、散装 净菜
25 三月瓜 Kg、散装 净菜
26 西红柿 Kg、散装 净菜
27 莲藕 Kg、散装 净菜
28 小米辣 Kg、散装 净菜
29 莲白 Kg、散装 净菜
30 青笋尖 Kg、散装 净菜
31 黄瓜 Kg、散装 净菜
32 西芹 Kg、散装 净菜
33 芹菜 Kg、散装 净菜
34 香菜 Kg、散装 净菜
35 鱼腥草 Kg、散装 净菜
36 苤蓝 Kg、散装 净菜
37 去皮芋儿 Kg、散装 净菜
38 上海青 Kg、散装 净菜
39 苦瓜 Kg、散装 净菜
40 豆腐菜 Kg、散装 净菜
41 菠菜 Kg、散装 净菜
42 竹笋 Kg、散装 净菜
43 菜花 Kg、散装 净菜
44 海带 Kg、散装 净菜
45 芋头 Kg、散装 净菜
46 茼蒿 Kg、散装 净菜
47 黄凉粉 Kg、散装 净菜
46
48 白凉粉 Kg、散装 净菜
49 嫩豆腐 Kg、散装 净菜
50 老豆腐 Kg、散装 净菜
51 丝瓜 Kg、散装 净菜
52 生菜 Kg、散装 净菜
53 青豌豆 Kg、散装 净菜
54 高笋 Kg、散装 净菜
55 芦笋 Kg、散装 净菜
56 蕨菜 Kg、散装 净菜
57 银耳 Kg、散装 净菜
58 魔芋 Kg、散装 净菜
59 茴香 Kg、散装 净菜
60 烟熏豆干 Kg、散装 净菜
61 佛手瓜 Kg、散装 净菜
62 秋葵 Kg、散装 净菜
63 白豇豆 Kg、散装 净菜
64 青豇豆 Kg、散装 净菜
65 青菜 Kg、散装 净菜
66 红薯 Kg、散装 净菜
67 紫薯 Kg、散装 净菜
68 玉米棒 Kg、散装 净菜
69 甜玉米籽 Kg、散装 净菜
70 山药 Kg、散装 净菜
71 苦苣 Kg、散装 净菜
72 芡实 Kg、散装 净菜
73 花菜 Kg、散装 净菜
74 厚皮菜 Kg、散装 净菜
75 洗小土豆 Kg、散装 净菜
76 黄心大土豆 Kg、散装 净菜
47
77 紫甘蓝 Kg、散装 净菜
78 无筋豆 Kg、散装 净菜
79 四季豆 Kg、散装 净菜
80 嫩蚕豆 Kg、散装 净菜
81 木耳 Kg、散装 净菜
82 紫苏 Kg、散装 净菜
83 绿豆芽 Kg、散装 净菜
84 青黄豆 Kg、散装 净菜
85 黄豆芽 Kg、散装 净菜
86 萝卜 Kg、散装 净菜
87 大葱 Kg、散装 净菜
88 地瓜 Kg、散装 净菜
89 蘑菇 Kg、散装 净菜
90 带皮菜头 Kg、散装 净菜
91 去皮菜头 Kg、散装 净菜
92 红油菜 Kg、散装 净菜
93 空心菜 Kg、散装 净菜
94 胡萝卜 Kg、散装 净菜
95 扁豆 Kg、散装 净菜
96 小葱 Kg、散装 净菜
97 西兰花 Kg、散装 净菜
98 金针菇 Kg、散装 净菜
99 蒜苗 Kg、散装 净菜
100 玉兰 Kg、散装 净菜
101 鲜花生 Kg、散装 净菜
102 红萝卜 Kg、散装 净菜
103 毛豆 Kg、散装 净菜
104 青油菜 Kg、散装 净菜
105 姜 Kg、散装 净菜
48
106 甜椒 Kg、散装 净菜
107 鲜蒜苔 Kg、散装 净菜
108 冻蒜苔 Kg、散装 净菜
109 豌豆尖 Kg、散装 净菜
110 圣女果 Kg、散装
111 菠萝 Kg、散装
112 西瓜 Kg、散装
113 香蕉 Kg、散装
114 橙子 Kg、散装
115 柚子 Kg、散装
116 苹果 Kg、散装
117 桃子 Kg、散装
118 梨 Kg、散装
119 枣 Kg、散装
120 草莓 Kg、散装
121 葡萄 Kg、散装
122 石榴 Kg、散装
123 金橘 Kg、散装
124 山楂果 Kg、散装
125 香瓜 Kg、散装
126 李子 Kg、散装
127 桂圆 Kg、散装
128 枇杷 Kg、散装
129 柑橘 Kg、散装
130 菠萝蜜 Kg、散装
131 哈密瓜 Kg、散装
132 猕猴桃 Kg、散装
133 车厘子 Kg、散装
禽肉蛋类配送清单:
49
序号 品名 单位 备注
1 前夹肉 kg
2 带皮后腿肉 kg
3 五花肉 kg
4 中排 kg
5 肘子 kg
6 猪蹄 kg
7 猪板油 kg
8 猪肝 kg
9 猪腰 kg
10 猪心 kg
11 猪舌 kg
12 猪肚 kg
13 猪尾 kg
14 肥肠 kg
15 猪头 kg
16 精牛肉 kg
17 牛腩 kg
18 牛排 kg
19 牛油 kg
20 牛肝 kg
21 毛肚 kg
22 牛腱子肉 kg
23 羊肉 kg
24 羊排 kg
25 羊杂 kg
26 兔肉 kg
27 鹅肉 kg
28 鸭肉 kg
50
29 鲜冻鸡腿 kg
30 鲜冻蛋母鸡 kg
31 公鸡 kg
32 鲜冻鸡翅 kg
33 鲜冻鸡爪 kg
34 鲜冻鸭掌 kg
35 鲜冻鸭翅 kg
36 鲜冻鸭舌 kg
37 鲜冻鸭唇 kg
38 鲜冻掌中宝 kg
39
速冻食品(速冻饺子、包子、汤圆、粽
子等)
包装
40 各类水产 kg
41 禽蛋 kg
★食材清单目录未包括品类,以及具体供货品类及数量,以我校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提供
承诺函)。
三、其他服务要求
★1.配送要求:
1.1 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
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1.2 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
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大米、调和油和面粉重金属检测报告;供应
商供货蔬菜、水果时需对每批次进行农残检测,提供当天配送食材的农残检测报告;供应商
供货时需提供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等。
1.3 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供应商不得
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供应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
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
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1.4 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 1辆。车厢应为专用
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
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1
1.5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至少包括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
食品安全员、农残检测员或食品检验员、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
证、相关专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6 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1.7 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2.违约责任及索赔
2.1 超过配送时间的送货造成采购方人员不能按时就餐,根据用餐人数的标准,并视情
节给与 1000-5000 元/次的经济补偿。
2.2 提供商品溯源: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
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书面安排重新抽查的,给予 2000 元/次的经济补偿,同时办
理其解约事宜。
2.3 因食用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商提供之货品问
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
理解约事宜。
2.4 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
为不良厂商,并依约不予支付全部上月货款。
★3.技术要求
3.1 粮油干杂类
3.1.1 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
有 SC 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GB2715-2016、和 GB2762-2017 标准要求(或最
新标准),食用油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或最新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
残留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3-2016(或最新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接受采购转基
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3.1.2 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
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
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3.2 蔬菜瓜果类
3.2.1 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
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
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
52
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
留限量》(或最新标准)要求。
3.2.2 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农
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新标准)要求。
3.3 禽肉蛋类
3.3.1 猪肉(冷鲜肉、热鲜肉):执行标准:GB9959 或国家最新标准,鲜猪肉供应时(投
标时无需提供)应符合达州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
印,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
材料。
3.3.2 肉类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07-2016 标准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
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
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
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49-2015
(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
鲜;蛋类须保证 5 日内产品。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
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
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
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
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
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水产品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或最新标准)、
GB 19643-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
3.4 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偿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
