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公示时间: 2020 年 12 月 25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可直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未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注: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且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公示时间: 2020 年 12 月 25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可直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未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注: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且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