★4.食材配送服务考评办法
食材供应商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采购人每月将
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方式按《供应商食材配
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打分),出具考核结果,并作为支付货款、继续履约的主要依据。
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考核细则按月对中标人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
考核得分累计两次低于 80 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采购方需完成政策性采购时(如扶贫产品采购等),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53
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减分值 得分
送货服务
安排正式人员为学员食堂提供
配送服务,并且要提供健康证
非正式人员,出现一人次扣 5 分;
未办理健康证或者健康证过期,在
月考核结果总分上扣 10 分
按照采购方要求按时将原材料
配送到指定地点,包括退换货
出现一次扣 10 分
货物质量
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食材检验
检疫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送货清
单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抽检。
未提供食材检验检疫证、检验报告、
合格证书、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
进货凭证、送货清单或被行政主管
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扣 15 分
未按招标文件或采购方要求食
材质量标准和类别进行配送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食材有砂石污染的、混有虫、卵
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冷冻
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
的或有变质倾向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 每个品种扣 1分,最多扣 5分
应急保障
及时保障采购方应急需求响应
并确保货物质量
未能及时响应的出现一次扣 10 分
①采用倒扣分制,基本分为 100 分;
②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据。考核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考核合格,得分 90 分以下
为考核不合格。考核得分在 80 分(含)一 90 分(不含)之间,每降低 5分,扣除 2%当月货款;
考核得分在 80 分以下,每降低 5分,扣除 5%当月货款;月考核累计 2次得分均在 80 分以下,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③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考核标准表。
54
5.报价要求:采购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
保险等一切费用。具体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供应商报价下浮比例,核定依据为达州市发
改局定期发布的《达州市相关商品价格监测报表》公示的全部市场的平均价。最终货物结算
价格=当期发布价格*(1-下浮率%)(例如:当期发布价格=100元,报价下浮率:15%,合同
结算单价:100*(1-15%)=85元)。当我校计划采购的货物单价未在达州市发改局最新期发
布的《达州市相关商品价格监测报表》内时,由我校组织双方共同在蔬菜生产基地、综合市
场、超市进行综合采价,取其平均值作为“当期发布价格”,供应商以上述“当期发布价格”
下浮X%进行计价。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供应商需书面承诺在解约后、合同到期后,未招到新的
供应商前,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提供服务。
★2、交货期及地点:中标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天内送达,在紧急情况下,送货时间在 2
小时以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法和条件:每月一次性结算,按 1 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按月支付,由采购
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及价格后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 30 天内为供应商办
理结算手续。
4、验收: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供货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中标人将货物送达
后,由我校验收小组对食品质量、数量、价格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人员在送货清单上
签字。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并做好
记录,中标人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注:以上标★内容为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做无效投标处理。
5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
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
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56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
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
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
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
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
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57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
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
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
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
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
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
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
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
58
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
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
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
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
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
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
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
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
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
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
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
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
59
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
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
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60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
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
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
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评分因素的分类由
采购人确定;评审专家具有本项目双重类别的,由评审委员会组长确定。技术类评分因素由
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
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
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61
1
投标报价
30%
30 分
投标报价依据达州市发改局定期发布的《达州市相关商品价格监
测报表》公示的全部市场的平均价基础上下浮百分比最多的得 30
分,1-下浮百分比最多的为投标基准价,其他报价得分按照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百分比)*30 计算。
注:1、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和川财采[2016]35 号文件规定: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参与采购的给予其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
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
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与采购的给予其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经济类评
审因素
2 实施方案
34%
货物配
送方案
12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配送方案(配送机构、货源组织、人员配
置及车辆配置、配送时间安排、配送流程、配送线路安排、仓储
设施、货物配送总体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响应
招标文件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12 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
1.5 分,每有一项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或跟本项目采
购内容无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
审因素
货物安
全保障
方案 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安全保障方案(货物采买环节、货物包装
环节、货物配送环节、货物放置存储环节、货物卫生安全控制实
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响应招标文件且能保障项目
顺利实施的得 15 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 3 分,每有一项内容表述
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或跟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的扣 1分,扣
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措
施方案
3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自然灾害(不限于洪灾、地震、
火灾等)、货物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各分
项内容响应招标文件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3 分,方案每缺
少一项扣 1分,每有一项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或跟
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
务方案
4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售后响应时间 、
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点)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响应招标
文件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4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 1 分,
每有一项内容表述错误或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或跟本项目采购内容
无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62
3 综合实力
18%
18 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具备冷藏
功能配送车辆,投标人每多提供 1 辆得 3分,最多得 9 分。(提供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冷藏车辆须提
供具备冷藏功能证明材料;若提供租赁车辆的,还须提供车辆租
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自有屠宰加工企业或与屠宰加工企业合作的得 2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自有蔬菜基地或与其他蔬菜
基地有合作协议的,自有种植基地有 1个得 2 分,合作蔬菜基地
有一个得 1分,本项目最多得 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为本项目设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得 2 分。(提供设备照
片及购买发票)
5.拟投入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的基础上,每多 100 万
元赔偿金额的得 0.5 分,最多得 1分。(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
共同类评
审因素
4 业绩 10% 10 分
投标人每有一个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鲜章。
共同类评
审因素
5 企业信誉6% 6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0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GB/T2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布的带贫扶贫产品证明的加 2分,本
项最多得 6分。
注: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予以佐证。
共同类评
审因素
6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
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
因素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3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
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
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
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
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4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
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
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
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
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
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
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评审一般规定
禁止评审专家权力滥用。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
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6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
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
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
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
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
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与出厂标准。
66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
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
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7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时间顺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
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
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
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
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
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
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
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
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给乙方,作为本项目预付款,乙方
提供产品到达现场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0%给乙方,作为项目进度款,乙方安装调试验
收完毕后,乙方开具全额结算金额发票给甲方后,甲方支付到结算金额(含增减)的 95%,余
67
下 5%质保金,在满一年质保期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情况下,无息支付。
2、中标人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
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
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9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
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
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
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2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
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8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
理机构各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政采贷”业务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无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投标报价为下浮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七、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对澄清或修改部份(如有)及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附件或图纸无异议;不存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注: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采购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如有)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响应/偏离
注:1. 供应商可以只对上表内容进行响应。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 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